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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鼓励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外送基地采用大容量、高参数超超临界煤电机组

2017-09-27 09:4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燃煤发电超超临界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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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化煤层气开发利用。

积极开发利用煤层气,建设沁水和河东两大煤层气产业基地, 加强放空煤层气和煤矿瓦斯回收利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全覆盖。加快建设通达大中城市、重点工业企业和园区、重点矿区、重点城镇的支线管网,完善“三纵十一横”管网布局,不断强化煤层气在民用、交通运输、工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充分利用过境天然气资源,积极争取天然气配额。争取到 2020年,城市人口气化基本实现全覆盖,35%的行政村实现气化, 不断提高我省燃气普及率。

(五)合理发展非化石能源。

加快晋北千万千瓦风力发电基地建设,有序推进中南部低风速资源开发,稳步发展风电。推进大同、阳泉等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者基地建设,合理发展光伏发电。积极发展水电,推进浑源、垣曲抽水蓄能项目和黄河大北干流古贤水利枢纽建设,开展碛口、禹门口水利枢纽建设前期工作。积极发展生物质能,统筹开展秸秆资源能源化利用,推进长治、运城等地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开展垃圾填埋发电试点示范。积极发展地热能,鼓励太原、大同、忻州等地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38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以上。

(六)创新能源利用方式。

以城市、工业园区为重点,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探索推广智能电网、多能互补、储能等技术创新,形成风电、光电、煤层气发电等多轮驱动的新能源供应体系。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动山西科创城能源互联网综合试点示范项目(一期)和绿色云计算中心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吕梁)建设,探索“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实现智能电网全覆盖,建成省调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提供支撑。

三、全力推进产业低碳转型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将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抓手,将低碳发展作为新常态下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动力,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煤炭、钢铁、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充分发挥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能源产业创新工程、传统产业提质工程、现代服务业发展工程、特色现代农业增效工程、“双创”孵化新产业新业态工程,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信息产业。转变旅游业发展模式, 推进“互联网+旅游”融合发展,倡导绿色、低碳旅游新概念,统筹开发低碳旅游项目和产品。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力争达到10%,服务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保持在50% 以上。

(二)严控工业领域排放。

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为重点,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链。鼓励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围绕工业生产源头、过程和产品三个重点,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主要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加快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实施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 鼓励企业开发生产低碳产品。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争取到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22%,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趋于稳定。

(三)加快发展低碳农业。

深入推进全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增施有机肥,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到2020年,实现化肥施用量零增长。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广秸秆还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530万亩。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因地制宜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逐步加大沼气、有机肥生产比例, 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在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中,选择条件基础好的园区开展低碳农业试点。

(四)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加快推进造林绿化步伐,推进吕梁山生态脆弱区、环京津冀生态屏障区、重要水源地植被恢复区和通道沿线两侧荒山造林,积极开展碳汇造林。加强未成林地管护,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碳汇。加强森林抚育,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森林结构不断优化,质量不断提升,增强固碳能力。强化全省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与能力建设,稳定并增强湿地固碳能力。到2020年,全省完成造林2000万亩(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分修复和人工更新造林),未成林管护1000万亩,中幼林抚育500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5%,森林蓄积量达到1.55亿立方米以上,力争恢复湿地1万公顷。

四、积极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

(一)强化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

结合智慧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在城乡建设规划中认真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要求,鼓励国家及省级低碳试点城市编制城市低碳发展规划,开展城市碳排放精细化管理,探索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模式。开展新建建筑节能75%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稳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推动绿色村庄建设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到2020年6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绿色村庄标准。推动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进22个设市城市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以上。实施宾馆、办公楼、商场等商业和公共建筑低碳化运营管理,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

(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我省地方铁路和城际铁路建设,科学统筹铁路、公路等运输方式多样化发展,鼓励发展绿色低碳物流,争取到2020年营运货车、营运客车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分别下降8%、2.6%,城市客运单位客运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2.5%。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到2020 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6.5%。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城市公交客运领域的应用,支持充电站和加气站在交通运输领域的规划建设,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2万辆,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公共服务领域新增车辆中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比例高于30%。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制度,加快淘汰老旧高能耗车辆,加强节能低碳技术应用,到2020年,营运类道路运输清洁能源车辆保有量在 2015年基础上增长50%。继续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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