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作为电力市场改革领域的先驱者,英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项目,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义务、上网电价补贴、差价合同三种,它们之间即存在明显的政策差异性,同时也有一定的政策关联性。
一、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
可再生能源义务
根据英国《2000年公用事业法》(UK's Utilities Act 2000),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从2002年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Renewable Obligation,简称RO)。该法案明确了电力供应商是英国可再生能源义务的责任主体,并且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各个阶段,大型可再生能源电量在供应商总电量中的具体比例:2003年要求达到3%,其后逐年递增,到2010年要求达到10.4%,到2015年要求达到15.4%。可再生能源义务政策实施以后,英国可再生能源电力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发电量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2%。2005年,可再生能源义务制度的范围扩大到了北爱尔兰地区。
截止到目前,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仍然是英国政府支持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主要政策。英国电力监管机构OFGEM中的E-Serve部门负责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Renewables Obligation Certificates,简称ROCs,也称为“绿证”)的颁发和整个ROC交易体系的运行和监管。以下是RO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具有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资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会每个月向E-serve报备他们的预测发电量,E-serve则根据符合规定的可再生电力产出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颁发相应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ROCs)。
2、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以向电力供应商或中介交易机构出售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这些发电企业可以获得除在电力市场中销售电能量之外的收入,以补助其前期投资成本。需要强调的是,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的出售和电力产出的出售是相对独立的,尽管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被出售给了购买电力产品的供应商。
3、每年6月份,电力供应商需要向E-serve证明,其在过去的一年当中已经获得与其电力供应量相对应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这些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既可以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购买,也可以在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二级市场上购买,这个二级市场每月进行一次交易。电力供应商如果无法向E-serve提交足够数量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则必须要向OFGEM缴纳罚金,标准则是按照政府设置的“买断价格”,该价格每年根据零售价格指数(Retail Price Index,简称RPI)进行调整。2002年刚开始执行时,买断价格为30英镑/ROC,2016年已经上涨到45英镑/ROC。所有处罚的收入都会进入特定的基金,并按照电力供应商完成可再生能源义务的比例进行重新分配,返还给电力供应商。
相反地,如果电力供应商获得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超过其电力供应量相对应的数量时,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出售,或者将富裕的证书保留到第2年向E-Serve提交。因此,二级市场上ROCs的价格主要受到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以向市场供应的证书数量的影响。例如,如果在过去的一个月里,风力发电的情况比较好,那么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就会比较低。由于电力供应商具有购买证书和缴纳罚金两种选择,在每年电力供应商向E-serve提交证书证明的月份,二级市场的价格与买断价格往往都非常接近。
2009年前,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每产出1Mwh的电量,就可以获得一个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然而,这种方式不能有效地引导不同成本发电技术的发展。因此,从2009年开始,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以及投产时间,发电企业每产出1Mwh的电量所能够获得的证书数量开始出现不同:成本较高的发电技术,企业每产出1Mwh的电量所获得的证书也较多,这就能够有效地提升资本对这类发电项目的兴趣,同时也会更大地促进这类技术的发展和进步。
二、小规模可再生和低碳技术:
上网电价补贴
上述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是针对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为了促进小规模可再生能源和低碳发电技术,英国在2010年4月引入了上网电价补贴(Feed-in tariffs,FiTs)政策,要求电力供应商对符合要求的可再生能源电源的发电量和上网电量进行固定补贴,这与我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较为类似。
根据英国原能源与气候变化部(DECC)发布的政策,上网电价补贴政策适用于装机容量不超过5MW的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以及装机容量不超过2kW的微型热电联产项目。与此同时,政府还制定了各类发电技术的上网电价目录,这些上网电价目录会在每年的四月份,根据零售价格指数(RPI)情况进行一次调整。此外,政府还会定期进行审查,根据每种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在过去几个月的投产情况,可能会降低相应的上网电价。这种审查制度对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对于其他发电技术则是半年进行一次,这样就确保了对这些发电技术的补贴水平,是与其成本下降曲线相适应的,从而降低了单位电量的补贴水平以及补贴金额的总规模。
三、引入市场化的补贴方式:
差价合同
自2002年设立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以来,英国的可再生能源装机提高了数倍。但是,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也产生了很多的问题,例如由于缺乏市场竞争机制,造成这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成本居高不下。此外,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的价格波动,无疑也给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投资者的融资带来的较高的成本。而这些成本,最终都需要广大电力消费者来买单。下面这张图显示了当前英国电力用户电费账单中,各类补贴政策的金额,可以发现绝大部分补贴金额都流向了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的发电项目。(见图1)
然而,英国政府在2011-12财年通过了征税控制框架(Levy Control Framework),其中设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的总预算,并希望在该预算下实现2020年30%电力由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目标。因此,英国政府希望通过新一轮的电力市场改革(EMR),将原有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向融合了市场竞争的差价合同(Contracts for difference,简称CfDs)机制过渡。英国可再生能源差价合同从2015年开始实施,并在2017年4月份开始全面取代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不过,之前已经获得可再生能源义务认证的项目仍然可获得最多20年的支持。
在差价合同制度下,政府会设立并拥有一个私人公司,即差价合同订约方(CfD Counterparty),负责签署和管理差价合同以及管理差价合同支付。发电企业像往常一样通过电力市场出售电力产出,然后获得电力售价与执行价(strike price)之间的价差支付(difference payment)。当电力市场价格高于执行价时,发电企业需要返还电力售价与执行价之间的价差,避免发电企业获得过高的收益。可以看出,英国差价合同设计的初衷,是为了给予所有的低碳电力(包括核电、可再生能源以及碳捕捉与储存)最有效的长期支持。通过这种方式,给予投资者在收益方面更大的确定性,从而降低项目的融资成本以及政策成本。
差价合同的执行价是差价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于帮助政府实现发展可再生和低碳能源,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的政策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确保其经济影响是消费者能够承担的。在2015年刚刚引入差价合同时,政府估计发电项目的均化成本(levelised cost),并以此来设定执行价和补贴上限。从总体上说,政府在估计均化成本时考虑的因素包括:发电技术、市场条件、政策考量等。
2017年4月份以前,可再生能源义务和差价合同机制并行运行。此期间差价合同的执行价遵循“RO-X(Renewables Obligations minus X)”的原则制定,其目的是保证可再生能源义务和差价合同能够给发电项目投资者相同的激励,该原则中的X因子反映了相比于可再生能源义务,差价合同机制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商的最低预期资本回报率(hurdle rate)以及电力购买协议风险的水平。
2017年4月份以后,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不能再申请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此时差价合同执行价的制定主要考虑征费控制框架下可承受的水平,以及发电技术未来成本的预期。发电技术未来成本取决于对特定技术“学习速率(learning rates)”的预期和假设,以及全球发电技术部署的情况,因此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在从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向差价合同机制转换的过程中,为了充分向市场展示差价合同的可行性,也为了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利益,英国政府在2013年3月引入了过渡性的可再生能源最终投资决定(Final Investment Decision Enabling for Renewables,简称FIDeR)机制,以引导低碳电力项目的开发商在差价合同机制之前进行最终投资的决定。在该政策下,低碳发电项目开发商可以在长期差价合约签订之前提交投资合约申请,确保了一些低碳发电项目可以迅速推进,可以促进这些具有经济可行性,并能实现稳定供电的发电项目提供政策支持。
作为过渡性运行机制,参与FIDeR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申请在2013年7月1日关闭。2014年4月23日,英国政府宣布一共向八个可再生电力项目提供了最终投资决定合同,这些项目包括海上风电场,煤炭到生物质的转换,以及一个具有热电联产的专用生物质电厂。到2020年,这些项目将提供高达120亿英镑的私营部门投资,支持8500个就业岗位,新增4.5GW的低碳装机机组(约占总容量的4%)。
四、启示
目前,我国对于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基本上采用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的形式,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则以上网电价补贴政策为主,这两种补贴形式从本质上是一样的,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较为单一。同时,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缺乏市场竞争机制,即不利于促进同类发电技术的降低成本,也无法充分有效地对不同发电技术进行政策引导。同时,由于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缺乏有效的预算管理机制,导致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逐年增长。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的补贴缺口仅为13亿,而到2016年缺口已接近600亿元。
目前,英国采用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差价合同机制,需要电力现货市场提供价格信号,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补贴水平。然而,中国的电力现货市场仍然在建设的过程中,因此现阶段将以可再生能源义务为主要的市场化补贴方式。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机制建设:
第一,明确消费侧配额考核主体,电网企业通过附加向非市场化用户传导。
目前,我国对于可再生能源配额的责任主体存在较大争议,国家能源局2016年初下发了《关于征求建立燃煤火电机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意见的函》,提出了发电侧考核的观点,很多业内人士也认为发电侧考核操作起来比较简单。然而,发电侧考核对于消费侧没有任何激励,因此并不利于可再生能源成本的分摊,和有效解决我国当前的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因此,建议将消费侧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配额的考核主体,以有效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消纳。
我国的售电市场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大量非市场化的用户仍然是由电网公司提供电力服务,因此在引入消费侧配额制考核的同时,需要将电网公司购买可再生能源证书的成本,以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形式向终端的非市场化用户传导。因此,可再生能源附加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会存在,但是由全国统一制定和执行,变为各省(区、市)分别制定和执行。与此同时,除了电网企业有可再生能源配额责任之外,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大用户和售电公司也有相应的责任。随着售电市场的逐步放开,未来全部用户都进入售电市场后,可再生能源附加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售电公司购买绿证的成本可以由售电公司以更灵活的方式向用户传到。
二是,从统筹分配可再生能源发展成本的角度,确定统一的可再生能源配额标准。2016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2020年各省(区、市)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在5%到13%之间,而全社会用电量中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为9%,同时还明确了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核算方法。然而,上述《指导意见》着重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角度出发,因此配额目标的设定考虑了各地区非水可再生能源资源的禀赋情况:资源禀赋较好的省份,其可再生能源目标也较高,终端电力用户分摊的可再生能源成本也会比较高。然而,这些地区往往都是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对电价的承受能力相对较低。
配额制和绿证制度是一种可用于可再生能源成本的分摊的机制,并没有和可再生能源的物理消纳直接挂钩。因此,紧紧围绕我国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应该制定全国统一的可再生能源配额标准,这样既可以体现全国各省(区、市)对上述战略目标的共同责任,又可以避免政策制定部门和各省(区、市)陷入配额目标的博弈,并造成相关政策的延迟出台,同时还可以促进可再生能源成本在各省(区、市)更公平合理的分摊。与此同时,由于水电在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比重较大,从保障上述能源发展战略目标的角度出发,也可以借鉴英国在《非化石燃料义务政策》阶段,以及目前加拿大部分省的做法,向水电提供绿证,以提高水电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水电的消纳。当然,应该从发电技术成本、发展趋势等角度,考虑向水电单位发电量发放的绿证数量。
考虑到各地区对于电价的承受能力,甚至可以在经济发达地区制定更高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目标,让这些地区分摊更多的可再生能源成本,为我国可再生能源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三是,建立可再生能源跨省跨区消纳机制,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与绿色证书打捆购买。
中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与经济发展水平、电力需求总体上呈现出逆向分布的特点,因此可再生能源装机较多的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不能全额消纳,迫切需要通过跨省跨区的可再生能源交易解决消纳的难题。然而,当前可再生能源的跨省区消纳即存在物理网络约束,也存在可再生能源电力价格太高引起的经济约束,其中经济约束的矛盾较为突出。
因此,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跨省跨区消纳,应该在绿证制度保障可再生能源企业收益的基础上,建立可再生能源跨省跨区消纳机制,从而打破可再生能源电力价格太高引起的经济约束。同时,鼓励签订电力和绿证打捆的购售协议,促使经济相对发达、电价承受力较强的省份,更多地购买经济相对欠发达省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和绿色证书,在满足自身配额责任的同时,切实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跨省跨区消纳。
(张粒子系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校长助理;张洪系华北电力大学现代电力研究院讲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其所著《经济学》一书中提到“当市场无法有效配置资源,即市场失灵时,政府需介入价格形成”。除了人为价格操纵、市场供需失衡等现象,价格无法全部通过市场形成也是市场失灵的表现,同样需要政府参与价格形成过程。对于政府在价格形成中的经济职能,当前存在许多不全面的观点。有的
作者:樊慧敏1彭浩鸿1孟辉1唐梦宏1易昊昊1丁静1刘金成1徐成善2冯旭宁2单位:1.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清华大学引用本文:樊慧敏,彭浩鸿,孟辉,等.储能电池模组膨胀力特性研究及仿真分析[J].储能科学与技术,2025,14(6):2488-2497.DOI:10.19799/j.cnki.2095-4239.2024.1210本文亮点:1.对模组全SOC的
7月15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拟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公示,涉及金额83万元。详情如下:关于拟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公示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133号)文件要求,现对拟下达2025
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到2027年,全省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长株潭地区整县建成比例达到60%、洞庭湖区整县建成比例达到50%)。到2030年,全省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力争达到65%。到20
近日,省政府印发《海南低碳岛建设方案》,海南将通过7大方面重点任务的22项具体措施,力争2030年前实现全省碳达峰,2045年前全面完成海南低碳岛建设,将海南打造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低碳发展先进理念、技术和实践成果的窗口。按照《海南低碳岛建设方案》相关安排,2025-2027年为先行示范阶段,海口江东
7月15日,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启明赴日本与丸红株式会社能源与基础设施服务部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运营官伊藤直树举行会谈。会上,伊藤直树和赵启明代表双方签订沙特Round4YAN风电项目EPC合同。该项目机组容量700MW,是山东电建三公司在沙特取得的又一突破性绿色能源新成果,项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推进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年底前全面完成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任务。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5年煤炭消费量较2020下降5%左右。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
中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2020年4月,在十九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构想。5年多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改革开放的时代要求,对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不断夯实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增强发展的安全性稳定性指明了
罗马尼亚能源监管机构已免除储能资源从电网充电的相关费用。这一举措由负责监管该国能源行业的国家能源监管局(ANRE)于本周早些时候(7月8日)宣布。根据《方法规范令》(OrderontheMethodologicalNorms),从电网充电并回馈至电网的储能资源,可豁免支付部分规制电价。此外文件明确,此举主要目标是
近日,金风科技助力埃及GOSII风电项目(红海风能公司苏伊士湾2号项目)跨越重要里程碑——GOSII项目扩容工程比预定工期提前4个月实现全场并网。扩容工程共安装20台金风科技GWH182-7.5MW机组,至此,GOSII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650MW,成为非洲最大已投运风电场,同时也是非洲单机容量最大的风电场,为非洲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5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拟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公示,涉及金额83万元。详情如下:关于拟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公示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133号)文件要
7月2日,2025泰国可再生能源展览会(ASlASustainableEnergyWeek)在曼谷#xB7;诗丽吉王后国家会议中心盛大开幕。作为亚洲领先的可持续能源平台,展会汇聚了行业领袖、政策制定者和创新企业。首航新能源携户用、工商业、地面电站全场景光储解决方案惊艳亮相,凭借光储创新技术和系统集成优势赢得了业界高
从电价不断上涨、到能源转型战略规划,越南电力领域的每条新的政策,似乎都预示着一个新的储能市场即将爆发!6月26日,2025越南国际电池储能与新能源供应链合作大会开幕,作为合作单位之一,惠州德赛电池全球业务副总裁胡国飞在论坛发言指出,“越南作为东南亚经济增长的亮点,正迎来能源结构升级的关
法国国民议会已通过由共和党议员JérmeNury提出的第486号修正案,要求对新建风能和太阳能项目即刻实施临时性的暂停措施。这项暂停将持续至完成一项独立、客观的能源结构研究,以评估从经济和环境角度出发,最适合法国的能源组合。该修正案可能导致新建风电和太阳能项目被排除在《2025-2035年国家能源与
本文是《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系列解读之六。从政策制度设计出发,系统解析绿色用电的核心机遇与商业模式创新,助力相关主体在“获得电力2.0”时代实现精准发力与价值重塑。(来源:微信公众号“春观能源”)在“双碳”战略
2025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厘清了绿电直连项目与公共电网的责任界面,并要求在项目内部发电、厂用电、自发自用、储能等关口安装分表计量装置,为后续完善社会责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9日,浙江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征求《江山市2025-2026年度电力移峰填谷、需求响应等需求侧管理补贴实施办法》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空调负荷柔性调控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企业在计划性移峰填谷时段,实际平均移峰负荷及天数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移峰负荷达到100kW(含本数
2025年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这是我国首份绿电直连政策法规,旨在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在国际碳贸易壁垒下,绿电直连政策是我国应
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136号文件”),将新能源电量全面推向市场,对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136号文件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不仅可以实现我国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而且可以推动能源转型,
越南电力集团EVN宣布,自2025年5月10日起实施电价调整方案,宣布平均零售电价从每千瓦时2103.11越南盾上涨至2204.07越南盾(不含增值税),较调整前的平均零售电价上调4.8%。根据政府第72号法令,当投入成本增加2%或更多时,电价每三个月调整一次。也就是说,每年将有4次价格调整。据了解,最近一次电
为加速推进碳中和目标机电力市场化改革,日本政府可谓不遗余力。通过实施上网电价补贴和固定购电价格等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家庭和企业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并配套储能设备的积极性。采用正泰电源产品的九州熊本光储一体化项目就是一个典型的高压并网自家消费应用案例。该项目采用正泰电源1.6MW/3.3MWh工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0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文件明确,2024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推动降低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取得良好成效,2025年相关降电价举措能延尽延。指导粮食仓储企业申报本市本年度“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
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用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认证等,1个绿证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
7月1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5》(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并网风电5.2亿千瓦,同比增长18.0%(其中陆上风电4.8亿千瓦,海上风电4127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8.9亿千瓦,
日前,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利用云南绿色
7月4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7月7日-7月11日)。政策篇重磅!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下发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7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2025年第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设计规范》等304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forEnergyEfficiencyDesignofHydropowerProject》等43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水电工程集运鱼系统设计规
7月1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举办新闻发布会,中电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郝英杰发布《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这是中电联连续20年发布年度发展报告。作为中电联“1#x2B;N”年度系列报告的主报告,《报告》以电力行业统计与调查数据为依据,系统回顾了我国电力行业2024
日前,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利用云南绿色
7月8日,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工信厅、云南能源局联合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适用范围方面,根据方案,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电源原则上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9日,云南省发改委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提升调节能力。绿电直连项目应实现内部资源协同优化。并网型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挖掘负荷灵活性调节潜力等方式,确保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不超过申报容量,自行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供电中断的有关责任。分析电源与
第六章非化石能源发展本章作者伍梦尧(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一总体发展概况01非化石能源成为发电量增长主要力量2024年,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5.4%,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比重达到84.2%。其中,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2024年度发
2025年7月4日,北京衡燃科技有限公司与东港市人民政府、沈阳新基发展有限公司成功签署东港绿色低碳农业循环经济项目合作协议。市委副书记、市长迟长春,沈阳城投副总经理、新基发展公司董事长李治民,清华大学长聘教授张衍国,北京衡燃科技总经理陈宣等出席签约仪式。市领导于非主持仪式,并代表市政府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