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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发布:发电企业可委托电网企业代理参与跨省跨区交易

2017-12-13 17:01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化交易山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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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能源监管办日前印发了《山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细则》在此前印发的《山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细化明确。

实施细则共3篇9章186条,第一篇为“交易准备”,从第1章到第2章,涵盖了总则、市场注册;第二篇为“交易实施”,从第3章到第9章,按交易品种逐一明确了交易组织的原则、流程、时间安排等内容,并给出了安全校核、合同签订的操作步骤;第三篇为“交易结算与信息披露”,从第10章到第13章,将山西规则中有关结算的文字内容翻译为具体的计算公式,基本具备了编制结算程序的条件。

细则中提到,具有市场化交易资格的发电企业可参与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发电企业也可以委托电网企业代理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现货市场启动前,电网企业可代理未进入市场的电力用户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也可代理小水电企业、风电企业等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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