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核电核电建设与运行报道正文

环保部要求贯彻《核安全法》 切实保证核设施运行安全

2018-01-25 11:17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核安全放射性废物核设施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环境保护部近日就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以下简称《核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要全面贯彻《核安全法》的各项要求,细化核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核安全责任,积极培育和建设核安全文化,切实保证核设施的建造质量和运行安全。

通知要求,各核设施营运单位要严格对照《核安全法》,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相应的安全评价、资源配置和财务能力,强化必要的技术支撑、持续改进的能力以及应急响应能力和核损害赔偿财务保障能力等,从而保证核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通知明确,为妥善处理过渡期相关事宜,对于2018年1月1日前受理的首次装料申请,将继续其许可流程,具备条件后颁发首次装料批准书;2018年1月1日起,国家核安全局不再受理首次装料(或投料)批准书相关申请事项;已获得首次装料(或投料)批准书但未获得运行许可证的核设施营运单位要及时提交《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并申请将首次装料(或投料)批准书变更为运行许可证。

通知还明确了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单位资质许可、优化核安全监管流程等相关事项。

原标题:环保部要求贯彻《核安全法》,切实保证核设施运行安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核安全查看更多>放射性废物查看更多>核设施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