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湖北省环保厅印发《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18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通知

2018-06-01 11:4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防治湖北省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附件16

湖北省2018年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发展,从点到面反映我省农村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二、范围和对象

2.1 监测范围

14个必测村庄(即静态村庄),村庄名单来源于《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必测村庄名单的通知》(环办〔2015〕69号)。必测村庄涉及14个县域:包括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县(以下简称县域考核县)和9个非县域考核县。

9个非县域考核县只监测1个静态村庄,静态村庄名录见附表2。5个县域考核县,除监测1个静态村庄外,选择两个动态村庄开展监测,不得选择往年已开展监测的村庄。

县域:27个县域考核县和2个非县域考核县。我省30个县域考核县,除茅箭区、张湾区和保康县以外,全部监测。27个县域考核县见附表1。29个县域,在县域范围内选择3个动态村庄开展监测。

总计:全省17个地市(州),总计38个县,共96个村庄,包括14个静态村庄和82个动态村庄。

2.2 监测对象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包括县域和村庄2个层面。在村庄层面,选择3个代表性村庄(城中村不作为监测对象),开展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参加“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必须加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在县域层面,开展地表水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测。

2.3 村庄监测

2.3.1 村庄类型划分

根据农村主要生产方式和主要污染来源,将我省村庄初步划分为生态型、种植型、养殖型、工矿企业型、商业旅游型和其他类型等6个类型。

(1)生态型村庄

指生态环境优美,座落在受保护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封山育林地等区域内的村庄。

(2)种植型村庄

指生产生活方式以较大规模现代种植业为主,如粮食作物、蔬菜、水果等,农膜、化肥和农药量使用较大的村庄。

(3)养殖型村庄

指生产生活方式以畜禽、水产等养殖业为主,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此的村庄。

(4)工矿企业型村庄

指以工矿、企业等产业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村庄,村庄环境受工矿企业废水、废气和废渣影响较大的村庄。

(5)商业旅游型村庄

以旅游业、或者商品交换、流通等经济活动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村庄,村庄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为“吃、住、行、游、购、娱”等商业和旅游活动产生的污染。

(6)其他类型村庄

不属于以上五种类型或者以上多个类型并存且持平的村庄,以及处于城乡结合部位、城镇化的村庄等。

2.3.2 村庄选取原则

(1)村庄数量:村庄的选取分为两种,一种是静态村庄,即每年都开展监测,用于村庄环境质量年际间比较;另一种是动态村庄,即地方根据需要每年新增的监测村庄。

静态村庄以国家要求为准,详见附表2。其中除5个县域考核县外,其余9个县域只需监测附表2中所列的静态村庄。

27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县和2个非县域考核县各需监测3个村庄。27个县域考核县中团风县只监测1个静态村庄、郧阳区等5个县需监测1个静态村庄(详见附表2)以及2个动态村庄,不得选取往年已监测的动态村庄;其余22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县各选取3个动态村庄开展监测。动态村庄由各地市按要求自行选择。

(2)村庄类型:统筹考虑经济发展程度和环境污染程度,选取人口数量相对较多、分布相对集中的行政村庄,尽量涵盖本方案中所列6种村庄类型。

(3)空间分布:

选取的监测村庄尽可能均匀分布在县域范围(可考虑采用网格法)。

2.4 县域监测

县域监测以县域整体作为监测区域,开展地表水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测。

地表水水质以县域为单元布点,开展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主要通过遥感手段开展监测,主要由省中心站负责完成。

三、村庄监测内容

3.1 环境空气质量

(1)点位布设

以村庄为点位布设单元,在居民区布设1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

选测项目: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工业型村庄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特征污染物项目的监测。

单位:微克/立方米(μg/m3)

(3)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 1 次,全年4次。

(4)监测方法

采用手工采样监测和自动采样监测相结合的方法,推荐使用自动监测,优先使用环境质量流动监测车进行监测。

手工监测:每次监测连续 5 天,每天进行逐时监测,取各监测项目的日均值。 自动监测:除仪器故障等原因外,每天进行监测。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和规范等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导则,下同)。

3.2 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1)点位布设

以村庄为点位布设单元,每个村庄至少布设 1 个监测断面/点位。

农村饮用水源地分为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和其他水源地等类型。地表水源地主要包括河流、湖库、山溪、坑塘、水窖等;地下水源地主要包括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山涧泉水等。

若村庄所在乡镇已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可以此数据作为该村庄饮用水水质监测数据,按照要求进行报送。

(2)监测项目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表 1中 24 项基本项目和表 2 中 5 项补充项目(共 29 项),见表 1。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 23 项,见表 2(新标准(GB-T 14848-2017)5月1号开始实行,从第二季度开始按照新规范评价,全年评价也按照新标准评价)。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燃煤发电机组查看更多>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湖北省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