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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响应启动
根据AQI预测结果发布预警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定的应急响应措施。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预警发布指令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应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机动车限行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为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通告发布后12小时。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教育部门的具体通知执行。
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应急响应措施实施的组织管理,并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本辖区街道(乡镇)和区属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并进行督导检查。
(三)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应在减少对全社会,尤其是居民生活影响的前提下,按照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和可考核的原则,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Ⅳ级响应
Ⅳ级响应时,全社会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均应达到5%以上。
(1)健康防护和建议性控制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建议减少或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强制性控制措施
——市环保局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
——市环保局会同各区县(市)政府组织实施秸秆禁烧。
——市工信委督导区县(市)级工信部门监督检查列入《工业源清单》的工业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和落实减排措施情况。
——市住建委组织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施工单位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减少土石方开挖规模,停止室外施工现场喷涂粉刷、建筑拆除、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1次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
——市农委配合进行秸秆禁烧巡查督查。
——市城管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延长1小时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增加1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严格实施渣土、砂石、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密闭化运输,禁止苫盖不严、车体不洁的运输车辆驶出工地。
——市市场监管局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市公安交管局查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市安监局督导检查非煤矿山扬尘污染防治。
——市公安局查禁燃放烟花爆竹;组织下属公安派出所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配合劝阻、制止、查处野外焚烧秸秆行为。
——各区县(市)政府负责按照四级(蓝色)预警等级,通知并督导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监督检查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工业源项目清单》的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停止室外施工工地喷涂粉刷、建筑拆除、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工地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频次(冬季除外);查处非煤矿山扬尘污染;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对辖区建成区内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停产;组织下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会同公安派出所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延长1小时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增加1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实施渣土、砂石、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密闭化运输,禁止苫盖不严、车体不洁的运输车辆驶出工地;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2.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时,全社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1)健康防护和建议性控制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建议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建议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强制性控制措施
——市环保局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通知商业经营锅炉企业启动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检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市环保局会同各区县(市)政府组织实施秸秆禁烧。
——市气象局在条件允许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工信委督导区县(市)级工信部门监督检查列入《工业源清单》的工业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和落实减排措施情况。
——市住建委组织各区供热管理部门通知并督导重点供热企业启动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督导供热企业错时错峰起炉,实行24小时供热;组织各区供热管理部门按照《供热源清单(居民供热部分)》,组织、监督各重点供热企业落实减排措施;组织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施工单位启动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室外施工现场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2次工地上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
——市农委配合进行秸秆禁烧巡查督查。
——市城管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延长1小时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增加1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驶出工地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市公安交管局全天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本市四环合围区域内上路行驶(清洁能源车除外);查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市安监局督导检查非煤矿山扬尘污染防治。
——市公安局查禁燃放烟花爆竹;组织下属公安派出所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配合劝阻、制止、查处野外焚烧秸秆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增加白天公交运力,并延长0.5小时夜间收车时间。
——市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安排整点时间播报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各区县(市)政府负责按照三级(黄色)预警等级,通知并督导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监督检查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工业源和供热源项目清单》的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室外建筑施工现场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工地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频次(冬季除外);查处非煤矿山扬尘污染;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对辖区建成区内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散乱污”企业停产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停产;组织下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会同公安派出所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延长1小时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增加1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驶出工地措施;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3.Ⅱ级响应
Ⅱ级响应时,全社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1)健康防护和建议性控制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建议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建议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建议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实行员工休假或弹性工作制。
(2)强制性控制措施
——市环保局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通知商业经营锅炉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检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市环保局会同各区县(市)政府组织实施秸秆禁烧。
——市气象局在条件允许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工信委督导区县(市)级工信部门监督检查列入《工业源清单》的工业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和落实减排措施情况。
——市住建委组织各区供热管理部门通知并督导重点供热企业启动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督导供热企业错时错峰起炉,实行24小时供热;组织各区供热管理部门按照《供热源清单(居民供热部分)》组织、监督各重点供热企业落实减排措施;组织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施工单位启动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室外施工现场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2次以上工地上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
——市农委配合进行秸秆禁烧巡查督查。
——市城管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延长2小时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增加2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驶出工地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市公安交管局公告并实行三环合围区域内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四环合围区域内上路行驶;查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市教育局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
——市安监局督导检查非煤矿山扬尘污染防治。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
——市公安局查禁燃放烟花爆竹;组织下属公安派出所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配合劝阻、制止、查处野外焚烧秸秆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增加白天公交运力,并延长1小时夜间收车时间。
——市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安排整点时间播报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跟踪报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各区县(市)政府负责按照二级(橙色)预警等级,通知并督导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监督检查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工业源和供热源项目清单》的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室外建筑施工现场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工地裸露地面洒水压尘频次(冬季除外);查处非煤矿山扬尘污染;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对辖区建成区内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散乱污”企业停产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其停产;组织下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会同公安派出所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延长2小时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增加1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驶出工地措施;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4.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时,全社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1)健康防护和建议性控制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停止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建议停止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建议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建议企业单位根据情况实行员工休假或弹性工作制。
(2)强制性控制措施
——市环保局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通知商业经营锅炉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检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市环保局会同各区县(市)政府组织实施秸秆禁烧。
——市气象局在条件允许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工信委督导区县(市)级工信部门监督检查列入《工业源清单》工业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和落实减排措施情况。
——市住建委组织各区供热管理部门通知并督导重点供热企业启动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督导供热企业错时错峰起炉,实行24小时供热;组织各区供热管理部门按照《供热源清单(居民供热部分)》,组织、督导各重点供热企业落实减排措施;组织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施工单位启动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室外建筑施工现场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对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2次以上工地上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
——市农委配合进行秸秆禁烧巡查督查。
——市城管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延长2小时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增加2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驶出工地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市公安交管局公告并实行四环合围区域内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四环合围区域内上路行驶,每日6时至24时,禁止外地重型载货车辆进入市区;查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市教育局要求并通知幼儿园和学校停止组织户外活动、减少上学时间或者放假。
——市安监局督导检查非煤矿山扬尘污染防治。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
——市公安局查禁燃放烟花爆竹;组织下属公安派出所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配合劝阻、制止、查处野外焚烧秸秆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增加白天公交运力,早晨提前1小时发车,夜间延长1小时收车。
——市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安排整点时间播报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跟踪专题报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各区县(市)政府负责按照一级(红色)预警等级,通知并督导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监督检查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工业源和供热源项目清单》的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室外建筑施工现场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工地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频次(冬季除外);查处非煤矿山扬尘污染;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对辖区建成区内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散乱污”企业停产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停产;组织下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会同公安派出所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延长2小时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增加2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驶出工地措施;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各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实行错峰下班制度,下午16时30分下班。
(四)信息公开
市委宣传部应及时组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发布预警发布、升级、降级、解除信息;市环保局向社会实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市气象局向社会及时公布气象条件变化情况。
(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反馈与监督
应急响应期间,各成员单位应于每日15时前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遇重大紧急事项随时报告。市环保局、市气象局于当日15时前,将预警以来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和未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因生产安全、民生保障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采取规定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事业部门或单位,应于当日15时前书面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
应急预警期间,举报受理部门要加强值班,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被举报的违规工地、企业、车辆等进行严厉查处。应急指挥部督查组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的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督查组要予以通报、曝光,并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六)应急终止
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可以终止响应措施。
预警解除后,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要继续跟踪会商预报。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于应急终止次日11时前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处理情况。
(七)总结评估
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当次重污染天气过程、预测研判情况、预警发布情况,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预警效果以及应急预案的完备性、科学性、实用性等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总结应对经验,查找分析问题,持续改进不足,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当地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每年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修订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人力资源保障。市环保局负责环境应急监测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人员保障,市气象局负责气象预测预报人员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专家保障,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医护应急人员保障。
(二)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市环保局负责健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建立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与市气象局联合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
(三)应急能力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每年根据天气情况,报请总指挥批准后,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检验各成员单位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等应急能力,并根据演练结果组织专家组对应急措施效果、应急程序响应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根据演练评估报告,对演练暴露出来的问题予以改进,完善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应急人员教育和培训。
(四)通信与信息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通讯录,与各成员单位之间利用办公电话、电子信箱和政府OA系统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要建立信息共享网络,保证数据快速、及时传递。
(五)经费保障。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资金由市政府通过预备费等渠道解决。日常运作保障资金,包括应急基础数据系统建设及运行、应急技术支持和演习等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部门预算。
(六)技术保障。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人员交流与培训机制,健全重污染天气会商制度,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制度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并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保证各级负责人和联络人员通讯顺畅。各级负责人和联络人员工作和通讯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三级(黄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备班备勤;二级(橙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在岗值守;一级(红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全天(含节假日)值守。二级(橙色)、一级(红色)预警期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可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人员联合办公,开展应急指挥、调度、协调、督查等工作。
(八)宣传保障。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会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公众健康防护以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相关知识,倡导市民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拒绝露天烧烤,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营造全社会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良好氛围。
六、附则
(一)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及以上污染程度。
(二)本预案所称AQI指数(空气质量指数),是指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为全市所有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AQI日均值数据。
(三)本预案所称沙尘暴是指地面尘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哈政办规〔2017〕5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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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石横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405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7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数字广东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明确,加强能源数据融合创新,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探索省市县一体化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化管理,推广建设零碳智慧园区、绿色智能建筑。完善林业综合管理平台和林业监测数据管理平台,上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近日,由国机集团下属企业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工”)总承包建设的泰国TPIPP150MWRDF垃圾电站项目取得重大进展:项目采用的目前全球首台540℃高温、15.4MPa超高压参数,并集成外置床换热系统与一次再热技术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顺利完成72小时满负荷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锅炉出
近日,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营提升项目-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4932.542万元。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5月29日,浙江省全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5月调度会暨迎峰度夏电力保供专项部署会在杭州召开,浙江省能源局局长俞奉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主要领导调研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重要指示和近期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迎峰度夏电力保供、能源重大项目攻坚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市六届人三次会议第124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答复文件明确,重庆实施“百万千瓦屋顶部署推进”光伏式和“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截至2025年3月,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256万千瓦、352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将从“十三五”末提升6.3%至16.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土壤〔2024〕80号),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5月26日,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6、7号炉超低排放改造(PC)项目]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1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961753.00元;中标候选人第2名:湖南湘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977000.00元;中标候选人第3名: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990246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三年行动计划指出:1、推动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绿色化”转型。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深入推进“绿效码”应用,推进存量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万润新能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表示,万润新能作为头部正极材料供应商,紧跟固态电池行业发展需求和战略客户量产节奏,已在固态电池环节价值量较高的正极材料和电解质领域进行发力布局。正极材料方面,性能优异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可以适配固态电池体系,公司不断进行材料结构和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审查5月29日至30日,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召开外部评审会,初步设计文件顺利通过审查。详情点击榆神榆横2×350MW热电联产工程1号机组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审查5月29日至30日,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召开外部评审会,初步设计文件顺利通过审查。详情点击榆神榆横2×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评选,拟支持的20个城市为:北京、天津、唐山、包头、大连、哈尔滨、苏州、温州、芜湖、厦门、济南、郑州、宜昌、长沙、广州、海口、宜宾、兰州、西宁、乌鲁木齐。两部门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4日至8日。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4日,财政部发布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评选结果公示,拟支持20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5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发布。其中指出,加快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污水、供热等地下管线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完善建
6月4日,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1X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脱硫EP中标结果公示。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30960000元。
一系列技术突破表明,人类对于核聚变的探索已从理论推演走到了工程试验阶段,核聚变永远50年的“魔咒”可能正在慢慢被解除。(来源:能源新媒文/本刊记者范珊珊)在刘慈欣的小说《流浪地球》里,重核聚变行星发动机推动地球开启星际流浪之旅;在《三体》中他描述了“无工质飞船”——核聚变飞船带领人类
6月3日,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699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9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00.3平方米。拟建设垃圾焚烧主厂房一座,总建筑面积6465.6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90.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75.55平方米。油泵房一座建筑面积50.
一场“智”与“能”的双向奔赴回顾历史,整个人类文明进程始终与能源开发利用紧密相关。如今,能源发展进入资源、环境、气候三重约束期,急需沿着清洁低碳方向进行转型。与此同时,人工智能技术正在蓬勃兴起,加速赋智于千行百业,“‘人工智能+’行动”的字眼更是连续两年见诸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A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1X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脱硫EP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CWEME-202505HYRTL-W001)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960000.00元,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良好;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910000
在国资委“1号”央企中核集团董事长空缺数月后,中核集团官网于今年端午假期前一天更新了“领导班子”信息。原任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的申彦锋正式升任董事长、党组书记,成为中核集团的新一任掌舵者。科班出身的“年轻人”申彦锋是如今电力央企中唯二的“70后”董事长,另一位是去年9月履新中国安能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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