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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响应启动
根据AQI预测结果发布预警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定的应急响应措施。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预警发布指令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应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机动车限行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为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通告发布后12小时。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教育部门的具体通知执行。
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应急响应措施实施的组织管理,并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本辖区街道(乡镇)和区属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并进行督导检查。
(三)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应在减少对全社会,尤其是居民生活影响的前提下,按照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和可考核的原则,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Ⅳ级响应
Ⅳ级响应时,全社会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均应达到5%以上。
(1)健康防护和建议性控制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建议减少或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强制性控制措施
——市环保局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
——市环保局会同各区县(市)政府组织实施秸秆禁烧。
——市工信委督导区县(市)级工信部门监督检查列入《工业源清单》的工业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和落实减排措施情况。
——市住建委组织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施工单位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减少土石方开挖规模,停止室外施工现场喷涂粉刷、建筑拆除、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1次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
——市农委配合进行秸秆禁烧巡查督查。
——市城管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延长1小时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增加1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严格实施渣土、砂石、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密闭化运输,禁止苫盖不严、车体不洁的运输车辆驶出工地。
——市市场监管局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市公安交管局查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市安监局督导检查非煤矿山扬尘污染防治。
——市公安局查禁燃放烟花爆竹;组织下属公安派出所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配合劝阻、制止、查处野外焚烧秸秆行为。
——各区县(市)政府负责按照四级(蓝色)预警等级,通知并督导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监督检查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工业源项目清单》的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停止室外施工工地喷涂粉刷、建筑拆除、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工地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频次(冬季除外);查处非煤矿山扬尘污染;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对辖区建成区内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停产;组织下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会同公安派出所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延长1小时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增加1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实施渣土、砂石、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密闭化运输,禁止苫盖不严、车体不洁的运输车辆驶出工地;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2.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时,全社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1)健康防护和建议性控制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建议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建议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强制性控制措施
——市环保局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通知商业经营锅炉企业启动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检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市环保局会同各区县(市)政府组织实施秸秆禁烧。
——市气象局在条件允许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工信委督导区县(市)级工信部门监督检查列入《工业源清单》的工业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和落实减排措施情况。
——市住建委组织各区供热管理部门通知并督导重点供热企业启动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督导供热企业错时错峰起炉,实行24小时供热;组织各区供热管理部门按照《供热源清单(居民供热部分)》,组织、监督各重点供热企业落实减排措施;组织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施工单位启动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室外施工现场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2次工地上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
——市农委配合进行秸秆禁烧巡查督查。
——市城管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延长1小时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增加1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驶出工地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市公安交管局全天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本市四环合围区域内上路行驶(清洁能源车除外);查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市安监局督导检查非煤矿山扬尘污染防治。
——市公安局查禁燃放烟花爆竹;组织下属公安派出所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配合劝阻、制止、查处野外焚烧秸秆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增加白天公交运力,并延长0.5小时夜间收车时间。
——市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安排整点时间播报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各区县(市)政府负责按照三级(黄色)预警等级,通知并督导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监督检查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工业源和供热源项目清单》的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室外建筑施工现场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工地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频次(冬季除外);查处非煤矿山扬尘污染;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对辖区建成区内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散乱污”企业停产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停产;组织下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会同公安派出所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延长1小时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增加1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驶出工地措施;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3.Ⅱ级响应
Ⅱ级响应时,全社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1)健康防护和建议性控制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建议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建议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建议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实行员工休假或弹性工作制。
(2)强制性控制措施
——市环保局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通知商业经营锅炉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检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市环保局会同各区县(市)政府组织实施秸秆禁烧。
——市气象局在条件允许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工信委督导区县(市)级工信部门监督检查列入《工业源清单》的工业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和落实减排措施情况。
——市住建委组织各区供热管理部门通知并督导重点供热企业启动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督导供热企业错时错峰起炉,实行24小时供热;组织各区供热管理部门按照《供热源清单(居民供热部分)》组织、监督各重点供热企业落实减排措施;组织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施工单位启动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室外施工现场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2次以上工地上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
——市农委配合进行秸秆禁烧巡查督查。
——市城管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延长2小时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增加2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驶出工地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市公安交管局公告并实行三环合围区域内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四环合围区域内上路行驶;查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市教育局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
——市安监局督导检查非煤矿山扬尘污染防治。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
——市公安局查禁燃放烟花爆竹;组织下属公安派出所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配合劝阻、制止、查处野外焚烧秸秆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增加白天公交运力,并延长1小时夜间收车时间。
——市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安排整点时间播报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跟踪报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各区县(市)政府负责按照二级(橙色)预警等级,通知并督导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监督检查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工业源和供热源项目清单》的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室外建筑施工现场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工地裸露地面洒水压尘频次(冬季除外);查处非煤矿山扬尘污染;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对辖区建成区内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散乱污”企业停产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其停产;组织下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会同公安派出所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延长2小时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增加1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驶出工地措施;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4.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时,全社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1)健康防护和建议性控制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停止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建议停止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建议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建议企业单位根据情况实行员工休假或弹性工作制。
(2)强制性控制措施
——市环保局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通知商业经营锅炉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检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市环保局会同各区县(市)政府组织实施秸秆禁烧。
——市气象局在条件允许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工信委督导区县(市)级工信部门监督检查列入《工业源清单》工业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和落实减排措施情况。
——市住建委组织各区供热管理部门通知并督导重点供热企业启动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督导供热企业错时错峰起炉,实行24小时供热;组织各区供热管理部门按照《供热源清单(居民供热部分)》,组织、督导各重点供热企业落实减排措施;组织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施工单位启动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室外建筑施工现场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对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2次以上工地上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
——市农委配合进行秸秆禁烧巡查督查。
——市城管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延长2小时道路清扫保洁时间,增加2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驶出工地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市公安交管局公告并实行四环合围区域内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四环合围区域内上路行驶,每日6时至24时,禁止外地重型载货车辆进入市区;查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市教育局要求并通知幼儿园和学校停止组织户外活动、减少上学时间或者放假。
——市安监局督导检查非煤矿山扬尘污染防治。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
——市公安局查禁燃放烟花爆竹;组织下属公安派出所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配合劝阻、制止、查处野外焚烧秸秆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增加白天公交运力,早晨提前1小时发车,夜间延长1小时收车。
——市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安排整点时间播报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跟踪专题报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各区县(市)政府负责按照一级(红色)预警等级,通知并督导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监督检查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工业源和供热源项目清单》的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煤、渣、焦、沙石等各类物料堆覆盖情况;通知并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室外建筑施工现场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对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工地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频次(冬季除外);查处非煤矿山扬尘污染;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对辖区建成区内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散乱污”企业停产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停产;组织下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会同公安派出所查禁城镇街道烧纸或焚烧遗物;延长2小时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增加2次洒水压尘作业(冬季除外),组织开展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查禁市场摊区商亭使用燃煤小炉子,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驶出工地措施;查禁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煤和不符合国家现行阶段标准的车用成品油的行为。
——各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实行错峰下班制度,下午16时30分下班。
(四)信息公开
市委宣传部应及时组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发布预警发布、升级、降级、解除信息;市环保局向社会实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市气象局向社会及时公布气象条件变化情况。
(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反馈与监督
应急响应期间,各成员单位应于每日15时前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遇重大紧急事项随时报告。市环保局、市气象局于当日15时前,将预警以来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和未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因生产安全、民生保障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采取规定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事业部门或单位,应于当日15时前书面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
应急预警期间,举报受理部门要加强值班,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被举报的违规工地、企业、车辆等进行严厉查处。应急指挥部督查组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的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督查组要予以通报、曝光,并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六)应急终止
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可以终止响应措施。
预警解除后,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要继续跟踪会商预报。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于应急终止次日11时前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处理情况。
(七)总结评估
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当次重污染天气过程、预测研判情况、预警发布情况,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预警效果以及应急预案的完备性、科学性、实用性等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总结应对经验,查找分析问题,持续改进不足,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当地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每年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修订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人力资源保障。市环保局负责环境应急监测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人员保障,市气象局负责气象预测预报人员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专家保障,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医护应急人员保障。
(二)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市环保局负责健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建立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与市气象局联合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
(三)应急能力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每年根据天气情况,报请总指挥批准后,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检验各成员单位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等应急能力,并根据演练结果组织专家组对应急措施效果、应急程序响应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根据演练评估报告,对演练暴露出来的问题予以改进,完善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应急人员教育和培训。
(四)通信与信息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通讯录,与各成员单位之间利用办公电话、电子信箱和政府OA系统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要建立信息共享网络,保证数据快速、及时传递。
(五)经费保障。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资金由市政府通过预备费等渠道解决。日常运作保障资金,包括应急基础数据系统建设及运行、应急技术支持和演习等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部门预算。
(六)技术保障。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人员交流与培训机制,健全重污染天气会商制度,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制度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并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保证各级负责人和联络人员通讯顺畅。各级负责人和联络人员工作和通讯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三级(黄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备班备勤;二级(橙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在岗值守;一级(红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全天(含节假日)值守。二级(橙色)、一级(红色)预警期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可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人员联合办公,开展应急指挥、调度、协调、督查等工作。
(八)宣传保障。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会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公众健康防护以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相关知识,倡导市民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拒绝露天烧烤,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营造全社会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良好氛围。
六、附则
(一)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及以上污染程度。
(二)本预案所称AQI指数(空气质量指数),是指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为全市所有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AQI日均值数据。
(三)本预案所称沙尘暴是指地面尘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哈政办规〔2017〕5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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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和废气臭气的测定动态稀释嗅辨法Ambientairandwastegas-Determinationofodor-Dynamicdilutionolfactoymethod标准号:HJ1416—2025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和废气中臭气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
近日,美丽北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北仑区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强化煤炭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宁波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重点削减非电力行业用煤。深入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对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全区原则上
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及相关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CL-ZB-SZXXFD-WZ-2025-003/JSTCC2500313959一、招标条件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及相关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苏州协鑫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日前,财政部集中下达多项2025年环境治理相关资金预算,包括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107亿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136亿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13.2亿元,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254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预算50亿。具体如下:(1)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一周火电项目,其中4×1000MW#x2B;2×660MW#x2B;700MW项目环评公示,2×1000MW#x2B;2×660MW项目核准、开工。【核准】河南南阳白河2x1000MW煤电项目获核准批复日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南阳白河2x1000MW煤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该项目建设地点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宁夏固原彭阳2x660MW机组工程获批开工近日,固原彭阳2×660MW机组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开工申请已获正式批复。这一重要进展标志着宁夏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实现了关键跨越,意味着项目从前期精心规划的蓝图正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宁夏固原彭阳2x660MW机组工程获批开工近日,固原彭阳2×660MW机组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开工申请已获正式批复。这一重要进展标志着宁夏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实现了关键跨越,意味着项
7月11日,河南濮阳市台前县政府发布豫能台前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项目总投资85亿元,主要建设2×3188t/h超超临界燃煤锅炉+2×1000MW超超临界凝汽式汽轮机等,详情如下:豫能台前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推进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年底前全面完成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任务。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5年煤炭消费量较2020下降5%左右。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
7月15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文件提出,2025年全省PM2.5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左右,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2%以内;完成国家下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文件还提及,聚焦重点行业,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高质
7月11日,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75蒸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该项目预算金额20082770.6元,拟购置安装一套75吨/小时热水燃煤锅炉脱硝除尘脱硫装置。招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10:30(北京时间)。详情如下:阿克苏地区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75蒸吨锅炉超低排放
近日,美丽北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北仑区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强化煤炭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宁波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重点削减非电力行业用煤。深入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对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全区原则上
国家能源集团2025年第2批电站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及附属设备(哈密国能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家能源集团2025年第2批电站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及附属设备(哈密国能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206351,招
6月30日,济南能源集团所属热电集团传来振奋人心的消息——长清电厂2×66万千瓦先进燃煤机组供热项目1号机组首次并网一次成功,这标志着济南市在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新型能源体系征程上迈出了坚实一步。项目投运后,将为山东省迎峰度夏能源保供提供坚实支撑,对全面提升当地电力、热力供应能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公司认真落实陕煤集团“保碳、去碳、减碳、固碳、易碳”的“五碳”发展战略规划,将新发展理念融入推动高质量发展之中,积极布局“双碳”新赛道,竭力跳出“唯煤”舒适圈,勾勒出了一幅“立足煤、延伸
7月21日,哈尔滨七水厂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技术服务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招标人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哈尔滨七水厂院内,拟改造建设工业水厂1座,主要包括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利用以及对部分现有设施拆除并重新建设等。拆除内容包括拆除清水池、吸水
7月16日,国家能源集团安徽公司池州电厂二期扩建项目3号机组成功实现首次并网,机组各系统参数正常,主辅设备运行稳定,为实现168小时试运和正式投产发电奠定坚实基础。为确保这一里程碑节点顺利达成,电厂秉承国家能源集团安徽公司“创新、精益、开放”工作理念,超前策划,统筹安排,每日早晚召开现
日前,中共中央批准:谢卫江同志任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谢卫江,男,汉族,1973年1月生,河南扶沟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4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0.09-1994.09华北电力学院动力工程系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学习1994.09-1997.04东南大学热能研究所热能工程
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24年度和2022-2024年任期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和2022-2024年任期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名单如下:一、2024年度业绩考核A级企业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3.中国移动
云南公司阳宗海电厂3、4号机组通流增容改造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国能龙威发电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189.600000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2312.500000万元云南公司宣威分公司9号机组通流增容改造EPC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6日,江苏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文件明确,探索低碳节能服务发展路径。积极引进国内外权威认证组织在通设立分支(合作)机构,提供“一站式”涉碳类认证和咨询服务,推动重点产品碳足迹的国际衔接互认
三峡集团(营口)燃气联合循环调峰发电项目主机(机岛设备)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1名: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681,800,000.00元,质量:符合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符合要求;中标候选人第2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月11日,黑龙江巴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建安工程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巴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建安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J0112G250605001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改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新能源[2022]779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已到位,建设资金来自20%企业自有,80%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我国在建最大火电厂新机组投产7月6日,国家能源集团浙江公司北仑电厂首台8号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投入商业运行。该厂以“火风光储”总装机6400兆瓦,为迎峰度夏期间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更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我国在建最大火电厂新机组投产7月6日,国家能源集团浙江公司北仑电厂首台8号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投入商业运行。该厂以“火风光储”总装机6400兆瓦,为迎峰度夏期间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9日,哈尔滨电气公告称,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委任张连彬先生为本公司高级副总裁,有关任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正式生效。曹志安先生因职务变动,向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同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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