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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一)突出重点,打好8个标志性战役
1.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按照保护优良湖泊、改善水质良好湖泊、加大力度治理污染湖泊的思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强化流域空间管控和生态减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开发建设及经营活动。全面抓好环湖截污工程建设,加快雨污分流改造以及次干管、支管建设,建立科学运行的管理机制,既要建设好,又要运行好,确保已建设施充分发挥环境效益。加快推进抚仙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加强泸沽湖旅游开发风险防控,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两个湖泊水质稳定保持Ⅰ类。完善滇池精准治污体系,加强牛栏江沿岸污染防控,到2018年年底滇池草海水质稳定达到Ⅴ类,到2020年滇池外海水质力争达到Ⅳ类(COD≤50mg/L)。全面实施洱海抢救性保护“七大行动”,巩固环湖截污和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成果,到2019年洱海湖心断面水质恢复至Ⅱ类。进一步消除阳宗海砷污染风险,综合防治周边污染,到2020年阳宗海水质达到Ⅲ类。加强程海流域内螺旋藻生产企业监管,确保生产废水“零排放”,到2020年程海水质达到Ⅳ类(pH和氟化物除外)。推动星云湖和杞麓湖农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到2020年星云湖水质达到Ⅴ类(总磷≤0.4mg/L),杞麓湖水质达到Ⅴ类(COD≤50mg/L)。全面实施异龙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方案,确保2019年水质达到Ⅴ类(COD≤60mg/L)。
2.打好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重点开展长江流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严实施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优化长江流域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规模,严禁接纳和新建污染型产业、企业项目;严格岸线开发管控,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修复湿地等水生态系统,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配合实施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保障干流、主要支流和湖泊基本生态用水;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排查整治入河入湖排污口及不达标水体,制定实施限期达标方案。
统筹推进珠江、澜沧江、红河、怒江、伊洛瓦底江等水系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切实维护优良水体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高优良水体比例;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保证水环境安全;逐步消除劣Ⅴ类水体,恢复水体使用功能。
到2020年,长江流域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50%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5.5%以下;珠江流域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8.7%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12.5%以下;其他流域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1.7%,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4.2%以下。
3.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重点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实施水质不达标水源地限期达标治理。开展水源区环境集中整治,全面排查和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监管,建立健全水资源战略储备体系,规划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和动态跟踪,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县级及以上城市政府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水质状况。到2020年,乡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全面完成保护区划定,单一水源供水的城镇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4.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在全面排查黑臭水体的基础上,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各地区要按规定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到确保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2018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到2020年,所有地级城市建成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县城和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5%以上;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以上,其中昆明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5.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到2020年,实现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95%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着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禁止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和废弃农膜回收。严禁秸秆露天焚烧,推进综合利用。防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严格畜禽禁养区划定管理,从严控制网箱养殖,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到2020年,规模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6.打好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一是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评估制度,建设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二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出台《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重点领域、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开展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生物廊道、保护小区建设,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推进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极小种群物种抢救保护。依托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到2020年,全省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300万公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受保护率达到90%以上。三是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出台《云南省贯彻落实〈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基本化解保护地交叉重叠、多头管理问题,建立生态环境遥感动态监测与评估机制,依托各类保护地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巩固生态安全屏障。强化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对热带雨林等原始独特天然林实行重点保护。加强草地、湿地保护和恢复,实施退化生态系统修复,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20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36万平方千米,湿地面积不低于845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2%以上。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区范围界限核准和勘界立标,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内的矿业权和规划矿区合理退出问题。整合申报一批国家公园,基本建立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对世界自然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加强休渔禁渔管理,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限捕,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推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限期进行整治修复。2018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制定治理和修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四是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精心规划设计,广泛开展沿路、沿河(湖)、沿集镇“三沿”造林绿化活动,结合全域旅游,在重点交通干线打造一批有特色的林荫大道、鲜花大道和生态景观大道,在综合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打造一批绿色精品工程。结合水源地保护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开展绿化,统筹实施流域森林保护与建设,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加强城市绿化,提高城镇面山林木覆盖,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全面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加强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小微湿地保护,坚决制止开山毁林、填塘造地等行为,积极推进荒山荒坡造林和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优化林分结构,适地适树实施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国家储备林、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等项目,提高森林质量,展现植被立体分布特征和多样性特点,尽快淘汰速生桉树林。坚持人工造林与封育自然修复相结合,着力推进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等工程,带动扩大营造林规模。全民动员开展义务植树,丰富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到2020年,争创国家级森林城市5个,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县城10个。
7.打好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重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调查、评估重点工业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启动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鼓励“无废城市”试点,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医疗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监管。
8.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实施清洁运输、清洁柴油车、清洁油品、清洁柴油机行动。严格落实治理超载超限的各项政策措施,提高重点区域大宗货物铁路货运比例,推进钢铁、焦化、电解铝、电力等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2018年年底前全面淘汰全省黄标车。加快淘汰老旧车,鼓励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车辆、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尽快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标准并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
(二)全面推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抓好城市扬尘和油烟管控。制定完善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制度,在县级以上城市全面推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和道路扬尘防治。制定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推广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重点整治烧烤和露天餐饮油烟污染,全面推行使用无烟烧烤炉具。
2.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到2019年年底,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快火电、工业硅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的脱硫、脱硝技术改造。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工业硅烟气治理。到2020年,完成火电企业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完成58户工业硅冶炼企业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石化、工业涂装、汽车维修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严格执行有机溶剂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3.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18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划定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鼓励推广使用清洁高效燃煤气化锅炉,加快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2018年,所有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淘汰任务,到2020年,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淘汰任务。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使用,鼓励使用天然气、电力,实现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全面推进城乡“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快农村“以电代柴”“以气代柴”改造,昆明市要率先完成改代任务。发展洁净煤技术,实现煤炭高效洁净燃烧。到2020年,全省天然气消费总量达到32亿立方米以上。
4.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滇中城市群为重点,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重点加强多污染源综合防控,开展多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控制。强化区域空气质量监测运行管理统一协调和信息互通共享,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加快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完善重点城市应急预案,科学确定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措施。
5.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一是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到2020年,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保护未污染或轻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到2020年,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3项面积指标任务。三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并动态更新。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用地规划和供地管理,强化暂不开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管控,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四是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开展污染地块类和农用地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探索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试点建设。
6.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建立企事业单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动涉重金属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会泽、马关等县,严格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到2020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加强对采选行业选矿过程、产品堆存场所的治理,强化冶炼行业废物渣场的规范化管理,强化涉重金属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源头装载治理,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
7.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到2020年,昆明市主城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其他地级城市中心城区初步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因地制宜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基本完成全省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排查整治。对现有已经达到设计负荷的垃圾填埋场积极推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或原位封场处置管理,实现所有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规范垃圾收集、运输过程,城市全面实行密封化收运,并逐步向农村推广。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清运体系,加快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8.深入推进生态创建。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大力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活动。到2020年,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创建比例达到50%以上,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创建比例达到80%以上,争创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五、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一)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一是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在空间管控中的约束性作用,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规划试点,融入“多规合一”体系。建立健全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严格控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项目。九大高原湖泊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不得新上化工、印染等高风险项目。对国家级新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内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2018年年底前,相关州(市)、县(市、区)政府要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化解过剩产能,按照国家规定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加大钢铁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向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两型三化”转型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让绿色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底色。三是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加强科技创新引领,着力引导绿色消费,建立节能环保重点推广目录,大力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培育发展一批本省骨干企业。大力发展节能和环境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积极探索区域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排污权交易、绿色认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兴环保服务业。在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
(二)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强化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工业节能增效,深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逐步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和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分别提高到80%和50%以上。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及新能源车使用,推动交通运输节能。加快制定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1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到2020年末,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较2015年末下降20%。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范围和强度,集约、高效、绿色开发矿产资源。提高大宗、短缺、稀贵金属等重要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建设一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三)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绿色餐馆、绿色商场等行动。强化绿色消费意识,在衣、食、游、住、行等各个领域加快绿色转变。推广绿色居住,鼓励居民使用节能、环保、高效的节能产品。营造良好的绿色出行环境,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
六、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统一监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和管理体制、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体系、政府企业公众共治体系。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标准化建设和综合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能力建设,实现综合管理、统一监管和行政执法。健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推进跨行政区域环保机构试点。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和农村环境治理体制。建立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成各环境要素统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信息共享、统一发布、上下协同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和质控。推动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地方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加快推进跨行政区域的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将跨州(市)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作为省控站点管理。积极推进大气自动监测站建设,落实土壤监测点位建设任务。发挥好“12369”平台作用,健全全天候、无缝隙的群众环境投诉受理工作机制,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调整。
严格生态环境质量管理。生态环境质量达标地区要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州(市)、县(市、区)政府,要于2018年年底前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向上级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按行业、地区、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强化证后监管和处罚,实现“一证式”管理。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监督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市场主体全面、及时、准确地披露环境信息。
(二)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一是建立常态化、稳定的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资金投入向污染防治攻坚战倾斜,坚持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云南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支持。二是建立公平合理、权责对等的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扩大补偿范围,确定补偿标准,并逐步提高补偿水平,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补偿力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鉴定、评估、赔偿资金管理等配套办法。三是制定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价格、投资等政策,落实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比照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激励政策。四是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推动环保资产证券化,建设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根据国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的有关要求,推动设立云南绿色发展基金。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五是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规范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对政府实施的环境绩效合同服务项目,公共财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绩效挂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三)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依靠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引导绿色生产消费。一是加快《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和修改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公园、湿地、生态环境监测、排污许可、资源综合利用、空间规划、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制度。二是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三是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证件、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一是开展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水环境质量改善、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推进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加快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适用技术,发挥科技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支撑作用。二是完成云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环境执法、环评管理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企业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纳入储备体系。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按照省级和省级以下不同层级的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保障履职需要,确保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四是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深化跨境、跨界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
(五)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进全省各地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和场所建设,培育普及生态文化。公共机构尤其是党政机关带头使用节能环保产品,推行绿色办公,创建节约型机关。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依托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等主要媒体,曝光突出环境问题,报道整改进展情况。建立政府、企业环境社会风险预防与化解机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到2020年年底前,地级城市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守法,规范自身环境行为,落实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置主体责任。到2018年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到2020年,实现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并将监测数据纳入长江经济带综合信息平台。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引导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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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推动热泵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5〕313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补齐空气质量不优的短板弱项,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咸阳印发了《咸阳市2025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分为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加强组织保障三个部分。目标要求:以减排、减煤、减卡为重点,处理好高质量
北极星能碳圈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推动热泵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热泵是一种高效能量转换装置,通过消耗少量电力将低品位热能转化为高品位热能,可有效解决生产生活用热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热泵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增长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天熙能源2×30MW热电联产项目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天熙能源2×30MW热电联产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699004006250212)已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经济发展局以兵霍管经发发【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新疆天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4月2日,云南云天化石化有限公司动力站燃煤锅炉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
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推动热泵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统筹推进建筑领域应用。鼓励在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因地制宜推动中深层地源、地表水源热泵规模化应用,满足建筑采暖和制冷需求。加强清洁取暖供应保障,支持选用地源、水源、空气源、余热源等类型热泵替
近日,湖北省环境厅印发《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点》。文件提出,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14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3家企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动36家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详情如下: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点》的通知鄂环办〔2025〕10号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明确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指导各地加大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力度,下达2025年全省城市老旧排水管网改造计划,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严格排水许可管理,加强对管网的专业化运行
华能云南分公司雨汪电厂2台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三大主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3-1-31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1.招标条件本雨汪电厂2台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三大主机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4月16日,由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潘集电厂二期2×66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项目4号机发电机转子顺利完成穿装就位,为项目后续的安装调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该发电机转子装配尺寸为12.42米×2.16米×2.136米,重72吨,两台130/32吨行车协同作业将发电机转子从发电机励端向汽端方向穿入发电
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发布的《CECI指数分析周报》(2025年第13期)显示,CECI沿海指数中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格小幅下降。曹妃甸指数维持稳定。进口指数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下行。CECI采购经理人指数连续13期处于收缩区间,分项指数中,库存和航运分指数处于扩张区间,供给、需求和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一周火电项目,其中2×660MW项目核准、1000MW#x2B;2×350MW获批,2×1000MW初设评审等。【核准】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2×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获核准近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2×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
广东煤电清洁低碳转型思路及举措黄少中1汤泰1王浩浩2张葵叶1于立东1(1.中国能源研究会双碳产业合作分会2.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在“双碳”战略目标指引下,我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是大势所趋。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指出,“2030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国家能源集团宁夏六盘山2×1000MW、广东清远2×1000MW等60个项目电缆采购中标公示国家能源集团发布科环集团国能智深宁夏六盘山2×1000MW、广东清远2×1000MW等60个项目电缆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第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国家能源集团宁夏六盘山2×1000MW、广东清远2×1000MW等60个项目电缆采购中标公示国家能源集团发布科环集团国能智深宁夏六盘山2×1000MW、广东清远2×1000MW等60个项目电缆采购公
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汽车卸煤沟附属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汽车卸煤沟附属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3173,招标人为陕西榆神能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辅机设备成套9个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17/17-FJ-013)一、招标条件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辅机设备成套9个标段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邹县公司7号机组灵活性改造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861)一、招标条件邹县公司7号机组灵活性改造总承包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唐村
自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发布以来,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已历经十年探索。我国电力市场改革进程始终面临政策破冰、顶层设计和技术攻关的多重挑战,需兼顾电网运行的物理规律、市场运营的经济规律,以点带面式改革的难度与复杂度极高
近日,国家能源集团“复杂发电工程数字化设计建造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顺利通过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该项目开发出完全自主可控的BIMBase图形引擎,实现了引擎及平台的全国产化,完成了在新能源、水电、火电等典型发电工程的示范应用,整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为能源行业数字化转型注
在山西电力交易大厅里,一场“春天的交易”正在进行——山西电力市场正式启动2025年3月至8月连续电力交易,这是全国首次开展的中长期多月连续撮合交易,标志着山西电力市场化建设又实现重要突破。“市场经营主体可提前6个月锁定电价,高频次博弈让价格发现更透明。”山西电力交易中心交易部主任弓建华
北极星电力网,4月15日,赣能股份发布2024年报,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9.21亿元,同比下降2.3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4亿元,同比增长45.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亿元,同比增长33.14%;基本每股收益0.73元。
4月11日,国家电投集团在辽宁大连召开2025年火电供热交流会。会议全面落实集团2025年度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2024年火电供热安全生产与经营成效,部署2025年供热产业重点工作。国家电投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绍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国家电投集团切实扛牢能源央企民生保供责任,所属企业抓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14日,建投能源公告称,预计2025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约4.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20%。2025年一季度公司生产经营平稳有序,煤炭市场价格进一步回落,影响公司控股火电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同比降低,利润同比增加,来自于参股火电公司投资收益亦同比增加。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14日,建投能源公告,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5.17亿元,同比增长20.09%;实现净利润5.31亿元,同比增长181.59%;基本每股收益0.296元。2024年,全国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平稳较快增长,煤炭市场价格波动逐渐收窄,价格持续向合理区间回归,火电行业盈利能力进一步恢复
4月9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苟伟到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所属苏州热电公司调研。苟伟一行深入苏州热电公司集控中心、1号机组A修现场、运行机组主厂房、新能源控制中心等区域,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等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江苏公司工作汇报,对该公司在安全生产、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12日,豫能控股公布2024年年报,公司营业收入为121.6亿元,同比上升1.4%;归母净利润亏损1.21亿元,去年同期亏损5.54亿元,同比上升78.07%。
作为承担内蒙古通辽市主城区2550万平方米供热任务的国有企业,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公司通辽热电公司持续推进落实“一分钱”提质增效专项工作,通过智慧供热系统升级与市场拓展双向发力,在连续四年亏损的背景下,2024年较年初目标减亏960万元,2025年一季度同比增利超3000万元,走出一条热电企业提质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1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湖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现阶段中长期交易的市场成员主要包括各类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负荷型虚拟电厂、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等。随着电力市场发展,适时引入新型储能企业、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日前,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披露了3月市场信息,从市场成员、3月结算价格、4月成交情况进行公示。截至2025年3月底,内蒙古电力多边市场主体数量达到3453家,其中发电企业575家,电力用户2758家,售电公司120家。其中,火电企业69家,风电企业221家,光伏企业259家,一体化项目2家,10家独立储能,13家六类
春潮涌动,万象更新。一季度,南京电厂以一组亮眼数据定格高质量发展新坐标:发电量同比增长6.82%,利润总额同比增利91%,双双刷新历史同期纪录,以“满堂红”之势为全年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在这份成绩单背后,是南京电厂锚定“双碳”目标、深化国企改革、统筹安全与效益的生动实践,更是一幅传统火电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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