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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推进7个传输通道城市钢铁企业采取转移重组、域外搬迁等方式,实现转型升级。7个传输通道城市禁止新建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牵头)
2.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与布局。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0%(由2015年的40927万吨压减到36834万吨以内)。制定实施全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将全省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分解落实到17个市。各市要编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鼓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输电满足。(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完善煤炭替代审查制度,制定实施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低行业的煤炭减量替代系数。所有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均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格落实替代源及替代比例。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到2020年,全省电煤(含热电联产供热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达到国家相应目标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加快淘汰落后的燃煤机组。制定专项方案,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优先淘汰30万千瓦以下的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运行满25年的抽凝机组和2018年年底前仍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机组。对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市要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7个传输通道城市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年底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厂全部关停整合。(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牵头)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的原则建设高效大容量燃煤锅炉。(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牵头)
大力推动清洁能源采暖。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支持跨区联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20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抽凝热电联产机组;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10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鼓励拥有技术和资金优势的企业参与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牵头)
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推进全省散煤治理,优先以乡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将完成电代煤和气代煤的地区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散煤销售和使用。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7个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其他城市也要制定清洁取暖方案,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到2020年,全省17个市完成省清洁取暖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电网企业要加强与当地政府衔接,统筹推进“煤改电”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各地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应予以支持,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煤炭工业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牵头)做好各类集中式清洁供暖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及排放标准实施的监管工作。(省环保厅牵头)
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0年)要求,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步伐。实施气化山东工程,除偏远山区、海岛外,基本实现全省天然气“镇镇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支持7个传输通道城市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全面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动全省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相应目标要求。因地制宜规模化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核电、生物质能、水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到2020年,全省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发电、核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3338万千瓦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到2020年,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量分别相当于替代1920万吨、515万吨标准煤。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全社会用电比重,基本解决弃风、弃光问题。(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加快推进“外电入鲁”。在全面建成榆横、锡盟、扎鲁特、上海庙四条特高压外送电通道基础上,积极做好与送端省份衔接,有序扩大省外来电规模。加快推进潍坊—临沂—枣庄—石家庄特高压环网建设,增强接纳省外来电和安全稳定运行能力。积极搭建与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资源富集省区的政府合作平台,加快配套电源开发建设,开拓省外能源供应渠道,提高“外电入鲁”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到2020年,外电入鲁能力达到3500万千瓦。(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牵头)
3.优化运输结构与布局。大幅减少公路货物运输量。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7个传输通道城市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40%。大力推进海铁联运,列入国家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省交通运输厅、山东海事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大幅提升青岛港、烟台港、日照港水路及铁路集疏港运量,减少柴油货车集疏港运量。2018年年底前,全省沿海主要港口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已经实施禁止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措施的环渤海港口,要加强监管,严禁使用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
压缩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到2020年,对运输距离在400公里以上的,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炭、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运输或管道运输。大力提升瓦日等铁路线煤炭运输量。加快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7个传输通道城市要完成国家对铁路运输比例的相应目标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
减少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运输,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应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重污染天气期间,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原则上禁止上路行驶。(省环保厅牵头)各市应组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环保、安监、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卡口,开展高频次的综合执法检查。(省公安厅牵头)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海和内河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立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甩挂运输、滚装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山东海事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
实施运输绿色化改造。推广济东高速公路、青岛港、日照港等绿色交通试点、示范经验,积极争取在青岛港划定港口污染排放控制区,在全省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提升工程;将京杭运河航道山东段打造为低碳内河水运通道,实现绿色岸电基本全覆盖;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桩)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际快充网络。到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达160座以上。(省交通运输厅、山东海事局牵头)落实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指标要求。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新能源、天然气(CNG/LNG)等节能环保运输工具。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及市政、环卫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车,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2020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市中心城区在保留必要燃油公交车进行应急保障的基础上,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其中7个传输通道城市达到80%;7个传输通道城市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物流配送新能源车辆城市通行提供便利。(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牵头)
加强铁路运输、水路运输网络建设。构建“四横六纵”的快速铁路网络,加快济青高铁、青连高铁、鲁南高铁、济莱高铁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雄商高铁、京沪高铁第二通道、潍莱高铁、郑济高铁、济滨高铁、滨东高铁等项目。完善“四纵四横”货运网络,扩大我省西部铁路覆盖范围,完善中东部网络布局,提升路网既有通道运输能力和质量,推进普速干线通道瓶颈路段及关键环节建设,形成多径路、便捷化、大能力的运输通道。加快邯济铁路至胶济铁路联络线、青岛港董家口港疏港铁路、淄博至东营铁路扩能改造、大莱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支持其他支线铁路、疏港铁路及企业专用线建设,解决铁路运输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加快内河航道建设,初步形成以京杭运河主航道为主干,其他支流航道为补充的“一干多支”的航道网络和济宁港、枣庄港、菏泽港、泰安港等内河港口群。(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4.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各市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的要求,实施分区分类管理,督促控制区内的企业对照各阶段的排放标准限值和区域功能实施治污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省环保厅牵头)各市应基于大气传输路径、污染源分布情况,构建城市通风系统,避免过密过高建筑物的建设,增加冷空气生成区、近郊林地和内城绿地建设,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牵头)
探索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的路径模式。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保障生态安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20年达到38.9%。(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加快荒山荒滩荒地、未利用土地、沙化地、道路两侧造林绿化,对老化、退化和低效林分进行改造提升,2018—2020年,完成新增、更新和提升改造低效林360万亩。(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二)强化污染综合防治。
1.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各市要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申请与核发程序,制定排污许可证核发时间表,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到2020年,完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推行企业自我申报排污情况、自我承诺排污真实性、自我监测、自我管理、自我公开信息、自我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排污许可证实施监管,加大对企业持证排污情况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执行情况,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排污单位,要提高抽查比例,并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予以从严处罚。(省环保厅牵头)
2.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7个传输通道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省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7个传输通道城市城市建成区内焦炉要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到2020年,工业污染源全面执行国家和省大气污染物相应时段排放标准要求。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省环保厅牵头)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规范方案。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以及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提出管控要求,7个传输通道城市于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市于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结合我省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无组织排放控制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现场环境执法监管规范。(省环保厅牵头)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并配备高效治理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牵头)
加强VOCs专项整治。结合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全面掌握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治理情况。落实《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标准、VOCs治理技术指南要求。开展焚烧行业VOCs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完善管控政策。委托技术单位开展生活消费领域,包括餐饮油烟、干洗、汽修喷涂、装饰、装修等溶剂使用环节VOCs污染排放调查。加大VOCs排放源治理效果的监管和信息公开力度。(省环保厅牵头)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7个传输通道城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牵头)开展重点行业VOCs整治情况专项执法行动,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对其委托的第三方治理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和效果的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在逐步建立对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数据信息追溯制度、实行联合惩戒的基础上,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委托第三方针对VOCs分行业开展防治措施及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提出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到2020年,全省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0%以上。(省环保厅牵头)
加强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在全省炉窑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对各市上报的炉窑清单进行核查,查缺补漏,对照新标准新要求落实有组织达标排放、无组织综合整治、在线监控要求。严防已关停取缔的生产线死灰复燃,未列入核查名单或整治不达标的,纳入关停取缔名单。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全部淘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将工业炉窑治理纳入环保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加快推进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行业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能源替代。7个传输通道城市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改造力度;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省环保厅牵头)
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治理。重点加强对烧结、工业炉窑、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评估和防范环境风险。加快实施山东省《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履约能力建设二期项目》,继续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促进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和替代品发展,积极完成《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目标。(省环保厅牵头)
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VOCs自动监测工作,强化VOCs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VOCs环保监管能力。省控以上自动监测站点要增加VOCs监测指标。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要纳入各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凡列入各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废气企业,要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7个传输通道城市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城市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推进VOCs重点排放源厂界监测。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应结合园区排放特征配置VOCs连续自动采样体系或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VOCs监测监控系统。(省环保厅牵头)
3.提高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加强新车生产源头管控。2019年7月1日起,全省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7个传输通道城市提前实施。全省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汽车。强化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生产、销售、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依托国家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溯源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管理。(省环保厅牵头)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不达标机动车违法行为。每年组织机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环保达标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屏蔽车载诊断系统(OBD)功能、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等行为,对销售环节核查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非免检新车强制退回生产厂家。环保部门将检查的超标线索移交工商、交通运输、质监、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工商部门依法对销售企业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开,环保部门依法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开,质监部门负责督促认证机构依法暂停或撤销强制性产品认证。(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加快改造淘汰老旧车辆。加速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2018年年底前全部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辆(含未登记排放达标信息车辆和“黄改绿”车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予以公告牌证作废。(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综合采用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完成国家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纳入淘汰范围的车辆,不予办理变更、检验及转移登记。(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牵头)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对超标排放具备改造条件的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控制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的可免于本年度环保检验。有条件的城市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以及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加强路面稽查,将报废车辆信息纳入缉查布控系统,一经发现依法实施强制报废。根据国家修订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缩短营运柴油货车使用年限。(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研究划定低排放控制区,严格实施监管,将17个市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区域划定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不符合监控要求的柴油货车限行区,各市可按照具体情况适当扩大限行区范围,2018年年底前完成。(省公安厅牵头)
强化在用车执法检查。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2018年年底前,建立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重型柴油车监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道路车流量、入鲁车流量、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车处罚等数据共享。(省公安厅牵头)
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对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的排放检验机构,环保部门对其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通报质监部门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牵头)
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加快建设完善监控体系,实现遥感监测网络、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远程监控系统。利用机动车遥感监测、排放检验机构联网、车辆远程在线监控,以及道路和停放地监督抽测,对柴油货车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监控。(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加快建设覆盖柴油货车主要通行通道的遥感监测系统,建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网络和系统平台,7个传输通道城市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省环保厅牵头)
提升油品质量。自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执行普通柴油标准,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按照国家要求,在车用汽柴油销售前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对生产环节车用汽柴油质量监督抽查,对不合格油品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罚。(省质监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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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发布威海热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公告。中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118193337.83元。威海热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项目新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一周火电项目,其中2×1000MW+2×660MW+660MW项目开工,1000MW+700MW项目投产。【开工】江西分宜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开工建设日前,江西分宜发电厂2×1000兆瓦机组扩建工程主体建筑A标段项目正式破土建设。分宜电厂二期主体建筑A标段项目,位于江
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4-2-304-01)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1.招标条件本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
4月17日,由中国能建辽宁院联合总承包的抚顺高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开工仪式在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重举行,标志着项目全面进入建设阶段。抚顺市委书记高键宣布项目开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韬,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洪波,市领导田野、王金华,国开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杨新亮,中建六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辽宁院联合体中标抚顺高新区热电联产工程EPC总承包项目4月1日,中国能建辽宁院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详情点击安徽洛河电厂四期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辽宁院联合体中标抚顺高新区热电联产工程EPC总承包项目4月1日,中国能建辽宁院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二期6、7、8号机组发电机、变压器保护装置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4-1-236)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1.招标条件本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二期6、7、8号机组发电机、变压器保护装置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3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详情如下:2025年3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有
为进一步加强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管理,提升煤电机组电力调节性能水平,强化煤电机组AGC管理,助力全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河南能源监管办近期组织召开全省统调燃煤机组AGC性能提升专项工作会议,通报交流和研究讨论AGC运行管理、性能提升有关措施,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河南省电力公司、省内主要燃煤发电集
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启动炉环保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87/17-QT-028)一、招标条件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启动炉环保节能综合改造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本中新建电力兵准园区6X66万千瓦煤电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699004005250067)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政革委员会以兵发改能源发[2025]11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新疆天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
4月18日至19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举办2025年第二季度重点工作研讨班,强化战略引领,强化实干担当,推动国家电网高质量发展。公司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研讨班精神,扎实做好二季度重点工作,以强有力举措推动公司和电网高质量发展。国网华东分部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扛牢保供首要责任,全力备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一周火电项目,其中2×1000MW+2×660MW+660MW项目开工,1000MW+700MW项目投产。【开工】江西分宜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开工建设日前,江西分宜发电厂2×1000兆瓦机组扩建工程主体建筑A标段项目正式破土建设。分宜电厂二期主体建筑A标段项目,位于江
4月16日,中国能建中电工程西北院(简称“西北院”)与三峡陆上新能源总部在呼和浩特成功签署三峡蒙能东胜热电近区(色连)4×1000MW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简称“东胜热电”)。西北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史东与三峡陆上新能源总部党委书记,三峡陆上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陈辉见证签约并致辞。
4月17日,记者从青海官方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24年,青海省新增清洁能源装机和清洁能源领域投资均创历史新高。青海作为中国清洁能源大省,清洁能源资源品类齐全,太阳能、水能、风能资源位居中国前列。截至去年底,青海省电力总装机已突破710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94.6%,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比70
在能源变革的宏大乐章中,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调控中心以其卓越的表现,奏响了一曲激昂的旋律,最近,江苏电网风光新能源最高出力达4700.7万千瓦,创下历史新高,显著提升了江苏省新能源消纳能力与电网运行调控水平,为江苏省能源结构转型与双碳目标的推进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在追求绿色发展的道路上
近日,上海电建二公司承建的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顺利开工。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东北,地处苏州与无锡之间,厂址西靠京杭大运河,北依望虞河,两河在厂址西北方向交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本期工程计划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8机组主体及部分公用
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柴油发电机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柴油发电机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3174,招标人为陕西榆神能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启动炉环保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87/17-QT-028)一、招标条件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启动炉环保节能综合改造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美丽广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完善煤炭油气产供储销体系,积极安全有序推动白龙核电一期项目建设,开展柳城北页岩气区块开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节能服务机构,各工业企业:为加快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持续推动工业能效提升和碳排放降低,根据《工业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此次诊断服务范围为钢铁、乙烯、合成氨、电石、电解铝、多晶硅、锂电池、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电子电器等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具体
创新引领科学有序协同推进新一代煤电高质量发展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主任张琳长期以来,我国煤电产业在保障能源安全、服务能源电力绿色转型和经济稳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面对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新要求,我国煤电还需在清洁降碳、高效调节等方面系统发力。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
4月16日,工信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115号)。将聚焦钢铁、乙烯、合成氨、电石、电解铝、多晶硅、锂电池、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电子电器等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组织节能降碳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
ABBiCE600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基于ABB集团ABBAbility技术架构开发,是用于能源优化、碳排放管理的专业级工业物联网平台灵活适配私有云和本地数据中心的部署,实现多站点、大数据信息,高并发、高可用能力的能碳管理全方位的网络安全保障,获得公安部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为客户的能源资产管
4月14日,浙江金华市市发改委发布了《能耗要素保障金华市重大项目落地路径研究》采购公告。据悉,此次采购预算为30万元,需要交付的研究成果为:通过梳理金华市近年来新上重大项目情况,形成重大项目清单;对全市能耗双控形势进行全面分析,形成《金华市能源要素保障重大项目落地路径研究》报告。公告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年节能量达500吨标准煤的节能改造项目,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投用(投产)的项目,按项目年节能量最高给予每吨标准煤500元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31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发布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明确,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年节能量达500吨标准煤的节能改造项目,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投用(投产)的项目,按项目年节能量最高给予每吨标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河南发改委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工作。申报类型包括实施煤电机组宽负荷高效改造、快速爬坡能力提升改造等,主要包括煤电机组锅炉升参数改造,汽轮机通流改造,发电机改造,控制监测系统改造,换热器、水泵、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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