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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配电业务利好不断 售电如何把握?】售电一周要闻(0813-0817)

2018-08-17 12:14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售电一周要闻增量配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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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热词Top1

增量配电本周,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供电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增量配电网等输配电设施接入系统,供电企业不得拒绝或拖延或要求接入的技术高于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接入方案应当协商确定。另外南方能监局发布了《关于简化优化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响应能源局号召,从配电项目核准(审批)证明材料、相关负责人从业证明材料、配电区域证明材料、配电网络和营业网点证明材料四方面简化优化电力业务许可条件,再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

本周热词Top2

降电价本周,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赵辰昕表示,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分8项措施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已合计降费达821亿元以上。按照此前预估的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降价金额将超过800亿元计算,今年降电价目标已经基本完成。福建、吉林、新疆都发布了相关文件调整电价,其中福建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1.69分钱;吉林要求大工业用户输配电环节暂让利0.13分钱/千瓦时;对一般工商业用户输配电环节暂让利1.48分钱/千瓦时;新疆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现行销售电价中的非居民照明用电降至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水平,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并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0336元。和田地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销售电价仍按0.45元/千瓦时执行。调整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目录销售电价0.4744-0.4814元/千瓦时,输配电价0.2324-0.2394元/千瓦时。

本周热词Top3

清理规范本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再次强调要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等,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广东、广西、四川接连发文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其中广东、广西规定产业园区电网可改制为增量配电网;四川提出参与直接交易的转供体,应按照直接交易形成的到户销售电价计算转供电用户电费,若直接交易电费结算时间滞后,在电网企业清退直接交易降价金额后,及时传导给转供电用户,并规定转供体的用户(租户)线损电价暂统一按6%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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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1.发改委《供电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供电企业不得拒绝增量配电网、微电网等输配电设施接入系统

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供电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供电企业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无正当理由拒绝用户用电申请;(二)对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分布式能源和趸购转售电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输配电设施,拒绝或拖延接入系统;(三)拒绝向市场主体提供接入电网须知晓的输配电网络的电源位置、可用容量和实际使用容量、出线方式、可用间隔数量和相关技术参数等必要的信息;(四)对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分布式能源、用户受电工程和趸购转售电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输配电设施,接入适用的技术要求高于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范;(五)违反市场竞争规则,以不正当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排挤竞争对手;(六)对用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七)其他违反国家有关公平竞争规定的行为。

供电企业对于需接入电网的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分布式能源和趸购转售电等市场主体,应当按照依申请公开要求,提供与接入有关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和咨询服务,接入适用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标准、规范,接入方案应当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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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务院: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通知中称,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等,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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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方能监局再发文简化优化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条件 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

南方能监局日前发布了《关于简化优化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响应能源局号召,从以下四方面简化优化电力业务许可条件:

简化优化部分配电项目核准(审批)证明材料;简化优化相关负责人从业证明材料;简化优化配电区域证明材料;简化优化配电网络和营业网点证明材料。

再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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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福建发文降实体企业用能成本: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69分/千瓦时 继续深化售电侧改革

福建省经信委日前公布了《关于进一步降低成本减轻负担促进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合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继续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推进建立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制度。2018年5月1日起,利用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电网企业留抵退税一次性退返腾出的电价空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1.69分钱。实施留抵退税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建分布式能源,支持新能源发电与用能企业就近就地进行交易。继续深化售电侧改革,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量规模达到600亿千瓦时。简化企业用户电力增容、减容、暂停、变更等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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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西明确增量电量减免基本电费、电费结算原则及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关于进一步明确2018年有关资金平衡结算原则等问题的通知》,用电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对于增量电量减免基本电费、电费结算原则及方式等问题产生分歧,要求进一步给予明确。为确保“1+2”方案顺利推进,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以电力用户2017年全年基本电费总量(2017年已实施增量交易免收基本电费的,应予以还原)作为基数基本电费2018年参与增量交易的电力用户,在出现增量电量时,当年累计基本电费超过基数部分给予免收;水火(核)发电权交易、工业园区内10千伏大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扶持资金、丰水期水电按上网电价90%执行等结算办法及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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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吉林输配电环节让利一般工商业用户1.48分钱/千瓦时 大工业用户0.13分钱/千瓦时

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物价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2018年省内大用户直接交易用电成本的通知》,2018年吉林省须确保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120亿千瓦时,由于目前电煤供应紧张、价格持续上涨,发电企业让利空间有限。经研究,让利于电力用户,培育吉林省电力市场良性发展,进一步疏解当前的市场矛盾,对2018年大工业用户输配电环节暂让利0.13分钱/千瓦时;对一般工商业用户输配电环节暂让利1.48分钱/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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