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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核定新一轮输配、销售电价 上海公示首批10家售电公司】售电一周要闻(1102-1106)

2020-11-06 14:14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售电一周要闻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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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热词TOP1:

电价10月28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公布了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销售电价方面,对比2019年7月版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此次公布的2021版销售电价,除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变,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均有不同程度降低。最高降幅在0.065元/千瓦时。

本周热词TOP2:

上海售电市场:10月30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公示了首批10家申请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公示期为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29日,时间1个月。这10家售电公司中,3家国企,1家央企控股,6家民营企业,可见民营资本参与上海售电市场的积极性较强。7家为上海本土企业,3家跨省企业(其中2家江苏企业、1家北京企业),外省的三家售电公司全部为民营企业。第一批售电公司的公示标志着上海售电侧改革完成第一步,距离稳步放开售电市场交易,建立科学完备的售电侧市场体系,形成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这一目标又近了一步。

本周热词TOP3:

电力市场:本周福建能监办印发福建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对电力市场涉及的市场准入与退出、市场运营、市场监测、市场干预、信息公开和报送披露等进行监管,以规范福建电力市场交易,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

另外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三季度电力生产及市场运营信息披露报告,称截至9月末,四川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市场主体10134家,较年初增长68.7%,同比增长83.15%。其中发电企业309家,售电公司228家,电力用户9597家。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电力市场交易信息报告,1-9月,售电公司的售电服务费总额为4921.45万元。其中正收益48家,收益4943.92万元,负收益5家,收益-22.47万元。

更多精彩请关注“北极星售电一周要闻”(1102-1106)

政策:

1、江苏公布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 销售电价最高降幅6.5分

江苏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公布了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江苏省输配电价、销售电价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其中输配电价最高降幅为0.0666元/千瓦时,销售电价最高降幅在0.065元/千瓦时。峰谷价差空间扩大。

销售电价中,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降低0.0051元/千瓦时。大工业用电,1-10千伏降低0.035元/千瓦时,20-35千伏降低0.039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降低0.045元/千瓦时,110千伏降低0.055元/千瓦时,220千伏及以上降低0.065元/千瓦时。

此外,江苏省工业用电峰谷分时销售电价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降幅最大的为220千伏及以上,高峰、平段均降低0.065元/千瓦时,谷段降低0.08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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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交易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2月1日。《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1日。

其中在《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交易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交易产品包括排放配额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碳排放权产品,经生态环境部备案后用于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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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建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发布:市场主体同类型企业不得通过会面、通信等各种方式进行意思联络

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印发了《福建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市场成员的责任与权力,对电力市场涉及的市场准入与退出、市场运营、市场监测、市场干预、信息公开和报送披露等进行监管。

福建电力市场监管对象包括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等电力市场成员。

电力市场的交易成交价格由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市场主体同类型企业不得通过会面、通信等各种方式进行意思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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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

4、上海公示首批售电公司 这10家企业率先试水

10月12日上海启动首批售电公司入市注册,10月30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公示了首批10家申请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公示期为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29日,时间1个月。这10家售电公司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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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如下:

5、2020年三季度四川电力生产及市场运营信息披露报告:截止9月末市场主体10134家

截至9月末,四川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市场主体10134家。

电力用户:从电压等级来看,220千伏用户37家,占比0.39%;110千伏用户231家,占比2.41%;35千伏用户388家,占比4.04%;6-10千伏用户8941家,占比93.16%。

售电公司:共计注册228家,其中:省内注册193家,主要集中在成都地区(133家,占比58.59%);省外注册35家。从资产总额来看,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46家,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之间的30家,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152家。从企业类型来看,国营售电公司67家,民营售电公司157家,混合制售电公司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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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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