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健全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制度,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邮件方式将反馈意见发至:zzgz@nea.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甲5号北京建设大厦2层国家能源局资质管理中心(邮政编码100055),并在信封上注明“《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
附件:1.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2.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办法(试行)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8月29日
附件1
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鼓励和引导能源行业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形成良好的行业诚信氛围,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等规定,结合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用修复定义〕 本办法所称信用修复,是指能源行业市场主体在失信信息披露期限内,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且消除不良影响后,向失信信息认定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由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对其失信信息进行相应调整的过程。调整后,该失信信息不再公开披露或作为失信惩戒的依据。
第三条 〔失信信息定义〕 本办法所称失信信息,是指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上归集和披露的,对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状况起负面影响的信息。
第四条 〔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定义〕 本办法所称失信信息认定单位,是指向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提供失信信息的信源单位,包括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能源行业相关协会等社会团体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
第五条 〔部门职责〕 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信用信息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用修复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失信信息认定单位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开展信用修复的受理、确认等工作。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运行单位(以下简称运行单位)负责根据信用修复确认结果,停止失信信息的公开披露,同时解除失信信息作为失信惩戒的依据。
第二章 信用修复分类
第六条 〔失信信息分类〕 失信信息包括以下类别:
(一)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依法认定的能源行业市场主体违法失信信息;
(二)能源行业相关协会等社会团体、能源行业市场主体认定并报送的,对相关市场主体信用状况起负面影响的信息;
(三)能源行业相关协会等社会团体、能源行业市场主体报送的其自身被其他行政部门认定的违法失信信息;
(四)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交换的对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状况起负面影响的信息。
第七条 〔分类修复原则〕 针对失信信息类别,实施分类修复:
(一)对于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信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实施信用修复;
(二)对于本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信息,由能源行业相关协会等社会团体、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确认相关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后,及时在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更新;
(三)对于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信息,由能源行业相关协会等社会团体、能源行业市场主体按相应行政部门规定完成信用修复后,及时在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更新;
(四)对于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信息,由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按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更新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第三章 信用修复条件
第八条 〔通用修复条件〕 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申请信用修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失信信息所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行政决定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失信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基本消除;
(二)按要求作出信用承诺。
第九条 〔具体修复条件〕 根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失信信息分为轻微失信信息、较重失信信息和严重失信信息,对应的信用修复条件如下:
(一)对于轻微失信信息,符合第八条规定条件,可予以信用修复;
(二)对于较重或严重失信信息,自失信信息认定之日起满1年后,且符合第八条规定条件,可予以信用修复。
失信信息认定之日,是指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出具的监管意见书、监管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文书的出具日期。
第十条 〔不予修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予以信用修复,直至失信信息披露期限届满:
(一)信用修复后1年内新产生的较重或严重失信信息;
(二)因谎报瞒报事故、提供虚假材料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恶意违反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列为严重失信的;
(三)无故不纠正相关失信行为,经督促后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
(四)依法依规不能予以信用修复的其他失信信息。
第四章 信用修复程序
第十一条 〔提出申请〕 能源行业市场主体认为自身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可向失信信息认定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或在“信用能源”网站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信用修复申请表;
(二)信用承诺书;
(三)经办人身份证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件、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委托代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书面申请的提交复印件,网上申请的提交扫描件。
第十二条 〔受理申请〕 失信信息认定单位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事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告知理由;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完整的应当及时受理。
书面申请信用修复的,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受理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上传至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
第十三条 〔审核决定〕 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应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信用修复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同时在1个工作日内将《信用修复确认通知书》上传至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
第十四条 〔信息处理〕 运行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对确认修复的失信信息完成信息修复标注及撤销信息公示,并不再作为信用惩戒依据,同时将信用修复信息纳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第十五条 〔黑名单退出〕对于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的,其失信信息完成信用修复后,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应及时将其退出黑名单,运行单位对退出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应按程序解除联合惩戒。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新疆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等4个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包括《新疆电力市场结算方案(修订稿)》部分修订条款。补充增加独立储能结算相关条款,明确独立储能充放电分别按照用电侧、发电侧进行结算。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7日,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2025年第四批电力市场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2025年3月,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1家售电公司注册申请。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对上述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核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2025年第一批电力市场注销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2025年3月,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1家售电公司自愿注销申请。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5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3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市场经营主体依规运营的风险提示。
2021年以来,储能市场风起云涌、群雄争霸,储能行业进入蓬勃发展阶段。与此同时,储能的“商业模式”与“收益率”也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而这个热点问题,离不开电力市场,可谓是储能收益“成也电力市场,败也电力市场”。仅凭一纸账单,虽能够得知储能收益情况,但这些数字背后的形成原因更值得我们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售电公司国启中能电力(北京)集团有限公司自主注销的公告。售电公司国启中能电力(北京)集团有限公司,初始注册地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该企业自愿申请注销售电业务。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部分售电公司注销的公示。根据2024年辽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查情况,47家售电公司因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或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启动强制退出程序(已自行注销者除外)。现将相关企业名单予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创新支持陕西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创新支持陕西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2025年,推动全省虚拟电厂接入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并参与需求响应、电能量市场和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南方电网公司发布2025年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重点任务,其中包括抓好“十大任务”实施、推进“十大技术”应用。详情如下:·抓好“十大任务”实施1.加快新能源高效开发利用2.构建新能源优化配置大平台3.推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4.加快数字电网孪生平台建设5.提升需求侧协同能力6.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电力绿色发展成为备受关注的议题之一。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南方电网公司正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步伐,推动
为进一步提升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信息归集和应用,国家能源局对《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2018版)》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18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22
为进一步提升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信息归集和应用,国家能源局对《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2018版)》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18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22
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质中心)积极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信用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能源监管机制打下了基础。为全面精准反映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基于2019
能源行业年度信用报告发布(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大数据”作者:电力大数据)相较之下,小规模油气企业生存艰难。那么油企信用水平究竟呈现怎样的两极分化趋势,请随小编一探究竟!报告以28205个油气行业市场主体近四年的数据作为样本,从行业主体行政处罚、红名单、黑名单、公共信用评价等方面进行
围绕能源领域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布局,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山东能源监管办全面推进全省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确定了2018年推进全省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不断促进全省能源行业健康发展。山东能源监管办成立了以资质管理处为牵头处室的全省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在职
《国家能源局2018年资质管理工作要点》印发后,引起了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其中,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指导,政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总窗口的信用中国网站对工作要点中深入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部分高度重视。报道指出,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国家能源局2018年资质管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18年资质管理工作要点。国家能源局2018年资质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能源发展主要矛盾的转变,认真研究能源领域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状态,强化四个意识,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
1月30日,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安全司等12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18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中电联、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等8家能源行业协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14家能源行业主要市场主体,在京参加了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主办的能源行业信用
近日,全国电力业务资质管理工作会议暨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发布了《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报告》,启动了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及信用能源网站。以下为报告内容: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报告(2017)第一章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概述2016年以来,国家能源局依托行业监管
12月8日,《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信息数据共享系统、信用能源门户网站及移动客户端等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正式上线(www.creditenergy.gov.cn),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签署三项工作分别在全国电力业务资质管理工作会议暨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
提升电力安全监管水平护航电力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十四五”收官之年的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以下简称“电力安全监管司”)深入总结2024年电力安全监管成效,主动谋划2025年电力安全监管思路,以电力高水平
3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的通知。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修订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的通知各派出机构:为做好工作衔接,根据《供电营业区划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19号令)《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的通知。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修订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的通知各派出机构:为做好工作衔接,根据《供电营业区划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19号令)《增量配电业务
前不久,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国家能源局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总结了2024年成绩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形势,明确了2025年需要落实的重点任务,为能源监管机构进一步指明了主攻方向,提供了实践路径。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司”)在能源监管中
近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在《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2025年第1期发表署名文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谱写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文章分为2024年能源工作总结、2025年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全面领导三大部分。在2025年重点任务内容中,现将有关今年光伏等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3月10日下午,湖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湖南省能源局局长汤吉鸿一行到湖南兴蓝风电有限公司(下称“兴蓝风电”)及海上风力发电装备与风能高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下称“海风全重室”)进行专题调研。湖南省能源局副局长姚杰,新能源处处长杨志,兴蓝风电党委书记、董事长、海风
3月5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5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提出,结合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电力运行实际,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按照4类模式组织实施,分别为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各类模式试点项目实施条件、运行管理等具体要求。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第2号公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因制定依据已失效、调整对象已经消失、主要内容已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等原因,决定废止《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低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谱写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对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的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任务安排,扎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通知,文件指出,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重点方向涉及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燃料电池等氢能应用,具体如下:相关阅读: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