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本省行政区域内服役到期的燃煤发电机组应当按期关停退役。推动服役时间较长的燃煤发电机组提前退役。
第十七条【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本省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燃煤总量控制目标,明确实施途径。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燃煤总量控制目标,制定削减燃煤和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燃煤总量削减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改进能源结构,鼓励和支持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引导企业开展清洁能源替代。
第十八条【超低排放要求】火电、钢铁、石油、化工、平板玻璃、水泥、陶瓷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锅炉项目,应当按照要求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或者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使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或者省明确要求的超低排放限值。
第十九条【园区集中供热】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区域供热规划,建设和完善供热系统,对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的用热单位实行集中供热,并逐步扩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
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等的设施;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供热设施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
第二十条【禁止安装的燃烧设备】禁止安装国家、省、地级以上市明令淘汰、强制报废、禁止制造和使用的锅炉等燃烧设备。
第二十一条【生物质锅炉要求】禁止安装、使用直接燃用以未经加工的农林废弃物为燃料的生物质锅炉,禁止安装、使用可以燃用煤及其制品的双燃料或者多燃料生物质锅炉,禁止将其他燃料锅炉改造成生物质锅炉。
生物质锅炉应当按照要求安装自动监控或者监测设备。
第二节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第二十二条【天然源控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和园林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物种多样性、植物生长动态、生态系统功能、地理条件等需要,选择适当的绿化树种,减少植物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预防光化学烟雾的产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园林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推广应用绿色农药剂型。
第二十三条【工业源控制】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制定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制定相应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目录,明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等级,并向社会公布。
在本省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本省规定的限值标准。列入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等级的产品,应当在包装或者说明中标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第二十四条【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等主管部门,制定本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技术规范。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控制技术和治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从源头、生产过程及末端选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行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
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等级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安装、使用满足防爆、防静电要求的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一)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的生产;
(二)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
(三)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挥发性有机物为原料的生产;
(四)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使用;
(五)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第二十六条【台账管理】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建立台账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原辅材料使用等情况。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第二十七条【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石油、化工、有机医药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省的标准、技术规范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
石油、化工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维修、检修时,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对生产装置系统的停运、倒空、清洗等环节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第二十八条【油气回收管理】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和自动监测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每年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油气排放检测报告,油气排放检测报告标准文书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恶臭污染物控制】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排放恶臭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
排放恶臭污染物的化工、石化、制药、制革、骨胶炼制、生物发酵、饲料加工、家具制造等行业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污染物。
鼓励现有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减少恶臭污染物排放。
第五章 移动源污染防治
第一节 机动车污染防治
第三十条【清洁能源车推广】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快老旧公交、邮政、环卫、出租等车辆淘汰,鼓励推广应用纯电、氢能源等清洁能源机动车,加快其配套设施建设,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限制高油耗、高排放机动车的使用。
第三十一条【低排放控制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对高排放车,采取限制行驶区域、时间或者车型等排气污染防治的交通管制措施。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采取前款规定交通管制措施的,应当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在正式实施三十日以前向社会公告,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本条第一款所称高排放车,包括:
(一)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
(二)国家要求淘汰和鼓励淘汰的排气污染严重的机动车;
(三)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以下的机动车;
(四)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超过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五)国家和省确定的其他高排放机动车。
第三十二条【新车排放标准】省人民政府可以在条件具备的地区,提前执行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阶段排放限值,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在本省销售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并在耐久性期限内稳定达标。
第三十三条【新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销售的机动车的排放检验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等环境保护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新车注册登记查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应当通过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的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系统,确定车辆的排放检验信息,并现场抽查车辆有无排放控制装置。未达到本行政区域现行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自带进境的机动车在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的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系统无法查询车辆排放检验等技术信息的,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交由有资质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出具的达到本行政区域现行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未提交检验合格报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第三十五条【在用车迁入条件】跨地级以上市迁入的在用车,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登记:
(一)经迁入地排放检验,符合迁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
(二)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的,符合迁入地现行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珠江三角洲区域内互迁的,不得低于迁入地前一阶段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不得跨省或者跨地市迁入。
在用车买卖合同应当明确国家阶段性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内容。
第三十六条【在用车排放的监督检查】禁止超标车上路行驶。
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现场检查监测、电子监控、摄像拍照、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法获得计量认证证书;
(二)机动车排放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按照规定经计量检定合格;
(三)依据法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标准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
(四)出具真实、准确的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
(五)根据国家、省机动车环保信息联网规范要求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传输检验数据;
(六)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档案;
(七)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或者参与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
(八)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的其他要求。
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当将排放检验结果上传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监管系统。未上传排放检验结果或者上传的排放检验结果不合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应当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同步进行。
第三十八条【环保部门对检验机构的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排放检验过程、审查原始检验记录或者报告、组织检验能力比对试验以及数据联网核查等方式进行,并公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信息。
第三十九条【质监部门对检验机构的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条【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选择适合本省实际的在用车排气污染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四十一条【机动车排放控制装置】在用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不得拆除、闲置或者擅自更改排放控制装置,应当保持装置正常使用。
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报警的,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及时送检;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换,确保车辆达到排放标准。
需要添加车用尿素等氮氧化物还原剂的在用柴油车,其所有者、使用者应当按照规范要求添加。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排放相关维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机动车排放检验纳入对机动车维修、车辆营运的监督管理内容。
机动车维修机构对机动车实施与排气有关的维修后,应当进行出厂自检或者委托检测,符合规定排放标准后方可出厂,并保存相关的维修档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对依照前款规定进行维修后待出厂的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抽检。
第四十三条【监管数据共享】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共享机动车相关的监管数据。
第二节 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条【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要求】本省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符合现行执行的国家阶段性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本省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得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一年春作首,奋进正当时。电力运营检修铁军跨越千里,在多地打响机组春季等级检修大会战。以“硬标准”锻造“强内核”火电机组A修涉及发电机组的全面解体检查和修理,堪称电力检修行业的“全科手术”。2025年大年初八,当人们还沉浸在春节喜庆中时,赵石畔煤电#1机A修现场已是焊花飞溅、热火朝天。检修
江苏公司淮安公司2×20MW机组桩基施工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淮安公司2×20MW机组桩基施工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3407,招标人为国能(江苏淮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江苏淮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
在能源变革的宏大乐章中,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调控中心以其卓越的表现,奏响了一曲激昂的旋律,最近,江苏电网风光新能源最高出力达4700.7万千瓦,创下历史新高,显著提升了江苏省新能源消纳能力与电网运行调控水平,为江苏省能源结构转型与双碳目标的推进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在追求绿色发展的道路上
“十四五”以来,东北区域能源转型的加速深化,新能源出力变化与用电负荷升降之间的叠加效应愈发显著,系统爬坡需求不断增加。2024年,东北电网已出现因新能源出力减小、负荷迅速增长导致的爬坡能力不足、频率长时间波动等问题。为积极应对新能源占比不断提高所带来的系统爬坡需求持续攀升以及火电机组
随着业绩窗口逐渐打开,五大发电集团的主要上市主体2024年年报已悉数出炉。Wind数据统计显示,这五家上市公司中三家减收增利,但盈利增速均超过20%,净利润总和340.37亿元,较2023年同期大增47.79%。业绩TOP1:华能国际2024年,五大电力上市公司中四家营收突破千亿,一家盈利突破百亿。其中,华能国际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脱硫工程EPC总承包2个设备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17/17-SB-217)一、招标条件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脱硫工程EPC总承包2个设备标段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柴油发电机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柴油发电机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3174,招标人为陕西榆神能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在山西电力交易大厅里,一场“春天的交易”正在进行——山西电力市场正式启动2025年3月至8月连续电力交易,这是全国首次开展的中长期多月连续撮合交易,标志着山西电力市场化建设又实现重要突破。“市场经营主体可提前6个月锁定电价,高频次博弈让价格发现更透明。”山西电力交易中心交易部主任弓建华
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给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带来重大变革,在此转变中,需要实现顶层机制与底层技术的有机结合,为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入市提供有力支撑。在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的同时,行业面临两大挑战:顶层机制层面,需优化新能源与火电、新型经营主体同台竞价的制度设计;底层技术层面
它像一位精通能源拼图的大师,把“碎片化”的风电、光伏、储能和可调节负荷巧妙组合,拼接成灵动的电力画卷;又像电力市场的“超级中介”,赋予城市充电桩、数据中心备用电源等分散资源以商品属性,把可调节的错峰电力变成真金白银。虚拟电厂,作为电力系统的一种新业态新模式,正越来越受到政策和市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意见》要求,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稳妥有序推动电能量价格、容量价格和辅助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探索建立促进改革平稳推进的配套制度。截至2024年底,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中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4月17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万载县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项目》合同公示。公告显示,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万载县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项目合同,合同金额76,107,410.91元人民币。该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项目服务内容为城区主次干道、河道(城区内露天水沟、小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晋中市人民政府印发晋中市碳达峰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实施煤电行业碳达峰行动。充分发挥煤炭“压舱石”和煤电基础性调节作用,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继续加强煤炭保供任务日常监测和调度管理,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监管。夯实煤电机组保供基础,协调督促发电供
日前,山西生态环境厅对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环评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位于忻州市河曲县西口镇,本次三期工程利用电厂二期工程北侧预留建设场地,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2100t/h
截至4月11日0时,±800千伏祁韶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今年已外送电量100.57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外送电量超过40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燃烧5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00万吨、二氧化硫1.5万吨、氮氧化物1.3万吨。祁韶直流是“西电东送”的重要通道,也是我国首条大规模输送清洁能源的特高压直流工程。该
4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近日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将聚焦工业领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
4月14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详情如下:项目名称: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忻州市河曲县建设单位: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环评机构: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拟批准日期:2025-04-1
4月11日,本溪钢铁南芬选矿厂65t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EPC总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南芬选矿厂65t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EPC总包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芬选矿厂65t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EPC总包工程(BGBGKYGGZHG250411203854)招标人为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招
4月9日,天津象屿铝业有限公司烟气深度治理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7套熔铝炉脱硝除尘系统及余热回收系统、2套保温炉炉门排烟除尘系统及附属管道。项目投资限价为5985.9万元。详情如下:天津象屿铝业有限公司烟气深度治理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津象屿铝业有限公司烟气深度治
4月9日,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黔南州首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加快电网工程项
近日,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电解及炭素系统脱硫改造项目”正式开工。作为国家绿色制造战略的重要实践,该项目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环保减排为核心,不仅标志着铝工业领域低碳转型的又一里程碑,也为区域经济高
4月8日,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脱硫系统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脱硫系统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
4月3日,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印发《陇南市贯彻落实〈甘肃省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行动方案〉工作任务清单》(简称“清单”)。《清单》显示,到2025年底,陇南全市风电项目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00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43%左右、发电量占比达到18%左右;新型储能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日,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贯彻落实〈甘肃省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行动方案〉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到2025年底,全市风电项目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00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43%左右、发电量占比达到18%左右;新型储能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打造全国区域性现代制造业基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实施绿电交易、新能源直供、离网等绿电制氢项目,按照“绿氢—绿氨—绿色甲醇”发展模式,拓展清洁低碳氢在工业领域应用场景,谋划打造“疆煤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行动方案》(甘政办发〔2025〕11号)。方案提到,在资源富集和用电负荷增长快的地区,重点围绕开发区和大数据中心等区域,大力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自备电站、智能微电网、增量配电网、绿电聚合等新能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甘肃省将打造以国家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新能源消费转型引领区、能源产业融合集聚区、能源领域深化改革先行区、能源多边合作试验区等“五个功能区”为支撑的全国重要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3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发布《电力业务许可证问答手册(2025年版)》。手册包括许可证常识、申请办理流程、许可证申办及注销、许可证变更与延续、监督检查等章节。对于哪些企业应该取得许可证(发电类),哪些发电项目可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手册明确,下列从事发电业务的企业
南非当地时间11月14日,在中国驻南非大使吴鹏、南非林波波省省长普菲·拉玛图巴(PhophiRamathuba)的见证下,中广核南非TFC一期光伏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是中国企业在南非开发投资的首个光伏项目,也是中广核首次进入南非清洁能源市场,标志着中广核国际化布局进一步拓展。中广核南非TFC一期光伏项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审议后,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相关报道,见《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观茶君团队经认真研究后,提出几点意见建议,并已按程序提交
当地时间4月23日,山东电建三公司承建的巴林铝厂自备电站EPC项目燃机点火庆典在铝厂控制室举行,业主ChairmanMr.KhaildAlRumaihi、CEOMr.AliAlBaqali出席庆典仪式,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孔令峰受邀出席。庆典仪式上,Mr.KhaildAlRumaihi高度赞扬了公司项目执行团队,他表示,巴林铝厂自备电站作为Alb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实施增量配电网消纳新能源试点,提升区域新能源消纳能力。大力推动增量配电网规划建设,鼓励电网企业与地区国资能源投资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合资共建增量配电网。制定增量配电网消纳新能源实施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0月7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十四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我盟新能源产业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但多集中于传统风光发电,业态单一且发展后劲不足。“十四五”期间,应加快探索先进能源模式,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