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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从严,电解铝自备电厂正面临费用征缴甚至补缴的压力。从《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到《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自备电三类费用(政府性基金、交叉性补贴、系统备用费)的征缴在中央层面已有较为清晰的定义,费用征缴规范化和严格化将是大势所趋,且政府性基金存在补缴的可能,实际执行则依靠地方政府和企业协商以最终确立。
降电费政策的推进使得政策性交叉补贴在各省加速落地,山东省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1053号)》明确了督促自备电厂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为降电价中重要一环,进而加快了政策交叉性补贴在地方政府的落地。截至目前,吉林、四川以及山东已出台了交叉补贴征缴标准,新疆、广西、云南、河南等省份在8月已出台降电费相关文件,但暂未提及交叉性补贴额度。山东省作为全国电解铝产能最大省份,具备一定示范效应,其他电解铝主要产区后续也有望出台相关交叉补贴政策。
山东省电解铝企业面临较大成本压力,铝价变化需关注高成本区域政策变化。我们的测算表明,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近期文件要求,2018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缓冲期内交叉性补贴为0.05元/度,相应自备电厂电解铝吨成本增加约675元;如果考虑到此前部分企业未缴政府性基金,合并政府性基金缴纳带来的影响,缓冲期间电解铝吨成本合计增加约1068元;若后续还有政府性补缴等政策落实,成本压力还有进一步上升的可能。2020年缓冲期过后,交叉性补贴按文件要求将升至0.1016元/度,自备电厂电解铝吨成本将再提升约695元。需要高度关注的是,交叉性补贴的缴款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据我们了解,目前山东省有关部门正与铝企就此政策的落实进行沟通,未来实际落地情况仍有变化的可能。考虑到山东电解铝企业位于全国边际成本曲线位置靠左,成本提升短期对铝价推动效应有限,但会使得边际成本曲线左端趋平;后续需关注河南、宁夏、青海等高成本产区的电力政策变化。
自备电成本优势被削弱,氧化铝渐成竞争焦点,西南地区优势凸显。根据上海有色网统计,国内2018-2020年电解铝规划新增产能共845万吨,其中广西、云南合计占比44%左右,内蒙占33%,新疆、山东无新增产能投放,西南地区已成为国内电解铝产能新的增长极。西南地区铝企多以外购水电为主,且8月已多次颁布降电价政策,政府性基金有所下降,但未提到交叉性补贴的缴纳。我们认为,不论是交叉性补贴征收还是政府性基金补缴本质上都在削弱自备电模式的优势,氧化铝将成为成本竞争力的焦点。考虑到海外氧化铝供应波动加大,国内铝土矿结构性短缺,氧化铝的稀缺性已逐步提升,广西、云南地区因具备充裕的铝土矿资源和低成本的氧化铝产能,未来地域竞争力将逐步凸显,值得重点关注。
风险提示:1)自备电交叉性补贴实际征收情况不及预期;2)自备电的政府性基金不再补缴;3)铝土矿、氧化铝供应紧缺低于预期;4)电解铝采暖季环保限产低于预期;5)电解铝下游需求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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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1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大工业用电深谷电价有关事项通知。通知显示:上海市大工业用电价格的用户在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法定节假日期间0:00-6:00及22:00-24:00时段用电价格调整为深谷电价。深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80%。以下为原文:关于大工业用电实行深谷电价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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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文件提出,对省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每年一季度和四季度的每日8:00-9:00和19:00-21:00执行尖峰电价,尖峰电价在用户对应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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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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