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5.海洋污染防治监管二处(简称监管二处)。承担陆源污染和海岸工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承担相关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入海排污口设置管理等工作。
大气环境司(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国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承担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指导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建立对各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指导或拟订相关政策、规划、措施。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建立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建立并组织实施大气移动源环保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承担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5个机构。
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拟订和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部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承担噪声和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2.大气环境质量管理处(简称大气处)。承担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拟订、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及考核、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和高污染燃料目录拟订,以及指导地方科学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工作。
3.区域协调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协调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办公室)(简称区域处)。承担重点区域划定、联防联控机制、大气环境质量保障、重污染天气应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4.大气固定源处(简称固定源处)。承担大气固定源环境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拟订等工作,承担化石能源、低挥发性涂料等环境管理政策拟订,以及组织协调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和参与指导农业面源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
5.大气移动源处(简称移动源处)。承担大气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应对气候变化司
(一)主要职责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气候变化的重大目标、政策、规划、制度,指导部门、行业和地方开展相关实施工作。牵头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参加国际谈判和相关国际会议。组织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双多边、南南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科研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牵头负责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国内履约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5个机构。
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科研、立法、投融资、碳捕集利用封存、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等工作。
2.战略研究和协调处(简称战略处)。承担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的战略、政策、规划、宣传和低碳试点示范等工作,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有关具体事务。
3.国内政策和履约处(碳排放交易管理处)(简称履约处)。承担气候变化与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国内履约、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碳排放交易管理、适应气候变化、清洁发展机制等工作,开展碳排放标准及低碳技术目录拟订、低碳标识和认证推广、气候变化风险评估等工作。
4.国际政策和谈判处(简称国际政策处)。分析研判全球气候治理总体形势和各国动向,提出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总体政策和方案建议,牵头组织参加公约谈判并参与公约外多边机制相关谈判,组织和参与气候变化双多边磋商。
5.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简称合作交流处)。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话交流活动,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双多边务实合作项目,承担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相关工作。
土壤生态环境司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国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4个机构。
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2.污染地块生态环境处(简称污染地块处)。承担污染地块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性工作。
3.农村生态环境处(农用地土壤生态环境处)(简称农村处)。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协调有机食品发展,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承担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4.地下水生态环境处(简称地下水处)。承担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国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相关国际公约国内履约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3个机构。
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
2.固体废物处(简称固体处)。承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相关履约工作。
3.化学品处。承担化学品环境管理和相关履约工作。
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一)主要职责
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承担国家安全有关工作,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涉核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有关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和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辐射环境管理的督查,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负责核与辐射安全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和相关培训,负责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业务考核,归口联系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机构的内部建设和相关业务工作,负责三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司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6个机构。
1.办公室。承担司内文电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业务考核。组织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辐射环境管理的督查。归口联系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机构的内部建设和相关业务工作。承担三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司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
2.核安全协调处(国家安全协调处)。承担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涉核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等国家安全工作和核与辐射安全有关政策规划拟订、信息公开、科普、宣传等工作。
3.政策与技术处。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拟订并监督执行工作,负责重大核与辐射安全事项调查,归口协调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科研和核安全文化建设。
4.辐射监测与应急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简称监测应急处)。承担辐射环境监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核与辐射恐怖事件防范处置、核材料管制等工作。
5.人员资质管理处(简称人员资质处)。承担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资质管理等工作。
6.核安全设备处。承担核安全设备监管和进口核安全设备安全检验等工作。
核电安全监管司
(一)主要职责
负责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热供汽装置、研究型反应堆、临界装置、带功率运行的次临界装置等核设施的核安全、辐射安全、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以及相关建造事件、运行事件的独立调查、技术评价和经验反馈等工作。承担相关国际公约国内履约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6个机构。
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
2.运行安全与质量保证处(简称经验反馈处)。承担有关核设施建造质保、运行安全综合评价、事件独立调查及经验反馈等工作。
3.核电一处。承担广东、广西、海南等华南地区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热供汽装置选址、建造、运行阶段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
4.核电二处。承担福建、浙江等华东部分地区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热供汽装置选址、建造、运行阶段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
5.核电三处。承担江苏、山东等华东其他地区和辽宁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热供汽装置选址、建造、运行阶段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
6.反应堆处。承担研究型反应堆、临界装置、带功率运行的次临界装置、小型示范型核动力装置选址、建造、运行阶段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
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一)主要职责
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和处置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负责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铀(钍)矿、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负责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相关核设施、辐射源和放射性物品运输事件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相关国际公约国内履约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5个机构。
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
2.核燃料与运输处(简称核燃料处)。承担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承担相关事件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3.放射性废物管理处(简称放废处)。承担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和处置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承担放射性污染治理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承担相关事件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4.核技术利用处(简称核技术处)。承担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承担相关事件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5.电磁辐射与矿冶处(简称电磁矿冶处)。承担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铀(钍)矿项目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承担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承担相关事件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一)主要职责
负责从源头准入到污染物排放许可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拟订并组织实施政策、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组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三线一单”。组织审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权限审批涉核与辐射、海岸及海洋工程以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指导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复核。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新建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二氧化碳连续监测技术,是火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排放检测的试点技术,但目前在精确度上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协同攻关、重点突破。(来源:能源新媒文/魏子杰作者系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公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提出遵循“核
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入选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全国首批“新四类”(石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环保设施开放单位。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是华中地区首个“超低排放”电厂,致力打造花园式电厂。厂内建成工业废水零排放系统,年回收利用废水超60万吨,年资源化处理灰渣24.53万吨,实现生态效益与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5-3-325)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1.招标条件本项目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湖南岳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的通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案件,经核实,有明确的违法主体,生态环境违法事实清楚的,可以挂牌督办:(一)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案件;(二)造成重点流域、区域、海域重大污染、生态破坏,或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
近年来,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科学指引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2025年5月28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京隆重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4年度》《抽水蓄能产业发展报告2024年度》《中国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管理报告2024年度》《中国可再生能源工程建设质
日前,甘肃生态环境厅印发《甘肃省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方案》。文件提出,到2027年,制定出台3-5个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省级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初步构建,产品碳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全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全文如下: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5月27日,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接下来,我们会持续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标准体系。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修订印发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标准,持续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是指生态环境部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办理提出明确要求,公开督促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并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接受公
5月27日,生态环境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在回答现场记者关于“生态环境部在促进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另外,接下来我们对于推动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有什么样的计划?”的提问时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5月27日,生态环境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出席发布会,介绍生态环境法治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在回答现场记者关于“商务部印
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2025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该目录详细列出了15项鼓励类技术及14项低效类技术,旨在更好地发挥技术指导作用,推动生态环境领域设施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
5月26日,任丘热电二期项目主厂房基础回填土工程提前4天完成“出零”目标,标志着工程正式转入地上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这一突破性的进展为后续设备安装和整体工程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自主厂房基础施工完成后,项目部对施工方案进行了优化,实现了土方开挖、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等关键工序的无缝对接。
5月29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华能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节能审查意见,项目计划建成投产时间为2027年12月。详情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能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报来的《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华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电投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邓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电投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黄冈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电投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监委)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5月28日,粤电力A公告称,为提升粤电力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同步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增资6亿元,用于组建广东能源博贺燃料供应链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按
5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褚伟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褚伟履历褚伟,男,汉族,1970年1月生,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历任宁夏大坝发电厂总工程师,宁夏发电集团有限公司马莲台发电厂厂长、党委委员,宁夏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136号文件的发布和实施不仅对新能源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也对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资源提出了更高要求。(来源: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文/黄少中中国能源研究会特邀首席专家)01为灵活性调节资源提供更大发展空间新能源上网电价的市场化改革,标志着以市场化方式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迈出关键步伐,将给电力
5月29日,电力板块拉升,粤电力A、江苏新能、深南电A、协鑫能科涨停;*ST凌云B、绿能慧充等跟涨。
二氧化碳连续监测技术,是火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排放检测的试点技术,但目前在精确度上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协同攻关、重点突破。(来源:能源新媒文/魏子杰作者系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公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提出遵循“核
5月26日,国家能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赴印度尼西亚,调研集团公司在印尼相关企业,看望慰问海外一线员工。邹磊来到印尼爪哇公司,现场察看了电厂集控室、汽机房、锅炉房、海水淡化区域等生产区域,看望慰问了海外一线员工,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国电电力及印尼能源公司、爪哇公司、南苏公
近日,华电集团发布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5项设备招标公告,详情如下: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高压加热器)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41/18-FJ-004)一、招标条件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
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脱硫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49/17-ZB-010)一、招标条件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脱硫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5月29日,皖能电力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披露聚变新能(安徽)有限公司的成立背景、最新进展、主要任务、发展路径等关键信息。聚变新能(安徽)有限公司成立的背景:聚变新能公司成立两年,其背景与聚变从科研到工程的大环境分不开。近两年,资本市场和政府对可控核聚变的支持
5月27日,中国华能自主研发的大型核电生产管理系统HAP(HuanengAdvancedProduction)系统在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全面上线运行,标志着华能核电产业数智化转型和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取得重大成效。HAP系统是国内首个兼容商业压水堆和四代高温气冷堆的集团级核电生产管理系统,通过全链路国产化适配实
公开信息显示,2025年5月20日,中广核远航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该合伙企业由中国国新控股旗下国新远航(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旗下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出资额250.01亿人民币(其中,国新远航200亿、中广核50亿、中广核资本0.01亿),执行事务合
5月28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通报2025年6月中长期交易情况,综合考虑6月双边协商交易、月度集中竞争交易(市场用户负荷曲线)、月度分时集中竞争交易结果,6月份月度综合价372.70厘/千瓦时。详情如下:关于2025年6月中长期交易情况的通报一、年度交易情况2025年6月份年度合同均价为390.87厘/千瓦时。二、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中广核远航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出资额250.01亿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合伙人信息显示,该合伙企业由中国国新控股旗下国新远航(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旗下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
长三角江苏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展览会时间:2025年11月4日-6日地点:南京国际博览中心扎根华东辐射全国全国一年一度行业盛会打造一站式精准商贸平台促进国内外行业的交流重要平台市场概况: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对仪器仪表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首先,长三
在"双碳"战略引领下,我国核电年发电量突破440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3.8亿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工程经济所自主研发的全国首个"核电碳账户管理系统"正式亮相,开创性破解核电碳资产价值量化难题,为核电注入绿色金融价值。核电碳资产价值的实现将重塑核电经济评价体系
近期,电力央企及其子公司密集调整旗下领导,其中包括多家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人事变动。北极星电力网梳理如下: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总经理调整闫华锋任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提名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孟汉峰任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免去其
2025年5月12日,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第54期“CNEA国际天然铀价格预测指数(2025年05月)”。一、短期-月度现货价格预测指数(月度更新)上期预测结论是:综上,未来3个月,由美国引发的关税战恐难较快平息,市场避险情绪高涨将导致现货需求持续疲软,叠加美联储较低概率在上半年下调利率,在众多不确
5月24日,中国核电法律合规中心揭牌仪式暨法律合规专题培训在北京举行。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李朝晖,集团公司审计与法务部副主任张义,中国核电党委书记、董事长卢铁忠,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邹正宇及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出席并参加培训,中国核电党委副书记、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张国华主持揭牌仪式。
5月26日,中核集团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申彦锋在集团公司总部会见了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焦健一行。双方围绕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深入推进务实合作等进行了交流,共商产业合作发展新路径。中国中化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首席技术官张方参加会见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