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6.大力推广绿色城市运输装备
(1)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步伐。2018年,由市规划、住建、交通等部门组织编制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方案,并对轨道交通建设可行性进行论证。大力发展公共绿色交通。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优化城市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加快快速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根据需要制定机动车限行、禁行管控措施,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积极推广清洁能源运输装备、装卸设备。原则上全市新增、更新公交车辆、市政环卫车辆全部纯电动化,配套建设充电桩等设施。全市新增及更换的邮政、出租、市政、通勤及轻型物流配送等作业车辆和作业机械,2018年底清洁能源车比重不低于75%;2019年底不低于85%;2020年底不低于95%。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2018年底不低于30%;2019年底不低于40%;2020年底不低于50%。(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商务局、房管中心、财政局、邮政管理局、事管局、质监局、国网焦作供电公司、消防支队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重点区域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运输。在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一定数量的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焦作供电公司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7.开展新生产机动车源头治理。2018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禁止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国五(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车。聘请专业机构全面开展对机动车销售流通环节的抽查工作,按照国家第五阶段新车排放标准,将销售量较大、年检合格率低、路检超标率高、新车检测排放高和新技术等五类重型车型作为新车抽检重点,严查车辆环境保护设施配备,对假“国五”、假“国六”机动车予以查扣,责令生产企业召回同类产品并予以严肃处理。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焦作海关、商务局、公安局、质监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8.加强在用车辆污染监管
(1)全面规范社会化机动车环境保护检验机构的运行管理。2018年,开展严厉打击环境保护检验机构的检测数据造假行为专项行动,利用市机动车监控平台,有效甄别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车辆,锁定超标排放车辆,对擅自上路车辆联合多方依法惩处。
(2)加强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及网络平台建设。要在城市主要进口、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10套以上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2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2018年底前,六县(市)在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1套以上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1套移动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建立网络监控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对于通过遥感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列入“黑名单”,溯源车辆制造企业、排放检验机构、所属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地等,并向社会曝光。
(3)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将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纳入“黑名单”,溯源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所属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地等,并向社会曝光。(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公安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9.突出重型柴油运输车辆治理。开展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污染治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不达标重型柴油车安装尾气后处理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主要入市道口开展外埠入市重型柴油车尾气抽查检测,在市内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车辆集中停放地等对重型柴油车开展达标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依法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对外埠进我市的重型柴油车予以劝返。强力推广车用尿素,市内高速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必须销售合格的车用尿素;在加油站点逐步设立固定“加注式”尿素供应设施,保证柴油车辆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0.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2018年,在全市范围内采取边排查边执法查处的形式,开展施工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严禁“冒黑烟”等污染严重的施工机械进入工地施工。依托信息互联功能和空间定位技术,建立施工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动态数据库和动态监控平台,全面掌控施工机械和车辆的位置信息、作业状况和排放情况,对达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核发张贴二维码环保标志,严禁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未张贴环保标志)施工机械进入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进行施工。2019年,将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纳入监控管理,推进排放不达标的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或清洁化改造。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质监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农机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1.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定期组织城区机动车拥堵路段及敏感区域排查,完善城市机动车拥堵路段疏导方案,颁布机动车“限行、限号”方案,对经常发生拥堵的路段及敏感区域,合理组织车流疏导,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强化宣传引导,倡导“停车息匙”。(市公安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工地、道路扬尘管控,提高城市清洁标准,加强城市绿色建设,全面提升城乡扬尘污染治理水平。
32.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1)开展大规模土地绿化行动,推行城区建筑物屋顶绿化工程,加大城区裸土治理力度,实施植绿、硬化、铺装等降尘措施,在沿交通干线两侧形成线状林带,在河道沿岸形成棋盘式的城镇林带网,大力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对火车站、汽车站、商场宾馆、文体中心、桥梁等大型公共建筑周边的裸露土地进行高水平绿化,丰富绿化景观。对城区主要广场硬铺装面积较大、绿地面积较小的地块,兼顾使用功能和景观效果,采取破硬造绿、见缝插绿等方式栽植大规格乔木,为群众出行提供绿荫庇护。对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共绿地中的裸露地,进行绿化补植,做到无绿化死角和盲点,无裸露泥土。对城区现有室外停车场实施实施绿化改造,建成上有林荫覆盖、下有高羊茅等耐践踏草坪嵌草铺装的生态停车场;对市外停车场实施硬化改造,鼓励实施绿化改造。2018年、2019年、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含立体绿化、屋顶绿化)率达到35.3%、35.6%、35.9%,实现城市绿地内裸露土地绿化治理30%、60%、80%以上。(市园林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旅游局、文广新局、铁办、商务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大力推进森林焦作建设。积极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提高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强林业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建设,努力改善全市的生态环境,2020年底前,完成森林资源培育任务45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人,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达到95%,水岸绿化达到90%。(市林业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园林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3.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依据焦作市清洁城市行动标准及实施细则,广泛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区街道办、社区、居民小区等,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县(区)以上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市城管局牵头,市爱卫办、住房城乡建设局、园林局、公安局、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4.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将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监督员、网络员、管理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禁止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置砂浆,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城市拆迁工程全面落实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对未落实“六个百分百”等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施工工地,依法查处,冬季采暖季期间实施停工整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园林局、环境保护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5.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大力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深入推进“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作业模式,在做好城市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的同时,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慢行道、人行道、广场、游园的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制定道路清扫保洁车辆购置计划,2018年,县城及县级城市主干道快车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城区主次干道采取机械化清扫保洁的路面应达到“双10”(道路每平方米浮尘量不超过10克,地表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标准。2019年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县市(城区)主次干道采取机械化清扫保洁的路面达到“双10”标准。2020年全市所有县市(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采取机械化清扫保洁的路面应达到“双10”标准。(市城管局牵头,市园林局、交通运输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6.大力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全市露天矿山进行深度整治。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矿山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各地要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强修复绿化,减少扬尘污染。严格控制露天矿业权审批和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对露天矿山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场所落实喷淋、密闭、围档措施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环保相关规定全面实施场地路面、车辆行驶道路的硬化、清扫、洒水等防尘措施。(市国土资源局、市北山办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工商局、安全监管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7.强化煤场区域规范整治。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市所有煤场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严控煤炭一级和二级市场内堆煤堆料场扬尘污染,原则上实施密闭储存,不能密闭的,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装卸物料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达到焦作市煤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其中,煤场数量多、规模大的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规划设置煤炭物流园区,统一入驻标准,现有煤场必须搬迁入园。市城区不得设置煤炭物流园区。沁阳市、博爱县等要组织相关部门对主要煤炭物流园区开展24小时驻场监管,确保防尘抑尘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劣质煤炭销售和流通。逾期未通过验收的煤场纳入关闭名单,由属地政府在2018年10月底前依法依规取缔到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等部门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8.持续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3%以上。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加强 “蓝天卫士”系统的应用,继续按照《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焚烧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及执纪问责的通知》(焦办〔2016〕37号)规定标准执行秸秆焚烧扣减地方财力,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努力实现全市夏秋“零火点”目标。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市农业局牵头,市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城管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9.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支持发展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化肥中氨气释放,防止二次颗粒物的产生。飞机喷洒农药要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控制飞行范围,飞行时间应考虑气象条件,避开污染天气,并提前3—5天发布飞行公告;有人驾驶固定翼飞机推荐用于荒滩、草甸等公共地带,无人机喷施农药应按照相关标准及要求执行。(市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环境保护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0.坚持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各地要依据当地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要指导督促各地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市公安局、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按职责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1.加强垃圾处理污染防治。加快建立健全建筑和生活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2018年、2019年、2020年市城区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60%、65%、70%,县(市)分别达45%、48%、50%。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2018年底,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9%,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8%;2019年底,市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9%;2020年底,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市城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攻坚战。健全完善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管理体系,科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措施,差别化实施错峰生产污染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42.提升环境预测预警能力。完善城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提高空气质量指数预报能力、污染物浓度预报能力、首要污染物预报能力,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和精准治污提供技术支撑。2018年全面完成预测预报能力建设;2019年初步形成省—市一体化预测预报能力建设;2020年全面建成具有地域特色、覆盖县区的精准预报能力,构建省—市一体化预测预报体系。(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气象局参与)
43.建立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2019年底前,完成市级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理与可视化平台建设,实现污染天气可视化管理,建立与空气质量、污染物排放量、用电量数据实时对接、共享和应用机制。2020年底前,完成与道路卡口遥感监测、工地监测监控、企业运输监控、渣土车定位等数据的实时对接,逐步建成集空气质量监测、预警、评估和指挥调度为一体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平台。(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国网焦作供电公司参与)
44.开展大气污染源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细化、修订、更新大气污染源清单,在此基础上,按行业、地域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不同时段、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排放水平的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等,建立本地“一企一档”的大气污染源活动水平数据库,实现一张清单管到底。(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参与)
45.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全市统一应急联动,完善空气质量预警业务化工作流程、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机制和空气质量预报准确率评价方法体系。细化应急减排措施,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20%、30%;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确保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核查。对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建材等涉及大宗原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完成厂区安装视频监控和门禁系统,实施重污染天气期间公路错峰运输。(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
46.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案评估工作。结合清单的不确定性,每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结束后,对本级政府的预警发布情况、预案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环境效益等进行校验和总结评估。2019年底前,完成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评估平台建设,实现重污染应急减排前评估和执行效果的后评估。(市环境保护局牵头)
47.科学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严格落实国家、省错峰生产相关要求,对钢铁、铸造、建材、有色、化工等行业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管理,列入河南省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名单的企业豁免采暖期错峰生产。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8.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制定具体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打好环境监控及管理攻坚战。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实施科学管控、精准管控、精细管控,为打好蓝天保卫战各大战役提供保障。
49.提升环境质量监测能力
(1)建立覆盖全面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在现有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础上,加强县级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质量管理。2019年底前,全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2020年底前,以3—5个村的覆盖范围为单位,完成新增500—600个小型或微型村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基本实现全市村庄全覆盖。加强降尘量监测,在全市各县(市)区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监测能力。组织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利用各级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科学分析评价区域内空气质量状况,为针对性制定环境空气改善方案提供基础依据。(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财政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深化大气污染综合观测能力建设。2018年,建成1个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站,与全省气溶胶激光雷达实现联网共享;2019年,依托国家颗粒物及光化学组份综合观测网,新增光化学组分移动观测车1辆;2020年,初步形成全市大气污染遥感、气溶胶激光雷达、组份观测监测网络,开发数据分析平台,将大气科研成果与污染成因解析业务化应用相结合,不断提高观测数据挖掘研究能力,为研究区域大气污染成因、演变及溯源提供基础数据,为污染控制及治理提供科学导向。(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气象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0.强化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
(1)完善重点涉气工业企业全覆盖的监控体系。继续扩大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全市10吨以上天然气锅炉全部完成氮氧化物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达到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要求标准的热风炉以及工业窑炉全部完成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可不安装二氧化硫)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对全市应急管控企业名单和错峰生产企业名单范围内涉气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筛选达到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要求标准,但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全部完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在全市基本实现污染源的全面监控。健全焦作市工业企业监控制度,切实发挥自动监控在环境管理中“千里眼”的作用,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一个月内传输有效率达不到90%的排污单位,按不正常运行监控设施依法严肃查处。对使用烟囱或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完成采样平台建设和规范化整治。2019年对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涉气企业进行全面筛查,2019年9月底前,满足建设标准(含无组织排放治理后,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的工业企业)的排污单位全部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2020年9月底前,实现对全市满足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标准的涉气企业自动监控全覆盖。(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构建VOCs排放监控体系。2018年底前,开展全市VOCs排放企业排查,建立VOCs排放企业清单,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发布,安装VOCs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实现石化、现代煤化工等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相关无组织排放数据与环境保护监管部门共享。2018年底前,在风神轮胎、好友轮胎试点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2019年底前,按省规定要求完成VOCs自动监控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全部企业完成VOCs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工业企业VOCs排放监控全覆盖。(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完善施工工地空气质量监控平台建设。全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长度200米以上的市政、国省干线公路,中标价1000万元以上且长度1公里以上的河道治理等线性工程和中型规模以上水利枢纽工程重点扬尘防控点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2018年12月底前,按照规定完成建设工地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安装,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管控机制,科学设定颗粒物浓度预警阈值,严格落实扬尘管控 “黑名单、一票停工”等管理制度,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2019年6月底前,建立各类施工工地监控监测信息的交互共享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1.强化监测监控数据质量控制。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建立质控考核与手工比对等机制,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各地不当干预监测行为的,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或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追究责任(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2.提高污染动态溯源能力。汇聚跨部门科研资源,组织优秀科研团队,开展大气重污染成因、重污染积累及天气过程双向反馈机制、重点行业与污染物排放管控技术等科技攻坚。紧密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需求,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开展炭素、水泥、电解铝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污染排放源头控制等技术研究。常态化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提高污染动态溯源能力,评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为重污染天气过程预测预警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市环境保护局牵头)
53.实施月度生态补偿制度。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在规范操作、优化程序的基础上,坚持对各县(市)区按月实行资金奖补和支偿,以经济手段倒逼各地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治理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成果运用,及时将各县(市)区每月环境空气质量奖补及支偿情况通报市纪委监察、组织部门。(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财政局参与)
54.实施绿色环境保护调度制度。积极推行绿色环保调度制度,鼓励全市工业企业申报创建河南省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强化环保、经济政策激励,引导企业降低生产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绿色转型升级,形成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政府金融办、人行焦作市中心分行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5.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相关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6.实施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研究制定全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构建涵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内容的指标评价体系,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级。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对重点监控企业、产能严重过剩企业以及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实行环境信用评价分级管理,倒逼企业加快污染治理,同时在重污染天气以及采暖期等特殊管控时期实行严格管控。(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城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7.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注重运用市场机制解决环境问题,按照“少污染少付费、多污染多付费”的原则,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等配套制度,并与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等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在促进污染减排、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环境质量方面取得更大实效。(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参与)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大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提高电网调度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
在推进新能源占比不断提升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进程中,煤电正经历着历史性的角色嬗变。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x2014;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旨在推动传统煤电向“清洁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调
6月2日,中国能建西北院设计建筑集团承建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调试的新疆重能石头梅2×1000兆瓦煤电项目1号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结束,提前28天实现高质量投产。该项目是国家“沙戈荒”大基地外送通道新能源项目——新疆重能天山北麓戈壁基地4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十四五”电力
华电丹东金山热电二期1×66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59/19-QT-136)一、招标条件华电丹东金山热电二期1×66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4日,“陇电入鲁”特高压输电通道重要调峰和支撑电源项目,山东能源新能源集团灵台电厂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1#机组成功并网发电。据悉,该项目规划建设4×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一期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采用国内领先的超超临界技术,设计发电
过去一年,得益于可再生能源的高速发展,中国电力系统碳排放强度下降明显,发电碳排放强度同比减少5%[1],以风电和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也在引领着全球绿色产业的蓬勃发展。当前,中国正站在能源转型的十字路口,2025年既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碳达峰攻坚战的起跑线,无论是国家层面还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6月3日,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托里国电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中国电力塔城2X660兆瓦煤电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托里国电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立,中南电力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志军等见证签约并举行座谈。托里国电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耿学军,中南电力副总经理杨俊波代表双方签署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江苏电力市场结算管理实施细则》。在2024年执行条款的基础上,考虑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光伏及核电机组全面参与市场,增加并修改以下条款:1、燃煤机组调试运行期以及获取电力业务许可证前的上网电量,按照最近一次燃煤机组月度代理购电市场采购平均价
一场“智”与“能”的双向奔赴回顾历史,整个人类文明进程始终与能源开发利用紧密相关。如今,能源发展进入资源、环境、气候三重约束期,急需沿着清洁低碳方向进行转型。与此同时,人工智能技术正在蓬勃兴起,加速赋智于千行百业,“‘人工智能+’行动”的字眼更是连续两年见诸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A
芜湖公司#2机组深度调峰及灵活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13/19-QT-100)一、招标条件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相关项目芜湖公司#2机组深度调峰及灵活性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2
据鄂尔多斯市城投集团消息,6月5日,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如期实现主厂房垃圾池“出零米”,主体结构“破土而出”,工程建设首战告捷。这意味着项目首个重要里程碑按期落地,主体建设进入地面以上施工阶段。该项目由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审查5月29日至30日,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召开外部评审会,初步设计文件顺利通过审查。详情点击榆神榆横2×350MW热电联产工程1号机组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审查5月29日至30日,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召开外部评审会,初步设计文件顺利通过审查。详情点击榆神榆横2×
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正式就任美国第47任总统。上任后特朗普政府大幅调整拜登政府的气候及能源政策,不仅对美国自身能源、环境、经济、社会等诸多层面造成冲击,而且在国际范围产生广泛影响。本文系统梳理本届特朗普政府自上任以来的能源政策动向及全球影响,分析我国应如何有效对冲特朗普政府能源政
6月6日,陇川县王子树茶光互补等4个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优选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月3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此次开发建设的新能源项目共计175个,合计规模约14.49GW。其
众所周知,垃圾发电厂除了可以通过垃圾焚烧发电,还能进行循环利用,渣制砖、水回用,多余的热气还能供热。但大家看到的并非全部。实际上,垃圾焚烧发电厂不仅在垃圾处理领域优势显著,在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也蕴含着巨大潜力。值此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小编将从水、气、电三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5日消息,湖南能源监管办持续推进电网公平开放专项监管,涉及省电网企业1家、地方电网企业2家、增量配电网运营主体10家、发电企业263家(归并后为36家),涉及339个发电项目和10个电网互联项目。发电项目中包括集中式风电208个、集中式光伏67个、分散式风电9个、分布式光伏22个、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大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提高电网调度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
6月6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6月2日-6月6日)。政策篇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等,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6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文件提到,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培育绿色制造国际竞争优势,提升新能源就近消纳能力。当前,我国绿电直连仍处于探索阶段,江苏等省份已经开始针对电池企业展开实践,全国
近日,由晶澳智慧能源承建的福建恒安卫材1.5668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并正式投运使用。该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充分利用园区彩印车间、造粒车间及纸筒回收仓屋顶空间,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共安装晶澳单晶高效630Wp组件2487块,直流侧装机容量达1.56681MWp,交流侧装机容量
6月6日,哈电集团召开6月份工作推进会暨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月度例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奋力实现高质量的“双过半”,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哈电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黄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公司领导刘清勇、刘轶、杨虓出席会议并结
6月6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国资委于2004年发布的《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0号)同时废止。详情如下: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法履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审查5月29日至30日,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召开外部评审会,初步设计文件顺利通过审查。详情点击榆神榆横2×350MW热电联产工程1号机组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审查5月29日至30日,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召开外部评审会,初步设计文件顺利通过审查。详情点击榆神榆横2×
6月5日上午,同兴科技与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生工程”)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同兴科技合肥运营中心举行。惠生工程副总裁吕建宁、产品技术中心副总经理杨继海、新能源高级经理徐敏,同兴科技董事长郑光明、副总经理吕文彬、CCUS事业部副总经理黄钟斌等出席并见证。惠生工程成立于1997年
6月6日,陇川县王子树茶光互补等4个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优选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月3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此次开发建设的新能源项目共计175个,合计规模约14.49GW。其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寇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寇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
众所周知,垃圾发电厂除了可以通过垃圾焚烧发电,还能进行循环利用,渣制砖、水回用,多余的热气还能供热。但大家看到的并非全部。实际上,垃圾焚烧发电厂不仅在垃圾处理领域优势显著,在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也蕴含着巨大潜力。值此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小编将从水、气、电三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华润集团近日发布华润仙桃电厂二期扩建项目相关的9项中标候选人公示,包括:全绝缘浇筑母线设备、离相封闭母线设备、发变组保护设备、中压开关柜设备、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循环水泵起重机设备、厂内供热系统减温减压装置设备、原煤仓防堵装置、全厂检修起吊设施。据悉,华润仙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华润集团近日发布华润仙桃电厂二期扩建项目相关的8项招标公告,包括:全厂分散控制系统(DCS)设备、气动止回阀设备、气动调节阀设备、截止阀(含气动疏水阀)设备、电动闸阀设备、电动蝶阀设备、集中制冷加热站及自动控制系统(含安装)、防爆薄型屋顶通风器设备(含安装)。详情如下:华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国能发资质﹝2025﹞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从三个方面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党的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