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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征求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意见(第三版)

2018-11-15 10:27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电网企业可再生能源国家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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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日前发布征求《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意见的函,强化消纳,动态调整。各省级行政区域均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作为重要工作目标,电力净输出地区应做到本地消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电力净输入地区应做到本地充分消纳和区外最大能力消纳。根据各地区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进展,按年度动态调整各省级行政区域配额指标。

2020年指标为指导性指标,根据可再生能源资源情况、跨省跨区通道输送可再生能源情况进行动态调整。2020年指标测算时酒泉—湖南、扎鲁特—山东、宁夏—山东、上海庙—山东、宁东—浙江特高压输电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按不低于30%考虑;

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征求《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2018年3月、2018年9月,我们分别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名义向有关方面发函征求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的意见。在研究论证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我们对《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在保持配额机制和政策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形成了《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请有关单位于2018年11月21日(周三)17:00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新能源司),逾期视为无不同意见。

联系人: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李鹏

联系电话:010-68555892 传真:010-68555045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11月13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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