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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烟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细则》指出: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详情如下:
烟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鲁政发〔2018〕17号),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实现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一)总体改善目标。2020年,所有县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6.6%以上;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21.8%、26.1%、20%以上,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市区重污染天数控制在3天以内。
(二)PM2.5改善目标。2020年,市区PM2.5浓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烟台开发区、高新区PM2.5浓度分别控制在31、30、32、30、32、33微克/立方米以内;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莱州市、招远市、蓬莱市、龙口市、长岛县PM2.5浓度分别控制在34、35、34、35、35、32、35、30微克/立方米以内。
(三)PM10改善目标。2020年,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烟台开发区、高新区PM10浓度分别控制在65、58、65、68、68、62微克/立方米以内;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莱州市、招远市、蓬莱市、龙口市、长岛县PM10浓度分别控制在56、63、52、70、70、58、66、52微克/立方米以内。
(四)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改善目标。2020年,各县市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保持国家一级标准且不出现反弹。
(五)空气质量优良率改善目标。2020年,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烟台开发区、高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均达到86.6%以上;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莱州市、招远市、蓬莱市、龙口市、长岛县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达到84.3%、80%、80%、82.4%、82.1%、84.3%、80%、80%以上。
二、重点整治任务
(一)优化结构与布局。
1.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能耗、环保、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电解铝、轮胎、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落实,不再列出。)
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将“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到位。列入清理取缔类的,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要求;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外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用地、工商、环保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市环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新建“两高”行业项目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县市区,必须将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增作为刚性约束。(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着力调整产业布局。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2018年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满足区域、规划环评的要求。(市环保局牵头)结合实际有序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通过实施一批钢铁、水泥、危化品等企业搬迁工程,优化产业布局。各县市区已确定企业要有搬迁计划和搬迁时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牵头)
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领域的骨干龙头企业和高端产品,推动产业扩规增容、提质增效、集聚发展。鼓励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加快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与布局。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419万吨以内。制定实施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将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鼓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完善煤炭替代审查制度,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低行业的煤炭减量替代系数。所有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均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格落实替代源及替代比例。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到2020年,全市电煤(含热电联产供热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达到省相应目标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加快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制定专项方案,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优先淘汰30万千瓦以下的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运行满25年的抽凝机组和仍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机组。对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在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基础上,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的烟台啤酒青岛朝日有限公司二分厂、牟平区海德设备动力有限公司、烟台福山热力集团公司共计5台11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建成区内的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工作。全市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牵头)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具备改造条件的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现有多台燃煤锅炉的,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高效大容量燃煤锅炉。(市环保局牵头)
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支持跨区联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20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抽凝热电联产机组;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10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鼓励拥有技术和资金优势的企业参与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到2020年,城市(县城)集中供暖面积达到1.3亿平方米。(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牵头)
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推进全市散煤治理,优先以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将完成电代煤和气代煤的地区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散煤销售和使用。到2020年,完成省清洁取暖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方案,电网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划,统筹推进“煤改电”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加大“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支持力度,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烟台供电公司牵头)做好各类集中式清洁供暖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的监管工作。(市环保局牵头)
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0年)》要求,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步伐,除偏远山区、海岛外,基本实现全市天然气“镇镇通”。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市城管局牵头)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全面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节能标准,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标准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相应目标要求,全市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发电、核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05万千瓦左右。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全社会用电比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3.优化运输结构与布局。大幅减少公路货物运输量、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铁路货运量年均增长率不低于7%。大力推进海铁联运,主要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市港航局、烟台车务段、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大幅提升烟台港水路及铁路集疏港运量,减少柴油货车集疏港运量。2018年底前,全市沿海主要港口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市发展改革委、市港航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压缩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到2020年,对运输距离在400公里以上的,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炭、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运输或管道运输。加快钢铁、电解铝、电力、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港航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减少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运输,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应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市环保局牵头)重污染天气期间,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原则上禁止上路行驶。各县市区要组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环保、安监、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卡口,开展高频次的综合执法检查。(市公安局牵头)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沿海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立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甩挂运输、滚装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实施运输绿色化改造。在全市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提升工程,推进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桩)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际快充网络。(市公路局、市港航局牵头)大力推广新能源、天然气(CNG/LNG)等节能环保运输工具,凡是全额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及市政、环卫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车,享受部分财政资金补贴的可选择购置清洁能源公交车。(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局牵头)
4.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的要求,实施分区分类管理,督促控制区内的企业对照各阶段的排放标准限值和区域功能实施治污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应基于大气传输路径、污染源分布情况,构建城市通风系统,避免过密过高建筑物的建设,增加冷空气生成区、近郊林地和内城绿地建设,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牵头)
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20年达到38.9%。(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牵头)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退耕还果还林、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城乡绿化美化五大重点工程,2018—2020年,完成造林、生态修复32万亩。(市林业局牵头)
(二)强化污染综合防治。
1.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申请与核发程序,制定排污许可证核发时间表,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到2020年,完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推行企业自我申报排污情况、自我承诺排污真实性、自我监测、自我管理、自我公开信息、自我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排污许可证实施监管,加大对企业持证排污情况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执行情况,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排污单位,提高抽查比例,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市环保局牵头)
2.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市环保局牵头)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实施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方案,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无组织排放控制绩效评估,制定实施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现场环境执法监管规范。(市环保局牵头)
推进各类园区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促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并配备高效治理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牵头)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结合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全面掌握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治理情况。落实《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南要求。开展焚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完善管控政策。委托技术单位开展生活消费领域,包括餐饮油烟、干洗、汽修喷涂、装饰、装修等溶剂使用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调查。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治理效果的监管和信息公开力度。(市环保局牵头)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市质监局牵头)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情况专项执法行动,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对其委托的第三方治理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和效果的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在逐步建立对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数据信息追溯制度、实行联合惩戒的基础上,扶持培育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委托第三方针对挥发性有机物分行业开展防治措施及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提出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市环保局牵头)
加强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在全省炉窑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对各县市区上报的炉窑清单进行核查,查缺补漏,对照新标准新要求落实有组织达标排放、无组织综合整治、在线监控要求。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淘汰所有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将工业炉窑治理纳入环保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加快推进玻璃、建筑陶瓷等行业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能源替代。(市环保局牵头)
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治理。重点加强对工业炉窑、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评估和防范环境风险。继续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促进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和替代品发展,积极完成《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目标。(市环保局牵头)
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工作,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挥发性有机物环保监管能力。省控以上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要增加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指标。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要纳入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0年底前,凡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废气排放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推进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源厂界监测。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应结合园区排放特征配置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采样体系或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控系统。(市环保局牵头)
3.提高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
加快改造淘汰老旧车辆。加速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按照省里统一要求完成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辆(含未登记排放达标信息车辆和“黄改绿”车辆)淘汰工作,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予以公告牌证作废。(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综合采用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完成省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纳入淘汰范围的车辆,不予办理变更、检验及转移登记。(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牵头)加强国三柴油营运货车管控,对超标排放的车辆,采取多种技术手段降低排放,实现车辆节能降耗、达标排放。(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牵头)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以及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加强路面稽查,将报废车辆信息纳入缉查布控系统,一经发现依法实施强制报废。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柴油货车使用年限不得超过报废标准规定的时间。(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强化在用车执法检查。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督导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2018年底前,建立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重型柴油车监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道路车流量、入烟车流量、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车处罚等数据共享。(市公安局牵头)
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对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的排放检验机构,环保部门对其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通报质监部门,建议上级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牵头)
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加快建设完善监控体系,实现遥感监测网络和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远程监控系统。利用机动车遥感监测、排放检验机构联网、车辆远程在线监控,以及道路和停放地监督抽测,对柴油货车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监控。(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加快建设覆盖柴油货车主要通行通道的遥感监测系统。(市环保局牵头)
提升油品质量。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执行普通柴油标准,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按照省里要求和部署,督促县市区组织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已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的车用汽柴油销售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牵头)强化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2018年底前,开展加油(气)站、油库、企业自备油库油(气)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实现市、县两级加油站、油品仓储和批发企业监督检测100%全覆盖。要在车用柴油和尿素生产、销售环节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对制售不合格油气行为一律依法处罚,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牵头)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涉油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牵头)
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2019年底前完成。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排放检验制度,经第三方检验机构现场检测合格后发放环保标识。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农业、水利、铁路等部门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在相关企业、工地等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登记备案和排放检验等工作。(市环保局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公路、港航、水利、农业、铁路等部门要将本部门管辖工地所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达标情况纳入管理,禁止工地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试行将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控制措施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倒逼企业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工程机械排放超标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水利局、市农机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不断强化船舶等污染控制。持续推进船舶更新,严格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依法严格管控货运船舶和渔业作业船只冒黑烟问题,加大“黑烟”船舶治理力度,提高淘汰更新比例,降低对区域性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严格实施船舶发动机国家排放标准,全面执行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船舶。(市港航局、烟台海事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2020年底前,全市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推进排放不达标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市港航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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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7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4月份全省能源运行情况。4月份,安徽省能源消费持续回升,电力、天然气供应稳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实施,能源运行总体平稳有序。全社会电力需求进一步回暖。4月份,全社会累计用电量27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增速环比加快1.3个百分点。电力供给能
6月16日,第二届中国-中亚产业与投资合作论坛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哈萨克斯坦第一副总理斯克利亚尔,哈萨克斯坦外交部副部长库安特罗夫,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周海兵致辞。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戴厚良出席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斯克利亚尔表示,中亚和中国合作空间广阔,在各国元首共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6月16日,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688.HK,以下简称“新奥能源”),并同步以介绍上市方式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民营天然气企业,覆盖天然气全产业链。作为行业领先的能源企业,新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6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伊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2025-2030年)》。文件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综合利用。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和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完成自治区、伊犁州下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赋能南通如东,探索更多绿色能源发展模式与应用场景,让强劲海风化为绿色电能,让清洁能源成为发展新引擎,最近,建成亚洲最大的县域海上风电场,日均送出3000万千瓦时电力,打造集资源开发、装备制造、综合利用为一体的绿色能源产业体系,在绿色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读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7日,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对义乌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苏溪5号建议答复的函,提到,下一步将继续推广“光伏+储能”模式,解决新能源发电的间歇性问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引导工业园区建设智能微电网,实现新能源发电、储能和用电的智能化管理,帮助工业园区提高清洁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1X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概况本项目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除明确为招标人负责或其它标段负责的范围外)为投标人的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热力系统、输煤系统(煤场EPC除外)、除灰渣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包括烟塔)、电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5月火电项目动态,共47个项目取得重要进展。其中,1个项目核准、5个项目并网、6个项目投产/投运。山东1个项目获得核准,该项目为兖矿能源赵楼电厂二期项目,项目新建1台35万千瓦超超临界抽汽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预计年发电量超20亿千瓦时,供热面积覆盖百万平方米,通过优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6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伊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2025-2030年)》。文件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综合利用。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和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完成自治区、伊犁州下
近日,2×1000MW+2×1000MW+4×660MW+2×350MW煤电项目启动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工作,其中,中煤两个百万千瓦项目于近日通过可研评审,北极星电力网整理如下:中煤茂名电厂2×1000MW机组新一代煤电专题报告评审会召开6月5日至6日,中煤茂名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新一代煤电专题报告评审
6月11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拟对华能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详情如下: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华能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根据华能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相关
2025年6月13日,由中国能建中电工程西北院总承包的榆神榆横2×350mw热电联产工程2号机组高质量通过168小时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机组各系统运行平稳,主要运行参数指标优良,标志着该项目实现全容量投产发电,为榆林市及周边地区的能源供应、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注入了澎湃动力。西北院党委副书记、总经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华能岳阳电厂2×1000MW“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公示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中国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华能岳阳电厂2×1000MW“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公示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中
6月12日,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工程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批次中标结果公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3745.8万元。
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预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HNZB2025-04-2-304)中标候选人第1名:北京恒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59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第2名:北京恒信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
6月16日,山东公司蓬莱电厂101MW/205MWh复合储能电站高标准完成全部充放电试验和涉网试验,标志着我国首个集成磷酸铁锂、钠离子、全钒液流及飞轮四类储能技术的共享储能电站正式进入商业化运营阶段。该项目作为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及集团级科技项目,开创了“磷酸铁锂+钠离子+全钒液流+飞轮
6月17日,华电龙口北100万千瓦海风项目前期技术服务(第一阶段)启动招标。公告显示,华电龙口北100万千瓦海风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项目规模100万千瓦。招标范围: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项目管理-华电龙口北100万千瓦海风项目前期技术服务(第一阶段)(CHDTDZ046/16-0T-72001):海上风电项目场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随着广东阳江青洲六海上风电项目4台风电机组陆续成功并网,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迎来重要里程碑——全省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跃升至1198万千瓦,稳居全国首位。按照规划,到2025年,广东省海上风电投产规模预计将达到1500万千瓦,进一步巩固其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据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灯楼角风电场台风“摩羯”灾后受损风机恢复运行及技术支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中标结果公示广东粤能风电有限公司就“灯楼角风电场台风“摩羯”灾后受损风机恢复运行及技术支持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现将结果公示如下:中标人: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中标价为(元):4256000公告期限:自本
6月13日,内蒙古通辽奈曼旗500MW/2GWh电网侧储能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其中国家电投旗下的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以总价12.58亿元预中标,相当于单价0.629元/Wh。另外,中国电建昆明院和湖北电力规划设计院分别参与投标,为中标候选人的第二名和第三名,两家单位报价分别为13.064亿元和13.166亿元,相当
6月14日,华润汕尾红海湾五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货物及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明阳智能,投标价格:14785000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电气风电,投标价格:1410000000.00元。华润汕尾红海湾五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海域,项目总容量为500MW(若超
日前,浙江能源集团浙江海风某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中标结果公布,装机容量总计2GW,不超过125台单机16MW海上风电机组,3家整机商瓜分,中标金额未披露。其中:标段一(512MW):单机容量16MW级海上风电机组,单个标段≤32台,东方风电中标。标段二(496MW):单机容量16MW级海上风电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6月9日~6月13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新疆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6月10日,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投运。工程起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换流站,途经甘肃、陕西、四川,止于重庆市渝北区渝北换流站,采用±800千伏额定电压、800万千瓦额定容量
6月6日,烟威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登州升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建设项目概况:烟威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登州升压)位于山东省烟台市境内。本期建设内容如下:将登州500kV变电站升压为1000kV变电站,新建2台3000MVA主变压器,1000kV出线本期4回。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华能岳阳电厂2×1000MW“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公示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中国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华能岳阳电厂2×1000MW“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公示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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