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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烟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细则》指出: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详情如下:
烟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鲁政发〔2018〕17号),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实现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一)总体改善目标。2020年,所有县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6.6%以上;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21.8%、26.1%、20%以上,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市区重污染天数控制在3天以内。
(二)PM2.5改善目标。2020年,市区PM2.5浓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烟台开发区、高新区PM2.5浓度分别控制在31、30、32、30、32、33微克/立方米以内;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莱州市、招远市、蓬莱市、龙口市、长岛县PM2.5浓度分别控制在34、35、34、35、35、32、35、30微克/立方米以内。
(三)PM10改善目标。2020年,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烟台开发区、高新区PM10浓度分别控制在65、58、65、68、68、62微克/立方米以内;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莱州市、招远市、蓬莱市、龙口市、长岛县PM10浓度分别控制在56、63、52、70、70、58、66、52微克/立方米以内。
(四)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改善目标。2020年,各县市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保持国家一级标准且不出现反弹。
(五)空气质量优良率改善目标。2020年,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烟台开发区、高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均达到86.6%以上;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莱州市、招远市、蓬莱市、龙口市、长岛县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达到84.3%、80%、80%、82.4%、82.1%、84.3%、80%、80%以上。
二、重点整治任务
(一)优化结构与布局。
1.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能耗、环保、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电解铝、轮胎、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落实,不再列出。)
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将“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到位。列入清理取缔类的,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要求;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外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用地、工商、环保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市环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新建“两高”行业项目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县市区,必须将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增作为刚性约束。(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着力调整产业布局。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2018年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满足区域、规划环评的要求。(市环保局牵头)结合实际有序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通过实施一批钢铁、水泥、危化品等企业搬迁工程,优化产业布局。各县市区已确定企业要有搬迁计划和搬迁时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牵头)
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领域的骨干龙头企业和高端产品,推动产业扩规增容、提质增效、集聚发展。鼓励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加快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与布局。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419万吨以内。制定实施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将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鼓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完善煤炭替代审查制度,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低行业的煤炭减量替代系数。所有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均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格落实替代源及替代比例。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到2020年,全市电煤(含热电联产供热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达到省相应目标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加快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制定专项方案,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优先淘汰30万千瓦以下的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运行满25年的抽凝机组和仍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机组。对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在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基础上,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的烟台啤酒青岛朝日有限公司二分厂、牟平区海德设备动力有限公司、烟台福山热力集团公司共计5台11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建成区内的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工作。全市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牵头)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具备改造条件的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现有多台燃煤锅炉的,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高效大容量燃煤锅炉。(市环保局牵头)
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支持跨区联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20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抽凝热电联产机组;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10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鼓励拥有技术和资金优势的企业参与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到2020年,城市(县城)集中供暖面积达到1.3亿平方米。(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牵头)
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推进全市散煤治理,优先以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将完成电代煤和气代煤的地区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散煤销售和使用。到2020年,完成省清洁取暖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方案,电网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划,统筹推进“煤改电”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加大“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支持力度,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烟台供电公司牵头)做好各类集中式清洁供暖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的监管工作。(市环保局牵头)
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0年)》要求,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步伐,除偏远山区、海岛外,基本实现全市天然气“镇镇通”。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市城管局牵头)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全面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节能标准,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标准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相应目标要求,全市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发电、核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05万千瓦左右。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全社会用电比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3.优化运输结构与布局。大幅减少公路货物运输量、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铁路货运量年均增长率不低于7%。大力推进海铁联运,主要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市港航局、烟台车务段、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大幅提升烟台港水路及铁路集疏港运量,减少柴油货车集疏港运量。2018年底前,全市沿海主要港口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市发展改革委、市港航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压缩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到2020年,对运输距离在400公里以上的,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炭、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运输或管道运输。加快钢铁、电解铝、电力、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港航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减少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运输,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应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市环保局牵头)重污染天气期间,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原则上禁止上路行驶。各县市区要组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环保、安监、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卡口,开展高频次的综合执法检查。(市公安局牵头)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沿海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立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甩挂运输、滚装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实施运输绿色化改造。在全市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提升工程,推进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桩)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际快充网络。(市公路局、市港航局牵头)大力推广新能源、天然气(CNG/LNG)等节能环保运输工具,凡是全额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及市政、环卫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车,享受部分财政资金补贴的可选择购置清洁能源公交车。(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局牵头)
4.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的要求,实施分区分类管理,督促控制区内的企业对照各阶段的排放标准限值和区域功能实施治污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应基于大气传输路径、污染源分布情况,构建城市通风系统,避免过密过高建筑物的建设,增加冷空气生成区、近郊林地和内城绿地建设,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牵头)
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20年达到38.9%。(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牵头)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退耕还果还林、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城乡绿化美化五大重点工程,2018—2020年,完成造林、生态修复32万亩。(市林业局牵头)
(二)强化污染综合防治。
1.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申请与核发程序,制定排污许可证核发时间表,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到2020年,完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推行企业自我申报排污情况、自我承诺排污真实性、自我监测、自我管理、自我公开信息、自我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排污许可证实施监管,加大对企业持证排污情况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执行情况,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排污单位,提高抽查比例,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市环保局牵头)
2.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市环保局牵头)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实施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方案,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无组织排放控制绩效评估,制定实施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现场环境执法监管规范。(市环保局牵头)
推进各类园区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促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并配备高效治理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牵头)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结合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全面掌握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治理情况。落实《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南要求。开展焚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完善管控政策。委托技术单位开展生活消费领域,包括餐饮油烟、干洗、汽修喷涂、装饰、装修等溶剂使用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调查。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治理效果的监管和信息公开力度。(市环保局牵头)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市质监局牵头)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情况专项执法行动,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对其委托的第三方治理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和效果的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在逐步建立对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数据信息追溯制度、实行联合惩戒的基础上,扶持培育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委托第三方针对挥发性有机物分行业开展防治措施及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提出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市环保局牵头)
加强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在全省炉窑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对各县市区上报的炉窑清单进行核查,查缺补漏,对照新标准新要求落实有组织达标排放、无组织综合整治、在线监控要求。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淘汰所有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将工业炉窑治理纳入环保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加快推进玻璃、建筑陶瓷等行业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能源替代。(市环保局牵头)
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治理。重点加强对工业炉窑、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评估和防范环境风险。继续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促进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和替代品发展,积极完成《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目标。(市环保局牵头)
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工作,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挥发性有机物环保监管能力。省控以上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要增加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指标。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要纳入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0年底前,凡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废气排放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推进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源厂界监测。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应结合园区排放特征配置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采样体系或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控系统。(市环保局牵头)
3.提高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
加快改造淘汰老旧车辆。加速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按照省里统一要求完成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辆(含未登记排放达标信息车辆和“黄改绿”车辆)淘汰工作,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予以公告牌证作废。(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综合采用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完成省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纳入淘汰范围的车辆,不予办理变更、检验及转移登记。(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牵头)加强国三柴油营运货车管控,对超标排放的车辆,采取多种技术手段降低排放,实现车辆节能降耗、达标排放。(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牵头)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以及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加强路面稽查,将报废车辆信息纳入缉查布控系统,一经发现依法实施强制报废。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柴油货车使用年限不得超过报废标准规定的时间。(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强化在用车执法检查。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督导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2018年底前,建立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重型柴油车监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道路车流量、入烟车流量、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车处罚等数据共享。(市公安局牵头)
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对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的排放检验机构,环保部门对其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通报质监部门,建议上级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牵头)
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加快建设完善监控体系,实现遥感监测网络和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远程监控系统。利用机动车遥感监测、排放检验机构联网、车辆远程在线监控,以及道路和停放地监督抽测,对柴油货车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监控。(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加快建设覆盖柴油货车主要通行通道的遥感监测系统。(市环保局牵头)
提升油品质量。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执行普通柴油标准,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按照省里要求和部署,督促县市区组织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已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的车用汽柴油销售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牵头)强化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2018年底前,开展加油(气)站、油库、企业自备油库油(气)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实现市、县两级加油站、油品仓储和批发企业监督检测100%全覆盖。要在车用柴油和尿素生产、销售环节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对制售不合格油气行为一律依法处罚,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牵头)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涉油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牵头)
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2019年底前完成。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排放检验制度,经第三方检验机构现场检测合格后发放环保标识。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农业、水利、铁路等部门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在相关企业、工地等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登记备案和排放检验等工作。(市环保局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公路、港航、水利、农业、铁路等部门要将本部门管辖工地所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达标情况纳入管理,禁止工地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试行将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控制措施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倒逼企业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工程机械排放超标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水利局、市农机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不断强化船舶等污染控制。持续推进船舶更新,严格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依法严格管控货运船舶和渔业作业船只冒黑烟问题,加大“黑烟”船舶治理力度,提高淘汰更新比例,降低对区域性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严格实施船舶发动机国家排放标准,全面执行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船舶。(市港航局、烟台海事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2020年底前,全市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推进排放不达标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市港航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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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28日,GFC2025(第八届)绿色工厂厂务大会暨国际绿色工厂设计、建设与运维新产品新技术展览会在江苏省南京国际展览中心隆重举办。大会立足“为我国建设更好的工厂”,持续助力我国工业绿色化、低碳化、安全化、智慧化发展。科士达携【全场景工业制造业解决方案】亮相现场,并以自研自产、
近日,从宁夏绿电园区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以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为牵引,赋能特色优势产业绿电园区建设,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成为全国首个省域推进的省份,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宁夏拥有完整的煤、电、化工、新能源产业链,是我国现代煤化工创新高地、“西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国家统计局发布2025年5月中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据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5年5月中旬与5月上旬相比,24种产品价格上涨,24种下降,2种持平。油气方面:液化天然气(LNG)4401.1元/吨,比上期下降1.1%;液化石油气(LPG)47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1×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全厂桩基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2×66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HNZB2025-03-2-516)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61000元,质量:合格,工期(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第2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
5月27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验收规范》意见的通知。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后,除满足《电网运行准则》(GB/T31464)要求外,还应满足调峰能力等要求。改造后机组纯凝工况下最小发电出力不超过额定容量35%,热电联产机组在供热期间最小发电出力不超过额定容量40%。详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大唐集团近日发布大唐哈一热电厂1×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相关的12项中标公示,整理如下:1、全厂桩基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电建振冲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1737170.42元2、电除尘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杭州天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8662200.00元3、循
5月17日,由中国能建华北电力试研院负责单体调试的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5号机组厂用受电一次成功。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阳高村,项目建设2台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供热机组,是国内首台套百万级最大双抽热电联产机组。项目是国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一热电厂1X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全厂桩基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CWEME-202505HYRZJ-S001)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电建振冲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1737170.42元,工期:满足,质量:良好;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电投产融公告,5月26日,电投产融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2024年9月30日,电投产融公告称,拟由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国电投核能有限公司控股股权,同时置出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股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
5月24日18时12分,榆神榆横2×350MW热电联产工程2号机组首次并网一次成功。此次2号机组成功并网,是继该工程1号机组开始168试运行后取得的又一重大阶段性进展。试运行期间,各系统状态平稳,参数良好,机组设备运行安全可靠,各项关键指标均优于技术规范要求,具备带负荷运行能力,为2号机组168小时连
记者26日从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获悉,当日,全国首个“20兆瓦时新型填充床储热系统”辅助调峰项目在华电山西朔州热电投运,探索破解了高效储热技术辅助火电机组灵活发电难题,是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领域的一次重大技术突破。该项目是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专项A类项目,采用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芝罘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烟台市数字化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成功入选该名单,是烟台市唯一一个虚拟电厂模式的项目。
记者从中国广核集团(以下简称中广核)获悉,5月27日,中广核烟台招远400兆瓦海上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作为中广核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双碳”战略的创新实践,该项目成功应用自主研发的双面双玻海上光伏组件等一系列创新产品,并形成可复制的海上光伏项目施工成套工艺体系,对我国海上光伏规模化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5月26日,辽宁华电丹东东港一期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公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预中标,投标报价:107.6969亿元。项目概况:辽宁华电丹东东港一期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华电(丹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地址:辽宁省丹东东
5月16日,山东电网1000千伏高乡、昌乐变电站扩建工程提前一个月开工建设,标志着1000千伏烟威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烟威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是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包括1000千伏海阳西开关站新建工程及1000千伏高乡、昌乐变电站扩建工程,新建1000千伏海阳西—高乡线、海阳西—昌乐
近日,广东省揭阳市人民政府公布《2025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其中共有3个风电项目入选,为3个海上风电项目。粤东海上风电001项目:项目装机总容量为170万千瓦,拟布置82台14兆瓦及31台18兆瓦风机,配套建设3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采用6回220千伏送出海缆,设置1座陆上集控中心。项目总投资1988628
5月23日,中广核阳江三山岛五、六海上风电场集中送出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显示,三山岛五场址位于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西侧距离已规划的阳江青洲场址34公里,东侧距离已规划的阳江帆石场址2公里,场址中心距离陆岸77公里,场址面积53k㎡,水深45-48m。三山岛六项目场址位于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
编者按:5月20日,2025年世界计量日中国主场活动在广州举办。本次活动以“计量顺时代之需,应民生之盼”为主题,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办,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南方电网公司承办。自有电网起,便有了电能计量。在我国,电能计量表发展先后历经了感应式电能表、机电一体式电能表、电子式电能表等阶段,电
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等专题报告编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5-2-296-01)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1.招标条件本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等专题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
5月21日,《中广核新能源浙江嵊泗7#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公告显示,中国电建华东院与中交三航局的联合体成功中标该项目,中标价格为1,420,591,732.00元。中广核嵊泗7#海上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小洋山岛北部海域,规划装机容量为252MW,拟安装18台14MW风电机组,配
5月21日,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候选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923704500元;定标候选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924350000元;定标候选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923550264.46元。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主要
5月18日,2025中国福州国际招商月启动仪式暨“万商云集有福之州”全球招商大会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次大会共签约82个项目,总投资超1300亿元,现场集中签约40项,其中包括长乐外海I区(北)海上风电场项目。据了解,长乐外海I区(北)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长乐东犬岛东侧海域,项目建设容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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