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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烟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细则》指出: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详情如下:
烟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鲁政发〔2018〕17号),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实现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一)总体改善目标。2020年,所有县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6.6%以上;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21.8%、26.1%、20%以上,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市区重污染天数控制在3天以内。
(二)PM2.5改善目标。2020年,市区PM2.5浓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烟台开发区、高新区PM2.5浓度分别控制在31、30、32、30、32、33微克/立方米以内;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莱州市、招远市、蓬莱市、龙口市、长岛县PM2.5浓度分别控制在34、35、34、35、35、32、35、30微克/立方米以内。
(三)PM10改善目标。2020年,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烟台开发区、高新区PM10浓度分别控制在65、58、65、68、68、62微克/立方米以内;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莱州市、招远市、蓬莱市、龙口市、长岛县PM10浓度分别控制在56、63、52、70、70、58、66、52微克/立方米以内。
(四)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改善目标。2020年,各县市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保持国家一级标准且不出现反弹。
(五)空气质量优良率改善目标。2020年,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烟台开发区、高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均达到86.6%以上;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莱州市、招远市、蓬莱市、龙口市、长岛县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达到84.3%、80%、80%、82.4%、82.1%、84.3%、80%、80%以上。
二、重点整治任务
(一)优化结构与布局。
1.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能耗、环保、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电解铝、轮胎、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落实,不再列出。)
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将“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到位。列入清理取缔类的,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要求;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外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用地、工商、环保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市环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新建“两高”行业项目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县市区,必须将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增作为刚性约束。(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着力调整产业布局。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2018年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满足区域、规划环评的要求。(市环保局牵头)结合实际有序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通过实施一批钢铁、水泥、危化品等企业搬迁工程,优化产业布局。各县市区已确定企业要有搬迁计划和搬迁时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牵头)
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领域的骨干龙头企业和高端产品,推动产业扩规增容、提质增效、集聚发展。鼓励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加快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与布局。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419万吨以内。制定实施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将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鼓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完善煤炭替代审查制度,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低行业的煤炭减量替代系数。所有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均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格落实替代源及替代比例。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到2020年,全市电煤(含热电联产供热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达到省相应目标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加快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制定专项方案,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优先淘汰30万千瓦以下的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运行满25年的抽凝机组和仍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机组。对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在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基础上,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的烟台啤酒青岛朝日有限公司二分厂、牟平区海德设备动力有限公司、烟台福山热力集团公司共计5台11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建成区内的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工作。全市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牵头)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具备改造条件的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现有多台燃煤锅炉的,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高效大容量燃煤锅炉。(市环保局牵头)
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支持跨区联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20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抽凝热电联产机组;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10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鼓励拥有技术和资金优势的企业参与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到2020年,城市(县城)集中供暖面积达到1.3亿平方米。(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牵头)
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推进全市散煤治理,优先以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将完成电代煤和气代煤的地区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散煤销售和使用。到2020年,完成省清洁取暖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方案,电网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划,统筹推进“煤改电”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加大“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支持力度,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烟台供电公司牵头)做好各类集中式清洁供暖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的监管工作。(市环保局牵头)
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0年)》要求,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步伐,除偏远山区、海岛外,基本实现全市天然气“镇镇通”。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市城管局牵头)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全面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节能标准,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标准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相应目标要求,全市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发电、核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05万千瓦左右。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全社会用电比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3.优化运输结构与布局。大幅减少公路货物运输量、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铁路货运量年均增长率不低于7%。大力推进海铁联运,主要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市港航局、烟台车务段、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大幅提升烟台港水路及铁路集疏港运量,减少柴油货车集疏港运量。2018年底前,全市沿海主要港口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市发展改革委、市港航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压缩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到2020年,对运输距离在400公里以上的,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炭、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运输或管道运输。加快钢铁、电解铝、电力、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港航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减少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运输,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应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市环保局牵头)重污染天气期间,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原则上禁止上路行驶。各县市区要组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环保、安监、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卡口,开展高频次的综合执法检查。(市公安局牵头)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沿海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立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甩挂运输、滚装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实施运输绿色化改造。在全市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提升工程,推进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桩)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际快充网络。(市公路局、市港航局牵头)大力推广新能源、天然气(CNG/LNG)等节能环保运输工具,凡是全额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及市政、环卫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车,享受部分财政资金补贴的可选择购置清洁能源公交车。(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局牵头)
4.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的要求,实施分区分类管理,督促控制区内的企业对照各阶段的排放标准限值和区域功能实施治污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应基于大气传输路径、污染源分布情况,构建城市通风系统,避免过密过高建筑物的建设,增加冷空气生成区、近郊林地和内城绿地建设,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牵头)
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20年达到38.9%。(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牵头)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退耕还果还林、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城乡绿化美化五大重点工程,2018—2020年,完成造林、生态修复32万亩。(市林业局牵头)
(二)强化污染综合防治。
1.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申请与核发程序,制定排污许可证核发时间表,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到2020年,完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推行企业自我申报排污情况、自我承诺排污真实性、自我监测、自我管理、自我公开信息、自我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排污许可证实施监管,加大对企业持证排污情况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执行情况,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排污单位,提高抽查比例,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市环保局牵头)
2.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市环保局牵头)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实施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方案,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无组织排放控制绩效评估,制定实施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现场环境执法监管规范。(市环保局牵头)
推进各类园区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促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并配备高效治理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牵头)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结合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全面掌握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治理情况。落实《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南要求。开展焚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完善管控政策。委托技术单位开展生活消费领域,包括餐饮油烟、干洗、汽修喷涂、装饰、装修等溶剂使用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调查。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治理效果的监管和信息公开力度。(市环保局牵头)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市质监局牵头)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情况专项执法行动,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对其委托的第三方治理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和效果的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在逐步建立对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数据信息追溯制度、实行联合惩戒的基础上,扶持培育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委托第三方针对挥发性有机物分行业开展防治措施及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提出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市环保局牵头)
加强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在全省炉窑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对各县市区上报的炉窑清单进行核查,查缺补漏,对照新标准新要求落实有组织达标排放、无组织综合整治、在线监控要求。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淘汰所有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将工业炉窑治理纳入环保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加快推进玻璃、建筑陶瓷等行业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能源替代。(市环保局牵头)
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治理。重点加强对工业炉窑、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评估和防范环境风险。继续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促进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和替代品发展,积极完成《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目标。(市环保局牵头)
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工作,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挥发性有机物环保监管能力。省控以上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要增加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指标。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要纳入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0年底前,凡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废气排放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推进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源厂界监测。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应结合园区排放特征配置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采样体系或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控系统。(市环保局牵头)
3.提高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
加快改造淘汰老旧车辆。加速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按照省里统一要求完成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辆(含未登记排放达标信息车辆和“黄改绿”车辆)淘汰工作,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予以公告牌证作废。(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综合采用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完成省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纳入淘汰范围的车辆,不予办理变更、检验及转移登记。(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牵头)加强国三柴油营运货车管控,对超标排放的车辆,采取多种技术手段降低排放,实现车辆节能降耗、达标排放。(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牵头)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以及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加强路面稽查,将报废车辆信息纳入缉查布控系统,一经发现依法实施强制报废。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柴油货车使用年限不得超过报废标准规定的时间。(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强化在用车执法检查。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督导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2018年底前,建立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重型柴油车监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道路车流量、入烟车流量、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车处罚等数据共享。(市公安局牵头)
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对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的排放检验机构,环保部门对其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通报质监部门,建议上级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牵头)
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加快建设完善监控体系,实现遥感监测网络和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远程监控系统。利用机动车遥感监测、排放检验机构联网、车辆远程在线监控,以及道路和停放地监督抽测,对柴油货车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监控。(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加快建设覆盖柴油货车主要通行通道的遥感监测系统。(市环保局牵头)
提升油品质量。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执行普通柴油标准,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按照省里要求和部署,督促县市区组织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已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的车用汽柴油销售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牵头)强化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2018年底前,开展加油(气)站、油库、企业自备油库油(气)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实现市、县两级加油站、油品仓储和批发企业监督检测100%全覆盖。要在车用柴油和尿素生产、销售环节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对制售不合格油气行为一律依法处罚,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牵头)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涉油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牵头)
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2019年底前完成。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排放检验制度,经第三方检验机构现场检测合格后发放环保标识。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农业、水利、铁路等部门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在相关企业、工地等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登记备案和排放检验等工作。(市环保局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公路、港航、水利、农业、铁路等部门要将本部门管辖工地所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达标情况纳入管理,禁止工地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试行将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控制措施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倒逼企业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工程机械排放超标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水利局、市农机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不断强化船舶等污染控制。持续推进船舶更新,严格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依法严格管控货运船舶和渔业作业船只冒黑烟问题,加大“黑烟”船舶治理力度,提高淘汰更新比例,降低对区域性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严格实施船舶发动机国家排放标准,全面执行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船舶。(市港航局、烟台海事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2020年底前,全市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推进排放不达标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市港航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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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大唐集团近日发布5G智慧电厂建设项目-2024年4月广东分公司广东大唐国际肇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229280.00元,工期:2027年5月30日,质量:良好;据此前招标文件显示,该项目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中油工程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沙特国家天然气管网扩建Ш期增压站升级改造项目(MGS-Ш项目)正式签署境内采购和施工交钥匙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51.7亿沙特里亚尔(约99.97亿元人民币)。本项目主要是对沙特国家天然气管网现有的1
4月25日15时48分,资阳燃气电站#1机组燃机点火,16时18分,机组定速3000转,标志着#1机组首次点火一次成功。“今天#1机组首次点火一次成功,机组运行各项参数正常稳定,接下来将进入蒸汽管道吹扫工作!”现场调试总指挥热情洋溢地汇报。此次#1机组点火成功为机组整套启动和168小时试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一、全省供应情况3月份,全省管道天然气供应量27.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9%。1-3月份,全省管道天然气供应量80.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1%。二、全省消费情况3月份,城市燃气天然气消费量18.2亿方,同比增长9.9%;发电天然气消费量7.0亿方,同比减少5.4%;直供工业天然气消费量1.8亿方,同比增长17.2%。1-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蠡县虓志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蠡县虓志燃气有限公司(高阳至蠡县线、蠡县至清苑线)天然气输气管道运输价格调整为0.084元/立方米(含税),有效期三年。详情如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蠡县虓志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
满洲里热电厂扩建工程2×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4-04-1-298)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1.招标条件本满洲里热电厂扩建工程2×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4月23日,吉林化工园区与国能吉林热电有限公司就国能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签约。项目计划总投资28.92亿元。新项目建成后可有效保障吉林市供热安全和满足吉化120万吨乙烯项目热负荷需求。国能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通过在已拆除的吉林热电厂1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国能河北蠡县热电联产项目2×350MW机组桩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3357,招标人为国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国网新能源云4月23日公示2024年补贴清单第四批,此次纳入2024年第四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727个,其中生物质发电项目14个,其中涉及光大环境、深能环保、三峰环境、节能环境、绿色动力等多家环保集团所属项目。同时北极星固废网还汇总了今年所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19日,中国能建西北电建一公司承建的山东华汪热力有限公司2台35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2号机组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据悉,该项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武胜桥镇城武路北,电厂规划为3台350兆瓦机组,项目建成投产后,为鲁西南电网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每年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集团发布吉林公司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吉林公司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吉林热电厂“等容
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地基处理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CHDTDZ012/23-SG-002中标候选人第1名:山西冶金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699.71180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第2名:中冀建勘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399.878600万元,质
近日,中国能建山西电建总承包建设的新疆可克达拉热电联产项目1号机组定子吊装顺利就位,标志着项目汽轮机发电机组安装工作将全面展开,为实现机组投产发电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项目位于新疆可克达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工业园区,主要建设1台50兆瓦背压汽轮发电机组、2×320吨/小时高温高压参数
4月16日,公司迎来了一个重要的时刻——国家能源集团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北安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的召开。此次会议不仅汇聚了北安市政府、东北电力设计院、工程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和评审专家,更标志着北安公司在转型发展推进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会议在北安市政府隆重召开
近日,中国能建广东火电承建的广东肇庆鼎湖2×460兆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号机组并网,为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奠定了基础。该项目位于广东省肇庆市肇庆新区永安镇,规划建设4台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本期建设2台460兆瓦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广
近日,华电集团发布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服务二次公告。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地址位于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118号,项目规模2×600MW等级,审查周期应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初设具备评审之日开始至初步设计收口审查意见完成。详情如下:
4月6日,全国首个大规模近海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中广核烟台招远400兆瓦海上光伏项目(HG30)首套大跨度上部网架结构吊装完成。该套光伏上部结构尺寸约为40米乘70米,单套网架单元由国内首款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适应海洋特殊环境的双面双玻高效单晶异质结组件组成。本次吊装是工程进展的关键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烟台市人民政府发布烟台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民间资本以城市基础设施为重点,参与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城市停车场建设,参与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公路客运场站及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综合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在太阳能发
近日,福山区门楼水库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绿色低碳、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烟台通元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详情如下:项目名称:福山区门楼水库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绿色低碳、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5401工
2月24日,由中集来福士改装建造的30万吨级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船从烟台出发前往巴西。该船总长341.2米、最大宽度77米,体量超过了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航母,是一座集生产处理、储存卸载、人员居住、生产指挥于一体的“海上石油加工厂”,日可处理原油18万桶,储油量可达145万桶,将安装在约2050米水深的作业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烟台九目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危废库废气治理提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江苏中研宜普科技有限公司预中标,投标报价611.32万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蓬莱中柏京鲁船业有限公司喷涂车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备提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烟台环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中标,投标报价595万元。该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
近日,山东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分别下达2024年省重大项目、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市级高质量发展项目名单。烟台市共入选省级重点项目148个,总投资819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额1506.9亿元,三项数据均居全省第一。其中,省重大项目42个,总投资636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80.9
1月29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古现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总承包项目(EPC)定标候选人公示,分别是:山东纯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市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蓬莱中柏京鲁船业有限公司喷涂车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备提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详情如下: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发布《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共13个章节,主要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生态环境保护现状,主要包括“十三五”期间取得成效,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12月26日,全国首个大规模近海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中国广核集团(以下简称“中广核”)烟台招远400兆瓦海上光伏项目正式开工。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约6.9亿千瓦时,将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绿色动力。中广核烟台招远400MW海上光伏项目光伏区效果图据悉,该项目位于招远市北部莱州湾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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