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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份核准 中标 开工风电项目汇总(12.01-12.30)

2018-12-29 14:39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月风电项目风电建设风力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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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中广核2.8GW、国家电投1.7GW......揭阳正式批复核准7个海上风电项目

海上风电观察获悉,早些时间广东揭阳发改局核准公示的5500MW海上风电项目于近日正式获核准批复,以下为批复原文:

相关阅读:国家电投、中广核...总装机5500MW!广东揭阳 7 个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前公示

1、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广核揭阳惠来一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揭发改核准[2018]13号

中广核新能源(揭阳)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中广核揭阳惠来一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惠发改〔2018〕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利用揭阳市海上风能资源,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中广核揭阳惠来一海上风电场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445224-44-02-835759)

项目业主单位:中广核新能源(揭阳)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的海上风电场建设地点位于揭阳市惠来县南侧海域,陆上集控中心建设地点为揭阳市惠来县。

三、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800兆瓦海上风电发电场。同意项目选用7.0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机组实际单机容量以设备招标最终结果为准),同时配套建设2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以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二座220kV海上升压站。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电源集中送出问题的复函》(粤能函〔2018〕4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拟采用集中送出方式实现电源送出。不涉及由二座220kV海上升压站到陆上集控中心的220kV送出海缆。

四、本项目动态总投资168.9299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3.78598亿元,占动态总投资20%,由中广核新能源(揭阳)有限公司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通过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环保、水保措施与风电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

六、项目单位要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综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七、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机制和验收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稳定运行。

八、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分析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防范、化解工作。

九、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十、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中广核揭阳惠来一海上风电场项目、中广核揭阳惠来四海上风电场项目、中广核揭阳惠来五海上风电场项目初步选址的意见》(惠城建函〔2018〕13号)、《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中广核揭阳惠来一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揭市国土资函〔2018〕813号)、《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中广核揭阳惠来一海上风电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惠府函〔2018〕108号)等。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二、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1日

2、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广核揭阳惠来四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揭发改核准[2018]14号

中广核新能源(揭阳)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中广核揭阳惠来四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惠发改〔2018〕6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利用揭阳市海上风能资源,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中广核揭阳惠来四海上风电场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445224-44-02-835757)

项目业主单位:中广核新能源(揭阳)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的海上风电场建设地点位于揭阳市惠来县南侧海域,陆上集控中心建设地点为揭阳市惠来县。

三、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1000兆瓦海上风电发电场。同意项目选用7.0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机组实际单机容量以设备招标最终结果为准),同时配套建设2座220kV海上升压站、1座320kV海上换流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以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二座220kV海上升压站,二座220kV海上升压站以220kV海底电缆接入一座海上320kV换流站,配套建设一座陆上集控中心。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电源集中送出问题的复函》(粤能函〔2018〕4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拟采用集中送出方式实现电源送出。不涉及由海上320kV换流站到陆上集控中心的320kV送出海缆。

四、本项目动态总投资215.1707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3.03414亿元,占动态总投资20%,由中广核新能源(揭阳)有限公司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通过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环保、水保措施与风电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

六、项目单位要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综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七、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机制和验收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稳定运行。

八、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分析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防范、化解工作。

九、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十、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中广核揭阳惠来一海上风电场项目、中广核揭阳惠来四海上风电场项目、中广核揭阳惠来五海上风电场项目初步选址的意见》(惠城建函〔2018〕13号)、《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中广核揭阳惠来四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揭市国土资函〔2018〕814号)、《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中广核揭阳惠来四海上风电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惠府函〔2018〕109号)等。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二、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1日

3、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阳揭阳惠来三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核准的批复

揭发改核准[2018]18号

揭阳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明阳揭阳惠来三海上风电场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惠发改〔2018〕6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利用揭阳市海上风能资源,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明阳揭阳惠来三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445224-44-02-833210)

项目业主单位:揭阳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的海上风电场建设地点位于揭阳市惠来县神泉镇南面海域,陆上集控中心建设地点为揭阳市惠来县前詹镇。

三、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500兆瓦海上风电发电场。同意项目选用7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机组实际单机容量以设备招标最终结果为准),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电源集中送出问题的复函》(粤能函〔2018〕4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拟采用集中送出方式实现电源送出。不涉及送出海缆。

四、本项目动态总投资93.6275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8.08825亿元,占动态总投资30%,由揭阳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通过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环保、水保措施与风电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

六、项目单位要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综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七、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机制和验收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稳定运行。

八、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分析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防范、化解工作。

九、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十、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惠来县城镇建设管理局关于明阳揭阳前詹三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明阳揭阳惠来三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二个项目初步选址的意见》(惠城建函〔2018〕12号)、《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明阳揭阳惠来三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揭阳国土资函〔2018〕810号)、《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明阳揭阳惠来三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惠府函〔2018〕105号)等。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二、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1日

4、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国家电投揭阳惠来二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核准的批复

揭发改核准[2018]16号

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电投揭阳惠来二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申请核准的请示》(惠发改〔2018〕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利用揭阳市海上风能资源,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国家电投揭阳惠来二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445224-44-02-832747)

项目业主单位: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的海上风电场建设地点位于揭阳市惠来县神泉镇南面海域,陆上集控中心建设地点为揭阳市惠来县前詹镇。

三、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500兆瓦海上风电发电场。同意项目选用7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机组实际单机容量以设备招标最终结果为准),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电源集中送出问题的复函》(粤能函〔2018〕4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拟采用集中送出方式实现电源送出。不涉及送出海缆。

四、本项目动态总投资93.8774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8.77548亿元,占动态总投资20%,由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通过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环保、水保措施与风电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

六、项目单位要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综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七、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机制和验收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稳定运行。

八、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分析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防范、化解工作。

九、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十、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惠来县城镇建设管理局关于国家电投揭阳惠来二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及国家电投揭阳前詹一海上风电场项目(1200MW)两个项目初步选址的意见》(惠城建函〔2018〕14号)、《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国家电投揭阳惠来二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揭阳国土资函〔2018〕808号)、《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国家电投揭阳惠来二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惠府函〔2018〕106号)等。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二、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1日

5、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国家电投揭阳前詹一海上风电场项目(1200MW)核准的批复

揭发改核准[2018]17号

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电投揭阳前詹一海上风电场项目(1200MW)申请核准的请示》(惠发改〔2018〕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利用揭阳市海上风能资源,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国家电投揭阳前詹一海上风电场项目(1200MW)(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445224-44-02-832742)

项目业主单位: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的海上风电场建设地点位于揭阳市惠来县神泉镇南面海域,陆上集控中心建设地点为揭阳市惠来县前詹镇。

三、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1200兆瓦海上风电发电场。同意项目选用7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机组实际单机容量以设备招标最终结果为准),同时配套建设3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电源集中送出问题的复函》(粤能函〔2018〕4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拟采用集中送出方式实现电源送出。不涉及送出海缆。

四、本项目动态总投资219.209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3.842亿元,占动态总投资20%,由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通过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环保、水保措施与风电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

六、项目单位要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综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七、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机制和验收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稳定运行。

八、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分析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防范、化解工作。

九、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十、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惠来县城镇建设管理局关于国家电投揭阳惠来二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及国家电投揭阳前詹一海上风电场项目(1200MW)两个项目初步选址的意见》(惠城建函〔2018〕14号)、《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国家电投揭阳前詹一海上风电场项目(1200MW)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揭阳国土资函〔2018〕809号)、《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国家电投揭阳前詹一海上风电场项目(1200MW)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惠府函〔2018〕107号)等。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二、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1日

6、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阳揭阳前詹三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核准的批复

揭发改核准[2018]19号

揭阳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明阳揭阳前詹三海上风电场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惠发改〔2018〕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利用揭阳市海上风能资源,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明阳揭阳前詹三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445224-44-02-833209)

项目业主单位:揭阳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的海上风电场建设地点位于揭阳市惠来县神泉镇南面海域,陆上集控中心建设地点为揭阳市惠来县前詹镇。

三、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500兆瓦海上风电发电场。同意项目选用7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机组实际单机容量以设备招标最终结果为准),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电源集中送出问题的复函》(粤能函〔2018〕4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拟采用集中送出方式实现电源送出。不涉及送出海缆。

四、本项目动态总投资91.8349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7.55047亿元,占动态总投资30%,由揭阳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通过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环保、水保措施与风电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

六、项目单位要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综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七、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机制和验收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稳定运行。

八、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分析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防范、化解工作。

九、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十、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惠来县城镇建设管理局关于明阳揭阳前詹三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明阳揭阳惠来三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二个项目初步选址的意见》(惠城建函〔2018〕12号)、《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明阳揭阳前詹三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揭阳国土资函〔2018〕811号)、《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明阳揭阳前詹三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惠府函〔2018〕104号)等。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二、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1日

7、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广核揭阳惠来五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揭发改核准[2018]15号

中广核新能源(揭阳)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中广核揭阳惠来五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惠发改〔2018〕6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开发利用揭阳市海上风能资源,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中广核揭阳惠来五海上风电场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445224-44-02-835758)

项目业主单位:中广核新能源(揭阳)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的海上风电场建设地点位于揭阳市惠来县南侧海域,陆上集控中心建设地点为揭阳市惠来县。

三、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1000兆瓦海上风电发电场。同意项目选用7.0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机组实际单机容量以设备招标最终结果为准),同时配套建设2座220kV海上升压站、1座320kV海上换流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以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二座220kV海上升压站,二座220kV海上升压站以220kV海底电缆接入一座海上320kV换流站,配套建设一座陆上集控中心。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电源集中送出问题的复函》(粤能函〔2018〕4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拟采用集中送出方式实现电源送出。不涉及由海上320kV换流站到陆上集控中心的320kV送出海缆。

四、本项目动态总投资225.4169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5.08338亿元,占动态总投资20%,由中广核新能源(揭阳)有限公司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通过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环保、水保措施与风电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

六、项目单位要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综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七、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机制和验收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稳定运行。

八、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分析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防范、化解工作。

九、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十、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中广核揭阳惠来一海上风电场项目、中广核揭阳惠来四海上风电场项目、中广核揭阳惠来五海上风电场项目初步选址的意见》(惠城建函〔2018〕13号)、《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中广核揭阳惠来五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揭市国土资函〔2018〕812号)、《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中广核揭阳惠来五海上风电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惠府函〔2018〕110号)等。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二、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1日

19、国和能源金湖风电场项目获核准 拟安装33台单机3MW风电机组!

12月22日,从淮安市行政审批局传来喜讯,金湖国润新能源公司顺利取得金湖99MW风电场项目核准批复,该项目系江苏国和新能源淮安事业部成立后第三个获得核准批复的项目。

金湖国润风电项目位于金湖县银涂镇,拟安装33台单机3MW的风电机组。项目预计总投资8亿元,投产后年发电量约2.2亿千瓦时,年可节约标准煤约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9万吨,对促进当地能源结构调整、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龙源电力天津大苏庄二期风电项目取得核准批复

近日,龙源电力天津风力发电公司大苏庄二期风电项目取得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核准。

该项目位于天津市辖区大港太平镇周边区域,风电场面积约17平方公里,核准容量72兆瓦,与大苏庄一期项目共用升压站。

21、上海电力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成功!

12月20日21时16分,随着第57号风机的成功并网,上海电力大丰H3海上风电项目72台风机全部实现并网发电,标志着该项目顺利实现全容量并网。工程自2018年3月22日正式开工建设,至12月19日完成全部吊装,创下了电力行业内同等规模海上风电项目建设速度新纪录,实现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当年取得收益。

该项目位于江苏盐城大丰亮月沙北侧海域,是目前国内建成离岸距离最远的项目(风场中心离岸距离43km),用海面积为90km2,安装72台单机容量4.2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02.4MW,预计年发电量约8.5亿kWh。

22、国家电投北京公司阳信四户王风电项目获核准

12月19日,北京公司山东阳信四户王风电项目获得滨州市发改委核准。是北京公司在滨州地区继阳信风电场一期、二期项目落地投产后第三个自主开发的风电项目。

该项目建设规划地点位于阳信县流坡坞镇、翟王镇、温店镇,项目装机总容量50MW,拟建设安装单机容量2.5 MW的风电机组20台、110KV升压变电站一座。该项目风资源优异、建设条件良好,预计建成投产后每年可提供10000万千瓦时清洁电能,每年将节约标准煤3.59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温室效应性气体)排放9.33万吨,并节约大量用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3、河南固始县祖师庙50兆瓦风电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12月20日上午,固始县祖师庙50兆瓦风电项目开工典礼在祖师庙镇刘楼村举行,副县长祝文娟,县发改、国土、住建、林业、财政、环保、水利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项目业主方、建设方代表参加开工典礼。

据了解,固始县祖师庙50兆瓦风电项目是一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势新能源项目,项目总投资4亿多元,计划建设周期1年,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工业产值近亿元,实现年利税超千万元。

24、华润青龙100MW风电项目顺利并网发电!

12月22日9时18分,

华北大区冀北新能源公司

青龙100MW风电项目顺利并网发电!

项目简介

青龙项目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是华润电力在青龙县的第一个风电项目,也是青龙县第一个开工建设的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8亿多元人民币,装机总容量100MW,设计安装50台2000k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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