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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拟出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 焚烧处理能力将达1.38万吨/日

2019-02-11 08:2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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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环境

(一) 面临的机遇

1、生态文明建设为焚烧发电发展带来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焚烧发电技术具有占地面积小、减容减重效果优、资源化水平高等特点,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思路,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是国家、省、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焚烧发电行业发展的重大机遇。

2、技术成熟可靠为焚烧发电发展带来机遇

焚烧发电技术已经在世界范围内长时间成熟稳定运行,生产工艺已具备长时间连续运转能力,核心设备已实现批量化、标准化生产,末端污染物排放指标可控,已成为国际通行和成熟的主流垃圾处理技术。我国十分重视焚烧发电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制订了一系列的税收和补贴政策,鼓励更多科研机构进行核心技术研发,以进一步提高焚烧发电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3、经济社会发展为焚烧发电发展带来机遇

青岛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奋斗目标。《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进一步明确,青岛要“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实现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有助于提高青岛市人居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符合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 存在的挑战

1、环保标准不断提高

当前,国家不断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污染防治,对垃圾处理设施大气排放、渗滤液排放的标准也日趋严格,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中除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标准外,还应进一步做好污染物治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不断根据标准升级改造相应处理设施。

2、垃圾分类水平较低

生活垃圾含有可燃物和不可燃物,只有热值较高,生活垃圾才具有焚烧发电的价值。目前青岛市分类工作仍然以政府行政推动为主,市民对垃圾分类收集实际参与率不高,全市尚未形成政府推动、市民参与和市场运作的良性循环,无法从根源提升可焚烧发电垃圾的处理规模和处理水平。

3、居民环保意识提升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日益提高,市民要求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意愿不断增强,对垃圾收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噪声等不良影响也更加关注,垃圾处理设施特别是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必须符合居民的环保诉求,真正实现与民生结合、为民生服务的目标。

三、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切实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有序建设,最终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 规划原则

1、统筹兼顾,协调布局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应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影响和公众诉求,项目布局和用地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布局规划等上位规划统筹协调。兼顾近远期需求,留有适度的余量,保障全市在长期内有充裕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2、注重环保,减少影响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是典型的邻避设施,设施选址和建设方案应充分考虑周边的环境敏感因素和环境容量,预留充裕的缓冲空间,争取周边居民的支持和配合,积极利用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采用综合处理园区模式,形成一体化项目群,将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3、市域统筹,设施共享

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应站在全市的高度,统筹考虑各区域生活垃圾产生量和运输距离,对设施服务范围划分片区,避免大范围长距离运输,相对集中以利于污染控制,适度分散以保障可持续的环境容量,力争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跨行政区域的市级统筹。

(三) 发展目标

根据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合理新建焚烧发电项目,挖掘提升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容量和利用空间,补齐处理能力缺口,建成可持续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

——到2020年,加快已开工项目建设进程,补齐东岸及北岸片区、西海岸片区、莱西片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模超过9600t/d,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超过86%4,原生垃圾基本零填埋。

——到2030年,六大片区焚烧发电项目全部建成,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模超过13400t/d,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

四、需求预测

(一) 需求预测说明

目前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主要有3种方法,分别为一元线性回归法、年增长率法和人均产生量法。

一元线性回归法和年增长率法的测算基础是历年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清运量。根据发达国家城市发展经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城市建设水平的大幅提高,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将出现大幅非线性增长,随着我市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采用基于历史数据的一元线性回归法和年增长率法已难以客观反映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生活垃圾的产生量通常与人口数量有直接关系,城市常住人口规模增加必然导致日常生活用品消费量的增加,从而扩大生活垃圾产生规模,居民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的变化,也会对生活垃圾人均日产生量带来直接影响,因此常住人口规模及其增长速度与增长幅度,与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和构成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从国内外城市的发展经验来看,采用人口为基数预测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可以得出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结果。因此,本规划将人口作为基础数据,结合人均垃圾产生量的发展变化,采用人均产生量法对垃圾总产生量进行预测。

(二) 常住人口规模预测

本次规划范围为青岛市全市域,根据《青岛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预测,2020年青岛市常住人口不超过1200万人,市内四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常住人口分别为370万、178万、130万、170万、112万、150万、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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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0-2017年青岛市常住人口年均增速进行预测,到2030年常住人口规模可达到1339万人。根据《青岛市2050远景发展战略(征求意见稿)》,预计到2050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不超过1600万人,若按照匀速增长,预计到2030年常住人口规模约为1340万人,根据以上两个预测结果可以得出,2030年青岛市常住人口不超过1340万人。按照各区市人口比例,可以得出到2030年,市内四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常住人口分别为413万、200万、145万、190万、125万、167万、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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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生活垃圾产量预测

人均产生量法是将人口作为因变量,通过人均垃圾日产生量的发展变化对垃圾总产生量进行预测,人均产生量法的预测公式为:Q=q×n×10。

其中:Q---垃圾年产生量,单位:t/d;

n---规划期服务人口,单位:万人;

q---生活垃圾人均日产生量,单位:kg/人·日。

生活垃圾人均日产生量与GDP、职工工资、生活费支出、生活习惯、人均住宅面积、燃气率等因素有关,目前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值为0.8kg/人·日-1.1kg/人·日。

目前市南、市北、李沧、西海岸新区四个区城镇化水平较高,人均日产垃圾基本稳定在0.97kg/人·日(峰值为1.2 kg/人·日)5,根据《青岛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预计2020年青岛市生活垃圾人均日产生量约为0.9kg/人·日。2020年青岛市市内四区和西海岸新区采取0.97kg/人·日的预测值,其他区市采取人均日产生量约为0.9kg/人·日的预测值,根据预测的2020年青岛市常住人口1200万人,可得2020年青岛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1184t/d。

近三年来青岛市人口增速为约为1%,垃圾年产生量增速约为5%,据此测算人均日产垃圾增速约为4%,主要原因在于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村镇生活垃圾纳入城市垃圾处理体系,而从全市数据的变化体现为人均日产垃圾的增加。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预计2030年全市人均日产生活垃圾基本保持在1.0kg/人·日。根据预测的2030年青岛市常住人口1340万人,预测2030年青岛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3400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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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焚烧处理规模预测

根据预测的青岛市生活垃圾产生量,2020年青岛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1184t/d,2030年产生量为13400t/d,依据《青岛市“十三五”城市公用设施建设规划》,2020年青岛市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中焚烧发电处理占86%,生化处理占14%,到2030年青岛市域生活垃圾基本全量焚烧。由此,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模需要达到9600t/d,2030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模需要达到13400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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