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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鼓励发展热电冷三联供

2019-02-14 09:2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机组热电联产燃煤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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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八八战略”和“两山理论”。以“美丽中国先行区”为发展目标,做到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解决大气环境问题,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建设全市域“清洁排放区”为抓手,突出治理PM2.5和VOCs污染,执行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我市按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为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打下更加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绿色发展。

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优化产业布局与结构,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重点工业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着力解决燃煤、工业、机动车船废气排放等突出大气污染问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坚持质量导向。

建立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控制、评估、考核体系。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实施SO2、NOx、颗粒物(PM)、VOCs等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均衡控制,有效解决大气复合污染问题。通过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严惩重罚等制度,统筹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3.坚持源头防治。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建立健全法规政策体系,有效实施源头防治。抓好各类大气污染源的防治工作,分区分类管控,分级分项施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大气污染。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以点带面,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地区环境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

4.坚持全民共治。

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

(三)规划期限及范围。

1.规划范围。

整体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域,规划总面积为16596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分为近期(2016年—2020年)、中期(2021年—2025年)和远期(2026年—2035年)。

3.目标点位。

目标点位为市国控监测站点(不包含背景站),同时考虑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富阳区、临安区及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点位。

(四)规划目标。

通过二十年努力,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包括SO2、NO2、CO、O3、PM10、PM2.5等6项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使广大市民尽情享受蓝天白云、空气清新的好天气。

到2020年,完成“清洁排放区”地方标准体系框架的构建,推进印染、化工、造纸、水泥、有色金属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以内,桐庐、淳安、建德等3县(市)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O3浓度升高趋势基本得到遏制。

到2022年,继续“清洁排放区”建设,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和产业结构,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市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实现PM2.5浓度全市域达标。

到2025年,实现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建设目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稳定下降,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市区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标的同时,力争年均浓度继续下降,桐庐、淳安、建德等3县(市)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3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O3浓度出现下降拐点。

到2035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包括O3在内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达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

三、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能源结构调整,燃煤锅炉、热电、水泥行业清洁排放改造,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产业结构调整,自动监测网络建设等工程项目。

四、重点领域与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区域环境资源。

1.优化城市布局。

落实“拥江发展”战略,以钱塘江为发展轴带,将经济重心转移到钱塘江两岸,培育“钱江新城”“钱江世纪城”等高新科技园区,打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带、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带。实现从“三面云山一面城”向“一江春水穿城过”的嬗变。

改变“摊大饼”式的城市布局,根据城市总规,以主城(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及江干区西部)为中心,将江南城、临平城、下沙城三个副城以及余杭组团(未来科技城)、良渚组团、瓶窑组团、义蓬组团(大江东新城)、瓜沥组团和临浦组团等六个组团打造成卫星城,将主城的教育、医疗、通讯、餐饮、文娱等资源分向周边卫星城,从而减缓主城人口压力,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2.保护城市自然本底。

根据城市总规,为避免城市连片发展影响生态、景观和城市整体环境水平,在主城、副城与各组团之间,利用自然山体、水体、绿地(农田)等设置6条生态带,并适时对6条生态带进行扩展性建设。西南部生态带,主要包括灵龙风景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西北部生态带,主要包括径山风景区—西溪风景区;北部生态带,主要包括超山—半山、皋亭山、黄鹤山风景区—彭埠交通生态走廊;南部生态带,主要包括石牛山风景区—湘湖旅游度假区;东南部生态带,主要包括青化山风景区—航坞山—新街绿化产业区;东部生态带,主要包括东部沿江湿地和生态农业区。

在钱塘江两岸规划50米到200米的平行带状绿地(道路部分除外),与之垂直的河流、街道两侧增设带状绿地。在武林核心商圈、西湖区东侧成片的密集居住区、下城区和拱墅区北部区域以及杭州经济开发区内部的河流湖泊周边增设环状绿地,实现“河湖缀市,绿海围城”的发展目标。

3.建设特色风廊。

根据城市气候专项规划,结合我市夏季盛行西南风,冬季盛行偏北风的特点,将钱塘江、苕溪、西湖、湘湖、金沙湖以及杭城周边山坡地、峡谷以及山隘出口等地列为“干净”风源,结合当地主导风向、通风能力、通风潜力,在“干净”风源和城区、工业区等热中心组团之间研究构建特色的一级通风廊道,并辅以二级通风廊道和空气引导通道的可行性,从而调整城市热力结构,缓解城市热环境。

推进城市气候专项规划、城市通风廊道设计等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的应用。利用高矮不同的建筑形态带动空气流通,高层建筑物裙房宜采用梯级式的形态促进地面行人层的空气流通及建筑物的透风度。从富阳区到杭州经济开发区和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以钱江新城、钱江世纪城和奥体博览城为中心,钱塘江两岸建筑物的排列和街道布局遵从盛行风方向。

4.优化产业布局。

深入实施“一号工程”,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优势,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发展。实现产业高端化、低碳化、集约化,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别提高4%以上。进一步做强杭州高新开发区、杭州经济开发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积极发展创新型产业和高附加值现代服务业,组团发挥各自区位优势发展特色产业。

实施项目、总量、空间“三位一体”准入制度,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行业新增产能,根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对各区、县(市)实施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禁止新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性项目,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等六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产生VOCs排放的工业项目。力争到2020年,工业涉气信访重复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到2021年,完成富阳区造纸行业、杭州经济开发区化工行业、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化纤行业的关停搬迁,打造全市域和谐“厂群关系”。

5.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落实国家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明确区域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加大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化工企业,富阳区造纸、化工、冶炼,萧山区印染、化工企业,建德市化工企业的淘汰、关停、转型力度。到2020年,先行淘汰小冶炼、塑料造粒(含废品回收)、小化工等行业企业,对未进入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的化工、造纸、冶炼、铸造、电镀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实施“腾笼换鸟”。到2025年,分步实施并完成造纸、印染、化工、建材、电镀、冶炼等重点高耗能重污染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作。

(二)深化调整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

1.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新增煤炭消费项目要通过优化能源结构与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以上。制定并实施2025年和2035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的控制目标和方案。新增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背压热电联产机组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2.深化禁燃区建设。

优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设置,逐步扩大Ⅱ类和Ⅲ类禁燃区范围。禁止新建35蒸吨/每小时(不含)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20年,基本淘汰35蒸吨/每小时(不含)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完成现有生物质燃料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清洁化改造。到2025年,将绕城高速以内区域建成Ⅲ类禁燃区,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热电联产企业除外。加大禁燃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反禁燃区管理要求的行为。支持、引导禁燃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动用热企业向集中供热项目有效供热半径范围内集聚。

3.推进园区集中供热。

优化热力供应布局,扩大热力供应范围,加快整合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现有热源点。推进供热管网工程建设,逐步消除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盲点。在条件具备地区鼓励发展热电冷三联供,同步配套建设高效、快捷的热力管网。到2020年,全市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淘汰集中供热和供气管网覆盖区域内未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自备燃煤电站以及燃煤加热炉(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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