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培育竞争性市场以激发能源效率,以及打造环保型电力以保障生态安全是此次能源革命的核心功能取向。以功能实现为目标检视现行《电力法》,可以得出有待修改的如下问题。
培育竞争性市场的法律障碍
非自然垄断业务剥离不足
西方学者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归纳了电力市场的四种运行模式,即垄断、购买代理、批发竞争、零售竞争。垄断模式是指发、输、配电一体化,电力用户从唯一的供应方购买电力;购买代理模式是指多个发电商向单一的输电公司售电,再由唯一的输电公司向电力用户售电;批发竞争模式是指配电商或规模极大的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买电力,输电企业只收取电力通过其输电网络的“过路费”;零售竞争模式是指所有的电力用户均可选择自己的供应商。
现行《电力法》第3条构建了我国发电环节的竞争机制,输、配、售则由国家电网垄断经营。可以看出,现行《电力法》确立的电力市场属于上文中所说的第二种运行模式,即“购买代理模式”,电网经营企业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价差作为其收入来源,成为发电企业与最终用户之间的唯一“中间商”。这种“独买独卖”市场模式的问题在于:对于终端用户而言,意味着存在只有电网经营企业一个卖方的卖方垄断;对于发电企业而言,意味着只有电网经营企业一个买方的买方垄断。此时的市场结构就是畸形的,因为其割裂了卖方和买方的关联,使市场信号无法传递至终端用户,市场机制就因售电侧的垄断而存在根本缺陷。
我国正在开展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实质是从“购买代理模式”向“批发竞争模式”过渡,即输电业由国有资本垄断经营,配电业适度放开,发电与售电业则交由市场调节。《电力法》修改的首要任务,就是完整、妥帖地表达这一动向,使输电公司仅根据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类似于高速公路的“过路费”,进而使政府的角色功能从电力市场的领导者和参与者,变更为市场竞争机制的设计者和防止妨碍市场机能发挥的监督者,根本目的则在于使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进而通过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以释放改革红利。
政府指导电价制度有待调整
放开竞争领域价格管制、保障公益性用电价格稳定是构建电力竞争性市场的核心要素。现行《电力法》第五章对“电价与电费”进行了专章规定,其核心是,电力竞价上网,销售电价根据政府审批,实行“同网同质同价”,这样的“半市场、半行政”格局,直接导致电价失真、煤电不联动的问题。修改《电力法》第五章关于电价的行政干预己经成为培育电力竞争性市场的关键。
其一,放开销售环节的电价管制是电力产业自由化的前提。需要强调的是,在竞争性市场尚未有效运行前,《电力法》第36条确立的“核定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定价模式不宜快速转换为彻底的市场定价模式,因为倘若电力市场缺乏有效竞争,市场定价方案势必落入权贵资本主义的陷阱。当这些垄断的发电者从价格主管部门接过电力定价权,而且没有“核定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定价规则约束,自然可以肆无忌惮地订立高价赚取垄断利润,损害公共利益。2017年8月,山西省23家火电企业串通达成并实施直供电价格垄断协议,被国家和陕西省发改委依法查处的事例就表明,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过渡,仍然离不开公权力的监管和制约。
其二,现行《电力法》第37条规定的“上网电价实行同网同质同价”与《可再生能源法》第五章关于可再生能源电价可以高于常规电价的规定相冲突,有待调整。
其三,《电力法》第42条规定的用户用电增容收费,因减轻用户负担的需要,已由国家计委(今国家发改委)、国家经贸委(今商务部)于2002年下发《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工程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了用电增容费,《电力法》应当进行相应删除。
其四,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保障公益性或普通居民用电的价格稳定,防止因市场波动造成电价极速上涨而引发的经济或社会动荡。总之,《电力法》的电价形成机制应当是无形之手(市场调节)与有形之手(政府调控)的交替组合,才能在释放电力市场竞争潜力的同时,保障社会用电的相对稳定。
打造环保型电力的法律障碍
现行电力规划制度有待完善
电力发展规划是政府调控电力供需关系的行动纲领,其约束性指标是政府指导和管理能源的得力抓手。现行《电力法》第10条规定了电力发展规划制度。但是,基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缺乏监督的规划制定权,政府制定的电力发展规划难以充分考虑市场消纳能力,难以做到与电源建设、电网建设和市场需求有效衔接的通盘考虑。由此导致中国电力开发处于无序状态,可再生能源盲目扩张,火电利用小时数逐年下滑,水电、风电、光伏并网争议频发,说明当前的电力发展规划制度并未起到保障能源供需均衡、抑制投资过热的目的。
究其根源,在于作为电力监管部门的国家能源局同时充当了电力产业的主管部门,一方面要控制电力行业滥用垄断权,一方面又要促进电力产业的繁荣,相互冲突的职责赋予势必带来不尽理想的调控效果。因此,对电力监管部门制定的电力发展规划,应当根据能源政策、环境保护、电能供需等因素,构建第三方主导的科学评估制度,以期形成规划制定的权力制衡,进而从源头规避电力行业的产能过剩、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可再生能源开发有待规范
可再生能源对于保护环境、延缓气候变化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然而,可再生能源在发展初期成本高昂,特别是在化石能源发电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外部成本没有内部化的情况下,可再生能源缺乏市场竞争力。因此需要政府积极实施产业优惠政策,对可再生能源进行必要的扶持。
《电力法》除总则第5条对可再生能源进行了概括性规定外,在第六章“农村电力建设和农业用电”第48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村利用可再生能源,增加农村电力供应。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电力法》中的可再生能源规定延续了“电力振兴法”的思路,其主要功能是解决农村电力的供给不足,这与我们当前倡导的为了低碳和环保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初衷不尽相同。
此外《电力法》第22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生产企业有权要求并网。然而《可再生能源法》第14条规定,电网经营企业应当“全额收购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此处并未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主体须为“独立法人”。此时《电力法》的“独立法人”要求就与越来越多的家庭光伏提供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现状不符。
理论上讲,电网企业有义务收购符合国家规划和标准的清洁电力。为此《电力法》应当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我国能源革命的核心手段,在能源发展规划中,将其与其他能源一并规划、全额收购、优先上网和财政补贴。考虑到补贴会扭曲价格,造成市场失灵,《电力法》应当明确补贴的适时退出机制。同时,为了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实践中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用能权交易制度、绿色电力证书制度、碳捕获与封存制度、环境保护税等制度,这些制度亦应适时纳入《电力法》的规则体系。
相关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6日,湖北电力现货市场结束416天连续试运行后正式转正,成为国家第二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中首个实现正式运行的省级市场。湖北也成为全国第6个迈入现货市场正式运行的省份。自2021年纳入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以来,湖北积极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化运行机制。立足“水风光三足鼎立、送受电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运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运城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明确,大力推进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发展,加快绛县开发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建设;加快各类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引导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
电力市场化建设蹄疾步稳向未来#x2014;#x2014;2025年电力市场发展论坛观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作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一直以来备受关注。2025年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的冲刺之年,在这一关键节点,如何有效应对各方挑战,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入纵深推进新阶段?6月18日,在由中国电力企
近日,辽宁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全市电网建设的通知(鞍政办发〔2025〕4号)。其中明确,进一步强化电网建设的规划管理。电网企业要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新能源发展、需求预测、电源布局、大电网安全、智慧能源系统建设等电网发展重大问题和能源互联网发展、数字化转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工作,6月23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推进会。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决定推进新能源全电量入市,实现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为实现新能源入市的同时市场平稳过渡,文件明确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
电力市场正经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化转型的深刻变革,随着新能源全面入市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推进,电力交易的盈利模式正从单一差价套利转向多元化增值服务。一度电在电力市场交易中有多少利润?成为电力产业链上各环节参与者,尤其是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关注的核心问题。(来源:北极星售
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浪潮中,“市场力”监管已成为悬在中国大型发电企业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然而,现行监管框架存在显著的认知偏差与制度错配,对电力市场化进程形成掣肘。(来源:电联新媒作者:贺一)规模#x2260;垄断:破除“大即是恶”的监管误区当前监管逻辑存在一个根本误区#x2014;#x2014;将市场
6月19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张智刚,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庞骁刚在公司总部会见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邹磊。双方围绕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统筹发展和安全,保证电力供应,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转型,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
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标志着我国新能源产业和电力市场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新能源存量项目如何与“机制电量/价”衔接,增量项目如何进行科学投决,如何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从单一的
6月11日,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全市电网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加快构建能源发展新格局,统筹电源、电网发展,坚持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基本原则,以保障大电网安全稳定为主线,保障地区可靠供电,提高电网本质安全。同时结合
6月25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4月甘肃电力市场运营报告,4月甘肃省内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电量81.5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0.99%,均价240.2元/兆瓦时,同比下降14.9%。其中省内直接交易62.02亿千瓦时,代理购电15.92亿千瓦时;跨省区外送电量50.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43%,外购电量1.91亿千瓦时,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0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市场注册实施细则》提到,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经营主体基本条件(1)与电网企业签订负荷确认协议或并网调度协议,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或电力调
6月25日,新疆发改委官网发布文章《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助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及《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政策解读指出,对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区分补贴项目和平价项目。其中,补贴项目机制电价0.25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
6月24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根据不同季节电力供需形势和负荷特性,按季节对峰平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时段为:1月和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9:00-12:00、18:00-21:00,其中尖峰时段为18:00-20:00;低谷时段0:00-6:00;其余时段为
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新发改能价〔2025〕350号,以下简称《方案》)。日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一、《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
6月20日,《新疆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修订稿)和《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经新疆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2025年以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始终高度重视新疆电力市场规则体系建设工作,会同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行规则(试行,2025年V1.0版)》的通知。文件明确,区域现货市场采用节点边际电价。经营主体具有报价权和参与定价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在现货市场中不申报价格。经营主体不能参与节点定价的情况有:(一)机组已
6月6日,湖北电力现货市场结束416天连续试运行后正式转正,成为国家第二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中首个实现正式运行的省级市场。湖北也成为全国第6个迈入现货市场正式运行的省份。自2021年纳入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以来,湖北积极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化运行机制。立足“水风光三足鼎立、送受电双
电化学储能系统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场景大致可以分为5类,分别是源侧、网侧(主网)、台区(配网)、工商业以及户用储能。在这些场景中,储能有不同的接入位置,根据市场主体与电网公司的产权分界点来区分,可以把源侧、工商业以及户用都放置于表后的区域,可称为表后大小储,因为这些接入场景中,除了
6月20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市场结算实施细则》提到,本实施细则主要适用于贵州电力市场电能量交易结算,内容包括:结算价格、非现货市场结算、现货市场结算及其他事项。非现货市场结算电价:非现货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等5份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海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提到,发电侧现货市场结算电价为机组所在物理节点的小时平均节点电价,用户侧现货市场结算电价采用统一结算点电价
4月,两部门印发的《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中提出,在实施“三改联动”基础上,推动煤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更好发挥兜底保障和支撑调节作用,以新一代煤电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文件公布以来,电力央国企集团之间、央国企与各地区举行的会见中,多次提及将在新一代煤电
AI赋能电力产业:变革、挑战与对策中国海油集团能源经济研究院韩广忠王建明近年来,人工智能(AI)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各行各业,全球电力产业无疑成为获得益处与遭受冲击最为明显的领域之一。从能源生产、输配到消费管理,AI正在全方位推动产业升级,促进数字化转型,并为实现低碳发展和可持
6月18日,能源电力企业产业科技创新联盟成立大会暨能源电力新质生产力成果交流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由内蒙古电力集团牵头组建,其他70家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能源电力企业产业科技创新联盟正式成立。联盟的成立标志着自治区能源电力领域“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对于深入
6月17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集群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到,对在各类先进电池、风电风热、光伏光热、氢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和地热能,以及各类型的新型材料、电力电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7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集群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集群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文件明确,对新
6月17日,国家能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到国神公司调研指导工作,查看国神公司生产调度系统,慰问一线干部员工,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强调要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守住安全底线,加快转型发展,以更大力度和更实举措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推动企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在调研座谈会上,邹磊认
6月11日,陕煤电力集团建设项目对标提升推进会在长安益阳公司召开。思想领航明确方向聚合力陕煤集团2025年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会要求,以理念深化促进思维转化,将“四种经营理念”贯穿到项目投资建设的全过程,对标长安益阳公司三期项目经验,以效益为导向提升项目投资质量。当前,电力集团在项目建设方
试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核心特征和基本特征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徐进新型电力系统是在确保我国能源战略转型和“双碳”目标实现的大背景下构建的现代化电力体系,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福祉的关键举措。国家能源局已明确新型电力系统“三步走”发展路径,即以
近日,陕煤集团在湘首个风电项目——长安石门子良6万千瓦风电项目首批风机成功并网,实现陕煤集团电力产业在湘风电领域“零”突破。该项目是陕煤集团、湖南省、常德市重点推进的新能源项目,也是陕煤集团在华中区域的首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60MW,概算投资4.72亿元,安装10台4兆瓦和4台5兆瓦风电机组
“136号文”的正式实施,为新能源行业赋予了全新的注解,推动储能行业从价格竞争向价值创造演化。6月10日-13日,SNEC2025在上海召开。在这场全球能源领域的盛会上,海博思创展出了“储能#x2B;X”全场景解决方案,充分展示了构网型技术、光储融合、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储能技术解决方案,以及面向充电、油
“1+1”如何大于2?近年来,甘肃电投集团不断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装机倍增、绿色转型、数智升级、全链协同”四大行动,抓好绿色电力和数据信息两大产业扩容提质增效,打造“电力+算力”融合发展新模式。如今,甘肃电投集团“电力”“算力”双轮驱动、相互带动,产业集聚发展效应凸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