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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鼓励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进行供热改造

2019-03-07 09:5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燃煤机组热电联产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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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染天气应对组

组 长:吴 飞

副组长:杨宗桂、郭亮、李红模、李育新、冯艺、谭绍荣、谭福初、马珂、李蔚

主要职责是在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工业减排、机动车减排、防止扬尘、其他措施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应急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成员主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糖业发展局、农机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的有关人员组成。

二、综合执法组

组 长:谭福初

副组长:郑广钊、朱华、李典才、马珂、覃武军、骆泽昌、潘建华、梁民伟、甘冬梅

主要负责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秸秆和垃圾焚烧、小散乱污等大气污染工作实施联合执法监管,对现场查实的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对不能现场处罚的,拍照摄像取证保留证据,将案件和有关证据以环委会的名义移交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限时报告办理结果。在主要的进城路口设置扬尘整治检查点,严禁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进城。综合执法组下设交通综合执法组、市容环境综合执法组,各组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一)交通综合执法组。

组 长:谭福初

副组长:郑广钊、骆泽昌、张勇、方忠顺

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重拳整治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泥头车”(包括建筑渣土运输及建筑材料散体运输等)引起的扬尘污染问题;在主要的进城路口设置5个扬尘整治检查点,严禁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进城。由交警、市政、交通、公路、农机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交通综合执法组开展执法整治(各单位具体抽调人员数量以交通综合执法组工作方案为准)。

(二)市容环境综合执法组。

组 长:郑广钊

副组长:李典才、马珂、覃武军、骆泽昌、潘建华、梁民伟、甘冬梅

由市市政局牵头负责。主要负责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秸秆和垃圾焚烧、小散乱污等大气污染工作实施联合执法监管。成员主要由市市政局、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局、市糖业发展局、市乡村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各单位具体抽调人员数量以市容环境综合执法组工作方案为准)。

三、研判预警组

组 长:陈 松

副组长:管杰裕

成 员:吴伟亮、陈雯、林冀夫、李雷、梁毅进、林雪香

主要职责是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的领导下,有效应对污染天气,避免污染天气出现或减少持续时间,科学、快速对污染天气形势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控制污染和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为指挥部的应对决策和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提供技术支持。

四、督查问责组

组 长:陈以艳

副组长:杨通顺、吴光辉、李波

成 员: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糖业发展局、市乡村办等单位的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是督查各县(市、区)政府、各有部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对于督查中发现的未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通报追责,并对不认真履职、不按时开展工作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全卓南

副组长:杨国顺、覃常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环境保护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贵港日报社等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宣传、信息方面工作的人员。

主要职责是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宣传市委、市政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大意义和重大政策举措;曝光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和防治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收集、汇报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报送的信息。

鉴于上半年为市县机构改革期,成员单位如出现人员变动等情况,应及时补充更新人员并向指挥部报备,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附件2 贵港市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0日,除执行全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外,强化以下措施。

一、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

加快制定和实施贵港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市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制定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方案,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责任和监管要求,强化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加强执法巡查,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春节期间,要采取非常措施,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污染天气。开展方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悬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标语,在学校、单位、街区开展“小手拉大手”“我为保卫蓝天做贡献”活动,向小学生、社区居民推广使用电子鞭炮,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的保护环境氛围。(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安全监管局、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严格控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

各县(市、区)要制定和实施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细化部门、街道、乡镇、村屯的监管责任,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高架视频、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信息化网格监控平台等多种手段密切监测秸秆焚烧情况。成立秸秆、垃圾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不间断巡查,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力度,有条件的地方采取补贴激励措施。重点抓好榨季蔗叶禁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农垦西江农场要制定蔗叶禁烧管理工作方案,统一加强管理,统一综合利用,统一处理处置。市糖业发展局加强行业指导,对蔗叶的综合开发利用给予支持,全面实施甘蔗机械化收割、甘蔗秸秆破碎还田和综合利用。重点攻坚县区: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桂平市。(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政局、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农机局、糖业发展局,农垦西江农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工地道路扬尘综合治理

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严格施工监管,完成扬尘整治。各类工地要做到扬尘治理方案编制(含责任公示牌上墙)、建筑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渣土运输车辆出入口车辆冲洗设备、主要道路硬、堆土绿化(覆盖)、密闭化运输、抑尘措施(包括喷雾喷淋、湿法作业)、禁止建筑垃圾场内焚烧、视频监控“九个百分之百”。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落实城市建筑渣土、垃圾运输处置核准制度,严肃查处将建筑渣土、垃圾交由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违法行为;划定渣土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间,依法处罚未做到密闭运输的渣土车辆;加强渣土消纳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取缔非法消纳场所。大力推进道路清扫冲洗机械化作业,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要达到70%以上,县级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全部达到60%以上。加快修缮硬化城市主干道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道路。对街区、单位、门店实行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清理脏乱差行为,门前实行“三包”,依法严格管控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强化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管控。(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

各县市区要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以2018年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清单为基础,继续深入排查辖区内“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2019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项目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质监局,贵港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敏感区域污染源排查和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污染源排查和整治工作。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包括禁止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禁止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各类建设工地将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9个100%”管理制度;严禁燃煤散烧,取缔露天烧烤、早夜市燃煤摊点;彻底关闭取缔“散乱污”企业和废品收购贮运、小加工等违法违规设施;渣土、物料运输等车辆要实施禁限行;主次干道采取机扫、冲洗、雾炮三车联动作业,按照每两小时一洒、每天两冲确保路面湿润;道牙和背街小巷采取人工冲洗清扫;花坛、树坑禁止黄土裸露,需采取绿化和覆盖措施;严禁垃圾随意倾倒,沙石堆场、土方堆场、散煤堆场等需采取全覆盖或清理到位;所有餐饮饭店、单位(学校)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化工、油气喷涂和汽车维修4S店等必须安装VOCs治理设施,无设施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要停业整顿;所有涉气企业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其中,对纳入错峰生产及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范围内的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停限产规定。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于3月31日前全部整治完毕。(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局、公安局、农业局、教育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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