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根据《通知》,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承担“消纳责任权重”落实责任;消费侧市场主体,即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消纳责任,其中,售电企业指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包括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电力用户包括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电网企业承担经营区消纳责任权重实施的组织责任。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中,农业用电和专用计量的供暖电量免于消纳责任权重考核。
消纳责任权重从何而来?
《通知》提出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核心是确定各省级区域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在电力消费中的占比目标,即“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消纳责任权重的测算综合考虑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资源、全社会用电总量、国家能源规划和年度计划、全国重大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情况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的资源配置能力等因素。
上述负责人以2019年最低消纳责任权重的确定为例,向记者介绍了其中遵循的主要原则:“一方面,基于分省的2018年底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容量、年发电量和弃水弃风弃光等情况(水电按照当地平水年份的年利用小时数下浮10%进行测算),再计入2019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预测2019年本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另一方面,依据已投运的跨省跨区输电线路运行情况和输电能力,已有的可再生能源跨省跨区送受电协议或省区政府间框架协议,以及对2019年新投运跨省跨区输电线路的输电能力预测,计算相关区域2019年跨省跨区送出或受入可再生能源电量。最后,将上述本地生产消纳的以及跨区域净受入的可再生能源预测电量转化为消纳责任权重对应的电力消纳量,与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值即为2019年该区域的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激励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按照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上浮10%计算,激励性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激励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与水电按照当地平水年份的年利用小时数发电量对应消纳责任权重之和。”
各市场主体如何达标?
按照《通知》,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为主要方式完成消纳量,同时可通过两种补充(替代)方式完成消纳量。一种是向超额完成年度消纳量的市场主体购买其超额完成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双方自主确定转让(或交易)价格。另一种是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
“我们都希望相应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真正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来完成消纳责任权重,这其中包括从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购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以及自发自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此外,保障机制也给出了其他补充和替代选项。”上述负责人指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对消纳量转让进行业务指导。各省级行政区域内的消纳量转让原则上由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组织,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消纳量转让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而对于绿愿认购,需要遵照绿证自愿认购的相关政策执行。
完不成怎么处理?
《通知》强调,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进行考核,国家按省级行政区域监测评价。
对此,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称,对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的监测评价和考核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对各类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完成消纳量情况的考核,由所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负责,并负责督促未履行消纳责任的电力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对逃避消纳社会责任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市场主体,依规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第二个层次为对省级行政区域的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对所属省级电网企业消纳责任权重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进行监测评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对省属地方电网企业、配售电公司以及未与公用电网联网的拥有自备电厂企业的消纳责任实施进行督导考核。对省级行政区域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主要通过公布监测评价信息的方式提醒省级行政区域改进相关工作,并将有关监测评价信息作为对其能耗“双控”考核的依据。
此外,上述负责人强调,目前《通知》所附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消纳责任权重意在让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照开展自我核查,2019年模拟运行并对市场主体进行试考核。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
助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关于实施“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思考
陶冶
过去的十年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非凡成就,推动了我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由过去主要依靠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向包括水电、风电、太阳能、核电、天然气等多种能源在内的清洁化方向转变。
既具中国特色又有国际元素
消纳保障机制中采用“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替代了在2018年文件编制过程中三次征求各方面意见稿以及原有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相关文件中使用的“配额”名称,充分体现了各类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及所有电力消费者共同履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政策初衷。
从全球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措施来看,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目标,明确可再生能源在未来能源转型中的地位。二是制定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的经济激励政策,如招标、固定电价、固定补贴和税收减免等。三是制定强制性可再生能源市场份额政策,既“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
上世纪90年代至今,全球范围目前共有100多个国家或联邦州(省)实施了强制性可再生能源市场份额政策。美国、英国等电力市场成熟的国家均普遍采用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国外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体系主要以电力市场为基础,对参与市场竞争的电力供应商提出约束性的市场份额要求,并通过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实现强制性市场份额完成量的流转。可再生能源电力除了通过电力销售获得电价收入,还可以通过绿色证书交易获得额外收入。从实施效果来看,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已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促进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与国外不同,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制度建立的初衷并非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经济代价的疏导和分摊,而是解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问题。为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法定要求,依法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对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售电的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和通过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用电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引导。通过建立有足够保障力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打通管理、机制和电力输送物理通道。在总体目标和市场化思路方面,消纳保障机制与当前的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建设是一致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总思路就是在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总体框架下,通过市场化方式,促进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实现可再生能源跨省区大范围内优化配置,促使电力系统的运行机制、资源配置、运行区域为满足权重目标而进行强制性调整,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市场消纳,为可再生能源的持续性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
核心是“落实”
我国针对消纳保障机制的研究和探索已经开展多年,作为重要的能源政策,其制定背景和实施方式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一方面是协调难度大。消纳保障机制的制定初衷是解决外送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问题。而跨省跨区可再生电力消纳涉及到省级电网企业和同等级消纳区域政府之间的协调及协商。政策实施效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这与仅需单独依靠区域自身强化管理、调整经济结构、推进技术进步、优化能源结构即可实施完成的节能减排、能源“双控”政策等不尽相同。另一方面是消纳保障机制解决的是可再生能源物理电量的真实消纳,因此需要在电力的发、输、配、用等环节建立物理网络联系,并在同一时间完成。这与通过碳市场进行虚拟交易即可完成的碳减排义务也不相同。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明确将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作为政策目标之一,因此从政策设计上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等各类主体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区域的消纳责任权重落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制定本省级行政区域的消纳实施方案。为了确保消纳实施方案及相关措施得到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实施方案报请省级政府批准后执行。省级电网企业及电力交易机构在技术体系上比较容易实现消纳的组织实施工作,因此承担消纳的组织实施责任,以省级政府批准的消纳实施方案,组织各市场主体通过各种方式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与能耗“双控”考核挂钩,对超额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的省级行政区域予以鼓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进行考核,负责督促未履行消纳责任的电力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将其列入电力市场主体不良信用记录,予以联合惩戒。
必须多措并举
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制度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全面进入“平价”阶段的必要措施。目前消纳保障机制实施的法律和政策基础已经具备,时机也已成熟,业界普遍期望消纳保障机制成为贯彻落实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要举措。
一是促使各省级相关部门把完成消纳责任权重作为能源发展的重要约束条件,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利用量,自觉抑制化石能源电力建设,切实调整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二是促使电网企业把接入和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作为电网建设和运行的重要任务,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输送消纳区域。三是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集中式与分布式同步发展,特别是能源消费量大的东部区域更加重视本地可再生能源及分布式能源发展,推动形成新型能源开发利用方式。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为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根据自身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差异化履行消纳责任和发展本地可再生能源提供了制度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和配套政策可自行确定,不搞一刀切。电网企业具体组织各类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并配套输配电设施建设。
市场主体可通过替代方式完成消纳责任权重。一是通过电力交易中心,向超额完成年度消纳量的市场主体购买其超额消纳量,双方自主确定转让价格。二是通过绿证交易平台,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计为消纳量。消纳量转让和自愿认购绿证两种替代方式并行不悖,水电消纳量不能用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但绿证可用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考核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具体操作过程中,市场责任主体可根据两种方式的经济性进行自主选择。下一步,绿证核发范围、价格体系等绿证政策将根据消纳保障机制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完善,进一步确保两者的有序衔接。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将消纳责任权重纳入本区域能源发展规划并作为重要发展指标。鼓励各区域制定超过最低消纳责任权重的可再生能源消纳目标。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将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作为各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的重要依据。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以可再生能源为代表的清洁能源逐步成为能源生产和消费的中坚力量。近期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部署,提出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机制作为一项可再生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核心政
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科学回答了我国能源转型变革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开辟了中国特色能源发展新道路,为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推动能源改革发展向纵深推进提供了科学方法论。在“四个革命、
历经多年摸索,当前,我国能源领域已形成绿证交易、绿电交易及碳市场交易三种机制并行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交易格局,为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建设仍处于发展初期,目前还存在着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交易品种不够丰富、社会影响力有待提
聚焦“创新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主题,12月26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室承办、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协办的“新型电力系统沙龙”会议在北京举行。国网能源研究院政策研究员唐程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改革处处长孙健、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室主任林卫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提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指出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由于新能源发电具有波动性等特征,参与电力市场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迫切需要完善相关政策和市场机制。中电联组织完成了《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相关问题研究报告》,提出了相关政策建
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二期项目(CRESP二期项目)是国家能源局与世界银行(WB)、全球环境基金(GEF)共同实施的国际合作项目。
2021年即将到来,回顾2020年,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售电市场蓬勃发展……售电行业发生了很多大事,这些事情你还有印象吗?现在跟随北极星售电网一起回顾一下2020年售电市场的大事件吧~(来源:北极星售电网作者:七块钱)阶段性降电价5%事件:2020年初在疫情影响下,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国家发改委2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2019年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2019年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2019年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
疫情之下的初冬,寒风萧瑟,一股由能源革命推动的“光伏热”正扑面而来,明亮的“蓝板板”变成黄灿灿的“金罐罐”,温暖着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91个贫困村3393户贫困户的心。(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100”ID:energynews)中国“光伏热”近日,新华社旗下《经济参考报》以《光伏扶贫:“蓝板板”变成“
7月7,江苏省宿迁市公示了2025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其中,除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增量配电网外的12163个乡镇中,黄区10514个,红区1649个。在运河宿迁港产业园33个乡镇增量配电网中,红区28个,黄区5个。详情见下:关于2025年三季度宿迁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
6月30日,云南能投曲靖高新区花山氢能综合能源站成功完成氢燃料电池卡车首次氢气充装作业。标志着云南省首座1000kg/天加氢能力的氢能综合能源站实现加氢功能,配售电公司在氢能赛道取得实质突破,为电投公司及能投集团能源结构转型提供坚实基础。战略使命与布局意义该项目由配售电公司与云能资本共同组
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标志着我国新能源产业和电力市场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新能源存量项目如何与“机制电量/价”衔接,增量项目如何进行科学投决,如何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从单一的
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标志着我国新能源产业和电力市场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新能源存量项目如何与“机制电量/价”衔接,增量项目如何进行科学投决,如何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从单一的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做好陕西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明确,完善衔接过渡期间电能量市场结算方式。开展批发交易用户等分时结算。自2025年7月1日起,纳入现货市场参与范围的批发交易用户(含参与批发市场的电力用户、
5月7日,宿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5年5月宿迁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告,黄区共有1.67GW左右电源可开放容量。全文见下:关于2025年5月宿迁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
4月27日,作为国家首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单位的宿迁运河港配售电有限公司,正式完成虚拟电厂注册,开启增量配电网转型发展新纪元。通过数智化技术聚合分布式能源、储能及可控负荷,成功构建起“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虚拟电厂运营体系,实现传统配电业务与新兴能源服务的深度融合,为新型电力系统建
据北极星氢能网不完全统计,4月共计16个氢能项目传来消息,涉及氢能制储输用多个领域,详情如下:签约4月,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与江苏富仕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建设绿氢智慧能源一体化示范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5万吨绿氢、60万吨绿色甲醇和40万吨绿氨项目。据了解,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多月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已常态开展的连续调电试运行基础上,计划于5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长周期多月结算试运行。出现气候异常等特殊情况时,以保障电力有序供应、保障电网安全运行为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求《重庆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多月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提到,在已常态开展的连续调电试运行基础上,拟于5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长周期多月结算试运行。本次试运行期间开展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和现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日,云南能投曲靖高新区花山氢能综合能源站示范项目在曲靖市沾益区顺利举行开工仪式,标志着项目正式开始建设。该项目由电投公司所属配售电公司与云能资本共同组建的节能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达2800万元,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镇,是云南省首个具备1000kg/天加氢能力与108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通知》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当前,我国已进入实现碳达峰目标、加紧经济社会发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以下简称“650号文”)。650号文试图在电网的“主干道”供电之外,给与市场主体一个新的绿电采购选项:以用户为中心,开辟一条点对点的“专属通道”,允许新能源电站通过专用线路,直接供给
7月8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指出,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的八项重点任务,即: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
7月8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指出,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的八项重点任务,即: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
近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豫能台前2x1000MW煤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濮阳市台前县后方乡,项目新建2台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采用二次循环水冷却系统,生产主水源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补充和备用水源为引黄调蓄水,生活用水为城市自来水。燃煤经铁路专用线输送
7月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麻栗坡县人民医院电力市场化交易(三次)成交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云南天朗售电有限公司,服务范围:(1)代理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负责每月交易电量中报、交易、结算工作。(2)负责电力交易平台市场注册及后期电力交易相关的全过程服务。(3)负责电量电费分析、电力技术咨询、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启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通知》指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园区,国家发改委将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积极支持
新规陆续发布后,绿电绿证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能源电力行业瞄准“电-碳-绿证”协同发展趋势持续发力。随着电力供应清洁化水平持续提升和绿色能源应用范围持续扩展,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逐步成为彰显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促进消费侧节能降碳的重要抓手,而全国碳市场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核心政策工具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7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印发《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鼓励打造智能有序大功率充电场站,建立大功率充电场站与配电网高效互动机制,因地制宜配建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率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利用率超过40%的充电设施实施大功率改造。到2027年底
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电网企业要积极开展大功率充电负荷特性对区域配电系统的影响研究,分层分级评估电网对大功率充电设施接入能力。推动大功率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与配电网规划融合衔接,适度超前进行电网建设并及时升级改造。鼓励打造智能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文件明确,电网企业要积极开展大功率充电负荷特性对区域配电系统的影响研究,分层分级评估电网对大功率充电设施接入能力。推动大功率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与配电网规划融合衔接,适度超前进行电网建设并及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