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34. 排查整治堆场、矿山、码头扬尘污染
2019年年底前,完成各类露天矿山、堆场、余泥渣土受纳场摸底调查,建立整治清单。强化对露天矿山、渣堆、料堆、灰堆及裸露土地降尘抑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易产生粉尘污染的物料应实施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分类存放。裸露土地应植草复绿或覆盖防尘网。依法关闭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整治完成应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工停业整治;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参与)
继续实施干散货码头粉尘专项治理,力争于2020年年底前全市煤炭、矿石码头实现挡风扬尘墙建设和运输系统封闭。条件成熟的码头实施防风抑尘墙建设和封闭装卸、运输系统改造。未完成防风抑尘设施建设的1000吨级以下(不含)码头采用干雾抑尘、喷淋除尘等技术降低粉尘飘散率。港口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联合巡检。(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负责)
35. 加强生活服务业VOCs污染防治
在汽修行业推广应用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2020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内未实现底漆、中漆环保型涂料替代的汽修企业,要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负责)
大力推进干洗行业VOCs综合整治。2019年年底前,全市完成城市建成区内干洗机保有使用情况清查建档。2020年年底前,淘汰所有开启式干洗机,使用全封闭式干洗机,干洗溶剂储存、使用、回收场所应具备防渗漏条件,废渣废液必须密封存放并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室内烧烤必须配备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各县(市、区)对250个餐位或以上的餐饮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油烟治理监督执法检查,对250个餐位以下的餐饮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餐饮行业油烟治理监督执法检查,确保餐饮油烟治理和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负责)
36. 严禁露天焚烧
严格落实市县镇三级政府秸秆禁烧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秸秆、树枝(叶)等生物质综合利用,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5%,推动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市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等按职责负责)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废弃物。建立健全城市建成区禁止露天焚烧废弃物的长效监管机制。(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
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0%划定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自2019年起,通过严控销售渠道、严控禁燃区域等措施,实现禁燃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市公安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等参与)
37. 积极防控农业面源污染
大力推广科学施肥,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提高科学用药水平,到2020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七)强化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38. 配合推进区域联防联控
深化“广佛肇+清远、云浮、韶关”经济圈内部环保合作,积极参加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实现区域内城市间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台账和在线监测信息共享,配合开展城市交界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参加秋冬季污染防控区域联合会商,参与开展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和市气象局、清远海事局等参与)
39. 修订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按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完成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将应急减排措施分解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建立完善应急减排措施和清单,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依法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和区域应急联动,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在保电网安全、保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采取机动车限行、施工工地停工等应急减排措施,及时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效果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和市供电局等参与)
40. 提高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
提高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预报。当预测到区域出现大规模污染天气时,发布预警信息,实施区域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全市按级别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使污染过程缩时削峰。(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负责)
41. 强化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
以减少空气质量超标天数为目标,狠抓夏秋季臭氧(O3)及冬春季PM2.5污染防治。提前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防控实施方案,以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为重点,督促相关排污单位落实错峰生产和强化减排措施。开展重点时段强化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参与)
(八)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决策能力
42. 建立完善精细化污染源排放清单
建立市、县(市、区)两级联动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机制和VOCs源谱调查机制,建设大气污染源动态管理平台,常态化开展区域和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与更新工作。力推建立全市精细化污染源排放清单,实现所有固定污染源台账式动态更新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43. 系统提升污染源监测监控能力
市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和化工园区要配备VOCs采样、分析、自动连续监测仪器设备和便携式VOCs检测仪,形成定期进行VOCs排放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控的能力,对重点排污单位定期开展VOCs监督执法。加强企业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信息公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升级完善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逐步扩展纳入自动监控的企业范围,实现超标、异常数据实时监控,对自主验收备案企业进行规范化标准化指引和管理。所有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水泥、陶瓷、玻璃、钢铁、有色等行业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和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工业锅炉,均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涉VOCs重点排污单位要建设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和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系统。(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44. 建设环境空气组分监测网
优化、调整、扩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实现所有县(市、区)监测子站建设与联网全覆盖,加强降尘量监测,各县(市、区)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在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作园区及港口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推动空气质量监测网络VOCs监测基础能力建设。石化、化工园区要于2020年年底前形成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能力,逐步完善组分在线监测、实验室分析能力和监测监控平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等参与)
45. 严格监测机构监督管理
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对第三方监测机构实施严格管理,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验室对比、第三方质控、信誉评级等机制,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地方干预环境监测行为的,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追究责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46. 加强重点领域数据共享
建立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排污单位的能源消费状况动态监控、统计机制。2019年年底前,实现全市重点行业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煤炭、燃料油、天然气和电力消费量,车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销售量逐月统计制度。建立宏观经济、能源、产业、交通运输、污染排放和气象等数据信息的跨部门共享机制,深化大数据挖掘分析和综合研判。(市统计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和市供电局等参与)
(九)凝聚全社会合力,提升共建共治水平
47. 定期开展联合监管和督查执法行动
通过联动检查与交叉执法、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执法等多种方式,重点监督检查“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和落后过剩产能清理整治、工业炉窑改气治理、VOCs企业排放控制、柴油车治理、施工工地扬尘和工程机械排放防控等情况。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保持污染源达标监管的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督促各地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控措施,解决空气质量改善的重点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清远海事局等参与)
48. 深入推进环保信息公开
定期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程度月度排名,全面披露环境空气质量、重点排污单位排放情况、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和“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等方面环境信息。政府每年定期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通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按照自愿公开与强制性公开相结合的原则,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准确地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完善企业环保信用管理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告企业环保信用评级结果。
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领域重大决策和相关建设项目的意见。各县(市、区)要主动及时公布本地区大气环境保护政策和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畅通的生态环境投诉渠道,鼓励开展市民有奖举报,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监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49. 加强打赢蓝天保卫战宣传教育
加强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标准和政策宣贯,定期开展各级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生态环境从业人员和相关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干部教育和市民教育培训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按职责负责)
加大蓝天保卫战宣传力度,市主流媒体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专题报道,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重大违法案件和损害群众健康、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污染问题。灵活运用原创发布、微视频、在线访谈等形式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认同和支持。(市委宣传部牵头,清远电视台、清远日报等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科学安排指标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环保责任,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牵头单位在推进工作中,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参加部门,各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按“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二)强化考核激励
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根据《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规定,考核不及格的地级市,省政府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实现区域环评限批,取消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市考核不及格的县(市、区),由市政府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以纪依法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市生态环境局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参与)
(三)加强监督检查
加大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四)保障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做好蓝天保卫战的资金保障工作,资金投入向污染防治攻坚战倾斜,坚持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强化污染防治、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保障,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确保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县(市、区)应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的地方,市、县(市、区)、街镇各级财政资金可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进行奖惩。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推进社会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局、金融局参与)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国家能源集团2025年第一批分散控制系统(DCS)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能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387.880000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450.000000万元项目概况:(1)本工程为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项目,拟建
6月6日上午,宜昌市夷陵区中基热电有限公司小溪塔热电联产项目节能验收工作圆满完成。本次验收由夷陵区发改委牵头组织,邀请专家组、第三方验收公司进行,公司生产管理部、发电运行部参加。现场验收验收过程中,专家组通过审核验收报告、查验台账资料、实地勘察现场等方式,对小溪塔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风光新能源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国土空间资源,统筹优化布局,梳理全市风光资源现状及开发潜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逐步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延伸发展
氢能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载体,以其独特的优势,正在被全球视为未来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指导下,我国正加快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近期,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总结了2024年我国氢能产业在生产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一周火电项目,其中4×1000MW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2台百万机组项目并网发电,1000MW+2×350MMW+700MW项目投产、投运。【环评】万州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近日,国能重庆万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万州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环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审查5月29日至30日,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召开外部评审会,初步设计文件顺利通过审查。详情点击榆神榆横2×350MW热电联产工程1号机组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审查5月29日至30日,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召开外部评审会,初步设计文件顺利通过审查。详情点击榆神榆横2×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大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提高电网调度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
在推进新能源占比不断提升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进程中,煤电正经历着历史性的角色嬗变。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x2014;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旨在推动传统煤电向“清洁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5日,宁波能源公告称,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望江热电增资3,200万元。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望江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16,300万元全资设立望江热电
国源电力哈密国能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勘察设计及初步设计方案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60.000000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06.000000万元。国源电力哈密
5月9日,甘肃省强工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暨强工业行动2025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以传统产业、大数据行业等为重点,大力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自备电站、智能微电网、增量配电网、绿电聚合等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模式,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绿色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9日,甘肃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暨强工业行动2025年度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的通知。《要点》指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以传统产业、大数据行业等为重点,大力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自备电站、智能微电网、增量配电网、绿电聚合等新能
4月3日,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印发《陇南市贯彻落实〈甘肃省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行动方案〉工作任务清单》(简称“清单”)。《清单》显示,到2025年底,陇南全市风电项目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00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43%左右、发电量占比达到18%左右;新型储能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日,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贯彻落实〈甘肃省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行动方案〉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到2025年底,全市风电项目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00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43%左右、发电量占比达到18%左右;新型储能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打造全国区域性现代制造业基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实施绿电交易、新能源直供、离网等绿电制氢项目,按照“绿氢—绿氨—绿色甲醇”发展模式,拓展清洁低碳氢在工业领域应用场景,谋划打造“疆煤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行动方案》(甘政办发〔2025〕11号)。方案提到,在资源富集和用电负荷增长快的地区,重点围绕开发区和大数据中心等区域,大力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自备电站、智能微电网、增量配电网、绿电聚合等新能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甘肃省将打造以国家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新能源消费转型引领区、能源产业融合集聚区、能源领域深化改革先行区、能源多边合作试验区等“五个功能区”为支撑的全国重要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3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发布《电力业务许可证问答手册(2025年版)》。手册包括许可证常识、申请办理流程、许可证申办及注销、许可证变更与延续、监督检查等章节。对于哪些企业应该取得许可证(发电类),哪些发电项目可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手册明确,下列从事发电业务的企业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审议后,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相关报道,见《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观茶君团队经认真研究后,提出几点意见建议,并已按程序提交
当地时间4月23日,山东电建三公司承建的巴林铝厂自备电站EPC项目燃机点火庆典在铝厂控制室举行,业主ChairmanMr.KhaildAlRumaihi、CEOMr.AliAlBaqali出席庆典仪式,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孔令峰受邀出席。庆典仪式上,Mr.KhaildAlRumaihi高度赞扬了公司项目执行团队,他表示,巴林铝厂自备电站作为Alb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实施增量配电网消纳新能源试点,提升区域新能源消纳能力。大力推动增量配电网规划建设,鼓励电网企业与地区国资能源投资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合资共建增量配电网。制定增量配电网消纳新能源实施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近日,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营提升项目-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4932.542万元。
在推进新能源占比不断提升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进程中,煤电正经历着历史性的角色嬗变。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x2014;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旨在推动传统煤电向“清洁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调
6月2日,中国能建西北院设计建筑集团承建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调试的新疆重能石头梅2×1000兆瓦煤电项目1号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结束,提前28天实现高质量投产。该项目是国家“沙戈荒”大基地外送通道新能源项目——新疆重能天山北麓戈壁基地4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十四五”电力
6月3日至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在山西调研高考组织保障和能源改革发展等工作。丁薛祥首先前往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太原市晋源区实验中学考点,听取高考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考务组织各环节工作情况。他说,高考事关国计民生,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
5月22日,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6号机正式投产。至此,湖南省已投产百万千瓦煤电机组达8台,煤电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电力供需平衡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湖南省十年投产煤电机组仅258万千瓦,远低于江西、湖北等周边省,严重影响湖南电力供需平衡。“十四五”以来,湖南省煤电建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2025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创A晋B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全市力争完成创A晋B企业40家以上,其中郏县完成不低于5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完成不低于2家。全市118家绩效D级企业除停产企业外,全面实现绩效提升;停产D级企业在恢复生产时环保绩效标准应达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6月4日,临湘海螺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临湘海螺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电子标)
作为辽宁省大连市最大的传统火电厂,始建于1985年的华能大连电厂,当下正在“双碳”战略的驱动下经历一场深刻变革:一手积极布局新能源,一手加速优化升级传统能源。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与管理优化,这座传统火电厂不仅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更成功构建起多能互补的现代能源体系,成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绿色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市六届人三次会议第124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答复文件明确,重庆实施“百万千瓦屋顶部署推进”光伏式和“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截至2025年3月,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256万千瓦、352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将从“十三五”末提升6.3%至16.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