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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清洁高效发展煤电 优先发展热电联产

2019-07-16 09:4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联产煤电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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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续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十八)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全面排查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力争到2019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

(十九)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全面实施重点行业地方VOCs排放标准。新建钢铁、火电、水泥、有色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提高新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敏感区域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新建建筑陶瓷业项目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晋江、南安要持续推进建陶行业污染整治,2019年6月底前完成喷雾干燥塔在线监控设施安装,10月底前完成窑炉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二十)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加快生产工艺和设备改造,加大绿色、低挥发性涂料产品使用。各县(市、区)制定年度VOCs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工程;石化行业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修复(LDAR),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行业逐步推广LDAR。实施VOCs区域排放倍量削减替代。严格限制建设涉高VOCs含量溶剂的项目。开展典型行业VOCs最佳可行技术案例筛选。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扶持VOCs治理效果好的企业,惩戒效果差的企业。2020年,全市VOCs排放总量力争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二十一)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工业园区等实施限期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并推广园区集中供热。有条件的涉VOCs排放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

(二十二)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二十三)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分类开展综合治理。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督察的重点,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污染天气应对错峰生产管理重点对象。

七、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二十四)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结合厦漳泉同城化、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进一步推进以泉港、泉惠石化园区、中心市区与周边县(市、区)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建立完善协作机制,明确控制目标和重点防控措施,开展常态联合防治和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

(二十五)加强轻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健全环保、气象联合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开展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进一步健全轻微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完善轻微污染天气应对预案,细化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管理。强化臭氧污染天气应对,针对臭氧形成特点,加强对涉VOCs、NOx排放企业的管控,整治“散乱污”,落实错峰生产。每年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控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八、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二十六)推动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快起草《泉州市露天烧烤管理办法》和《泉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推动健全我市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

(二十七)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各级财政支出要向蓝天保卫战倾斜,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县(市、区)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市场化筹资模式,解决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缺口。落实相关环境经济税收政策,支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

(二十八)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强化科技基础支撑。加强县(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推进大气光化学监测网络建设。抓紧配备VOCs、颗粒物车载巡测装置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按省上要求在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等区域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将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建成泉州市机动车环保监管信息系统,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按省上部署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配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上收。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监管。配合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研究。2020年底前完成一轮大气排放源清单编制。运用省生态云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等。

(二十九)加大环境执法,配合开展环保督察。持续组织开

展“清水蓝天”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推进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试点和推广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违法行为。严格机动船环保监管。强化油品制售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管。加大非法销售油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强化建筑施工等各类施工扬尘污染执法。加强餐饮、烧烤行业油烟排放监管。强化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查处。对汽车维修企业实施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国家、省上环保督察等有关工作。

十、明确落实各方责任,构建全民共治格局

(三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各县(市、区)要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完成。市有关部门要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督查和相关专项督查。

(三十一)加强信息公开,构建共治格局。各县(市、区)要加强大气环境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要按要求公布有关环境治理信息。社会各方力量要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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