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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推进工业园区以热电联产企业为供热热源

2019-08-28 13:5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联产火电环保超低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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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建立奖惩制度。实行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资金奖罚。逐步健全和完善对各县(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成效的考核机制,并按照《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财政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赣环财字〔2018〕29号)等文件要求实行资金奖罚。利用先进监管手段,加强重点管控时段对重点管控区域的监测监控,根据秸秆露天焚烧火点、黑斑的监测情况,对各地管控成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实行资金奖罚。发现或上级部门通报有3个(含)着火点(着火点包括焚烧秸秆、垃圾、杂物以及祭祀、炼山等野外焚烧行为导致的火点等)的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约谈着火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的分管领导;发现或上级部门通报有5个(含)及以上着火点的,由市政府约谈着火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的主要领导。对无视约谈问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推进不力的,将对所辖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实施环评限批,并将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六)强力推进油烟整治

21.加大餐饮油烟执法力度。加强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餐饮油烟行政处罚力度,对发现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一律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22.试点开展无烟道社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净化治理。各地紧密结合社区棚户区改造等工作,按照“政策引导、居民参与、适度补贴、因地制宜”的方式,探索试点实施无烟道社区家用油烟排放设施环保改造,走出一条无污染达标排放的新路子。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23.全面禁止城区露天烧烤。加大露天烧烤整治工作宣传,全面禁止建成区内露天烧烤。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城管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露天烧烤、夜市排档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露天烧烤行为。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七)全面落实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24.多种形式并举,开展饱和式宣传。各县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精心策划,精心准备,全面营造禁燃禁放声势。一是要强化社会面宣传。各县区要组织街道、社区张贴、发放禁燃禁放倡议书、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协调利用户外楼面LED、广告大屏滚动播放宣传片、标语字幕;在小区横挂悬幅、在公告栏张贴通告,大力营造社会面宣传氛围。二是要强化媒体宣传。宣传部门要组织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刊播禁燃禁放宣传内容;交通运输部门要协调有关单位,通过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站点的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城管部门要协调通过街面路牌、广告栏开展宣传;市公安局要积极运用警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开展宣传,并通过公安社区民警向辖区居民发送禁燃禁放温馨提醒,进一步提升知晓率。三是要强化事例宣传。在宣传工作中,各县区要邀请新闻媒体重点报道社区干部、民警、群众主动开展禁燃宣传、主动劝阻燃放行为、主动上交烟花爆竹事例。通过大力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专项整治行动打下良好基础。

25.强化源头管控,严厉打击私销私运。各级执法部门要按照总体要求,立足各自阵地,采取联合整治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一是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立足我市主要交通要道、交通收费站点开展稽查堵控,并加强高速公路匝道口、国道、省道,以及人员、车辆较多的公路沿线的流动巡查,严查非法运输行为,并督促公共交通运输单位加强宣传和劝阻携带烟花爆竹行为。二是应急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非禁燃区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实行流向登记及推行实名制购买,坚决杜绝烟花爆竹流向禁燃区;要牵头组织公安、城管部门在重要时段开展联合检查执法,重点加强集贸市场、土杂店、小超市、三轮车流动兜售、街巷出摊设点占道销售的执法清查,严厉打击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辖区仓储单位、出租房、门面房以及城郊结合部偏僻区域的排查,力争捣毁一批非法储存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26.加强执法巡查,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各县区要组织人员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落实巡查执法力量,确保查禁违法燃放工作切实有效。特别是在清明、端午、中秋、中元、冬至、春节期间等重要时段,街办社区要利用小喇叭在小区播放禁燃禁放口号;公安机关要利用巡逻车循环播放违法必究口号;应急、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城管执法部门对在街头流动占道经营的要一律取缔;房管部门要责成物业管理单位开展巡查劝阻;交通运输和公安交管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对通过各类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进入禁燃区的,严格依法进行处罚。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要加大违法燃放的查处力度,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严格处罚。对于查处的案例,各执法部门要邀请新闻媒体及时广泛宣传报道,树立反面典型。

牵头单位:市禁燃办

责任单位:市禁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八)强化基础研究和科技支撑

27.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完成工业企业、扬尘、机动车、餐饮油烟等大气污染源排放状况调查,完成分区域、分行业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厘清大气污染排放特征、排放总量、时空分布、行业贡献以及颗粒物和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和迁移规律,完善排放源清单支撑系统和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实现与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实时对接,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28.夯实大气污染治理科研基础。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家团队驻点服务,科学分析各类污染来源,提出科学施治方案,提供污染事件报告,协助进行大气环境巡查服务、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服务等。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新区)先行先试,为全市提供可参考、可复制的服务模式,并逐步推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29.强化空气质量预警分析。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继续加强交流沟通,进一步健全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调度协调的工作机制,以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为重点,建立健全气象、环保合作与会商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强化应急联动响应能力。加强我市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和溯源控制体系;建成南昌市环境空气质量立体移动监测系统,进一步提升我市空气污染预报预警能力和对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30.进一步提升应对污染天气的能力。按照《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不断强化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多项措施落实污染天气应对,增加城区污染天气人工增雨作业的财政投入,构建火箭作业为主、飞机作业为辅的多层次人影作业架构,实施密集型火箭人工增雨作业,制定年度火箭增雨作业计划,明确触发条件和推进程序,探索开展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制定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专项督查方案,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巡查督查,对行动迟缓、应对不力的,将实施通报、约谈,甚至问责。督促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条件积极采取限产、停产等应急措施。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负责人影和增雨作业)

31.加强环境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增加我市大气环境气象观测站数量和类别,增设立体观测;加快建设布局合理、专业化程度高的人工增雨改善空气配套监测设备。切实提升我市气象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有效性,提高观测资料在空气质量和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的应用水平,为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提供大气状态、气溶胶观测数据,为人工增雨作业效果检验及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

(九)强化督促落实

32.制定“退十”方案。根据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考核排名,南昌县、新建区、青云谱区年度PM2.5平均浓度位居全省后十位,上述县(区)政府要制定“退十”工作方案,由一把手挂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亲自抓问题整改,亲自抓措施落实,亲自抓跟踪问效。

责任单位:南昌县、新建区、青云谱区政府

33.强化调度督导。市蓝天保卫战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蓝天保卫战综合治理工作总体协调调度,适时组织开展调度、督导和督查等工作。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组织督查、环保、建设、城管、公安、市场等有关职能部门,结合督查重点,对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自查,提出相应督查意见,报市蓝天保卫战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蓝天保卫战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

责任单位:市蓝天保卫战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部门:市蓝天保卫战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8年蓝天保卫战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91号)要求,我市已成立南昌市蓝天保卫战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各级政府(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均陆续成立了相应机构。各相关领导机构要继续加强对蓝天保卫战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责任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制定符合实际、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包括重点任务、目标要求、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等),明确时序进度和目标责任,实行台账式管理和精准管控,要按照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确保责任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改变陋习,倡导节能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民众监督,形成全民参与蓝天保卫战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及时宣传蓝天保卫战的闪光点和先进典型,曝光造成大气污染的典型案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被曝光的典型案例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建立整改台账。

(三)确保资金投入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污染治理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中央、省和地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应优先支持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并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防”、“以奖促治”等方式,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实施。

(四)推进信息公开

全面推进大气环境信息公开,确保公众畅通获取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源排放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情况等各类环境信息。建设环保微信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各级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企业污染排放行为进行监督。

(五)加强督查考核

以空气质量改善成效、重点工作进展、各级督查反馈问题为依据,强化对年度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跟踪和评估考核,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要求,督查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各牵头部门应定期(每季一次)报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定期通报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环境空气PM2.5浓度排名,对浓度不降反升的县区、开发区(新区)实施预警,适时开展约谈,连续三个月排名全省后十位的县区、开发区(新区),由南昌市蓝天保卫战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责任领导进行约谈,并视情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对空气质量持续恶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履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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