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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并网过程中五大法律雷区

2019-09-05 10:49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作者:周小彦关键词:分散式风电风电建设风力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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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式风电项目在开发过程中,项目开展的前期工作文件、土地合规问题、融资方案,到 后期并网运行,诸多环节都与法律休戚相关。

8月23日,在2019年第二届分散式风电研讨会上,上海电力大学法学副教授、北京大成(上海) 律师事务所律师司军艳表示,开发分散式 风电项目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初步选址、 风能资源测量评估、编制环评报告等文件都是必 不可少的,开发方要高度重视相关文件的完备性。

此外,项目用地的合规性也非常重要。根据 《办法》等的规定,分散式风电项目用地的取得方 式包括自有建设用地、租用其他单位建设用地以 及建设用地协议流转等。每一种土地取得方式都 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文件支持,下面五大法律“雷区”需特别注意。

一、在土地使用期限方面,企业应该签署可以覆盖项目全部运营期的长 期协议,但不应超过合同法规定的 20 年期限,以此进一步规避中途租金涨价、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风险的出现。

二、在获得国土部门土地类型认定 意见的同时,取得林业主管部门、草地主管部门及水利部门的意见,避免因部门之间认定意见不同,导致已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

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在项目取得当地发展改革 委的核准后尽快办理,避免出现为抢工期而未批先建的违规行为。

四、高度关注压覆矿批复、文物批复、武装部门意见、水土保持、环保等敏感性限制开发因素。

五、建设前,到当地电网公司 询问分散式风电项目是否属于豁免办理该证的情 况,从而判断是否办理,避免后续可能存在的并网障碍。 她还特别提醒业界注意融资风险。比如融资 租赁是新能源项目中较为常用的融资模式,一般表现为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形式。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不宜将资产估值超过实际价值,从而签订远超过资产实际价值的租赁合同。“另一方面,融资租赁公司会质押股权、售电收益权,公司治理往往会被融资机构实际控制。这种情况下, 要考虑融资方是否有管理风电行业的相关经验与能力。”


( 来源: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作者: 周小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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