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9月4日,工信部发布《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在30日内付款;合同另有约定的,最长不得超过60日,逾期应支付利息。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资金困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应承担支付义务。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作为发包人的,承包人拖欠款项时,发包人在核实情况后要直接向分包人支付款项。
4、不得以审计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条件,不得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滥用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严重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限制其申请新的投资项目。
7、建立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受理相关投诉。被投诉人属于国有大型企业的,转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文件原文:
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促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第三条【及时支付义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中小企业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第四条【禁止滥用优势地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滥用其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
第五条【部门职责】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国务院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环境评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指标。
第七条【法律援助】国家建立微型企业法律援助制度。微型企业法律援助工作所需经费依法列入同级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八条【行业协会商会】国家鼓励、引导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在促进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第九条【付款期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在30日内付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合同约定将检验或者验收作为付款条件的,上述期限最长可以延长30日。基于合同性质确实需要更长时间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付款期限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算。合同约定以中小企业出具账单、发票或者其他单据作为付款条件的,付款期限自该付款单据送达之日起算。
第十条【质保金返还期限】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质量保证期限届满后,与中小企业进行核实和结算。对核实、结算结果无异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自完成核实、结算之日起15日内返还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不得以审计为付款条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以审计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条件,不得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票据支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使用远期票据向中小企业付款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明确、合理约定,不得损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合同未约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使用远期票据付款应当征得中小企业的同意,并应当支付适当的贴现利息。
第十三条【发包人直接支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作为发包人的,可以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直接向中小企业分包人支付款项。
承包合同未做约定,且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向中小企业分包人付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分包人的请求,在核实情况后直接向分包人支付款项,金额以发包人未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为限。分包人与承包人存在争议的除外。
第十四条【付款义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为由,拒绝履行对中小企业的付款义务。
第十五条【应收账款融资】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有正当理由拒绝确认的除外。
第十六条【迟延支付责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
迟延支付给中小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逾期利息的,中小企业有权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七条【受理投诉机构】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以下称投诉平台),受理中央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的投诉。
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专门机构(以下称投诉受理机构)负责统一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的投诉,并公布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处理程序】投诉平台、投诉受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诉转交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理。被投诉人属于国有大型企业的,转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被投诉人属于其他大型企业的,转交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处理。
前款规定的处理部门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投诉事项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程序,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规定的处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投诉处理结果报送投诉平台、投诉受理机构。
第十九条【实施细则】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处理与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投诉的具体程序和规则,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禁止打击报复】被投诉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投诉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被投诉的大型企业不得拒绝向投诉人提供服务。
第二十一条【监测机制】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会同投资、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监测、预警和共享机制,定期监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迟延支付情况。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通报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情况及典型案例。
第二十二条【限制项目申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节严重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限制其申请新的投资项目。
第二十三条【清欠预算安排】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用于清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对中小企业欠款的资金依法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上级财政增加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本级财政超收收入应当优先用于清偿对中小企业欠款。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未经批准自行安排支出造成对中小企业欠款的,财政部门应当通过扣减转移支付或者部门预算指标等方式予以偿还。
第二十四条【代为履行义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资金困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应当承担代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市场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大型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财政监督】财政部门和其他对政府采购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政府采购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第二十八条【考核督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督查制度,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联合惩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因不履行对中小企业付款义务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大型企业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
第三十条【法律责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一条【滥用优势地位】大型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行政处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名词解释】本办法所称迟延支付是指,中小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且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已经届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未向中小企业支付约定款项的行为。因不可归责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的事由造成迟延支付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市场优势地位是指,在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交易过程中,大型企业在资金、技术、市场准入、销售渠道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中小企业对大型企业具有依赖性。
第三十四条【施行时间】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23日,陕西全省电力建设推进视频会召开。2023年,全省完成电网投资超200亿元,11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核准123项、开工111项、投产87项,均创历史最好水平。陕北至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的5个煤电项目新投产4个、开工1个,联合神府至河北南网、榆横至潍坊等外送通道扩大外送量,全年全
“能见度良好,风力三级,可以起飞。”4月25日,宁波市宁海县深甽镇附近山区,螺旋桨轰鸣声阵阵,随着最后一组塔材顺利运抵指定塔基,国内首个双直升机协同运送电力建设物资作业顺利完成,创造了单个工程直升机运送塔材800余吨的国内运货量记录。宁海抽水蓄能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线路沿途多山,地形复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中国能建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2024年第一季度累计新签合同额3677.56亿元,同比增长23.53%。其中传统能源业务同比增长19.82%。按业务类型统计注:1.传统能源业务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核电等业务。2.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业务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
4月9-1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理事长辛保安赴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中电联发展院”)和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简称“中电建协”)调研并视察指导工作。中电联党委委员、专职副理事长于崇德、安洪光,党委委员、秘书长郝英杰,中电联党委委员、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会长王思强,中电联
4月9日,据微信号“廉洁江西”消息,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刘明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江西省南昌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月2日,根据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的总体工作安排,国网天津经研院组织开展了《新一代变电站集中监控补充调试定额研究》数据分析研讨会。邀请国网天津电力建设定额站、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国网天津高压公司、天津送变电公司、天津电力设计院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专家参加
中国能建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实现完成新签合同额12837.3亿元,同比增长22.4%;实现营业收入4060.32亿元,同比增长10.82%;实现归母净利润79.9亿元,同比增长2.1%。
近日,新疆能源监管办积极落实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与自治区和兵团发展改革委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制定工作方案,联合部署新疆区域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等工作。方案要求,各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
3月21-23日,2024年(第三届)电力建设数智化大会在杭州国际博览中心隆重举行。本次大会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主办,吸引了全国电力行业诸多领先企业参展和交流。大会旨在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电力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本次大会华晟新能源携珠峰G12R矩形系列、喜马拉雅G12系列高效异
日前,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的通知。根据通知,重点任务为全国电力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落实首要责任,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力行业事故事件教训,在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程监理等阶段环节,深入排查整
近年来,全国电力建设工程数量多、规模大、分布广、种类杂,安全风险长期居高不下,当前已出现事故反弹回潮苗头,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一部署,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4月24日,重庆公司所属绿动能源公司、白鹤电力公司与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签订ORC低温余热发电演示基地建设项目合作协议。该项目将基于大型火电厂搭建全国首个磁悬浮高速永磁直驱ORC低温余热发电技术中试平台,可为推进ORC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持续优化研究、产品迭代升级、成果转化应用等提供试验及示范演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川投资阳燃气电站新建工程项目#1机组首次点火一次成功4月25日,资阳燃气电站#1机组燃机点火,16时18分,机组定速3000转,标志着#1机组首次点火一次成功。详情点击国家能源集团2×350MW热电联产项目签约4月2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26日,国神公司店塔电厂1、2号机组20%负荷深度调峰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布中标结果公告,1、2号机组20%负荷深度调峰改造工程中标人均为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均为:2678万元,共计5356万元。国神公司店塔电厂1号机组20%负荷深度调峰改造工程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
4月28日,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据悉,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是安徽省“十四五”重要支撑性电源项目。项目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配套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设施,深度调峰、能效先进和超低排放。
2024年4月29日17时17分,国投钦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钦州二电)2号机组一次性顺利通过168h满负荷试运行,标志着国投钦州三期项目1、2号机组圆满完成了“双投”任务!国投钦州三期项目是钦州石化产业园的配套热源点,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能源项目。项目投产后与国投钦州一、二期工程南北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30日,浙江省“十四五”期间重点建项目华润电力温州电厂二期项目3、4号机组工程标志性建筑之一的烟囱工程外筒施工顺利封顶,圆满完成预期的里程碑节点目标。据悉,华润电力温州电厂二期项目#3、#4机组分别于2022年6月13日、11月8日获得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批复。工程计划投资约75亿
4月28日,大唐郓城630℃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国家电力示范项目2号锅炉第一根钢架顺利吊装,正式拉开2号机组安装工程帷幕。作为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该项目以再热汽温630℃和发电热效率突破50%为示范点,聚焦“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科技创新、工业化与去工业化”7个示范目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26日,河南万基2×60万千瓦机组EPC总承包项目2号机组汽轮机冲转定速(3000转/分钟)一次成功,4月27日一次并网成功,机组整体运行平稳,各项参数指标正常。万基项目2号机组汽轮机冲转、并网一次成功,标志着2号机组即将迎来168小时试运行。据悉,万基2×6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属高
4月26日21时30分经过14小时连续奋战深能保定西北郊热电厂二期项目66万千瓦机组烟囱基础浇筑顺利完成深能保定西北郊热电厂二期项目建设一台66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年发电量可达29.7亿千瓦时,具备提供集中供热面积1593万平方米、工业蒸汽160吨/小时的能力,将有效提高区域能源供给能力和质量,缓解当地
近日,横山煤电公司收到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关于〈榆能横山煤电一体化发电工程二期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核意见的函》,同意项目土地复垦报告。
4月28日,中国能建华东院设计建筑集团承建的淮北国安电厂二期2×660兆瓦超超临界机组工程1号机组举行第一罐混凝土浇筑仪式,标志着项目全面开工。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北市宋疃马场附近,以建设“煤电联营、高效减碳、绿色环保”的新时代火电示范项目为目标,总投资约50余亿元,规划建设2台660兆瓦,超超临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华电能源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一季度,华电能源实现营业收入53.54亿元,同比减少7.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亿元,同比增长16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2亿元,同比增长860.98%。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29日,浙能电力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24亿元,同比增长13.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5亿元,同比增长79.62%。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29家火电上市公司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第一季度,中国神华、晋控电力、福能股份、世茂能源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晋控电力减少260%。2024年一季度,五大发电旗下华能国际、国电电力、大唐发电、华电国际、长源电力、华电能源、上海电力等上市火电公司均实现净利润增长,其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内蒙华电4月26日披露2023年年报。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25亿元,同比减少5.4亿元,减少2.34%。其中电力产品销售收入实现193.54亿元,同比减少6.80%;供热产品销售收入实现4.89亿元,同比减少0.97%;煤炭销售收入实现25.01亿元,同比增加43.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27日,京能电力发布年度业绩报告称,2023年营业收入约328.78亿元,同比增加7.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78亿元,同比增加9.31%;基本每股收益0.11元,同比减少8.33%。2023年,京能电力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91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94%,其中火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27日京能电力发布2024年一季度业绩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营收约91.14亿元,同比增加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69亿元,同比增加15.01%;基本每股收益0.06元,同比增加0%。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建投能源发布一季度业绩公告称,2024年第一季度营收约66.08亿元,同比增加23.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52亿元,同比增长278.35%;基本每股收益0.14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79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国神华4月27日发布一季度业绩公告称,2024年第一季度营收876.47亿元,同比增加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84亿元,同比减少14.7%;基本每股收益0.799元,同比减少14.7%。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永泰能源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21亿元,同比增长3.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7亿元,同比增长11.41%,主要系本期电力业务发电量同比增加及动力煤采购成本同比下降所致。在电力业务方面,2024年一季度,永泰能源实现发电量99.99亿千瓦时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大唐发电4月27日发布一季度业绩公告称,2024年第一季度营收约307.37亿元,同比增长9.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3.31亿元,同比增长872.26%;基本每股收益0.0505元,同比增加517.44%。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新集能源披露2024年一季报。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0.58亿元,同比增长5.59%;归母净利润5.98亿元,同比增长0.6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8亿元,同比增长40.35%;报告期内,新集能源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32%。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