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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9-10-30 11:33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核安全生态环境部核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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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征求《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环办标征函〔2019〕55号,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辐射源环境监测,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印送给你们,请于2019年11月2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马磊

电话:(010)66556841

传真:(010)6655683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联系人: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姚海云

电话:13805747847

邮箱:yhy@rmtc.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法规司、海洋司、核二司、核三司、监测司意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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