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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浙江交易中心紧急发布2019年四大行业售电市场风险提示,对部分市场主体存在的外省惯性思维做法提出“批评”,并建议市场主体认真解读9月25日《规则》文件精神。详见官方风险提示再现!浙江售电红海不复存在?享能汇为此重新提取《浙江省部分行业放开中长期电力交易基本规则(试行)》总125条中部分细则,邀请市场主体,尤其是电力市场“新人”企业,以及参与了全国多省交易的市场主体仔细阅读。
(来源:微信公众号“享能汇”ID:Encoreport 作者:享能汇工作室)
写在前面:
「未来的浙江市场乐章是否能演奏得精彩,将由浙江的市场主体成员们集体来谱写。浙江市场目前开放了四大行业电力用户,其中批发侧用户52家,总数约3800家,入市不限电压等级,不限用电量,条件相比其他先行省份宽松许多,但规则第22条明确指出,如果电力用户被强制退出市场,或参与后自愿退出市场,未来保底供电电度电价暂按政府核定的目录电价的1.2倍执行,所以,经验不足的售电公司应该爱惜自己的羽毛,追求电力用户要遵循“择优录用”的原则,同样,电力用户面对售电公司一轮又一轮的入市pitch,也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总之,选择优质、合适、可信赖、可执行的合作伙伴,对任一市场主体来说都是不二法则,这也是外省不少头部售电公司历经多年“拼杀”经历才积攒到的宝贵经验。虽然路要自己走,但切勿丢失了判断力。」
====我是“考试重点”分割线====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浙江直接交易阶段开展的售电市场交易,待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启动运行后,售电市场按照浙江市场运营规则进行交易,本规则自动失效。
第17条,售电企业市场准入条件(三)应具有与售电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能够满足参加市场交易的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等功能。拥有1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拥有一名高级职称和三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第18条,参与市场交易的批发市场用户和零售用户两类电力用户,全电量进入市场,不得随意退出市场。售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合同期限到每年12月31日。
第22条,符合准入条件但未选择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仍执行目录电价。被强制退出市场的以及已参与后自愿退出市场的电力用户,原则上3年内不得再进入市场,由电力用户属地电网企业或其它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企业履行保底供电义务,保底供电电度电价暂按政府核定的目录电价的1.2倍执行,超过目录电价部分收取的电费纳入偏差调整资金管理。批发市场用户进入电力批发交易后自愿退出的,须售电企业代理参与电力零售交易。
第35条,同一投资主体(含关联企业)所属的售电企业。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和平台挂牌交易总电量,原则上不应超过全省售电市场总电量的20%。第40条,发电企业的结算电价即为交易电价;市场用户结算电度电价由交易电价、输配电价(含线损及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构成。交易期间,国家调整我省上网电价的,各类交易价格不作调整。输配电价、相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按国家及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市场用户参与售电市场交易继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功率因素考核等电价政策。其中,峰谷分时电价按市场用户交易价格和对应的目录电价差值同幅增减。
第45条,原则上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应在年底前完成,售电市场启动时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第57条,批发市场用户和售电企业在交易日的2个工作日前申报次月集中竞价电量需求,作为次月集中竞价可交易上限值。次月集中竞价电量需求=次月用电预测–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合同中该月合同量。次月集中竞价电量需求大于零时,开展次月月度集中竞价交易。
第61条,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申报要求如下:(二)卖方申报(发电企业)实行六段式报量、报价,每段电量不得超过其上限电量值的20%,报价价格逐段递增,每段价差不得小于3.0元/MWh;
第72条,电网企业、售电企业和用户(包括批发市场用户、零售用户)签订三方合同(协议),一个用户只能与一家售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合同有效期到每年12月31日。
第73条,用户变更售电企业包括用户与售电企业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申请用户与其他用户不存在转供用电关系。
第75条,售电市场合同(协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四)电力交易机构出具的电力交易中标通知书有约束电力交易结果,与合同具备同等效力。
第79条,年度合同的执行周期内,在购售输电三方一致同意的基础上,保持后续月度总电量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在本月修改后续月的合同分月计划。第80条,批发市场用户或售电企业可以通过参与月度竞价交易等方式控制合同电量偏差。第83条,电力用户应分电压等级分户号计量。同一个工商营业执照,有多个不同电压等级户号的电力用户,按照户号分别参加交易。如计量点存在居民、农业等与工业电量混合计量的情况,应在合同中明确拆分方法。为统计售电企业月度电量的偏差,应按照电网企业、售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签订的三方购售电合同中明确的计量点,做汇总统计。
浙江省公布的2019年四大行业110kV及以上52家批发电力用户名单中已经有同一营业执照但分两个户号的情况:
第89条,零售用户的结算依据不由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由售电企业代理的批发市场用户的结算依据按零售用户规定执行。
第90条,批发市场用户交易合同偏差费用由电网企业在电费清单中单项列示;售电企业偏差调整电费纳入与电网企业结算范围,按照对冲抵消结果开具发票并单项列示;发电企业偏差调整电费在向电网企业开具上网或交易电费发票中扣减并单项列示。
第95条,批发市场用户偏差调整结算:超合同电量部分按用户目录电价进行结算,不进行偏差考核。
第99条,售电企业偏差调整结算:超合同电量部分结算价格按照浙江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结算,不进行偏差考核。
第102条,交易机构根据市场运营情况,建立市场信用管理机制。现阶段,信用管理对象为参与售电市场的售电企业。11月8日发布的《浙江省售电市场保证要求和形式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售电具体信用保证额度如下(意见截止反馈时间为11月18日)。
第109条,电力用户(含售电企业)因不可抗力少用,售电市场相关合同仍参照电力用户少用情况确定可结算电量,不进行偏差考核。
第115条,能源监管机构、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电力市场成员不得泄露影响公平竞争和涉及用户隐私的相关信息。
售电企业信息包含: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市场交易电量完成情况、电量清算情况、电费结算情况等。电力用户信息包含:公司名称、股权结构、投产时间、用电电压等级、最大生产能力、年用电量、月度用电量、电费欠缴情况、产品电力单耗、用电负荷率等;直接交易需求、价格等信息;市场交易电量完成情况、电量清算情况、电费结算情况等信息。
第116条,当出现6种情况时,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可做出中止售电市场交易的决定,并向市场交易主体公布中止原因。第123条,市场成员扰乱市场秩序,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的,由浙江能源监管办按照《电力监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三)不按时结算,侵害其他市场交易主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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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书皮》(以下简称《蓝皮书》)正式发布。在国家能源局的统筹组织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会同20余家单位共同编制了《蓝皮书》,以12个电力市场规划子课题研究为基础,系统总结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成就,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及挑战,提出了下一步深入推进全国统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10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28日公布,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的《广东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南方五省区)“满足市场准入条件的虚拟电厂运营商及聚合资源可参与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广东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将于今年底前出台《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实
《通知》出台的背景。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是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初,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2024〕9号),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明确。特别是近期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24〕148
负电价算是电力市场上的高频词,这是市场改革的进步证明,但也引发了一些有待商榷的解读。(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单从这个负号上看,不管具体绝对值是多少,那也是发一度电就亏一度电的钱,而用一度电不花钱反而还倒找钱了。有些用户最终结算的电费单上,也出现了一些“倒找”的负价格,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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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在省间电力现货购电市场年度购电量达1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首次实现“百亿”突破,创浙江省间现货运行以来的年度最高纪录。据悉,省间电力现货市场于2022年1月启动,经过31个月的连续试运行后,于2024年10月15日转入正式运行。省间电力现货市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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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广东电力市场结算单解读之发电企业篇
本文系四川省月内电力市场关键价格信息的全面汇总,旨在向四川电力市场的所有关注者和参与者提供即时、详尽的当月市场价格信息。(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包括“电网代理购电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挂牌交易、非水配置价格、直购市场批发交易集中平台均价、省内绿电市场化均价、售电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入市的市场主体范围持续扩大。为了满足市场主体多层次、多维度的零售交易需求,电力交易中心将电子商务理念融入电力零售市场,创新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前沿技术,建设了智慧零售管理系统。智慧零售管理系统的上线,一方面为电力用户打造了贴心又安心的购电平台,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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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8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年度交易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业务办理通知。11月30日至12月1日(星期六、星期日)履约保函相关业务可正常办理。各售电公司负责人11月30日至12月1日(本周六、本周日)可至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交履约保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售电公司及虚拟电厂参与2025年市场交易递交履约保证凭证的通知。根据通知,各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在开展零售交易之前,需按照“标准额度×递交履约保障凭证系数”的方式计算实际递交履约保障凭证金额。标准额度的计算方式为“售电公司2025年预签订零售用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详情如下: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版)》(浙发改能源〔
11月28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售电公司注册公示公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申请,对上述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检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市场主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近日对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的售电公司重新公示。晶科慧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现申请重新参与市场交易,上海电力交易中心重新对其注册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将基本情况予以重新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0日,时间10个工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5日,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就2025-2026年度购售电项目(二次)成交公告发布,泰一售电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成交金额:固定单价0.4066元/kwh。详情如下: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就2025-2026年度购售电项目(二次)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JSHT-询价-20241111(招标文件编号:JSHT-询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开展2025年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收取工作,履约保证收取范围为在冀北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拟参与冀北电网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售电公司。履约保证生效日期应不晚于2025年1月1日,截止日期应不早于2026年2月28日。详情如下:
11月27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市场化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采购人是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供应商应是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或备案生效的售电公司,且在济南区域具有售电资格。详情如下: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拟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2024年第十一批)公示情况的通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21日对山西绿驰嘉运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未对中煤销售太原有限公司提出有效异议,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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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7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参与范围包括全省统调煤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抽蓄电站,非统调煤电,全体工商业用户参与现货市场运行,适时探索引入电网侧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7日,浙江监管办发布2024年7-9月份“两个细则”结果公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已完成2024年7-9月份省统调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及辅助服务补偿的统计、计算和核对,现公示。详情如下:2024年7-9月份“两个细则”结果公示据华东区域“两个细则”规定要求,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近日转发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征求2025年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意见的函。根据工作安排,浙江能源监管办修订了2025年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相关合同示范文本,现征求意见,请于12月2日前提出书面意见反馈。示范文本包括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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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建德市供电公司发布关于做好建德市2024年迎峰度冬需求响应专项方案和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当出现连续的电源性缺电情况,采用A-F级错避峰方案。2024年全市有序用电方案共安排负荷22.82万千瓦,分6级执行。其中,A级方案:3.80万千瓦;B级方案:7.61万千瓦;C级方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为统筹做好杭州市2024年迎峰度冬电力保障工作,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国网杭州供电公司编制了《2024年杭州市迎峰度冬有序用电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示。2024年全市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共安排A到F六级580.7万千瓦指标,分6级执行,每级约84.79万千瓦,另安排56.9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通知,开展收取2025年年度交易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工作,详情如下:
11月18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1~10月,浙江新增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37万千瓦。截至10月31日,浙江风电、光伏发电装机总量达5000万千瓦,占省内电源总装机容量的34.7%,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357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643万千瓦。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的增长带动了新能源发电量大幅增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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