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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关于做好农村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2020-04-20 10:42来源: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关键词:小水电水电站水利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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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不少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小水电站,运行时间长,挡水、输水建筑物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加之值班值守落实不到位,近年来一些小水电站出险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影响公共安全的情况时有发生。最近,我部已就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水库安全度汛等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蓄水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小水电站水库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蓄水不足10万立方米的小水电站要突出挡水建筑物、前池等关键部位,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防出现垮坝、溃决等重大安全事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

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小水电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少添乱、多出力、作贡献。地方各级水利部门要组织小水电站业主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排查要重点关注挡水与输水建筑物(特别是位置较高的水库、前池等)、厂坝间通信、备用电源等。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立即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安全。

二、做好值班值守和通信保障

地方各级水利部门要按照我部关于特大洪水防御工作视频会、水库安全度汛视频会有关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督促小水电站业主切实做好汛前准备、汛期值守、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等部门和上下游电站的沟通联系,保障水电站厂坝间的通信畅通,及时掌握雨情和水情。汛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极端天气时加强巡查频次,必要时增加应急值守人员,及时报告水电站相关汛情,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地方各级水利部门要把安全隐患突出、影响公共安全的小水电站作为重点,对其隐患排查治理和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要下发整改通知单,在一定范围通报。基层水利部门可组织有经验的专家和技术人员,指导和帮助电站业主开展隐患自查、填报情况表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1.隐患排查后要填写《小水电站自查情况报告表》(样表附后),经业主签字后报当地水利部门。

2.正在开展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的省份,要加强对退出类电站的监管,确保实施安全。

3.省级水利部门汇总本地隐患排查工作情况,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水利部(湖北于6月20日前报)。

4.水利部将适时开展小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暗访检查。

联系 人:张 翔

联系电话:010-6320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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