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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海上风电项目完成股权变更 象港集团持股49%

2020-04-24 10:50来源:象山新闻门户网站作者:孙建军 通讯员 陈静关键词:海上风电浙江风电风电产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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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象港集团完成受让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简称“象山海上风电”)49%的股权,这标志着我县国企参与的首个央地联合开发绿色清洁能源项目“国电象山1号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正式落地。

国电象山1号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位于南田岛以东、檀头山以南海域,于2018年12月21日获市发改委核准,由象山海上风电出资建设,计划总投资约42.95亿元。总装机容量达254.2兆瓦,拟安装41台单机容量为6.2兆瓦的风电机组,并配套建设220千伏海上升压站、220千伏海缆送出线路和集控中心。

象山海上风电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电电力”)、宁波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能源集团”)、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新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沿海新投”)按51%、35%、14%股比投资设立。去年7月,县政府会商决定,由象港集团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持有能源集团和沿海新投在象山海上风电合计49%的股权,与国电电力合作投资项目。

据了解,国电电力是国家能源集团控股的全国性上市发电公司,产业涉及火电、水电、风电、光电、煤炭、化工、多晶硅、金融等领域,分布在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为全国第二大电力上市公司。此次象山海上风电股权变更,有利于充分借助央企的资源配置能力、资本运作效率、技术管理优势,加大我县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力度,促进县属国企市场化转型,实现央地共赢。

今年2月,国电象山1号海上风电场(一期)风电机组招标结果揭晓,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标。3月底,项目地质勘察作业正式启动。按照当前进度,风电场(一期)项目陆上工程将于8月底开工,10月底海上工程开工,2021年全面并网投产。项目建成后,年上网电量约6.67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节约标煤约22万吨;按0.85元/千瓦时电价上网,年收益约4.85亿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十分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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