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一、必要性分析
长期以来,我国对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实行政府管制定价,各类电力用户的政府定价水平与实际供电成本存在偏离,进而形成电价交叉补贴。
我国电价交叉补贴范围广、规模大,历史上对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工商业节能减排以及减轻居民农业用电负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凸显,对妥善解决我国电价交叉补贴问题提出要求。中发9号文就明确提出要“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价研究前沿“ 作者:张超)
具体而言,妥善解决电价交叉补贴问题,是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提升社会整体福利、提高工业产品和服务国际竞争的需要。
妥善解决交叉补贴是还原电力商品属性的需要。中央明确提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是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电力作为重要的二次能源,本质上也是商品,妥善解决交叉补贴正是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形成电价主要由市场决定机制的需要。
妥善解决交叉补贴是我国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需要。严重的交叉补贴导致输配电价难以真实反映输配环节成本情况,对市场价格信号干扰。因此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问题不仅是真正做到“独立”核定输配电价的前提,更关系到电力市场运行是否能有效性的问题。
妥善解决交叉补贴是提升社会整体福利的需要。我国工商业用电补贴居民农业用电的交叉补贴结构,造成工商业生产要素价格偏高,降低了工商业利润最大化决策下的最优产量。而整体偏低的居民电价存在明显的普惠效应,交叉补贴主要提高的是用电更多的富裕人群福利。从社会整体福利来看,工商业为确保自身利润,也会将所负担的交叉补贴以“加价”的形式转嫁给居民消费者,造成消费者实际购买力的下降,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
妥善解决交叉补贴是提高我国工商业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电价交叉补贴使工商业承担了过高的价格,已经影响到了我国工商业产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面临相对严峻的国际贸易摩擦,交叉补贴加重了工商业企业电费负担,妥善解决政策性交叉补贴是提高我国工商业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应成为我国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政策沿革
回顾电价交叉补贴相关政策,可按照2015年改革前后划分两个阶段。
1.新一轮电力改革前电价交叉补贴的相关政策
2015年新一轮电力改革前,我国已采取“有退有进”的措施,对缓解电价交叉补贴问题起到积极作用。
一是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民生。2011年末,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将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
政策区分居民“基本”、“正常合理”、“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将电价按电量水平划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电价维持较低价格,覆盖本区域内80%居民,享受电价交叉补贴;第二档逐步调整到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的水平,超出第一档的电量提价标准每度电不低于5分钱,覆盖本区域内95%居民;第三档在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和收益水平的基础上,再适当体现资源稀缺状况,补偿环境损害成本,超出第二档的电量提价标准每度电不低于0.5元,最终控制在第二档电价的1.5倍左右。
此外,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立每户每月10~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基数。
二是逐步减少各类用户之间的电价交叉补贴。2013年印发《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要求将销售电价由主要依据行业、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为以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逐步建立结构清晰、比价合理、繁简适当的销售电价分类结构体系;将现行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三个类别。
其中提出的过渡措施包括:暂单列大工业用电类别,逐步归并优惠电价类别至大工业用电类别;将现行非居民照明、非工业及普通工业、商业三类用电归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与大工业用电,逐步归并为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将单列的农业排灌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和深井高扬程用电,逐步归并到农业生产用电类别;按电压等级分档定价,具备条件的可同时按电压等级、用电容量或单位容量用电量(利用小时)进行分档定价;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中,受电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可先行与大工业用电实行同价并执行两部制电价,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扩大到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
(2)新一轮电力改革后电价交叉补贴的相关政策
2015年新一轮电力改革开始后,国家围绕“责任要求”和“科学合理定价目标”,提出了一系列处理电价交叉补贴问题的措施。主要政策包括:
2015年3月出台的中发9号文。重点任务第3条提出“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结合电价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过渡期间,由电网企业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通过输配电价回收”。重点任务第22条要求“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应按规定承担与自备电厂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
2015年10月印发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再次强调要“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
2015年11月出台的电力改革第一个配套政策《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首先在总体目标中提出,“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明确政府性基金和交叉补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在主要措施第三条,提出“分类推进交叉补贴改革”要求,明确提出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逐步减少工商业内部交叉补贴,妥善处理居民、农业用户交叉补贴。同时提出,过渡期间由电网企业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输配电价回收;输配电价改革后,根据电网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电量、线损率等情况核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测算并单列居民、农业等享受的交叉补贴以及工商业用户承担的交叉补贴。
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承担并足额缴纳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政策性交叉补贴,各级地方政府均不得随意减免或选择性征收”。
2016年6月国家发改委颁布《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要求电网企业按照输配电定价监管需要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按照电压等级、服务和用户类别准确记录和合理归集输配电的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数据。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一方面明确提出“依据不同电压等级和用户的用电特性和成本结构,分别制定分电压等级、分用户类别输配电价”。另一方面还要求“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妥善处理政策性交叉补贴”,输配电价改革初期,暂按居民和农业用电量乘以其合理输配电价与实际输配电价之差计算居民、农业用电等享受的政策性交叉补贴总额。
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再次强调要“研究逐步缩小电力交叉补贴,完善居民电价政策”。
2018年1月财政部、能源局联合下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对电网企业分电压等级核算输配电成本实施直接指导。
2018-2019年,国家连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工商业价格水平下降,交叉补贴来源减少,多维持居民农业低价用电形成更明显压力。
2019年10月,《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要求在“基准价+上下浮动”机制下规范交叉补贴调整机制,“在核定电网输配电价时统筹确定交叉补贴金额,以平衡电网企业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产生的新增损益”。
2020年1月,经修订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下发,要求“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合理测算政策性交叉补贴规模,完善政策性交叉补贴的范围和运行机制”。
除此之外,山东、上海、福建、吉林和四川等五省市已分别出台相关办法,确定了自备电厂交叉补贴标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二批项目的通知。文件明确,鼓励优先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不得强制要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产业、投资落地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对申报项目竞争性配置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未
136号文出台后,新能源全电量推向市场,不再全电量收购,不再做政策保障下的“巨婴”。这会给作为“新能源稳定器”的新型储能带来什么?近期举办的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上,一场圆桌论坛汇聚了来自储能制造、储能运营、电网企业、高等院校的代表对该问题的思想碰撞。短期利空,长期利好,机遇
近期,山东、广东、内蒙古相继发布省级“136号文”配套细则,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动新能源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但相较陆上风电起步略晚、且已经在上一轮的国补退出中快速降本的海上风电产业,在造价、成本分摊、供应链韧性、消纳能力及国际竞争力等多方面存在发展难题,亟待优化。电价不确定下,地方
5月30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以现场+线上”会议、视频公众号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召开2025年一季度陕西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发布会。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相关同志,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同志,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60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一季度电力市场运营整
仅用10天,一座20MWh的大型地面储能电站在保加利亚拔地而起。无需吊机,也没有复杂地基,凭借创新的模块化设计与高效的施工组织,这座位于保加利亚MalkoTarnovo镇的清洁能源项目,实现了前所未有的部署速度,成为模块化储能在欧洲落地应用的又一代表性案例。更重要的是,它所承载的不止是技术突破——
6月份各地代理购电价格表已发布,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四川分时电价调整(5月起)5月起,四川省开始执行新版分时电价政策,因该政策挂网时间较晚,晚于5月份的代理购电价格解析文章发布时刻,故这个已经执行了一个月的新政策解析才挪至6月份的文章中进行分析。按
绿电直连政策以制度创新“四应”国家大局绿电直连是风、光、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实现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不循旧历,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现“四应”,即呼应社会诉求、响应行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市六届人三次会议第124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答复文件明确,重庆实施“百万千瓦屋顶部署推进”光伏式和“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截至2025年3月,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256万千瓦、352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将从“十三五”末提升6.3%至16.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8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溆浦县红花水库电站等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文件明确,溆浦县红花水库电站、溆浦县卫星水电站、溆浦县小横垅拱桥冲水电站、靖州县坳上镇九龙水电站、益阳市鱼形山水电站、益阳市赫山区新河大闸事务中心水电站、安化县清塘铺牛锅塘水电站7
本文系四川省月内电力市场关键价格信息的全面汇总,旨在向四川电力市场的所有关注者和参与者提供即时、详尽的当月市场价格信息。包括“电网代理购电价、分摊费用折价、直购市场批发交易集中平台均价、省内中长期交易结算情况(用电侧)、零售市场结算情况”等数据,协助相关方快速、全面地了解当前四川
绿电直连试点政策三大亮点值得关注在全球气候治理格局深度重构的背景下,“绿电直连”作为破解能源转型与碳关税壁垒双重挑战的制度创新,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绿电直连试点项目,旨在提升清洁能源利
6月份各地代理购电价格表已发布,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四川分时电价调整(5月起)5月起,四川省开始执行新版分时电价政策,因该政策挂网时间较晚,晚于5月份的代理购电价格解析文章发布时刻,故这个已经执行了一个月的新政策解析才挪至6月份的文章中进行分析。按
5月31日,天富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第八师电网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5〕140号。根据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在国家“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战略部署下,我国新能源开发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分布式新能源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为进一步推动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开发利用水平、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国家发展改革
电源与负荷之间可以通过专用线路跨越实际的物理空间直接互联,更在商品流动和财务结算上绕开了公共电网,这也给源荷之间的双边交易带上了实打实的物理支持,不像在批发市场中的双边协商,仅有金融结算,不具备物理交割。(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按照文件的顺序,我们也对650号文前五个小节
5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下称650号文。三个感触:专用线路的释放空间、自用电量的公平尽责、自备电厂的绿色替代。(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计划在六月的头三天,围绕这份政策文件做一个小专题,分享一些我的理解。第
日前,国家出台《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简称《意见》),提出风、光、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实现电量清晰物理溯源。《意见》的发布,既是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模式的重要创新,又直接回应了众多地方政府和企业在经济发展
改革是电力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进入“十四五”以来,在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源安全韧性的拷问下,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探索适配的“软件系统”。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一季度,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装机743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4.82亿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30日,安徽省发改委、安徽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一致,主要变动为午间新增一个谷时段。低谷电价在用户购电价格加输配电价基础上下浮61.8%;夏冬季月份(1月、7月、8月、9月、12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安徽省发改委安徽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发布的正式版与此前征求意见稿内容一致。主要变动为午间新增一个谷时段:春秋季(2-6月、10月、11月):新增低谷时段11:00-14:00高峰时段:6:00-8:00,16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0〕101号)提出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可计入有效资产的预计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基于提高投资效率的要求,按照不高于历史单位电量固定资产的原则核定(国家政策性重大投资除外)。”不考虑使用例外原则,这项规定对省级电网投资有直接而刚性的约束。总
2015年,对能源电力行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刻度。这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印发,确定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提出了包括有序推进电价改革、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开放电
5月28日至29日,国家能源局2025年电力市场建设能力培训班暨电力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云南昆明举办。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市场化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制度规则体系加速成型,市场功能持续深化,中长期、现
136号文出台后,新能源全电量推向市场,不再全电量收购,不再做政策保障下的“巨婴”。这会给作为“新能源稳定器”的新型储能带来什么?近期举办的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上,一场圆桌论坛汇聚了来自储能制造、储能运营、电网企业、高等院校的代表对该问题的思想碰撞。短期利空,长期利好,机遇
绿电直连政策以制度创新“四应”国家大局绿电直连是风、光、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实现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不循旧历,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现“四应”,即呼应社会诉求、响应行业
6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文件提到,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合理压减承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
改革是电力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进入“十四五”以来,在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源安全韧性的拷问下,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探索适配的“软件系统”。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一季度,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装机743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4.82亿千
2015年,对能源电力行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刻度。这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印发,确定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提出了包括有序推进电价改革、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开放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河北省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第一条为充分体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指标体系设有奖励性指标与惩罚性指标。奖励指标是对经营主体积极促进电力市场规范运行行为的激励,惩罚指标是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做出重要部署,强调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明确了我国电力转型发展的方向。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重要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第二次会议时提出,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
在能源转型与数字化浪潮的双重驱动下,虚拟电厂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创新模式,正逐渐成为能源领域的焦点。两部门近期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对《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法改〔2024〕93号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之年,在更加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我国电力工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在最大用电负荷、电源装机规模等方面大幅增长。当前正值“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启动之际,本文系统总结“十四五”电力规划完成情况,分析电力行业发展新趋势、新动向,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