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摘要 本轮电力体制深化改革过程中,各类市场主体进入电力市场,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成为值得关注的问题。国家秉持安全为底线的理念,强调对非市场化用户、放弃选择权的用户等实施保底供电。改革推行至今,各地也陆续出现售电公司退出市场、政府启动保底供电服务的情况。文章研究目的在于对保底供电责任的基础理论问题进行研究与论证,以期为改革实践提供相关参考。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人茶座”ID:dlflrcz 作者:张继忠)
一、保底供电的概述
(一)保底供电的概念
保底供电并非一个规范的学术概念或用语,在我国最早出现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中,其中第17条规定:“电网企业应无歧视地向售电主体及其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等各类供电服务,按约定履行保底供应商义务,确保无议价能力用户也有电可用。”
随后保底供电作为电网企业在电力改革中的一项兜底性义务,广泛规定于各电改文件之中,用语也包括了“保底供应商”(中发【2015】9号文)、“保底供电责任”(发改运行【2019】1982号、发改运行【2019】105号等)、“保底供电义务”(发改经体【2019】27号等)、“保底供电服务”(国能综通资质【2018】102号、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等)等。
随着我国电力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学界和行政主管部门对保底供电制度的认识、研究和规定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保底供电的内涵和外延尚处于不断变动之中,目前无法进行准确、全面的概念界定。
但根据现行国内外制度规定,可以梳理出保底供电制度的目的和作用,即保障国家范围内所有电力用户能够获得不因电力交易模式、交易对象等的变化而中断的及时、持续、稳定的电力供给。
(二)保底供电的起源及其演变
通过本轮电改,售电侧形成了由售电企业、配售电企业向市场化电力用户售电的市场化电力交易,而尚未市场化的用户依然保持由电网企业按照政府定价向其售电的“双轨制”售电现状。为了保证市场化售电主体能够平稳退出电力市场、保障所有用户的用电权益,有必要对非市场化用户以及非正常情况下退市的市场化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国外电力市场中,由于大多数国家已经实现了电力的完全市场化,故保底供电制度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对放弃选择市场化售电商的电力用户,由原供电商继续供电,一般称为“默认合同供电”(Default Contract);二是对已经进行市场化电力交易的用户,在其售电商无法正常提供电力服务时,由政府指定的保底供电商介入供电以保障电力用户持续用电的制度,一般称为“应急供电”(Last Resort Service)或“紧急供电”。
我国电改文件对保底供电的规定,也发生了从未区分保底供电情形,到区分市场化和非市场化用户,在保底供电电价、触发条件等方面进行规定的变化。
(三)我国保底供电制度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保底供电制度并未体现在立法层面,多规定于党政机关文件、部委规章及部委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偶有规定,主要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关于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第19和第20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第12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第2条第9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等文件中。
二、我国保底供电制度实际操作
相关研究及建议
(一)保底供电的提供主体
保底供电服务的提供主体为保底供电商,依据电改相关文件内容,保底供电商的确定以拥有输、配电网运营权为必要条件。
首先,电力法沿用以供电营业区或配电区域作为保底供电义务的地域划分界限的规定,由拥有输电网运营权的电网企业作为一级保底供电商,履行最终保底责任。
其次,各项改革文件都规定,对配电网拥有运营权的企业,因其“在其投资建设的配网所构成的区域范围内被视为与电网企业性质相同的企业”,故“拥有和承担配电区域内与电网企业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保底供电服务和普遍服务”。这类公司配电区域内用户所选择的售电公司也存在破产、停止营业、退出市场等风险,因此,这类配售电公司在其配电网所及区域内,对用户承担保底供电责任。
最后,当二级保底供电商(配售电企业)无力履行保底供电责任时,由电网企业接收并提供最终保底服务。
(二)保底供电的服务对象
根据现行改革文件规定,现阶段保底供电的服务对象有以下四类用户:
1.非市场化的电力用户
包括不参与直接购电交易的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小型商事用户、公益服务类用户等无议价能力的用户以及根据政府规定暂不参与市场交易的其他电力用户。同时,目前受发用电计划、电网结构安全等原因无法满足条件的用户,亦属于非市场化的用户。
2.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但自行选择不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
该类用户指符合准入条件但未选择参与直接交易或向售电企业购电的用户。
3.已参加市场交易又退出的电力用户
国家对保底供电服务的对象开始区分符合市场化交易标准但不选择市场化交易的用户和已开展市场化交易又退出的用户,并对二者在电价适用上进行了区别规定。
4.原售电公司无力履行合同的用户
系指售电公司终止经营或无力提供售电服务的电力用户。
(三)保底责任的实现形式及不同保底供电情况下的定价机制
根据用户类型和定价模式,保底供电责任应分为两类形式。
1.一般情形下的保底责任
一般情形下的保底供电责任最主要实现方式有两种,分别是:
(1)向非市场化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对这类用户,仍执行目录电价。
(2)向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但自行选择不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未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由电网企业负责保底供电,按政府定价购电、执行目录价格。
2.特殊情形下的保底责任
特殊情形是指市场主体非正常退出电力市场情况下的保底供电,本质上是一种接管责任,以确保电力持续、稳定供给。此时,供电价格受政府管制,但需要规定这类保底服务的履行期限。特殊情形下的保底责任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原售电公司无力履行售电合同
根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第19条的规定,配电网运营者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保底服务对象进行保底供电,电价均为按政府定价或有关价格规则向电力用户收取电费。因此,该文件发布时政府并未根据不同类型的保底服务区别定价。该条款除“按政府定价”外还有“有关价格规则”这一表述,为后续政策制定留下了空间。
该种情况下,与售电公司签约的电力用户是被迫退出电力市场交易,因此保底供电既要考虑不能过于增加用户用电负担也要为用户后续重返电力市场提供条件。
(2)电力用户非正常退出市场时的保底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982号)规定,已参加市场交易又退出的非居民用户,在通过售电公司或再次参与市场交易前,由电网企业承担保底供电责任。颁布更早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与上述规定一致,且规定“保底价格具体水平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上述原则确定”。
《关于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改运行【2017】294号)规定,非正常退市的电力用户,由为其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承担保底供电责任,用电价格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保底价格执行。
因此,以上规定导致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分析结论:
从体系解释的角度而言,若结合上述规定综合来看,该类用户的普遍服务电价,应由各省(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用户缴纳输配电价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核定的居民电价1.2-2倍范围,具体规定保底价格。
从后发文件构成对前发文件的修改的角度而言,《关于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目前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本身不具备拘束力。若将发改运行【2019】1982号文视为有意删除了发改运行【2017】294号文中的政府定价内容,则可理解为国家虽然规定了该类保底电价的范围,但未规定确定价格的主体,从而为保底服务供应商与用户协商定价留下了空间。
笔者赞同第一种理解方式。为保证保底供电的有序性和公平性,价格应由政府统一制定,但目前尚未有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在电价文件中规定保底电价,因此,在此过渡期,仍存在市场用户退出电力市场交易情况下保底供电的价格无法确定的问题。笔者建议此时电网企业可以采取向价格主管部门汇报、请示的方式确定保底电价。
此外,《关于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还规定了完成市场注册且已开展交易的电力用户,合同期满后未签订新的交易合同但发生实际用电时,不再按政府目录电价结算。其中,批发交易用户按各地规则偏差结算,零售交易用户按保底价格结算。并未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电力用户是继续与售电公司进行电力交易,还是转为普遍服务。
(四)保底供电义务的终止
在具备市场交易资格选择不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终止经营、无法提供售电服务的电力用户两种情况下,用户均有可能随时终止与保底供电商的保底供电服务关系,选择进入市场交易。因此建议保底供电商在签订价格、期限、条件明确的供用电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内因用户原因中止或终止合同而转向其他竞争性售电商的,应支付违约金,以防范风险。
(五)保底供电商违反保底供电义务的法律责任
根据电改文件规定,能源监管机构的派出机构负责对保底供电商履行保底供电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管、审查。保底供电商违反保底供电义务时,主管行政机关可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此外,保底供电商将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黑名单”,被处以强制退出电力市场、3年内不受理交易申请、限制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有关企业高管、被限制融资、被税务重点监控、限制发股发债、限制招投标等处罚措施。
笔者认为,除以上行政处罚和信用处罚措施以外,还可从缔约过失责任角度探索保底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为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情况下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结语
电力体制改革涉及面非常广,关系重大,自然要稳步推进,其中的保底供电制度值得深入研究,以更好地推进改革,促进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
本文作者为:张继忠,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法治企业建设、电力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
本文发表于《法制与经济》2020年04期。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7月1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举办新闻发布会,中电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郝英杰发布《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这是中电联连续20年发布年度发展报告。作为中电联“1#x2B;N”年度系列报告的主报告,《报告》以电力行业统计与调查数据为依据,系统回顾了我国电力行业2024
7月10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点击查看文件全文:《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推动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2026年1月1日起,全省新能源(所有风电、太
日前,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利用云南绿色
7月10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指出,坚决纠正不当干预电力市场行为,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对2025年6月1日前已并网的新能源存量项目,继续执行省配置储
近期,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火出圈。比赛点燃文旅消费热情,叠加高温天气,江苏省用电负荷不断攀升。5月10日联赛开赛至6月30日,全省服务业量同比增长9.7%,其中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单位用电量同比增长9.9%。7月1日,常州供电公司发布“绿电助苏超”大规模车网互动(V2G)活动计划,邀请前来观赛的新能源汽
7月10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指出,坚决纠正不当干预电力市场行为,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对2025年6月1日前已并网的新能源存量项目,继续执行省配置储
文/本刊记者张越月特约撰稿陈昊南林熙熙黄子琪从出行到餐饮,从住房到医疗,过去几年中,各类共享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渗透至生活的诸多领域,提高了资源使用的效率,也创造出了巨大的商业价值。车网互动也可被视作一种特殊的共享平台,它通过整合电动汽车和电网资源,实现了能源的双向流动和优化配
7月8日,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工信厅、云南能源局联合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适用范围方面,根据方案,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电源原则上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的决定》,提高四川省电网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加快全省电网规划建设,着力构建更加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要,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的决定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9日,云南省发改委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提升调节能力。绿电直连项目应实现内部资源协同优化。并网型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挖掘负荷灵活性调节潜力等方式,确保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不超过申报容量,自行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供电中断的有关责任。分析电源与
安全是电网企业的生命线,更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江苏扬州供电公司全面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将安全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构筑起坚不可摧的安全屏障。文化铸魂,凝聚全员安全共识今年4月,扬州供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海南低碳岛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2030年前,全省实现碳达峰,经济社会发展向低碳方向快速迈进。2045年前,全面建成低碳岛,全省二氧化碳年排放量比峰值期下降70%,建成零碳、高效、智慧、韧性、安全的新型能源
7月1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举办新闻发布会,中电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郝英杰发布《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这是中电联连续20年发布年度发展报告。作为中电联“1#x2B;N”年度系列报告的主报告,《报告》以电力行业统计与调查数据为依据,系统回顾了我国电力行业2024
7月10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点击查看文件全文:《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推动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2026年1月1日起,全省新能源(所有风电、太
日前,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利用云南绿色
6月1日,引发市场巨震的江苏分时电价新政正式施行。该新政《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调整幅度大、影响面广,以至于4月25日发布之时,江苏工商业储能圈直呼“天塌了”:峰谷价差显著收窄,峰谷套利空间大幅压缩。江苏是工商业储能项目最优质
当地时间7月9日,明阳集团董事长张传卫在英国伦敦与英国知名能源科技企业章鱼能源(OctopusEnergy)首席执行官格雷格#xB7;杰克逊(GregJackson)举行会谈,双方围绕全球海上风电开发、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布局和英国及欧洲风光储智慧能源系统建设等领域深入交流,并就多项合作达成重要共识。张传卫介绍,
7月10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指出,坚决纠正不当干预电力市场行为,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对2025年6月1日前已并网的新能源存量项目,继续执行省配置储
7月10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指出,坚决纠正不当干预电力市场行为,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对2025年6月1日前已并网的新能源存量项目,继续执行省配置储
文/本刊记者张越月特约撰稿陈昊南林熙熙黄子琪从出行到餐饮,从住房到医疗,过去几年中,各类共享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渗透至生活的诸多领域,提高了资源使用的效率,也创造出了巨大的商业价值。车网互动也可被视作一种特殊的共享平台,它通过整合电动汽车和电网资源,实现了能源的双向流动和优化配
据外媒报道,日前,新泽西州公用事业委员会(NJBPU)批准了“花园之州储能计划”(GSESP)第一阶段,旨在快速扩大该州电网级电池储能系统规模。根据2018年《清洁能源法》要求,将推动新泽西州到2030年实现部署2GW电网规模储能系统目标。值得注意的是,新泽西州公用事业委员会(NJBPU)表示,储能系统部
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运营商(AEMO)近期在国家电力市场(NEM)成功实施了频率性能支付(FPP)改革。这项于2025年6月8日生效的新机制,被AEMO视为NEM的重要里程碑。FPP采用双面激励机制,根据参与者对系统频率的实时影响给予奖励或惩罚。改革的核心变化改革包含两大关键变化。首要变化是废除了“肇因者付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海南低碳岛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2030年前,全省实现碳达峰,经济社会发展向低碳方向快速迈进。2045年前,全面建成低碳岛,全省二氧化碳年排放量比峰值期下降70%,建成零碳、高效、智慧、韧性、安全的新型能源
7月1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举办新闻发布会,中电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郝英杰发布《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这是中电联连续20年发布年度发展报告。作为中电联“1#x2B;N”年度系列报告的主报告,《报告》以电力行业统计与调查数据为依据,系统回顾了我国电力行业2024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截至目前,五大发电集团旗下主要的电力上市公司:国电电力、华能国际、中国电力、华电国际和大唐发电陆续发布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及可持续发展报告(简称:ESG报告),其中披露了包含碳排放总量等多项关键数据。共有4家企业披露了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这一关键性指标。根据数据显示
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能源电力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能源法》提出要“加快建立主体多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能源市场
近日,受副热带高压影响,山东省出现了持续性高温高湿天气,带动用电负荷迅猛增长。在这场电力保供的攻坚战中,入鲁外电成为保障山东电网稳定运行的重要力量,有效支撑山东电网负荷四次刷新历史纪录。7月3日至7日,山东电网负荷:3日11:18达1.1483亿千瓦4日13:09达1.2051亿千瓦5日11:25达1.2229亿千瓦7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日,国家电网西北分部组织开展7月西北电网区内省间新疆送宁夏绿色电力集中竞价交易,宁夏和新疆的626家经营主体参与交易申报,最终达成新疆送宁夏绿电交易电量1976.5万千瓦时,最大交易电力30万千瓦。
7月1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北分部组织开展7月西北电网区内省间新疆送宁夏绿色电力集中竞价交易,宁夏和新疆的626家经营主体参与交易申报,最终达成新疆送宁夏绿电交易电量1976.5万千瓦时,最大交易电力30万千瓦。本次交易是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上线后西北电网开展的首次绿电集中竞价交
上半年,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市场运营体系,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持续创新交易机制,全面服务新能源入市,加快推进跨经营区交易、“沙戈荒”大基地参与市场,提升跨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助力电力保供与能源转型。1~6月,公司电力交易电量规模稳步增长,省间市场化交易电量完成
第六章非化石能源发展本章作者伍梦尧(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一总体发展概况01非化石能源成为发电量增长主要力量2024年,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5.4%,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比重达到84.2%。其中,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2024年度发
7月8日,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怀柔区绿电交易补贴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各用电单位主动参与绿电交易,对2025年1月1日后购买绿电的单位,按照怀柔区域内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给予每千瓦时0.01元的补贴,每个电力交易用户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全区年度补贴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为了持续提高绿电使用量和消费占比,促进北京市怀柔区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7月8日,怀柔区发改委印发《北京市怀柔区绿电交易补贴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对2025年1月1日后购买绿电的单位,按照怀柔区域内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给予每千瓦时0.01元的补贴,每个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