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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近期18个核电相关招标(9.3)

2020-09-03 12:2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核电招标徐大堡核电中核集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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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220kV GIS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D820WXR289C11506BD/PYGS-20HDGC020395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20kV GIS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27日,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徐大堡核电项目的建造、调试、运营和管理。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担协议中确定的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技术与环境控制的项目管理责任,完成从前期文件编制和服务、工程设计、采购、建安、调试等工程总承包工作。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45″~120°33′22″,北纬40°20′5″~40°21′32″。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103公里(均为直线距离)。西北方向距102国道、沈山铁路、京沈高速公路直线距离约10km,京沈高速公路北侧为秦沈客运专线。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规划建设规模为两台1200MWe级俄罗斯AES- 2006型核电机组,其中核岛以列宁格勒核电站二期工程为参考电站,常规岛以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为参考电站。3#机组预计于2021年5月16日开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为预计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单台机组建设周期暂按65个月。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建设将贯彻“自主建造,自主营运”的方针,进一步推进核电建设的国产化。

2.2设备名称:220kV GIS

设备数量:_采购设备为在原有的220kV GIS开关站上扩建3、4号机组两个出线间隔,预留1、2号机组两个出线间隔,详细要求请见技术文件。

交货时间:_2023-9-30__交货地点:_徐大堡3、4号核电现场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8月31日17:00—2020年9月7日17:00。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 ------------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9月25日9:00,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同步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220kV GIS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刘风侨

电话:010-633118399

邮箱:liufq@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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