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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09-07 13:44来源: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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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于都(施)招字[2020]第03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于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于发改审字【2020】1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于都华赣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罗坳镇河坪村大窝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西侧山坡地。服务区范围:于都县全县域。

2.2建设规模:

于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于都县罗坳镇河坪村大窝里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占地约81.6亩。本期项目一期总投资约为34766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综合楼、综合水泵房等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500吨/日,二期工程为500 吨/日。

本项目采用成熟的机械炉排炉焚烧方式处置生活垃圾,本期建设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安装1×500 吨/日焚烧线+1×12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对应的配套系统。

2.3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为19136万元。

2.4计划工期:

从中标之日起到机组投产,计划14个月。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深化、概算、职业卫生专篇、安全专篇、消防专篇、施工图设计、去工业化设计)、土建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工作、单项验收,及配合发包人进行的竣工验收及整厂性能测试验收,直至整个电站系统能够达标正常运行(含场外取水工程、排水工程)。(锅炉监督检验、电力工程质检、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起重机械取证、电科院性能试验、电力安全评价、设计文件评审除外)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

2.6.3本项目要求争创“杜鹃花”奖。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施工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为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聘用人员,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能有在建工程)。

2)设计负责人为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者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施工负责人为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聘用人员,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能有在建工程)。

4)施工技术负责人为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3名)、材料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则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注:①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四大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件外,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且需提供变更前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共计连续6个月(含)以上(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若为网查社保证明需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需提供未有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③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5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至少拥有一个单台规模为400t/d(或以上)(机械炉排炉)的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牵头单位满足本条款要求即可)。

3.6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和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2)投标人36个月内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江西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正处于赣州地区【含各市、县(区)】限制投标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8外埠来赣单位要求:

1)外省进赣设计单位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及相关设计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网站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投标人和拟派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上查询到的外省进赣设计单位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2)外省来赣施工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4日起至2020年9月12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于都华赣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枫叶小区

联系人:袁春华

电话:15079592150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江西分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545号红谷城投大厦7层

电话:0791-86216963 13767079223 17307086632

联系人:王婷雷晨

邮箱:jxgxzb@163.com

招投标监督单位:于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6333500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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