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贵州省能源局、贵州能监办印发《贵州省2021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称为规避电力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对集中竞价和挂牌交易限制最高、最低报价,最高不超过0.50元/千瓦时,最低不低于0.25元/千瓦时。
建立分时段定价机制。分时段价格实行“基准价+上下浮动”机制,平段交易价格由发用电双方协商确定,并作为基准价;峰段交易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5%;谷段交易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下浮最高不超过8%。
鼓励建立煤价-电价联动定价机制。鼓励建立电价-主要产品价格联动定价机制。鼓励双边协商建立年度阶梯电价定价机制。
电力用户准入:电力用户不受电压等级和用电量限制,完成市场注册且从2021年开始签订批发或零售合同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购买,但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且不再执行目录电价。
偏差考核: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各时段完成电量大于对应时段合同电量计划时,超出部分仍按各时段交易价格与对应发电企业结算。各时段完成电量小于对应时段合同电量计划时,按对应时段实际完成电量和电价进行结算。
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月度总完成电量小于月度总合同电量计划,对其5%(含)以内的少用电量免于支付偏差考核费用,5%以外的少用电量按照所有合同加权综合均价的5%支付偏差考核费用。其中:售电公司需指定任一代理用户所属供电企业收取偏差考核费用。
详情如下:
贵州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经发局,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贵州电网公司,各发电集团、独立发电企业,有关电力用户、售电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修订)》(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以及电力中长期合同全签、长签、见签、分时段签、规范签、电子签“六签”要求,贵州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制定了《贵州省2021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市场主体意见的基础上,经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贵州省2021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根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修订)》(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电力中长期合同“六签”及贵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等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促进电力市场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21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实施方案。
一、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
市场主体包括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各类市场主体应在贵州电力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注册,并通过南方区域统一电力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力交易平台)参与交易。
(一)市场主体准入
——电力用户:
1.根据《贵州省电力市场主体注册管理办法》完成注册的经营性电力用户。电力用户不受电压等级和用电量限制。
2.完成市场注册且从2021年开始签订批发或零售合同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购买,但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且不再执行目录电价。
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允许在合同期满的下一个年度,按照准入条件重新选择参加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
参加零售交易的电力用户,合同有效期内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售电公司代理交易。
3.支持中小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代理交易。10(20)千伏及以下用户须由售电公司代理交易。
——售电公司:
按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贵州省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黔能源电力〔2017〕17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发电企业:
1.贵州省内统调火电企业、水电企业和其他新能源企业。其中水电企业(水电企业装机容量需达5万千瓦及以上)和新能源企业暂参与发电权交易,待具备条件后可参与其他电力交易。
2.参与交易的发电企业依法取得发电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依法取得或者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3.并网自备电厂公平承担发电企业社会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补贴、普遍服务和社会责任。
——电网企业:
参与交易的电网企业需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拥有输电网、配电网运营权。
(二)市场主体退出
1.自愿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原则上不得自行退出市场;无正当理由退市的电力用户,由为其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承担保底供电责任。电网企业为电力用户供电的保底价格在电力用户缴纳输配电价的基础上,按政府核定的目录电价的1.2倍执行。
2.其他规定按照《贵州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贵州省市场主体注册管理办法》《贵州省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交易品种
(一)省内电能量交易
1.省内双边协商交易。市场主体之间以多年、年、多月、月、月内为周期,自主协商交易电量(电力)、电价,形成多年、年、多月、月度、月内双边协商交易初步意向,经安全校核和相关方确认后形成交易结果。鼓励双方提交多年双边协商交易意向。
2.省内集中交易。省内集中交易包括省内集中竞价交易、挂牌交易两种形式。探索开展竞拍(招标)交易,由售电或购电方向交易中心提交竞拍(招标)申请,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投标)。
(1)集中竞价交易。市场主体之间以多年、年、月、月内为周期,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申报电量(电力)、电价,交易中心根据调度机构提供的安全约束条件和市场交易规则进行市场出清,经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确定最终成交对象、成交电量、成交价格等。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月度超计划用电量事后撮合交易,视为月度集中竞价交易。
(2)挂牌交易。市场主体之间以多年、年、月、月内为周期,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将需求电量(电力)或可供电量(电力)及价格等信息对外发布要约,由参与交易另一方提出接受该要约申请,经安全校核和相关方确认后形成交易结果。
(二)周边跨省跨区电能量交易
周边跨省跨区企业可通过电力交易平台与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也可委托售电公司或电网企业代理参与交易。周边跨省跨区交易采用多年、年、多月、月、月内双边协商或多年、年、月、月内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鼓励采用集中交易方式开展交易。电网企业送周边跨省跨区企业输配电价参考省内输配电价执行,具体由购售电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事宜由交易中心商相关市场主体确定。
(三)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在年度、多月双边合同分解到月的基础上,发电企业之间、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之间可开展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合同电量转让交易是指在不影响第三方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实现市场主体之间全部或部分合同电量的有偿转让,受让方按转让前合同条款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执行阶梯电价、价格联动的用户不参与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交易标的包括基数电量计划、“黔电送粤”(含“黔电送深”)计划、直接交易合同、周边跨省区交易合同。交易方式采用双边协商或挂牌交易进行组织。相关规定按照《贵州电力市场电量转让交易实施办法》执行。
(四)电量互保交易
电量互保交易是指在不影响第三方权益的前提下,具有直接交易资格的发电企业之间、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之间通过自主协商,签订电量互保协议,一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电量时,由另一方代发(代用)部分或全部电量进行电量电费结算,并按照实际发(用)电量签订事后合同电量转让合同。
电量互保交易原则上“一对一”签订电量互保协议,同一集团发电企业或同一市场主体所属不同地域的企业可在企业内部建立互保关系,事后进行合同电量转让交易。执行阶梯电价、价格联动的用户不参与电量互保交易,专场交易用户只能与同类型用户进行电量互保交易。电量互保协议签订后提交交易中心,每月20日前提交的电量互保协议当月生效。相关规定按照《贵州电力市场电量互保交易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五)省内发电权交易
继续开展省内水火发电权交易,具体方案另行制定。探索开展新能源发电权交易。
(六)电力现货交易
根据国家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有关要求,适时开展电力现货交易。
(七)其他交易
根据电力市场建设、产业发展、企业需求,可组织开展相关市场交易。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2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青海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明确,按照“总体设计、政企协同、试点先行、持续推进”的原则,结合青海省实际情况,推动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虚拟电厂运营平台,为虚拟电厂结合省
近日,“风智”2025中国智慧风电创新应用评选获奖名单正式公布,金风慧能凭借人工智能新能源资产平台荣获风电行业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案例奖。随着电力市场改革136号文的落地,新能源投资收益的稳定性面临深刻挑战。在电价市场化波动加剧的背景下,如何通过技术创新降低度电成本、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成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487号建议的答复。答复文件提到,关于解决综合能源项目商业化难题的建议收悉,综合能源项目通过源荷融合发展可促进能源高效利用和生产生活碳排放转型。国家能源局支持综合能源项目创新模式,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商业化发展。关于实现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487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支持综合能源项目创新模式,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商业化发展。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容量电价机制,促进灵活性调节资源高质量发展。详情如下: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487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综合能源项目商
上半年,内蒙古电网新能源(风电、光伏)发电量7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新能源发电量居全国省级电网中第二位!发电量占比35.6%,同比增长9.3个百分点,相当于上半年发电量每3度电中就有1度电来自新能源的绿电,这是自4月份单月新能源发电量创新高后,内蒙古电网再次交出一份绿色低碳转型“高分答卷
有一项技术可以让电动汽车从代步工具变为“移动充电宝”甚至还能赚钱它就是V2G(车网互动)今天咱们来唠唠它!啥是V2G?V2G,英文全称“VehicletoGrid”,翻译成中文就是“车网互动”,是一种把电动汽车车载电池作为分布式储能单元,以实现车辆和电网之间能量与信息双向传递的技术。简单说,就是让电动
走进美的集团旗下佛山市威灵洗涤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园区,5万平方米的屋顶光伏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屋顶光伏每年可产生约870万千瓦时清洁电能,约占园区总用电量的27%,相当于每年减少8500吨碳排放。”该企业负责人肖先生表示,“利用光伏发电不仅让产品获得了国际低碳认证,每年还可节省电费超390万元
导语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作为我国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保障用户平稳进入市场的创新机制,自建立以来就一直处于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且跟随电改进程不断发展演变。值此电改十年之际,本文将从代理购电的起源着手,对其发展演变进行回顾分析,并对未来进行展望。(来源:朗新研究院作者:李峰)起源:作为电改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经营业绩稳中有进,连续21年和7个任期获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投运陇东—山东特高压等一批重点工程,充分释放电网在保供电、扩投资、促转型等方面的价值;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特高压直流、省间清洁能源、省
7月16日,甘肃省2025年8月“M+1”挂牌融合交易完成,标志着甘肃省内电力中长期融合交易组织体系全面上线运行。该体系包括月度双边融合交易、月度挂牌融合交易、周双边融合交易三种模式。在交易过程中,发用电双方均可作为买卖方在市场中进行买卖操作,灵活调整中长期持仓量,实现了交易周期的双重延伸
当前,东北电网电源结构正由以火电为主体的常规电源结构向以风电为主体的新型电源结构转变。近日获悉,截至6月底,东北电网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2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7.46%,新能源发电量达1100.3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33.16%。面对新能源电源高比例接入的形势,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东北分部多措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21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明确,邀约型削峰补偿价格上限为2.0元/千瓦时,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邀约型填谷补偿价格上限为0.45元/千瓦时,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实时型削峰、实时填谷补偿价格上限分别按照邀约型削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7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具备参与海南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名单(7.16)。为保障海南省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注册并缴纳履约保障凭证,截止2025年7月16日,海南
当前,我国新能源发电领域发展势头迅猛,正加速重塑能源格局。2025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8亿千瓦,占新增总装机容量的84%,清洁能源正逐步向“主力电源”跃迁。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的宏伟蓝图下,“源网荷储一体化”正从示范性项目迈向规模化
6月1日,引发市场巨震的江苏分时电价新政正式施行。该新政《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调整幅度大、影响面广,以至于4月25日发布之时,江苏工商业储能圈直呼“天塌了”:峰谷价差显著收窄,峰谷套利空间大幅压缩。江苏是工商业储能项目最优质
7月10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指出,坚决纠正不当干预电力市场行为,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对2025年6月1日前已并网的新能源存量项目,继续执行省配置储
7月10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指出,坚决纠正不当干预电力市场行为,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对2025年6月1日前已并网的新能源存量项目,继续执行省配置储
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能源电力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能源法》提出要“加快建立主体多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能源市场
7月8日,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怀柔区绿电交易补贴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各用电单位主动参与绿电交易,对2025年1月1日后购买绿电的单位,按照怀柔区域内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给予每千瓦时0.01元的补贴,每个电力交易用户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全区年度补贴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7月7日,辽宁省阜新市发布《阜新市2025年第一批风电项目主体优选公告》、锦州市发布《锦州市2025年第三批90万千瓦风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工作方案》。具体详情如下:一、辽宁阜新120万千瓦7月7日,辽宁阜新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第一批风电项目主体优选公告》,建设规模为120万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8日,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绿电交易补贴措施(试行)》的通知。文件明确,鼓励各用电单位主动参与绿电交易,对2025年1月1日后购买绿电的单位,按照怀柔区域内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给予每千瓦时0.01元的补贴,每个电力交易用户年度补贴最高
今年以来,“双碳”目标加速推进,国家发改委136号文、发改能源357号、发改办体政394号等重磅政策接踵发布,全面深化新能源全量上网,6月1日差价机制电价实施后,新能源电站不再具备保障性托底收购收益,市场化改革成为绿电应用的转型重点。光储市场扩张中,风光固有的间歇性、波动性、随机性等特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1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市场主体、交易品种和价格机制。其中市场主体及注册条件包括:参与需求响应的市场主体,按负荷类型可分为工商业可调节负荷、储能、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对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7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要求,将开展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遴选工作。请你们对照要求,认真组织符合要求的园区申报,每个市(
记者16日从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获悉,今年1至6月,贵州绿电交易电量43.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4%,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达703家,同比增长了7倍。近年来,贵州加快构建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有序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截至2025年6月底,贵州电网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5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拟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公示,涉及金额83万元。详情如下:关于拟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公示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133号)文件要
近年来,贵州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快构建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加快建设先进煤电机组,有序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推动建设西南区域电力枢纽,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全省“风、光、水、火、储”多能协同、互济
据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贵州电力市场签约绿电电量107千瓦时,同比增长282%。这段数据“切片”是贵州省绿电交易电量快速增长的缩影。近年来,随着绿色电力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以及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的持续完善,贵州省绿电交易电量连续多年成倍增长,有效满足了经济社会绿色电力消费需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其中包括修文县首融独立储能电站及虚拟电厂项目、贵安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及多能互补建设项目等共3199个。详情如下:2025年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共3199个)一、四化项目(2438个)(一)新型工业化(1429
截至2025年5月底,贵州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达605家,同比增长了8倍。2025年1至5月,贵州绿电交易电量达33.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0.16%;2024年全年绿电交易结算电量较2022年“零的突破”时增长超40倍。2025年贵州绿电签约电量首次突破百亿,达到108亿,绿电交易规模位列南网各省区第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0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市场注册实施细则》提到,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经营主体基本条件(1)与电网企业签订负荷确认协议或并网调度协议,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或电力调
6月20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市场结算实施细则》提到,本实施细则主要适用于贵州电力市场电能量交易结算,内容包括:结算价格、非现货市场结算、现货市场结算及其他事项。非现货市场结算电价:非现货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0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交易规则》提到,贵州省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包括电能量交易和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省内发电企业承接跨省优先发电计划电量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电网代理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