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电是商品,窃电属于违约、违法行为。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但在司法实践中,对窃电者补交“三倍违约使用电费”的性质认定存在不同的观点。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人茶座”ID:dlflrcz 作者:王书生)
典型案例
某市供电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约定:用电人窃电,除补交电费外,还应承担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供电公司依约向甲公司供电。供电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出具的《用电检查问题通知书》记载,涉案电力设施上存在伪造高压计量柜门封,通过接线盒前端二次线,利用小铜线将A、C相二次线短接,造成分流来达到漏计窃电后果。在该《用电检查问题通知书》上,实际用电人陈某签署“情况属实”并签名确认,甲公司亦盖章确认。
供电公司要求甲公司补交电费及追加补交电费 3 倍的违约使用电费,后甲公司向供电公司缴清电费,但拒绝支付违约使用电费,供电公司遂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供用电合同纠纷。供电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供用电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用电人陈某违约使用电量,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补交电费及赔偿违约金。合同约定违约金为电费的3倍,明显过高,依法调整为电费的30% 。
二审法院认为,现行有效的由原电力工业部发布的《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其次,供电企业与甲公司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约定,用电人违约用电的,除补交有关费用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使用电费;用电人的用电过程中出现故意致使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用电,即构成用电人窃电;用电人窃电,除补交电费外,还应承担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上述约定符合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供电企业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补交电费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虽然甲公司在原审中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调整,但窃电行为直接影响供用电秩序,涉及公共安全和利益,其违约程度严重,明显有别于一般的违约行为,故不宜对合同约定的违约使用电费的计算标准下调酌减,以免减少窃电行为的违约成本。否则,不利于惩戒故意窃电行为,保障供用电安全。
对“三倍违约使用电费”的不同裁判观点
根据对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案例检索,对“三倍违约使用电费”的性质认定存在以下两种裁判观点:
(1)认定“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合同法上的违约金,司法机关有权进行调整。
该观点认为,“违约使用电费”一词,其本质仍然是在合同中预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金钱的约定,符合违约金条款的构成要件,双方合同所援引的该条规定,就是供用电合同的违约金条款,“违约使用电费”实际上就是违约金。持此种观点,司法裁判中表现为违约金条款合同双方必须有约定才能生效,同时法院有权对“过高”违约金进行调整。
首先,供用电合同的违约金条款,必须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才会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没有约定,则无法适用。如某裁判文书载:现反诉被告表示拒绝承担补交电费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在反诉原告不能提供可以收取补交电费3倍的违约金的合同作为反诉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的情况下,反诉原告要求反诉被告交纳违约使用电费的反诉请求于法无据,故法院予以驳回。
其次,关于违约金是否过高的问题,法院有权认定并对“过高”违约金进行调整。如某裁判文书载:关于供电公司主张的3倍违约使用电费的问题。法院认为,供电公司作为具有专业资格的提供电力企业,除了按时向用电方收取电费之外,亦负有对用电设备设施安全以及用电计量装置的准确性进行维修检查的义务。本案的实际用电方虽有变更,但电量异常从2011年至2016年却长达6年之久,期间供电公司均有到场抄表收费,却一直未发现该问题,其日常管理上亦存在疏漏,未尽到相应的义务。一审综合各方过错和责任以及利益取得,依据公平合理、等价有偿原则将供电公司主张的3倍违约金调整为一倍并无不当,法院二审予以维持。
(2)“三倍违约使用电费”是《供电营业规则》中对窃电者应承担义务的规定,并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不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如某裁判文书载:《供电营业规则》系原电力工业部发布,且机械厂签署的供用电合同中亦约定违约责任按照《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故供电公司在发现机械厂总表存在《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窃电行为时,对机械厂实行停电,并在机械厂出具检查书确认后对机械厂做出补交电费及并处3倍违约使用电费的处理符合《供电营业规则》规定。机械厂认为,该处理及依据该处理签署的付款协议违法、无效且具有可撤销情形的申请再审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
该观点认为,《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是国家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行为进行处罚性的规定,该规定中的违约使用电费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不属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可以依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调整的约定违约金。“三倍违约使用电费”具有法定依据,不属于也不适用合同法上关于违约金过高的情形,不存在调整余地。
其次,从司法判决的导向功能而言,不依据相关规定判决补交所窃电费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不利于打击窃电行为。电力系统具有网络特点,每个用户是否安全、合理地用电,都关系到电力的运行安全和其他广大用户的用电安全,甚至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故当事人不仅要受到供用电合同约束,而且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安全用电。窃电行为直接影响供用电秩序,涉及公共安全和利益,其违约程度严重,明显有别于一般的违约行为,不宜按一般合同的违约计算标准调整,以免减少窃电行为的违约成本。否则,不利于惩戒窃电行为,也不利于保障供用电安全。“三倍违约使用电费”的规定,对窃电者起到了一定的警示预防作用,若不保留,在法规导向和社会认知方面恐有偏差。
对“三倍违约使用电费”性质的思考
对于窃电行为引发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如窃电量的确定、停电权利和停电的程序以及收取违约使用费的法律依据等,《电力法》都没有作出规定,均由《供电营业规则》作了规定。《供电营业规则》的法律性质为部门规章,在其与《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上位法不冲突的情况下,可参照使用。尽管《供电营业规则》在供用电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到了司法审判中往往不能成为法院裁判的法律依据,反而成为窃电一方垢病的事由。由于《供电营业规则》的效力层次较低,司法上也产生了很大的争议,相同的案件事实往往有不同的判决结果。
作为典型的公用企业,供电公司提供着关涉公众基本生活和生产需求的公共产品,负有“普遍服务”和“不间断服务”的法定责任。一方面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其在经营活动中又享有一定的营业自由,但另一方面,这种经营的独立性实际上受到政府的诸多限制,法律法规对公用企业的交易行为进行特殊规范,尤其是公用企业不得滥用权利,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不得随意中止或解除合同,不得歧视性交易或强制交易,等等,从而使供电企业在与使用者订立的契约中,实质上被附加了更为严苛的义务。我们可以将“三倍违约使用电费”的规定看作是政府部门对其所监管的企业,强制其在订立合同时需依照其规定数额和比例在合同中载明违约金条款,对于供电企业具有指导意义。
供电企业向其营业区域内的用电人供应电力,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双方不仅仅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供电营业规则》“三倍违约使用电费”的规定,其立法目的也在于以较高经济成本促使用户依约、依法用电,加大违章、违约用电责任成本。因此从法律上认可“三倍违约使用电费”制度,明确窃电者的责任,是非常必要的。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11日,作为“数智朔黄”数据赋能平台之一的精益管理系统经过一年的试运行正式投运,目前已智能处理数据业务达到7040条,助力朔黄铁路17项运输指标累计刷新纪录19次。同时经营管控系统和按图运营系统进入全面试运行阶段,标志着“两横一纵”数智朔黄新生态体已经在企业管理实践中得到全面运用,有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印发《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广东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规则(征求意见稿)》以及《广东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9日,国网江苏发布关于江苏最新分时电价的解读,其中以南京某酒店为例,选择执行分时政策,要是配置9兆瓦/18兆瓦电池储能,每天一充一放,每年就能节约电费约367万元。江苏工商业的用电户主们注意啦!最近,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一个超重磅消息,工商业分时电价出新政了。这次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公用集团自来水公司西向水厂1.6MW分布式光伏项目成功并网,标志着全市首个“光伏+供水”综合能源项目正式投运。项目立体化利用西向水厂屋顶、空地等闲置空间1.24万平方米,以“土地零新增、设施零干扰”绿色建设模式破解城市用地紧张与新能源建设的矛盾问题。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30日,河南省发改委发表了《关于征求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针对《河南电力现货市场2025年第一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河南将于5月份适时开展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给出了此次参与试运行的发电侧经营主体、独
在“双碳”目标与新能源革命的双重驱动下,中国电力系统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变局。当风电、光伏装机占比突破35%,传统电网的调度瓶颈与新能源消纳矛盾日益尖锐,一种名为“虚拟电厂”的新型电力组织模式正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落地。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将突破5000万千瓦,
本专题的前面两篇文章,我们务务虚,探讨了一下在之前的目录电价计划时代和当下的交易电价市场时代,整个电力系统对于用户侧负荷调整的需求逻辑。在计划时代,过高的系统峰谷电量差一方面会影响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另一方面也会提高系统的整体运行成本。而通过用户侧分时定价的方式,弥合峰谷差减少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2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零售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为加强和规范海南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管理,维护零售市场秩序,保护各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零售市场健康发展,海南电力交易中心结合零售市场运行实际修订形成了《海南电力市场零售交易实施细则
2025年IntersolarEurope展会在德国慕尼黑隆重举办,上能电气携全场景光储解决方案惊艳亮相,同时重磅推出全新户用光储解决方案,全面展示其在全球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创新成果,为行业及观众带来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前沿光储技术与成果分享盛宴。多款新产品赋能全场景应用为满足欧洲家庭对能源独立和电费节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就拟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甘肃省试行丰枯季节电价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9〕1996号)、《关于核定天荒坪抽水蓄能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计价格〔2000〕1070号)、《关于桐柏、
4月末江苏发改委发布新版分时电价政策,其中执行用户范围、分时时段划分、峰谷浮动系数以及分时计价基数这四个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的要素均有调整。其中午间谷电和仅交易电价浮动这两点引发了行业内的热议。黄师傅借近4年的10份政策文件,梳理了江苏省分时电价政策的变迁。(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9日,国网江苏发布关于江苏最新分时电价的解读,其中以南京某酒店为例,选择执行分时政策,要是配置9兆瓦/18兆瓦电池储能,每天一充一放,每年就能节约电费约367万元。江苏工商业的用电户主们注意啦!最近,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一个超重磅消息,工商业分时电价出新政了。这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公示4月电力用户(用电户号)退出名单,河南电力交易中心会同电力营销部门近日对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电力用户信息进行了核查。现将截至2025年4月30日,已在电力营销部门改变工商业用电类别、销户、过户,但未在交易平台退出的电力用户(用电户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2日,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青海电力市场成员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适用于参与青海电力市场交易的各类市场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新型经营主体,市场运营机构(电力交易机构、
5月12日,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政策宣介会在广东深圳召开。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万劲松指出,绿证既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身份证”,也是企业能源转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承诺书”,既是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通行证”,也是企业增加绿色收益、提升形象和产品竞争力的
一、市场成员情况截至2025年4月底,内蒙古电力多边市场主体数量达到3459家,其中发电企业579家,电力用户2758家,售电公司122家。发电企业中,火电企业69家,风电企业221家,光伏企业260家,一体化项目2家,13家独立储能,13家六类市场化项目;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容量:火电4047.5万千瓦,风电2851.826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签订《宁夏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的通知。文件明确,公约的适用范围涵盖所有参与宁夏电力市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以及新型经营主体(新型储能企业、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同时,也包括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30日,河南省发改委发表了《关于征求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针对《河南电力现货市场2025年第一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河南将于5月份适时开展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给出了此次参与试运行的发电侧经营主体、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2025年4月西藏电力交易平台新增注册市场主体公布,2025年4月份,18家电力用户提报注册申请。详情如下:
4月28日,西班牙发生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大范围停电,经济损失估计高达4亿~10亿欧元(约合人民币32.73亿~81.83亿元)。至于事故原因,目前虽未有官方说明,但西班牙电网公司的事故报告与媒体披露的技术细节,提供了较为充分的分析基础。本文结合此次事件,围绕政策启动时机、实施保障机制和预防性措施三个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9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方案所指电力需求响应为削峰、填谷类需求响应,全省或局部范围出现电力供需平衡缺口,视情况启动。邀约型削峰响应补偿价格上限为2.0元/千瓦时。邀约型填谷响应补偿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近日,湖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2025年供电服务监管工作会议,系统总结2024年供电监管工作成效,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会议通报了2024年12398能源监管热线办理情况及投诉举报典型案例,围绕持续提升供电服
5月7日,宿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5年5月宿迁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告,黄区共有1.67GW左右电源可开放容量。全文见下:关于2025年5月宿迁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
北极星储能网讯:近日,浙江省宁波市能源局发布了《宁波市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其中指出,电化学储能电站(设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设施)在公共连接点的电压偏差、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等电能质量指标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日益成熟和普及,人类社会快速迈入人工智能时代。当人工智能技术为千行百业深度赋能,既有的工作模式、生产流程、劳动效率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广泛应用的人工智能技术正在快速重构行业生态,劳动力市场首当其冲受到波及。一方面,重复性、机械性的大量劳动岗位可能很快被
根据《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和《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举报处理办法》要求,现将2025年3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及2025年第一季度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投诉情况(一)投诉接收情况2025年3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平台接收投诉2326件。从投诉内容看,电力领域2075件,新能源和可再生
4月22日上午,在位于重庆市南川区的±800千伏复奉线和锦苏线输电线路通道下方,南川供电公司输变电运检中心员工采用“无人机+人工”巡检方式,重点排查沿线通道有无超高树障及村民用火隐患,全力保障输电线路安全运行。重庆市处于长江重点生态区,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5%以上。重庆电网共有779条输配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10-12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的通知,核定62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10-12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详情如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10-12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有
4月24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10-12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10-12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典型案例。关于分布式光伏交易、结算方面的案例如下:湖北省黄石市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并网验收意见单、供电企业营销系统中并网容量不一致,分别为1260千瓦、1600千瓦、1600千瓦;某分布式光伏发电
4月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省级充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汇聚和智能有序充电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5]397号)。要求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建设智能有序充电管理模块,集成负荷预测、动态定价、远程控制等功能,结合现场实际,灵活制定接入方案,将运行中的社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2024年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典型案例》,通报了在河北省等11个省组织开展了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分布式光伏备案方面1.山东省东营市某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求某项目业主单位对接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后方可备案。2.陕西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