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海南省发改委发布《海南省2021年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方案》,称2021年全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少于68亿千瓦时。其中,通过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跨省交易约15亿千瓦时。省内年度交易规模中,气电市场化交易计划电量约34亿千瓦时,煤电、核电市场化交易计划电量约14.94亿千瓦时,海口老厂煤电机组(4、5号机组)关停补偿电量4.06亿千瓦时参与发电权市场化交易。
经营性电力用户全部放开准入参与市场化交易,(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电力用户以及电力生产供应所必需的厂用电和线损之外,其他电力用户均属于经营性电力用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
偏差电量允许范围定为-3%—+5%。
详情如下: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关于印发海南省2021年电力中长期
市场化交易方案的通知
琼发改能源〔2020〕998号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发电企业、有关用电企业、有关售电企业、海南电力交易中心:
为保障海南省电力市场体系高效有序运营,更好发挥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海南电力发展实际,现将《海南省2021年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2020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2021年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求,更好发挥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保障电力市场体系高效有序运营,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暨中长期交易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结合《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海南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南方监能市场〔2020〕287号)和我省电力系统运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交易规模
(一)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2021年统调机组发电量调控目标计划安排,2021年全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少于68亿千瓦时。其中,通过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跨省交易约15亿千瓦时。省内年度交易规模中,气电市场化交易计划电量约34亿千瓦时,煤电、核电市场化交易计划电量约14.94亿千瓦时,海口老厂煤电机组(4、5号机组)关停补偿电量4.06亿千瓦时参与发电权市场化交易。
(二)各发电机组交易电量上限=K×参与市场化交易机组容量/本次交易准入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年度交易规模,2021 年系数K 暂定为1.5。
(三)售电公司交易电量上限=“售电公司资产总额约束下的交易电量限额”、“已提交的履约保函约束下的交易电量限额”和“代理零售用户交易电量限额之和”三者的最小值。
(四)上述交易规模可根据市场实际供需情况进行调整。省内年度交易电量的差额电量部分,相应通过省内月度交易等其他方式进行补充。
二、交易准入主体
市场主体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各类市场主体应在海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注册,并通过海南电力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参与交易。具体的市场主体准入名单以交易系统公告为准,未在准入名单内的经营性电力用户,可根据《海南省电力市场主体注册管理办法(修订)》办理准入和注册。
(一)发电企业
依法取得核准和备案文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或经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批准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规定的环保设施正常投运且达到环保标准要求的省内统调燃气、核电、燃煤电厂。
(二)电力用户
1、经营性电力用户全部放开准入参与市场化交易,(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电力用户以及电力生产供应所必需的厂用电和线损之外,其他电力用户均属于经营性电力用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
2、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上或年购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可以选择直接与发电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以选择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但只能选择一种方式参与交易。电压等级35千伏以下且年购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电力用户须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市场化交易。
3、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应与售电公司签订代理购电合同,与电网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有关责任义务。
4、参与市场化交易用户须具备相应的计量能力或替代技术手段,满足市场化交易计量和结算的要求。
(三)售电公司
售电公司应符合《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有关要求,在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承诺、公示和备案等准入程序后,可参与市场化交易。由其他电力交易中心推送到海南的售电公司,在海南电力交易系统完成登记后,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售电公司须根据《海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管理办法》规定,在交易申报前5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函方可参与交易,交易中心依据售电公司所提供履约保函额度和其资产总额确定的允许售电规模。
三、交易品种、周期和方式
(一)2021年电力中长期年度交易品种采用双边协商和挂牌等方式开展。
(二)2021年月度采用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合同交易电量分解计划调整、合同电量转让等方式进行组织交易,确保市场化主体全量签约入市,畅通市场主体避险渠道。
四、交易价格机制
(一)按照有关规定,2021年发电侧市场交易价格上限为电厂未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上网电价(包含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电价)。
(二)电力用户、售电公司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过渡期,无法采用输配电价传导模式的趸售区用户可选择与核电或煤电通过价差传导模式开展市场化交易,其他用户采用输配电价模式与气电、核电、煤电开展市场化交易。
(三)参与市场化直接交易主体实施峰平谷分时段签订带曲线交易合同形成交易价格,具体峰平谷时段与海南目录销售电价的峰平谷时段划分保持一致。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作为平时段交易价格,峰、谷时段交易价格按海南目录销售电价峰平谷比价计算。用电侧市场化主体实施峰平谷分时段电价结算,发电侧市场化主体按平时段交易价格结算。
(四)电网企业因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或售电企业)违约考核增加的收益应单独记账,在核算电价时统筹平衡。
(五)已参与市场化交易又退出的电力用户,在重新参与交易或通过售电公司购电前,由电网企业承担保底供电责任,兜底保供的电量电价在足额缴纳输配电价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目录电价的1.2-2倍执行,具体标准为自愿退市1.2倍,强制退市1.5倍。
五、交易组织
(一)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需按照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和市场交易规则开展交易,并按要求在交易系统完成注册及交易合同签订等工作。
发电企业以厂为单位进行交易,电力用户以营销户号为单位进行交易,售电公司以公司为单位进行交易。
(二)自愿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除执行居民、农业、行政事业办公电价之外的计量点电量,其余电量进入市场,执行市场交易价格,不再执行目录电价,且不得随意退出市场;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后退出的,原则上3年内不得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由海南省政府相关部门向社会公示。
(三)为促进海南清洁能源岛建设,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上电力用户全部采购燃气机组和核电机组电量。其中,核电按照不超过其相应省内年度交易规模20%的总电量与35千伏及以上电力用户进行市场交易;电压等级35千伏以下电力用户优先采购煤电、核电机组电量。
(四)华能海口老厂4、5号机组关停补偿电量中,2亿千瓦时的补偿电量可优先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电厂机组进行替代发电;2.06亿千瓦时的补偿电量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省内核电、气电、煤电机组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发电权交易。未能完成替代发电或发电权交易的补偿电量,以挂牌交易方式由省内自愿申报的核电、气电和煤电企业完成平台交易。
(五)电力用户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在同一交易周期内不得同时参与直接交易,且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签订代理购电合同。
(六)鼓励市场主体签订较高比例的中长期合同,市场主体的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上一年或近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80%。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足不享受市场化政策,对于未足额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的市场主体,其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电量与实际电量的差额部分不享受电力市场化改革红利,执行海南目录销售电价。
针对电力用户新增产能,有新增用电和购电需求,可参与月度交易。
(七)市场主体按照海南目录销售电价的峰平谷划分的时段,结合自身电力负荷特性,在峰、平、谷三个时段作好交易电量分配,签订分时段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年购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均须签订分时段电力中长期合同。电力中长期合同中未约定分时段电量和价格的用户侧市场主体执行海南目录销售电价,不享受市场红利。
(八)交易中心具体负责交易组织实施,开展交易规则和交易系统操作培训,依据交易中心职责汇总交易合同、发布电力市场化交易结果,提供电力市场化交易结算依据,并做好偏差电量考核、市场主体相关违约行为的信用记录和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九)海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具体负责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安全校核和电力市场化交易结果执行,并做好电力调度运行和有关信息披露等工作。
(十)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市场主体签订《电力中长期交易信息登记协议》,交易中心汇总各方签订合同后,将电子合同中合同要素传递至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同时要保障传递、保管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十一)2021年年度长协交易开展前,电网公司负责完成向所有具备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告知参与市场化交易及注册相关信息工作,不得误导用户选择参与市场化交易。
六、偏差电量考核处理
(一)偏差电量指发电企业、批发用户、售电公司月度应结算市场交易电量与计划交易电量之间的偏差,偏差电量允许范围定为-3%—+5%。
(二)发电侧市场主体允许的负偏差为3%,按月度进行考核,超过允许负偏差范围以外的电量,按当期燃煤机组基准电价的0.1倍缴纳考核费用。
(三)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允许的偏差范围为正偏差5%,负偏差3%,按月进行考核。超出允许正偏差的电量,电力用户按目录电价向电网企业购电,对应发电企业按照标杆上网电价进行结算。超出允许负偏差的电量产生的考核费用,暂由电网企业收取,不计入电网企业售电收入;超过电量允许偏差范围以外的电量按当期燃煤机组基准电价的0.1倍缴纳考核费用,考核费用=当期燃煤机组基准电价*10%*偏差电量。
七、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底完成年度电力市场化交易组织。
八、有关要求
(一)售电公司注册及交易前须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具体额度、使用方式及样本由交易中心另行确定。售电公司应做好代理电力用户的市场服务,协助电力用户开展注册、绑定等入市准备工作。
为保证按照国家要求在年底前完成年度交易合同签订工作,符合要求的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在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对外公示时,公示期适当缩短为5个工作日,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二)交易各方交易过程中不得与其他市场主体串通报价。各方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据实申报电量、电价,不得恶性报量、报价或者恶性竞争,影响市场交易正常进行。
(三)交易各方在交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则,自觉维护好电力市场秩序。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8日,江西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电力市场规则(试行4.0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中长期交易品种主要包括电能量交易、合同交易(含转让和回购)、绿色电力交易等。电能量交易、电能量合同交易的标的物为48时段的电能量;绿色电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956号提案办理答复意见的函。答复文件明确,现阶段由于国家政策规定、中央巡视、审计和监管要求,加之电力供需形势逆转、市场公平性风险加大等因素影响,全水电战略长协交易已不可持续。鉴于国家能源监管
7月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麻栗坡县人民医院电力市场化交易(三次)成交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云南天朗售电有限公司,服务范围:(1)代理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负责每月交易电量中报、交易、结算工作。(2)负责电力交易平台市场注册及后期电力交易相关的全过程服务。(3)负责电量电费分析、电力技术咨询、电
6月16日,山西电力交易大厅内,山西电力交易中心交易部主任弓建华紧盯屏幕,浏览中长期多月连续撮合交易的价格曲线图。“今年6月至11月的连续电力交易正在进行,市场主体可提前6个月锁定电价,高频博弈让价格更透明。”他介绍。今年,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在全国首次开展中长期多月连续撮合交易,市场主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7日,浙江省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义乌市企业消纳省外绿证补助资金申报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补助范围是主动自愿购买省外绿证1万张以上用于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企业用于购买绿证的电表号所属地为义乌市,且绿证落款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之间。到截止日
7月4日从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获悉,宁夏今年上半年外送电量466.32亿千瓦时,同比提升约6.8%,其中新能源电量占比28%,有力服务全国电力保供大局。6月15日以来,全国多地持续高温,电网负荷不断攀升。以宁夏为送端的三条电力外送“大动脉”——银东直流、灵绍直流和中衡直流持续保持高负荷运行状态,保
近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现货模式下带曲线绿电交易,成交电量756万千瓦时,环境溢价约14.8元/兆瓦时。在新能源电量全面入市背景下,山东绿电市场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对开展分时段或带曲线绿电交易提出明
新规陆续发布后,绿电绿证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能源电力行业瞄准“电-碳-绿证”协同发展趋势持续发力。随着电力供应清洁化水平持续提升和绿色能源应用范围持续扩展,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逐步成为彰显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促进消费侧节能降碳的重要抓手,而全国碳市场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核心政策工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文件明确,电网企业要积极开展大功率充电负荷特性对区域配电系统的影响研究,分层分级评估电网对大功率充电设施接入能力。推动大功率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与配电网规划融合衔接,适度超前进行电网建设并及
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新能源占比不断提升。电力交易是服务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手段。面对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和新能源全面入市的新形势新挑战,如何更好发挥市场作用,实现新能源更高质量发展?本刊记者采访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谢开。《国家电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4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转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力市场规则制修订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或市场管理委员会应当启动制修订流程:(一)法律或者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8日,江西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电力市场规则(试行4.0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中长期交易品种主要包括电能量交易、合同交易(含转让和回购)、绿色电力交易等。电能量交易、电能量合同交易的标的物为48时段的电能量;绿色电力
近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现货模式下带曲线绿电交易,成交电量756万千瓦时,环境溢价约14.8元/兆瓦时。在新能源电量全面入市背景下,山东绿电市场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对开展分时段或带曲线绿电交易提出明
第五章电力行业发展本章作者王雪辰(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一、电力生产01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6.7%,电力生产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全国全年电力系统运行保持稳定,供需总体平稳,电力生产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1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3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甘肃省内电力中长期D+2日滚动交易组织流程。详情如下:
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获悉,通过跨区中长期交易,今年夏季华北、华东、华中、西南等地区负荷中心已达成受入交易最大电力1.65亿千瓦、同比增长8%,将创新高。随着气温升高,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经营区全网负荷将快速增长。为应对迎峰度夏期间局部地区高峰时段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情况,需要做好区域间能源
6月30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电力市场主体座谈会,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季明彬同志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同志,市场主体代表40余人参加座谈会。会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作《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实践》专题汇报,与会人员对电力市场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台11号建议的答复,答复指出,浙江省高度重视核电高质量发展和核电电力市场化改革,《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明确2025年核电参与中长期交易电量的通知》中明确,三门核电参与电力中长期
6月20日,甘肃省电力市场省内中长期市场D+2日滚动交易正式上线运行。首日参与交易的主体达969家,共达成交易5457笔,总成交电量0.33亿千瓦时。此次D+2交易模式的推出,标志着甘肃省内电力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水平再上新台阶。2022年,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创新D+3日滚动交易,从发电侧先行试点,到现货用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通报2025年7月中长期交易情况,交易品种有双边协商、集中竞争交易、发电侧合同转让、绿电双边协商、绿电集中交易、跨省外送电交易等。详情如下:双边协商交易7月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64.12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72.39厘/千瓦时,成交电量较6月增加7.26亿千瓦时,成交
6月25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电力市场风险提示书,截至2025年6月,安徽省电力市场尚有534家市场化用户未与售电公司签约绑定。依据《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华东监能市场〔2025〕6号)、《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皖能源电力〔2024〕60号)、《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等5份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海南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提到,跨省中长期电能量交易与现货交易衔接跨省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由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统筹组织开展,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3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最高限价法。对于非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增量配电网项目,实行最高限价法。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用户承担的配电网配电价格与上一级电网输配电价之和不得高于其直接接入相同电压等级对应的现行省
6月27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印发《海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履约保障凭证金额为售电公司提交的有效履约保障凭证总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到:履约保障凭证金额=首缴金额+补缴金额-退还金额-已执行金额(1)缴纳标准为8元/兆瓦时,根据市场风险状况,交易中心报请政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等5份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海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提到,发电侧现货市场结算电价为机组所在物理节点的小时平均节点电价,用户侧现货市场结算电价采用统一结算点电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等5份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海南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提到,跨省中长期电能量交易与现货交易衔接跨省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由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统筹组织开展,海
6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等5份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提到,本细则所称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分布式电源、智能微电
6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等5份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提到,现阶段,以“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不报价”模式组织市场申报,市场机组申报运行日的报价信息,待具备条件后以“发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6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海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补偿标准:约定型削峰响应采用电量补偿#x2B;容量补偿方式,日前邀约响应和日内紧急响应采用电量补偿方式,电量补偿标准单位为元/千瓦时,容量补偿标准单位为元/
6月13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海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信用评价内容包括售电公司与电力交易密切相关的基础管理信息、客户服务信息、市场交易信息、财务经营信息和行为表现信息等五个方面评价内容。信用评价得分根据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得分计算。信用评价指标总分100分,其中
为保障海南省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注册并缴纳履约保障凭证,截止2025年6月11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完成了28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9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详情如下:反馈单位:海南电网反馈意见:一、建议进一步明确“三、结算机制(三)增量配电网与省级电网的结算机制。2.增量配电网与省级电网结算居民农业用户电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7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海南2025年具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名单的通知。为保障海南省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注册并缴纳履约保障凭证,截止2025年5月27日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