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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近期15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3.5)

2021-03-05 14:2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核电招标中核集团核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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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爆破振动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爆破振动监测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DGC-FW-GKZB-21-0297

2.2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爆破振动监测服务

2.3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昌江核电厂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原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厂址东北距海口市约160 km,东南距三亚市约150km。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东北侧紧邻1、2号机组,位于海南昌江核电厂址内,属同一厂址,3、4号机组计划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采用华龙一号融合技术方案。本次招标为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爆破振动监测技术服务。

2.4招标范围

根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含核岛、常规岛及其他BOP子项,不含现场已实施完成的爆破监测工作)建设的需要,为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提供爆破振动监测技术服务。

在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爆破施工时,负责具体以下工作内容:

(1)按技术要求及批准的监测实施方案布置监测点,对每炮次爆破作业实施爆破振动监测。

(2)爆破施工期间,负责对爆破施工承包方提交的每次爆破设计表进行审查签字。

(3)将爆破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爆破施工发包方及各相关方,以便及时调整爆破设计参数,对控制爆破设计起到指导作用。

(4)对爆破施工承包方提交的爆破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分析,确保爆破设计安全可靠。

(5)按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爆破振动监测月报及阶段性总结报告。

(6)配合发包方开展与爆破振动有关的其他工作。

其他监测要求及标准详见《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爆破振动监测技术任务书B版》。

2.5项目实施地点

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昌江核电厂。

2.6服务期限

2021年4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结束时间以发包方指令为准。

2.7质量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发包人发布的任务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应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需包含监测内容),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3月04日17时00分—2021年03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4月0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联系人:张呈阳

电话:010-63313978、15201368785

电子邮件:zhangcy@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4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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