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附原文: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国发〔20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改革目标。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以下统称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见附件1)分类实施改革;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增加实施《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见附件2)规定的改革试点举措,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其他区域参照执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决定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以下统称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确定改革方式。
(一)直接取消审批。为在外资外贸、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取消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取消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二)审批改为备案。为在贸易流通、教育培训、医疗、食品、金融等领域放开市场准入,在全国范围内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三)实行告知承诺。为在农业、制造业、生产服务、生活消费、电信、能源等领域大幅简化准入审批,在全国范围内对3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对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实行告知承诺后,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优化审批服务。对“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外)生产许可证核发”等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对“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等25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等1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等18项设定了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等13项设定了许可数量限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三、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一)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确定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清单实行分级管理,国务院审改办负责组织编制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省级审改工作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清单要动态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肃督查整改并追究责任。
(二)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编制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经营范围规范目录要根据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更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三)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要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电子证照归集至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平台和系统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实时更新、权威可靠的企业电子证照库。要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四、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适应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责任。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或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区,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改革方案确定监管职责、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二)根据改革方式健全监管规则。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方式,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建立健全技术、安全、质量、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国家标准,为监管提供明确指引。直接取消审批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审批改为备案的,要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实行告知承诺的,要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下放审批权限的,要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
(三)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要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
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一)健全改革工作机制。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牵头负责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商务部负责指导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做好“证照分离”改革与对外开放政策的衔接。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改革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审改、市场监管、司法行政、商务(自贸办)等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
(二)加强改革法治保障。要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依照法定程序推动改革。配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改革举措,推动修改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配合相关改革试点举措,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决定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7部法律有关规定,暂时调整适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13部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见附件3)。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情况,对规章、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2022年底前,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暂时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情况开展中期评估。
(三)抓好改革实施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细化改革举措,并向社会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区改革实施方案,以省为单位编制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改革政策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本通知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附件:
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
2.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
3.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目录
国务院
2021年5月19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期,长安益阳电厂三期2×100万千瓦项目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并正式投入商业运营。为优化许可服务,充分发挥电力业务许可在助力能源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湖南能源监管办分管负责人带队赴企业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事中事后监管,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湖南能源监管办采取查阅资料、现
绿色转型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由之路,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系统部署绿电直连,开创了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新模式、新路径,这不仅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重要论述,推动提高
本期主要看点1、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型经营主体豁免电力业务许可2、第六个!今天起,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转正!3、两部门:鼓励引导重点用能单位使用绿电激发全社会绿电消费潜力4、“136号文”过渡政策!山东明确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过渡期工作5、2025年1#x2014;4月全国绿证核发
6月6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6月2日-6月6日)。政策篇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等,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6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文件提到,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
2025年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这是我国首份绿电直连政策法规,旨在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在国际碳贸易壁垒下,绿电直连政策是我国应
绿色转型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由之路,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系统部署绿电直连,开创了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新模式、新路径,这不仅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重要论述,推动提高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2025年5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如下:一、5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5月份,全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共计38件,其中新申请11件,登记事项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合理压减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
6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文件提到,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合理压减承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
6月26日,浙江绍兴水处理公司工业废水分质提升数智增效项目施工项目中标公示发布。公示显示,该项目联合中标牵头单位为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浙江一庆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12290100元(11229.01万元)招标公告显示,,项目业主为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0
6月24日,福建漳浦县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主要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土建规模2.5万m/d,设备规模1.25万m/d)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和提升泵站。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42905489.78元(含暂列金4500000元,暂估价1000000元)漳浦县滨
河南华电灵宝窄口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12/19-QT-118)一、招标条件河南华电灵宝窄口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
改革潮起,创新致远。2025年,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紧扣改革深化提升主线,坚持人才强企、科技兴企,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奋力书写新时代技经事业改革创新新篇章。一、思想领航,凝聚改革共识该公司将理念革新作为改革第一引擎,通过“理论学习+战略研讨+穿透基层”三维联
京能集团评标专家征集根据京能集团发展需要,现面向集团内部及社会开展评标专家公开征集工作,吸纳具备现场评标工作能力的专家入库,参加招标采购评标工作,有关要求和入库流程如下。一、基本要求评标专家人员需符合申报条件且自愿参加京能集团项目评标工作,能够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评标专家管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国家能源集团发布陆上风电项目通用造价指标(2024年)。文件中指出,本指标适用于海拔3500米以下,气温零下40度以上地区,平原、丘陵、山地和复杂山地四种地形,以及“沙戈荒”大基地新建陆上风力发电项目,可作为立项、投资决策阶段及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造价参考。各应用场景适用装机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6月9日,山东平度市西北部300MW/600MWh新型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工程造价547000000元,折合单价0.912元/Wh。项目新建一座220kV储能电站,建设规模300MW/600MWh,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站电池系统及功率变换系统均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案。储能区域共分6个50MW/100MWh区域,共计12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6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意见指出,到2027年,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偷排乱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近期,山东、广东、内蒙古相继发布省级“136号文”配套细则,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动新能源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但相较陆上风电起步略晚、且已经在上一轮的国补退出中快速降本的海上风电产业,在造价、成本分摊、供应链韧性、消纳能力及国际竞争力等多方面存在发展难题,亟待优化。电价不确定下,地方
6月27日,启东吕四港集团旗下启东麦博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发布启东吕四港集团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招标公告,项目位于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东港池作业区。项目总容量为100MW/200MWh,分为20个储能单元(储能容量按照实际方案配置,投标人根据自身方案优化,满足项目100MW/200MWh招
6月27日,国有控股企业森溥(诸城)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森溥(诸城)400MW/8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龙都街道,建设规模为400MW/800MWh的储能电站,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站电池系统及功率变换系统均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6月27日,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新型电力系统智能储能与调度优化示范工程八标段(南能集团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位于新疆阿拉尔市,储能电站本期建设规模为200MW/800MWh,储能系统由40个5MW/20.06MWh储能单元并联组成。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容量240MVA的有载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浙能嘉电四期9号机组建成投产6月22日,浙江省2025年首台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9号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移交生产。至此,华东地区最大的火力发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浙能嘉电四期9号机组建成投产6月22日,浙江省2025年首台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9号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移交生产。至
6月27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南申城之光科技有限公司。本工程作为EPC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由投标方牵头完成项目能源管理合同的完善及协调工作。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8日,华电科工发布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其中明确:在前沿技术研究方面,重点围绕氢氨醇一体化技术、氢氨醇装备技术、张力腿式漂浮式风电、深水导管架、海上换流站、超高速皮带机、熔盐储热、重力储能、掺氨燃烧、水能高效利用等方向开展技术攻关,形成具有自主
日前,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3287616.26元;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2758906.31元;中标候选人第三名:黑龙江骏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1000000.68元。建设内容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6月28日,巨化新能源(玉门)有限公司玉门北山1GW风电场项目标段一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公示,共有5家企业投标,最低投标报价为3.1902亿元,折合单价为668元/kW(折合单价按招标容量计算)。招标公告显示,招标人为巨化新能源(玉门)有限公司,母公司为巨化股份;本标
华能山西分公司山阴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三通一平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6-2-344)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1.招标条件本华能山西分公司山阴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三通一平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北极星储能网讯:6月26日,河北鸿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发布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招标公告,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期要求6个月。本次招标项目占地70.09亩,项目购置磷酸铁锂电储能系统、220KV升压站电力送出系统各1套,并配套购置办公设备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200M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