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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协:煤炭在能源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短期不会改变

2021-06-16 08:44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朱妍关键词:煤炭煤炭企业煤炭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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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于近日印发《煤炭工业“十四五”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目标:到“十四五”末,国内煤炭产量控制在41亿吨左右,全国煤炭消费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年均消费增长1%左右。《意见》称,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内,煤炭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压舱石作用不会改变,但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还将下降,煤炭消费总量、强度双控政策措施将更加严格。

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退出煤矿5500处左右、退出落后煤炭产能近10亿吨/年以上,全国煤矿数量减至4700处以下,原煤入洗率达到74.1%。在此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明确“十四五”发展目标,要求将全国煤矿数量控制在4000处以内,大型煤矿产量占85%以上,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97%以上;建成煤矿智能化采掘工作面1000处以上;建成千万吨级矿井(露天)数量65处、产能超过10亿吨/年。煤矿采煤、掘进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90%、75%左右,原煤入选(洗)率80%左右,煤矸石、矿井水利用与达标排放率100%。

《意见》指出,我国煤炭工业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但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煤炭生产结构性、产品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具体包括:行业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小煤矿多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煤炭企业非煤产业规模大、效益差的问题突出,部分企业扭亏尚未脱困,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任务依然艰巨;煤炭保水开采等绿色开采,以及煤炭高效洗选、煤炭高效燃烧与清洁转化技术,是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但相关支持性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不明晰、落实难;部分大型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培育出一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但新兴产业尚处于培育发展阶段,企业在引进和培育转型项目上缺少核心技术和优秀的创新团队,实现转型发展任重道远等。

为实现结构调整,《意见》制定了优化煤炭资源开发布局、持续推进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矿区生态文明建设等10余项重点任务。根据资源禀赋、先进产能建设、环境容量等条件,14个大型煤炭基地将承担不同功能。其中,内蒙古东部(东北)、云贵基地作为区域保障,产量分别稳定在5亿吨/年、2.5亿吨/年左右;冀中、鲁西、河南、两淮基地作为基本保障,将控制规模、提升水平;晋北、晋中、晋东、神东、陕北、黄陇基地是兜底保障,需控制节奏、高产高效;新疆、宁东基地分别定位在应急保障、区内平衡。

同时,《意见》提出,将推动煤炭生产、加工转化、输送储存、消费各个环节协调发展,拓展煤炭产品纵向深加工,推进产业链的纵向整合和大型企业间的横向整合,提高行业集中度,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推进有条件的煤炭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实施兼并重组,提升企业规模,扩大覆盖范围,创新经营机制,进一步提升煤炭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推动煤炭与电力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通过出资购买、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发展煤电联营。鼓励煤炭与煤化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实施兼并重组,支持煤炭与其他关联产业企业兼并重组。《意见》规划,到“十四五”末,培育3-5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煤炭企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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