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二)明晰何为碳达峰与碳中和?
1、2015年12月12日,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一致通过的《巴黎气候协定》(之前的相关文件分别为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致力于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努力将温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摄氏度以内,同时计划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全球温室气体人为零排放。
请注意《巴黎协定》是在奥巴马执政时期签署的,但在Trump和Biden时期略有反复(如Trump时期退出、Biden时期重返)。
2、碳达峰(Peak Carbon Dioxide Emissions)是指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后再慢慢减下去。需要说明的是,碳达峰目标达成之前并不意味着高碳行业仍然可以快速增长,而是高碳行业的碳排放增速逐步趋于0。
3、碳中和(Carbon Neutral)是指净零排放(排放规模=吸收规模),即人类经济社会活动所必须的碳排放,通过森林碳汇和其他人工技术或工程手段加以捕集利用或封存,从而排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净增量为零。
(三)应认识到中国完成“3060”目标任务较为艰巨
1、化石能源是碳排放的主要载体,而目前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还是以传统能源为主,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接近85%,其中煤炭占比超过50%、石油占比约为20%、天然气不足10%。因此若要实现“3060”目标,任务非常艰巨,意味着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需要大幅降低,这对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的中国来说,需要真正转变粗放发展方式。
2、虽然中国设定的碳达峰和碳中和时间进度落后于其它主要经济体(大部分经济体在2050年及之前实现碳中和目标),但是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之间仅相隔30年,较其它经济体普遍在40年以上来说,我国缓和的时间比较窄。
3、“3060”目标的实现没有捷径可走,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但化石能源是工业化进程中的必须要素投入,因此“3060”目标和工业化进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相互排斥的。不过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能源消费总量仍处于上升通道,而离完成碳达峰目标仅剩10年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
所以我们看到目前主要是发达经济体在为碳中和作出努力,而诸如印度、俄罗斯等发展中国家在“碳达峰、碳中和”这一目标上尚比较犹豫,这主要是因为一旦明确碳中和目标,则意味着该经济体的工业化进程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四)“3060”目标的实现需要巨大资金投入,金融体系作用很大
“3060”目标的实现需要巨大资金投入,如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测算认为碳中和在未来几十年会带来138万亿人民币的低碳投资需求,原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主任以及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共同主席马骏则认为未来低碳投资是数百万亿的级别。
因此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仅靠政府资金是不可能的,需要包括金融体系在内的市场资金充分参与,这大概也是绿色金融会在“3060”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主要原因。
(五)绿色低碳行业属于战略新兴产业
绿色低碳行业是碳中和目标达成过程中的重点支柱产业,隶属于战略新兴产业。这里的战略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海洋经济、新材料以及生物医药等领域。十四五规划纲明确提出2025年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要超过17%(比十三五高出2个百分点)。
以公布了相关数据的深圳为例,其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其GDP的比例已经高达37%以上(其中,绿色低碳增加值占其GDP的比例达到4.43%)。
02、3060的政策倾向性比较明显,未来高碳行业的违约率会显著上升
(一)“3060”目标的实现对煤炭电、钢铁、水泥、石化、铝业等高碳行业较为不利,而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电化学储能、特高压传输、新能源汽车、碳交易等有助于推动“3060”目标实现的领域是非常有利的。因此在这方面,政策支持的倾向性比较明显,具体可以参见《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2020年7月发布了征求意见稿、今年即将发布正式稿)。
(二)“3060”目标会使相关行业的经济损失增加,导致高碳排放行业的资产价值下降,从而会影响到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也即未来高碳行业可能会出现很多坏账。原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马骏便曾指出目前违约率为3%左右的煤电贷款在十年后可能会变成20%以上。
这主要是因为碳中和目标意味着政府会大幅削减市场对煤电、钢铁等高碳行业的需求,大力鼓励清洁能源的发展,从而导致高碳行业的新增融资渠道和存量融资的还本付来源均受到限制。
显然,除限制募集资金用途、限制高碳行业的传统融资需求外,对于行业的判断实际上有两个,一个是政策较为鼓励和支持的新兴绿色产业以及主动进行转型升级的传统高碳行业。
03、绿色金融相关政策信息梳理分析
(一)概念梳理:绿色金融(体系)、绿色金融业务与绿色金融业绩评价
我们统计了约20份与绿色金融有关的政策文件,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绿色金融(体系)的内涵。事实上目前各类政策文件主要涉及到绿色金融、绿色金融体系、绿色金融业务以及绿色金融业绩评价等词汇,大致内涵如下:
1、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系统保护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2、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
3、绿色金融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开展的符合绿色金融标准及相关规定的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绿色贷款、绿色证券、绿色股权投资、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等。
4、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是指央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对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对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实行激励约束的制度安排。
(二)绿色金融总体政策框架
目前绿色金融相关政策信息较多,不太容易辨析。
1、纲领:一个意见+一个法律法规
(1)2016年8月31日,央行、财政部、发改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应作为总纲领,这是全球首个由中央政府部门制定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
(2)2020年10月29日,深圳发布的《绿色金融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也是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具体实践。
2、指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除深圳在绿色金融方面先行先试外,还有两个政策要点作为绿色金融的指引:
(1)2017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复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甘肃六省(区)九地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践,央行、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七部门亦联合发布了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总体方案。
(2)2020年7月8日,央行、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近期将发布修订后的正式稿(据悉将会删除化石能源相关内容),这将是各类绿色金融工具在实践中的主要服务参考。
3、规范性文件:各类绿色金融工具的具体机制
目前的政策文件对绿色信贷、绿色金融债券、绿色债券(含银行间与交易所)、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信托以及绿色投资等绿色金融工具进行了明晰和规范。此外2016年8月31日央行、财政部、发改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亦明确绿色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投资、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各类碳金融产品等。其中,碳金融产品主要包括碳远期、碳掉期、碳期权、碳租赁、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碳基金以及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等等。
(三)政策层面主要有哪些举措或导向?
详细看过各类政策文件后会发现,政策层面的主要导向是鼓励或引导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各类社会资金主体进入绿色金融领域。
1、绿色信贷是主力
(1)绿色信贷支持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这个政策其实很多地方已有实践,如厦门市金融办于2017年便对绿色信贷项目贷款贴息、绿色信贷风险补偿等出台过专门文件。
(2)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事业部等。
(3)创新绿色信贷品种,推广新能源贷款、能效贷款、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质押贷款等能源信贷品种,创新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生产、绿色建筑、个人绿色消费等绿色信贷品种.
(4)探索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并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指标评价结果、银行绿色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重点统计、分析绿色信贷余额和比重、违约率、绿色信贷资产分布和质量,以及绿色贷款的环境效益等。
(5)金融机构应配套绿色信贷专项规模,对客户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分类,开展相应风险评估,建立绿色信贷客户名单,形成支持绿色信贷等绿色业务的激励机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
(6)鼓励金融机构使用环境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等方法和工具,对金融机构在气候变化、环境监管和可持续发展等压力情况下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其他金融风险进行量化分析,并在资产配置和内部定价中予以充分考虑。同时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环境高风险领域的贷款和资产风险敞口进行评估,定量分析风险敞口在未来各种情景下对金融机构可能带来的信用和市场风险。
2、针对各类金融机构
(1)支持信托金融机构采用资金信托、慈善信托或者服务信托的方式,通过ABS、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可转债投资等形式,为绿色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2)鼓励金融租赁机构开展绿色资产、大型成套设备等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企业绿色运营。
(3)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
(4)鼓励金融机构承销绿色公司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绿色担保支持证券等。
(5)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环境权益抵押和质押融资业务、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碳交易市场跨境交易业务。
(6)鼓励相关金融机构以绿色指数为基础开发公募、私募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满足投资者需要。
(7)引导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
(8)中央财政整合现有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设立各类民间绿色投资基金。
这里需要特别提及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政府为产业基金),这是一家成立于2020年7月,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发起,出资方包括财政部、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的政府产业类基金。
3、针对绿色债券和其它金融产品
(1)扩大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参与机构范围,探索高效、低成本抵质押权变更登记方式,提升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流动性。
(2)明确发行绿色债券筹集的资金专门(或主要)用于绿色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和相关产品,提高核准(备案)效率。
(3)支持地方和市场机构通过专业化的担保和增信机制支持绿色债券的发行,研究制定有助于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的其他措施。
(4)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5)发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推动环境权益及其未来收益权切实成为合格抵质押物,发展环境权益回购、保理、托管等金融产品。
4、针对央行及相关机构
(1)通过优惠利率、绿色专项再贷款等支持工具,激励金融机构为碳减排提供资金支持。
(2)继续增加对绿色债券的配置,控制投资高碳资产,在投资风险管理框架中纳入气候风险因素。
(3)在对金融机构的压力测试中,系统性地考虑气候变化因素。
(4)修订完成《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删除化石能源相关内容,同时争取年内出台一套共同的绿色分类标准。
(5)碳中和目标将会影响货币政策空间和传导渠道,扰动经济增速、生产率等变量,导致评估货币政策立场更为复杂,央行亦会作适时调整以应对。
5、针对银保监会及相关机构
(1)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绿色信贷不良容忍度;
(2)探索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设置总体资产风险权重下限的基础上开展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和提高棕色资产风险权重的试点;
(3)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绿色技术创新开展投贷联动业务;
(3)推动绿色保险产品创新,为绿色保险产品备案提供便利;
(4)指导保险业金融机构建立绿色投资制度,开展绿色投资;
(5)其他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措施。
6、针对证监会及相关机构
(1)在同等条件下为绿色企业开辟优先上市辅导便利通道;
(2)引导降低绿色股票、绿色债券交易手续费;
(3)引导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境外绿色投资者投资绿色债券;
(4)鼓励证券公司承销绿色债券,将承销绿色债券作为证券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评价范围;
(5)其他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措施。
04、主要绿色金融产品现状剖析
(一)绿色债券:存量888只、规模合计9107.53亿元
截至2021年3月22日,我国共有绿色债券888只,规模合计9107.53亿元(根据央行公布的信息、这一数值位居全球第二)。进一步,绿色债券可分为金融机构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和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
1、绿色金融债券:存量96只、规模合计3368.70亿元
(1)绿色金融债券目前共有96只(占全部金融债的4.24%),规模合计为3368.70亿元(占全部金融债存量的1.21%)。其中政策性银行4只(规模410亿元)、全国性银行1只(规模200亿元)、股份行8只(规模1450亿元)、城商行50只(规模1071亿元)、农商行25只(规模137.70亿元)、非银金融机构8只(100亿元)。
(2)目前股份行中有4家银行有存续绿色金融债(分别为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和浙商银行);城商行中有35家银行有存续、农商行中有18家银行有存续;全国性银行仅1家有存续(交行)、政策性银行2家(分别为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有4家有存续,且均为金融租赁公司,分别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农银金融租赁、江苏金融租赁和华融金融租赁。
2、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存量792只、规模合计5738.83亿元
除绿色金融债外,还有一些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存量为792只、规模合计5738.83亿元。具体来看,
(1)发改委管辖的企业债合计136只,存量规模为1599.16亿元(占全部企业债存量的7.12%);
(2)证监会管辖的公司债合计224只,存量规模为2024.21亿元(占全部公司债存量的2.22%);
(3)银行间市场管辖的中票和短融合计95只(中票91只),规模合计1060亿元(中票1038.50亿元)。
(4)另有资产支持证券323只(规模合计为750.66亿元),其中银保监会主管ABS、交易商协会ABN、证监会主管ABS分别有6只、56只和261只,规模分别为21.07亿元、277.74亿元和451.85亿元。
3、碳中和债属于绿色债券的一种,目前已发行19只
碳中和债是指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的债务融资工具,需满足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和存续期信息披露等四大核心要素,属于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子品种。
自2021年2月银行间市场首次推出碳中和债推出以来,仅一个多月的时间碳中和债便发行了19只(规模合计达到218亿元)。其中,银行间中票7只(合计66亿元)、交易所公司债12只(合计152亿元)。可以看出,虽然银行间市场率先推出,但交易所公司债却上量更快。且从目前发行的主体来看,大多为能源类国企(评级多为AAA),发行利率多在3.30-4%之间。
4、绿色债券的投资人主要有哪些?
2021年1月12日,交易商协会在其官方微信号上公示了2020年度绿色债券投资人排名(根据投资人参与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程度)。可以看出,全国性银行中兴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和中信银行排名前五,城商行及农村金融机构中广州农商行、江苏银行、长沙银行、上海银行和昆仑银行位居前五,其它如理财公司等亦有参与。
(二)绿色贷款
1、整个市场规模约为12万亿左右、占比7%附近
目前直接融资市场能够给予绿色金融领域的支持力度明显不够,绿色债券规模本身尚不足万亿元,因此绿色信贷仍是绿色金融的主力。截至2020年底,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达到11.95万亿(目前这一数值全球第一位),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为6.92%,从数值上看 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的比例趋势提升。
具体从行业来看,目前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主要投放于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等三个领域,也就是所谓的基建与市政以及新兴领域。
2、主要银行的绿色信贷投放规模如何?
(1)从目前绿色信贷的规模情况来看,主要有国有大行为主,贡献了全部绿色信贷规模的45%以上。其中,工行、建行与农行的绿色信贷规模均超万亿元(约占全部绿色信贷规模的1/3),中行、交行和邮储银行亦合计贡献了全部绿色信贷规模的12%。
(2)股份行中,以兴业银行的绿色信贷规模最高,招行与浦发银行多在2000亿元以上。截至2020年6月底,兴业银行累计为23214家企业提供绿色金融融资25385亿元、余额为11293亿元、绿色金融客户14764家。
(3)城商行中,以江苏银行的绿色信贷规模最高(目前已在1000亿元左右),南京银行的表内绿色融资余额亦超过了600亿元,而其它诸如杭州银行、长沙银行、重庆农商行以及重庆银行的绿色信贷规模在100-200亿元之间。
(三)7家银行成为践行绿色金融的赤道银行
赤道原则是国际通行的项目融资行业标准,提倡金融机构对融资规模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融资项目在环境和社会方面给予审核,也即赤道原则是指赤道银行在给企业授信时,需要充分考虑并对该授信可能带来的环境和社会问题进行评估,若达不到赤道原则,则不给予授信,因此赤道原则本身也是绿色金融理念的具体体现。目前国内共有7家赤道银行,分别为兴业银行、江苏银行、湖州银行、重庆农商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贵州银行和重庆银行。
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赤道银行的绿色信贷投放规模一般会高于其它银行。
正是因为“3060”目标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因此金融体系的参与会成为主导,而与绿色金融相关的政策密集发布亦显得比较容易理解。鼓励金融机构深度参与绿色金融的逻辑在于,之前工业化过程中所大力推动的城镇化和市政给银行带来了大量的业务机会,目前碳中和过程作为原工业化过程的“反向”工程,同样也会给金融机构带来大量业务机会,如果不抓住可能会错失很多。特别是在方向比较明确的情况下,越早越好,越早越能抢到优质客户、占据主动地位。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正式对外发布《五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将组织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此次活动以“绿色、低碳、智能、安全——赋能新农村,畅享新出行”为主题,旨在加快补齐乡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短板
5月29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积极推动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
绿电直连政策以制度创新“四应”国家大局绿电直连是风、光、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实现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不循旧历,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现“四应”,即呼应社会诉求、响应行业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3日,1批汽车用钠离子动力电池组,经福州海关所属宁德海关关员现场实施危包使用鉴定合格,并取得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证书后顺利出口。据悉,这是全国首批钠离子汽车动力电池出口。钠离子电池是一种新型二次电池,其工作原理与锂离子电池类似,通过钠离子在正负极间的往复移动实
5月30日,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行绿色办公和大型活动碳中和,推动企业将绿色生产理念纳入企业文化建设范畴,加快向绿色生产方式转型。全文如下: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
海上风电已经成为当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依托,也是各国实现能源安全和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作为全球最大海上风电市场,中国通过不断推动技术、市场与发展模式创新,凭借全产业链优势,持续引领全球海上风电发展,并将重塑风电产业合作共赢新格局。辽宁省具有丰富的海风资源和良好的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推动新能源规模开发利用。强化新能源资源管理,加强陆上风电和海上光伏资源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快推动海上风电和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进能源供给清洁替代和能源消费电能替代。建
6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通装函〔2025〕219号)。其中指出,推动车网互动技术在乡村地区应用,提升乡村绿色发展水平。落实车购税、车船税减免,汽车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为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江苏南京江宁开发区作为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制定全省首个园区级近零碳工厂标准,针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服务,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进程。近日,园区西门子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A
石油企业开启了一手卖油,一手卖“碳”的新业务模式!(来源:石油Link文|木兰)石油企业的业务版图正经历新一轮重构。发展新能源与低碳业务,本应该是石油企业转型路上的挑战,却意外成为油田创造收益的新路径。日前,塔里木油田通过光伏项目产生的2.67万吨碳减排量,在欧盟碳市场完成了交易。近日,欧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近日,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6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正式对外发布《五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将组织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此次活动以“绿色、低碳、智能、安全——赋能新农村,畅享新出行”为主题,旨在加快补齐乡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短板
5月29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积极推动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
绿电直连政策以制度创新“四应”国家大局绿电直连是风、光、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实现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不循旧历,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现“四应”,即呼应社会诉求、响应行业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推动新能源规模开发利用。强化新能源资源管理,加强陆上风电和海上光伏资源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快推动海上风电和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进能源供给清洁替代和能源消费电能替代。建
6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通装函〔2025〕219号)。其中指出,推动车网互动技术在乡村地区应用,提升乡村绿色发展水平。落实车购税、车船税减免,汽车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为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江苏南京江宁开发区作为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制定全省首个园区级近零碳工厂标准,针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服务,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进程。近日,园区西门子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A
5月30日上午,国家能源局在北京组织召开“十五五”能源规划专家座谈会,听取有关专家对“十五五”能源发展的意见建议。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主持会议并与专家进行深入交流。座谈会上,叶奇蓁、江亿、刘吉臻、金之钧、郭剑波、汤广福、姜智敏、王震、郭春丽等院士专家先后发言。大家认为,“
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工厂推荐工作及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择优推荐属地以制造业为主要产业特色、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工业园区(含高新区、开发区等工业类产业
5月29日,尚纬股份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仪式在厂区红旗广场举行。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武俊、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大区经理梁凯、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领导朱万春、庞超群出席仪式。仪式上,武俊在致辞中回顾了乐山高新区自2022年8月成功申报四川省近零碳排放试点园区以来,系统推进园区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健全油气产品碳足迹核算体系,规范油气产品碳足迹核算边界、分配规则、计算方法、数据质量要求,率先在国内油气行业实现采油厂、分公司两级油气产品碳足迹核算全覆盖。截至目前,累计完成17家油气开发单位的油气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油气产品碳足迹包括油气勘探、开采、集输及生产服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30日,盛弘股份发布公告,召开特定对象调研活动,主要讨论了国内充换电市场和储能行业的发展趋势。盛弘股份认为,随着新能源车保有量的提升,充电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快充领域的渗透率有望进一步提升,充电桩市场将从重建设速度转向高质量发展。同时,政策的支持也将推动充电桩市
5月29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积极推动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北京城市副中心力争到2027年,绿色创新能力、绿色企业数量、绿色产业产值不断提高。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绿色技术发明专利数量年均增长20%左右,建成北京市国际绿色技术概念验证中心。绿色产业特色化、规模化加快发展,绿色企业数量超过300家,建成1个绿色
能源革命的“数字指挥官”、能源领域的“滴滴平台”、匹配供需的关键载体……在“双碳”目标引领下,虚拟电厂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一环,业界亦对虚拟电厂寄予厚望。“集而不群、聚而不合现象普遍存在”、“虚拟电厂‘由虚到实’还有诸多挑战”“虚拟电厂商业模式单一,参与市场机制不健全”……
5月29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意见提出,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
5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意见提出,完善碳市场覆盖范围。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行业降碳潜力和碳排放核算基础等,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完善全国温室气体
5月27日,生态环境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在回答现场记者关于“生态环境部在促进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另外,接下来我们对于推动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有什么样的计划?”的提问时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在"双碳"战略引领下,我国核电年发电量突破440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3.8亿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工程经济所自主研发的全国首个"核电碳账户管理系统"正式亮相,开创性破解核电碳资产价值量化难题,为核电注入绿色金融价值。核电碳资产价值的实现将重塑核电经济评价体系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7日,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在完善园区和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和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方面,生态环境部主要有以下举措。在减污降碳协同方面,我们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推动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
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是鄂尔多斯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重点项目,已纳入绿色金融服务美丽内蒙古建设重点项目库。5月21日,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与鄂尔多斯市城市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融资贷款协议,授信该项目绿色贷款5.98亿元。该项目总投资7.48亿元,日处理生活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5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完善水电气网等行业服务标准,全流程在线跟踪提醒办理时限,鼓励地方划定外部管线施工作业的限制区域或应避让的目标物,简化并联审批手续。将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申请办理纳入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