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重庆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平稳推进上网电价机制改革,逐步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健全差别电价机制,解决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问题。合理制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继续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
详情如下: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1〕9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权责对等、清费顺价、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工作。到2025年,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水电气等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供给效率明显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清理供水供电供气环节收费。
1.规范工程安装收费。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安装收费,仅限于建筑区划红线至用户表计前范围,不得向建筑区划红线外延伸。国家和我市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或类似名目不得再收费。〔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取消不合理收费。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有关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全面取消供水供电供气环节不合理、不合规以及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各区县政府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的,应于2025年底前逐步取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合理界定政府、企业和用户的权责。
3.明确政府责任。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供水供电供气接入工程的管廊管沟由政府投资建设。储备土地应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建设,完善与地块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管廊管沟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不得要求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负担。持续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改造工程,可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用户出资等方式筹措资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明确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责任。企业的投资界面(不含接入工程的管廊管沟)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筑区划红线内,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含二次供水加压调蓄)投入使用后,可依法依规移交给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按法律法规规定由燃气企业承担运行维护的成本,以及为排除燃气表后至燃具前安全隐患而开展的上门服务、安全检查、设施修理、材料更换等服务成本,纳入燃气企业经营成本。(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各区县政府,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5.明确用户责任。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水电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向买受人收取。用户不再承担接入工程建设费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自2021年3月1日起,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以上规定划分政府、企业和用户权责。
(三)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6.优化价格形成机制。对市场竞争不充分、具有垄断性的少数经营服务性收费,可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中收费标准偏高的应尽快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基础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开展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成本监审。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的管网设施建设成本以及运行维护、改造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通过调整价格逐步疏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平稳推进上网电价机制改革,逐步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健全差别电价机制,解决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问题。合理制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继续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修订出台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政策。完善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合理核定独立配气价格。(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7.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收费。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网设施产权分界点以后至用水用电用气器具前,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允许收取合理费用,但必须明码标价。严禁通过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对违反反垄断法、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其他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利益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8.规范转供主体收费。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应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收费,损耗费用按国家和我市政策规定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水电气费用应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水电气费用为基数加收其他费用。转供主体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收费及费用分摊信息。(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改善发展环境。
9.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完善水电气等城镇基础设施规划以及工程设计、建设、验收、运维等制度,明确工程验收标准和程序,加强标准协调衔接,加快形成系统性技术标准和工程验收体系,约束用户过度报装行为,做好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与红线内工程的合理衔接,确保工程建设、验收以及资产顺利移交。(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水平。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统筹城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专项规划编制,确保老城区与新城区及工业园区互联互通、地上与地下整体协调、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避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严格依法管控水电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投资,抑制不合理需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快完善行业服务质量体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制定完善水电气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通过采取服务质量评估、公开通报服务情况等方式,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推进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审批服务标准化,提高办理效率。加强成本和价格信息公开,保障用户知情权。(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水平。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严格落实承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模式,推动申请报装、维修等“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推动有关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快放开经营服务市场。深化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推动向规模化、集约化、跨地区经营方向发展,促进行业提质增效。支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混合经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增加市场供给。创新项目投资运营管理方式,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促进设计施工、工程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公平竞争。鼓励推进企业主营业务和工程设计施工业务分离,同步加强工程设计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对建筑区划红线内外的工程,分清管网设施设备产权和运维、抢修、改造的责任,明晰管理边界,确保主体明确、权责相符。出台城市综合管廊收费指导意见,建立城市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长效机制。(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清费顺价,完善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价格机制;市财政局负责完善政府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政府投资资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和土地储备管理;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出台城市综合管廊收费指导意见;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能源局负责健全供水供电供气行业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验收标准、移交程序,严控建设投资,推动市场公平竞争,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二)稳妥推进实施。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评估此项工作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应对预案,稳妥把握节奏和力度,合理设置过渡期,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特别是对需要理顺价格的,要重点关注低收入群体,精心选择合适时机开展有关工作,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对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合理制定相关收费标准,明确政府付费和使用者付费的界限,妥善处理好价格补偿和政府补贴的关系,保障项目正常运营。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着力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以及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四)积极宣传引导。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重庆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1年9月16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深入了解有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 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四个原则
1.权责对等。科学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责关系,实现主体明确、价费清晰、权责相符。
2.清费顺价。坚决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合理成本主要通过价格得到补偿。
3.标本兼治。既要解决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4.稳步推进。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因地制宜、稳慎推进。
三、五大目标
到2025年:
1.清理规范收费取得明显成效
2.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
3.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
4.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价格行为和服务规范全面覆盖
5.水电气等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效率明显提高
四、十四项任务
1.规范工程安装收费。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安装收费仅限于建筑区划红线至用户表计前范围,不得向红线外延伸。
2.取消不合理收费。自2021年3月1日起,全面取消供水供电供气环节不合理、不合规以及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
3.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接入工程的管廊管沟由政府负责建设。
4.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接入工程的管线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负责建设。
5.明确用户主体责任。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管线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向买受人收取。
6.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基础的价格形成机制。
7.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收费。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允许收取合理费用,实行明码标价。
8.规范转供主体收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水电气费用为基数加收其它费用。
9.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完善供水供电供气等城镇基础设施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工程验收、运行维护等制度
10.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水平。统筹城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坚持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
11.加快完善行业服务质量体系。制定完善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
12.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制定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严格落实承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13.加快放开经营服务市场。深化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推动向规模化、集约化、跨地区经营方向发展。
14.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
五、有关说明
1.区域范围。本方案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指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在城镇建成区以及因城镇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内,被划为建设用地的范围,包括城镇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具体以政府规划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为准。
2.时间节点。自2021年3月1日起,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供水供电供气接入工程的管廊管沟由政府负责建设,管线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负责建设,用户不再承担任何费用。2021年3月1日前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接入工程建设仍按原有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3.接入工程。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的工程为接入工程,又称入网工程。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6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7月份电力用户市场注册情况的公告(交易注册〔2025〕085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7月16日,长源电力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汉川公司拟与汉川龙源环保签订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将脱硫脱硝新建工程交由其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目前,双方已就签订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双方约定的价格结算原则,按照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数4150小时测算,预计汉川公司
摘要在全球能源转型的推动下,风电和光伏等新能源在许多国家的电力系统中占比持续攀升。然而,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的扩大,如何有效提升新能源的消纳水平和利用率成为各国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首先选取了美国加州与德国两个地区,分析梳理新能源市场化消纳的一般规律;其次回溯了中国新能源消纳历程,
日前,甘肃公布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通知,新能源项目进入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纳入机制的新能源电价水平(以下简称机制电价)、电量规模、执行期限等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局、省工信厅明确。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6日,山东发改委发布《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到2027年,全省建成15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文件明确零碳园区主要包括以下10方面内容:(一)大力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替代。强化园区与周边光伏、光热、风电、生物质能等发电资源匹配对接,积极有序推进园区及周边新能源
晶科能源的高效TigerNeo组件,成功应用于东芝三菱合资企业TMEIC在日本长崎创新中心的屋顶光伏项目。作为专注于电力转换系统(PCS)技术的行业领军企业,TMEIC在其自有屋顶部署晶科组件,充分体现了其对晶科产品与技术实力的高度认可。这次合作也进一步夯实了晶科能源在日本市场的领导地位——公司已连
苏州海明包装作为高端化妆品包装供应商,面临双重挑战:用能成本激增——产线运转,峰期用电占比大;碳中和压力——国际品牌商要求供应链2030年实现零碳排。为了迈出能源转型的关键第一步,有效降低用能成本并开启绿色化进程,海明包装经过审慎评估,选择了在光伏领域拥有深厚技术积累和丰富项目经验的
7月18日,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对蒙东地区分布式新能源存量项目清单进行公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印发深化蒙东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5〕661号)文件要求,明确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新能源项目为存量项目,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扶贫光伏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导致极端天气频发,冰雹等户外气象灾害已成为威胁光伏电站安全与客户稳健收益的重要因素。冰雹天气频发于南北半球的中低纬度,如美国科罗拉多州和德克萨斯州、意大利北部、法国南部、中国南方以及南半球的阿根廷中部、澳大利亚东南沿海地区等。kWhAnalytics.(2025).《SolarRis
近期,一封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告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书》,在售电圈里广为流传。文中列举了一些不良售电公司的行为并予以谴责。本来猜猜觉得市场优化过程中,特别是中长期与现货衔接时期,有一些投机分子也属于正常。既然发现了,就及时处理,该罚罚,该关停关停就是。如果上升的违法犯罪的,就
想象一下,在2780000种方案中,选择唯一一个最优解,有多难?近期,南方区域电力市场通过了4轮次调电试运行和8轮次结算试运行,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它以区域为主体,交易范围覆盖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地,市场注册主体数量已超过22万个,涵盖煤电、核电、新能源、水电、气电等全部类型
当前,我国现有工业园区数量超1.5万个,国家级和省级园区超过2500个,贡献了全国工业产值的50%以上,碳排放量占全国总量的30%以上。作为产业聚集的载体,零碳园区对美丽中国建设和“双碳”目标实现有着重要意义。7月8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明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7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赴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调研座谈,双方就下一步推动优化分时电价机制、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等需协调解决得事项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原文如下:省发展改革委赴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调研座谈7月8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温志刚
7月1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告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书。2025年1月1日起,陕西电力现货市场启动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叠加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及电煤价格下行因素影响,省内电力交易整体价格持续下探,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的累计购电均价从1月0.362元/度下降至6月0.339元/度,降幅达0.023元/度;但是零售
2025年7月16日,由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高光新能源、山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的“做时间的朋友”山东工商业储能城市专场在济南隆重举行。政府机构、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及投资方等近300人齐聚一堂,共同聚焦“双碳”目标与电力市场化改革浪潮下,山东工商业储能如何实现从“政策驱动”到“
01现货运行前市场成交情况分析(来源:微信公众号“淼爸评书”)作为江苏省首次全市场化用户参与的全月试结算现货运行月。从主管部门、交易中心到各发电主体及售电公司,都非常重视。从目前已经公布的交易数据来分析如下:从年度电量预排情况和月竞出清情况来看,各市场主体对现货价格的预期都趋同,主
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战略背景下,售电侧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售电主体多元化格局加速形成。作为直接联系电力用户的关键环节,售电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保障能源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伴随市场规模的扩大与规则的演进,售电市场也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
136号文在各地落地后,分布式光伏参与市场交易的方式。要么是找代理商聚合,以量价双报的形式参与交易,要么是量价双不报,接受市场价格。如果选择了报量报价,那么全电量要参与到实时市场的竞价中。其中非机制电量根据各地细则要求,可以参与中长期和日前市场。细究这个接受市场价格的方式,还需要进
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7月12日14时50分,廊坊电网负荷攀升至796.6万千瓦,创历史新高,较去年最大负荷增长5.2%。面对严峻考验,国网廊坊供电公司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目前,廊坊电网整体运行平稳,电力供应有序,有力支撑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0日起,武汉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工商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数据显示,政策执行首日,武汉市午间工商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最高负荷转移约25万千瓦。7月2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临时调整武汉市工商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延续分时电价底层逻辑的小专题,我们用几篇文章分析了在午间谷电成为常态、分时顺价成为必然的背景下,表后分布式光伏和工商业储能还能挖掘出哪些应用场景。必须承认,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频繁调整,确实影响了传统“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和“削峰填谷”工商业储能的收益。(来源:微信公众号“黄
为全面评估河南省电力现货市场规则体系、系统参数设置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持续检验电力现货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稳定性、可靠性,全面验证电力现货市场业务流程的规范性。扩大用户侧参与范围,探索新能源入市机制和电量比例,测算新能源大发时期市场发用结算偏差资金规模,分析发电侧、用户侧、新型经营主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0日起,武汉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工商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数据显示,政策执行首日,武汉市午间工商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最高负荷转移约25万千瓦。7月2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临时调整武汉市工商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6月1日,引发市场巨震的江苏分时电价新政正式施行。该新政《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调整幅度大、影响面广,以至于4月25日发布之时,江苏工商业储能圈直呼“天塌了”:峰谷价差显著收窄,峰谷套利空间大幅压缩。江苏是工商业储能项目最优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3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致全省电力用户节约用电倡议书。文件提出,工业企业错峰降荷。工业企业要积极配合电力调度,严格执行负荷管理措施;充分利用最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科学安排生产,将生产负荷调整至用电低谷时段(7—9月,每日2:00—9:00,11:00—13:00);鼓励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自2025年7月1日起,一批电力市场新政正式开始实施!其中国家层面政策有: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地方/区域层面政策有:《深化蒙西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发布《致全省电力用户节约用电倡议书》。文件明确,工业企业错峰用电。充分利用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通过错峰检修、工序调整等方式科学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少尖峰时段(20:30~22:30)电力使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鼓励选用低能耗的节能设备,严格控
近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临时调整武汉市工商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多家官方权威媒体对其进行解读。(来源:鄂电价格)看似再普通不过的一项电价政策临时调整,为何得到官方如此高度重视?!笔者以为,这事儿看似简单,但说来话长!彰显了电力保供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延长《关于继续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我委对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
一、什么是分时电价政策电能是一种特殊商品,无法大规模存储,生产与消费需要实时平衡,不同用电时段耗用的电力资源不同,供电成本差异很大。分时电价机制是基于电能时间价值设计的、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机制安排。将一天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等时段,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临时调整武汉市工商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在现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基础上,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7月10日至9月10日),武汉市执行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12:00-14:00由原低谷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到,近年来,慈溪市在国家补助退坡的情况下,逐年安排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按照0.1元/W的强度鼓励推广企业通过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形式挖潜。通过多年努力,2024年光伏发电量已达18.27亿度,占市本级年度工业用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5〕385号),对湖南省分时电价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关于分时时段:全年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时,全年午间高峰变低谷,12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