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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动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在线签订零售合同工作 截止时间11月22日

2021-11-09 10:30来源: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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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启动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在线签订零售合同工作,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应在2021年11月22日16时前完成线上零售合同签订和盖章文本上传。详情如下:

关于启动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在线签订零售合同的通知

相关售电公司、电力用户

按照我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12月零售合同在线签订工作,请相关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登录山东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网址:https://pmos.sd.sgcc.com.cn)在线签订零售合同,要求如下:

一、合同签订方式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通过录入场外双边合同或选择场内零售套餐两种方式在线签订零售合同。

方式一:场外双边合同

售电公司负责将场外双边交易零售合同在线录入交易平台,经电力用户确认后完成合同在线签订。场外双边交易零售合同应符合零售市场交易平台数据录入技术标准要求(暂按零售套餐技术要求执行)。

方式二:场内零售套餐

售电公司根据零售套餐电量价格机制、基准曲线、用电偏差处理机制、期限、解约、适用对象等规定制定套餐,提交交易中心确认后,发布新增套餐。电力用户可以自主选择零售套餐与相应售电公司签约。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在线签订零售合同后,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应合同附件,场外双边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由任意一方上传。以场内零售套餐形式签订的零售合同仅需用户盖章上传。未按上述要求上传盖章文本的,双方合同视为未完成签订,不予执行。

二、合同签订原则

1.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的原代理关系保持不变(至2021年12月31日);

2.零售合同期限均为1个月,不产生解约金;

3.套餐类型可选择固定价格类、阶梯价格类、市场费率类、混合类;

4.零售偏差考核暂开放月度用电总量偏差法,暂不执行基于曲线偏差考核;

5.售电公司未能按期、足额提交履约保函的,视为放弃12月份现货、中长期、零售市场交易资格,其与用户在线签订的12月零售合同无效;

6.场外双边合同或场内零售套餐的电能量价格不包含每千瓦时0.0991元(含税)的容量补偿电价。

三、时间要求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应在2021年11月22日16时前完成线上零售合同签订和盖章文本上传。

四、其他事项

1.鼓励售电公司发布场内零售套餐供用户选择;

2.《山东电力交易平台零售系统操作手册》见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栏;

3.请各市场主体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合理签订零售合同。

五、联系人

平台技术咨询:

0531-80122972/80122975

零售套餐咨询:

0531-80122918/80122985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5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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