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2月21日,国家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要求,对于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重点排污单位披露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等八类信息。其中碳排放信息,包括排放量、排放设施等方面的信息。
生态环境部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管理办法》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等要求,规定企业披露水、大气等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治理和排放、碳排放信息,聚焦对公众健康和公民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企业行为,要求披露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信息以及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利用、处置等信息,推动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和碳减排力度。
为深入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制定《管理办法》是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行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建立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明确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主体、内容、形式、时限、监督管理等基本内容,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
《管理办法》明确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重点关注环境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企业,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符合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主体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同时对制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程序、企业纳入名单的期限进行了规定。
《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对于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要求重点排污单位披露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等八类信息;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披露八类信息的基础上,披露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原因、实施情况、评估与验收结果等信息;要求符合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在披露八类信息的基础上,披露融资所投项目的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信息。对于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变更、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市场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信息,要求企业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形式及时披露。
《管理办法》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信息共享和报送、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违规情形及相应罚则,同时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情况作为评价企业信用的重要内容。
生态环境部将会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抓好《管理办法》实施落地,加强政策协调、规范协同和工作衔接,及时总结经验,遴选典型并宣传推广,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培训和帮扶力度,引导和督促企业真实、准确、及时披露环境信息。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1月26日由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四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
部长 黄润秋
2021年12月11日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加强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生态环境部负责全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准确的环境信息管理台账,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记录,科学统计归集相关环境信息。
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所使用的相关数据及表述应当符合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优先使用符合国家监测规范的污染物监测数据、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六条企业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商业秘密的环境信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涉及重大环境信息披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请示报告。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非法获取企业环境信息,不得非法修改披露的环境信息。
第二章 披露主体
第七条下列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重点排污单位;
(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三)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四)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以下简称发债企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
第八条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
(三)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
(四)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
(五)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生态环境相关许可证件的;
(六)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九条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以下简称企业名单)。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年度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公布前应当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对企业名单公布后新增的符合纳入企业名单要求的企业,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下一年度企业名单。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企业名单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4月底前,将本行政区域的企业名单报送生态环境部。
第十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自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之日起,纳入企业名单。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自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后,纳入企业名单,并延续至该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后的第三年。
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应当连续三年纳入企业名单;期间再次发生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自三年期限届满后,再连续三年纳入企业名单。
对同时符合本条规定的两种以上情形的企业,应当按照最长期限纳入企业名单。
第三章 披露内容和时限
第十一条生态环境部负责制定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根据生态环境管理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第十二条企业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础信息;
(二)企业环境管理信息,包括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环境保护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保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信息;
(三)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包括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流向、利用、处置,自行监测等方面的信息;
(四)碳排放信息,包括排放量、排放设施等方面的信息;
(五)生态环境应急信息,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方面的信息;
(六)生态环境违法信息;
(七)本年度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
第十三条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年度环境信息时,应当披露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环境信息。
第十四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披露年度环境信息时,除了披露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环境信息外,还应当披露以下信息:
(一)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原因;
(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情况、评估与验收结果。
第十五条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披露年度环境信息时,除了披露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环境信息外,还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一)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存托凭证、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银行贷款等形式进行融资的,应当披露年度融资形式、金额、投向等信息,以及融资所投项目的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
(二)发债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存托凭证、可交换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银行贷款等形式融资的,应当披露年度融资形式、金额、投向等信息,以及融资所投项目的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
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还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披露相关环境信息。
第十六条企业未产生本办法规定的环境信息的,可以不予披露。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披露以下环境信息:
(一)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等信息;
(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三)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信息;
(四)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信息;
(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协议信息。
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已披露的环境信息进行变更;进行变更的,应当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变更,并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披露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环境信息。
第二十条企业在企业名单公布前存在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环境信息的,应当于企业名单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披露本年度企业名单公布前的相关信息。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生态环境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托政府网站等设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集中公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供社会公众免费查询,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二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生态环境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避免企业重复填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接,推动环境信息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及时将相关环境信息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4月底前将相关情况报送生态环境部。
报送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总体情况;
(二)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监督检查情况;
(三)其他应当报送的信息。
第二十四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社会公众举报,依法查处企业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行为。鼓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展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核实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进行监督。
第二十六条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作为评价企业信用的重要指标,并将企业违反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记录。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七条法律法规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或者披露规定了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披露环境信息,或者披露的环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披露环境信息不符合准则要求的;
(二)披露环境信息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未将环境信息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的。
第三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监督管理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依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22年2月8 日起施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29日,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海域,随着最后一组光伏发电单元完成调试发电,中国首个建设在高风速海域的海上光伏项目——三峡集团东山杏陈180兆瓦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该项目总装机容量180兆瓦,配套建设一座110千伏靖海陆上升压站和18兆瓦/36兆瓦时的储能系统,年平均可提供清洁电能约3
从中建六局交通建设公司官微获悉,4月26日,由中建六局交通公司承建的申能新疆塔城和布克赛尔县200万千瓦光伏项目(标段一)在各标段中率先开工。据悉,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属于大型光伏PC项目,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616.07MWp,交流侧装机容量498.9MW。项目建成投
氢能凭借其零碳排放、能量密度高、应用场景多元等突出优势,正成为全球能源革命的核心赛道。但是,储氢技术始终是产业发展的关键瓶颈。如何才能解决这一“卡脖子”难题?近日,从扬州大学获悉,该校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队提出利用原子团簇促进以甲酸为载体的液态储氢新方案,为制氢、储氢等关键技术的
4月27日,吉林油田举办新闻发布会,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27日在吉林省松原市启动。该管道设计总长约400公里,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在地下封存二氧化碳量超过400万吨。据介绍,该管道是目前中国运输距离最长、管径最粗、压力最高、规模最大的二氧化碳管道,采用超临界/密相(一种特殊的
动力电池出货量同比增长41%,储能电池出货量增长120%。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初步调研数据显示,2025Q1中国锂电池出货量314GWh,同比增长55%。其中动力、储能电池出货量分别为210GWh、90GWh,同比增长分别为41%、120%。2024-2025Q1中国锂电池出货量(GWh)说明:动力锂电池含乘用车、商用车、工程
4月26日,由中国电建北京院总承包的内蒙古最大光伏草业项目——商都县150万千瓦光伏草业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为调整内蒙古地区能源结构,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质量,培育新能源产业新质生产力注入了新的动力。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十八顷镇,光伏区总占地面积约4141公顷,项目规划交流侧装
4月29日,由晶澳智慧能源承建的北京中海广场23.4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并网运行。项目由晶澳智慧能源与三菱电机电力机电装备(北京)有限公司联合打造,通过在中海大厦中楼屋面铺设60块385Wp单晶硅轻质柔性光伏组件,实现直流侧装机容量23.1kWp,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接入低压电网,通
在第54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肖特集团作为ChinaESGAlliance成员,在上海气候周2025期间宣布对可持续发展的承诺:正式发布特种玻璃行业首个经独立认证的产品碳足迹(PCF)计算指南,为行业树立量化碳排放的新基准。
4月29日,由晶澳智慧能源投资建设的广东日日顺供应链有限公司5.9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发电。该项目由晶澳智慧能源与海尔新能源联合打造,利用园区5座建筑彩钢瓦屋顶铺设12150块N型高效单晶组件,总装机容量达7.6545MWp,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接入电网,作为2023年双方启动“碳乡融合”战
北极星能碳圈获悉,4月28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两高”项目能耗替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替代来源应当在项目申请节能审查前落实,实际完成量应不低于替代总量的35%,其余部分应在投产前全部完成。以绿证(绿电)作为替代量的“两高”项目,项目投产满一年后应定
近期,全球贸易格局重塑。浙江政企抱团形成合力,既应对短期问题,也谋划长期转型。作为经济“血脉”的电力系统,通过加强电力数据监测分析,为各地政府制定政策、企业优化生产策略提供科学支撑。在“世界超市”义乌,当地供电公司通过电力数据每日监测企业生产动态,结合企业对美依赖度形成多维分析模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4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火电行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铁合金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大型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规范(征求意见稿)》3项地方标准意见建议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火电
4月25日,《工业副产氢碳排放核算方法》标准发布暨氢贸易研讨会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隆重召开,活动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中石化碳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支持单位。会上举行《工业副产氢碳排放核算方法》(T/SEESA025-2025)团体标准首批项
近日,国家能源局向社会公开发布《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对2024年绿证核发交易、应用场景拓展、国际互认等方面的主要进展和成效进行了系统分析。报告显示,我国绿证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建成。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49.55亿个,同比增长21.45倍,其中可交
春潮涌动启新程,智改数转正当时。当前,湖北制造业正以“实数融合”为笔,绘就企业数智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图景,从智能工厂的机器轰鸣到工业互联网的云端互联,从5G+AI的精准赋能到大数据驱动的精益管理,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逐步深入。“湖北工信”公众号分期推出《智改数转进行
当市值万亿的白酒巨头茅台与新能源霸主宁德时代在4月18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时,资本市场立即嗅到了跨界革命的意味。这场看似"传统与现代"的联姻,实则折射出中国实体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的深层逻辑。从能源行业的视角来看,签约半月前,茅台发布ESG年度报告,“绿色”一词高频出现133次。面对那么多做能
3月,全国碳市场碳价下跌。生态环境部正式发文宣布全国碳市场扩大覆盖范围,纳入钢铁、水泥和铝冶炼三个重点排放行业。地方碳市场3月成交量及成交额持续下降。广东、深圳、天津等多个试点通知开展2024年度碳排放核查和配额清缴工作。3月欧盟碳价在65~72欧元/吨之间波动。英国宣布所有在其水域航行并停
ABBiCE600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基于ABB集团ABBAbility技术架构开发,是用于能源优化、碳排放管理的专业级工业物联网平台灵活适配私有云和本地数据中心的部署,实现多站点、大数据信息,高并发、高可用能力的能碳管理全方位的网络安全保障,获得公安部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为客户的能源资产管
3月19日,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在北京召开第十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25年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科协十届九次全委会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部署安排,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广东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2024年度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控排企业应于7月20日前按照核定的2024年度实际碳排放量,通过登记系统上缴足额的配额进行履约。控排企业账户中配额不足以清缴履约的,应提前在交易平台购买补足。全文如下: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十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依托杭州市能源“双碳”数智平台,探索实施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重点碳排放单位预算管理,建立市县两级重点企业碳排放管控名单,继续实行重点用能
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随文公布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录,257家。详情如下: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有关区生态环境局,各重点排放单位:为加强我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
4月30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对《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六章47条,包括总则、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以及附则。详情如下:关于征求《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
在第54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肖特集团作为ChinaESGAlliance成员,在上海气候周2025期间宣布对可持续发展的承诺:正式发布特种玻璃行业首个经独立认证的产品碳足迹(PCF)计算指南,为行业树立量化碳排放的新基准。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4月28日,北汽福田首次发布ESG报告。报告披露,福田将在2028年碳达峰,2035年核心工厂实现碳中和,2050年实现全价值链碳中和。2024年福田汽车实现全价值链减少碳排放约1.3万吨,较基准年减少17.71%,相当于为地球种植63万棵树。得益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福田汽车已有6款车
在当今全球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时代浪潮下,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中际联合发展战略的核心支柱。4月25日,中际联合凭借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优异表现,获得EcoVadis“铜牌”评级,在全球参评企业综合排名中超过84%的公司。EcoVadis是全球规模最大、最受信赖的企业社会责任评级服务商。通过环境、劳工与人
4月26日,天山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工作调整,赵新军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赵新军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告显示,公司已经于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双碳”目标大背景下,分布式新能源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模式和市场机制创新备受关注。近年来国家及地方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分布式电源聚合交易的政策,保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事业部副总监吴静文在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日前举办的“2025分布式光伏创新论坛(江苏
碳金融是指以碳排放权为核心标的物,通过市场化机制设计和金融工具创新,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和气候资金流动的专项金融活动。广义碳金融涵盖了所有以碳排放权及其衍生产品为中心的金融活动,包括投融资,交易,咨询,管理等诸多碳排放领域的活动;狭义碳金融专指金融机构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的相关投资
4月24日,盈峰环境(股票代码:000967)正式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全面展示公司过去一年的高质量发展成果。报告显示,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18亿元,同比增长3.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4亿元,同比增长3.04%;扣非归母净利润5.02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2.91%。公司总资产规模296.36亿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24日,内蒙华电公告称,董事班国瑞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晓华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鉴于公司总经理王珍瑞先生、董事
4月2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积极推进退役风电叶片、光伏组件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原文如下:邯环〔2025〕1号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
4月23日,在上海气候周2025“气候灯塔·新纪元”主题活动上,隆基嘉兴基地作为全球光伏行业首个“灯塔工厂+零碳工厂”的双标杆实践,荣获“上海气候周气候灯塔2025年度制造灯塔典范奖”。隆基绿能浙江基地负责人刘爱军(左二)上台领奖上海气候周以“中国行动、亚洲声音、世界标准”为宗旨,由联合国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