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扩大峰谷分时电价的实施范围,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由原来的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户、用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宾馆酒店用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商场用户(自主选择),增加315千伏安及以上未执行峰谷电价的商业用户,水产养殖、水产初加工、水产冷链仓储类用户,5G基站用户自主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符合自主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需提前十五日向当地电网企业申请,电网企业完成业务办理后于次月起执行,执行周期需保持12个月不变。
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通过改变用电时段来降低用电成本。
拉大峰谷价差,实行尖峰电价政策。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由上浮65%调整至上浮70%,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由下浮50%调整至下浮60%。市场化电力用户平时段电价含市场交易价格(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年的5月、6月、7月,尖峰时段为每日20:00-22:00,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尖峰电价实施范围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包括电动汽车充换电用户。
详情如下: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发改规〔2021〕18号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扩大峰谷分时电价的实施范围
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由原来的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户、用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宾馆酒店用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商场用户(自主选择),增加315千伏安及以上未执行峰谷电价的商业用户,水产养殖、水产初加工、水产冷链仓储类用户,5G基站用户自主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符合自主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需提前十五日向当地电网企业申请,电网企业完成业务办理后于次月起执行,执行周期需保持12个月不变。
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通过改变用电时段来降低用电成本。
二、拉大峰谷价差,实行尖峰电价政策
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由上浮65%调整至上浮70%,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由下浮50%调整至下浮60%。市场化电力用户平时段电价含市场交易价格(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年的5月、6月、7月,尖峰时段为每日20:00-22:00,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尖峰电价实施范围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包括电动汽车充换电用户。
三、取消峰期计划电量政策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有关公平竞争的规定,取消对部分用户峰期生产用电电量实行计划配置的超计划加价政策。原执行峰期计划电量政策的用户生产用电将执行统一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四、完善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一是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峰谷价差、尖峰电价政策与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保持一致。其中,直供电用户: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转供电用户:1.对转供电主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终端用户安装分时计量电表的,按照转供电主体相应电压等级峰谷分时销售电价标准同步传导电价;2.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终端用户安装非分时计量电表的,按照我省转供电环节电价及收费有关政策执行,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二是电动汽车峰谷时段保持不变。
五、峰谷时段不调整
峰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10:00-12:00;16:00-22:00。平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7:00-10:00;12:00-16:00;22:00-23:00。谷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23:00-次日07:00。
六、建立峰谷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我省电力系统用电负荷或净负荷特性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时段划分、浮动比例、执行范围。根据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电力供需情况,适时研究深谷电价机制。
七、完善市场化电力用户执行方式
在我省电力现货市场尚未运行之前,要完善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指导市场主体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电价价差不低于本通知规定的峰谷电价价差。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峰谷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本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八、加强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实施保障
(一)调整后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从2022年2月1日起执行。原《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峰谷电价政策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9〕1497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海南炼化高峰时段计划电量的通知》(琼价价管〔2013〕778号)文件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有关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二)电网企业要对分时电价收入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产生的盈亏在下一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时统筹考虑。相关部门要加大住宅小区抄表到户改造力度,让更多新能源汽车用户享受到分时电价政策带来的低谷优惠电价福利。海南电网公司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和效果跟踪,执行中存在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1.海南省峰谷分时电价表
2.海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表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天津市燃煤标杆电价为0.3655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由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构成。(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23年6月份至24年4月,天津代理购电价格统计如图:输配电价:天津市输配电价如图:上网线损费:天津电网第三监管周期综合线损率为4.09%,23年6月份至24年4月
PART.01本周市场综述市场供需趋势市场供需趋势,本周网供电量环比上周上涨5.7%;水电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上涨25.2%;火电上网电量环比上涨0.2%;新能源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下降3.4%;外购电量环比上周下降3.91%;留川电量环比上周下降1.2%;外送电量环比上周上升130.5%。综合来看,本周各项指标的趋势表现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
随着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国家提出能源低碳转型战略目标,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以解决或缓解全球能源和气候危机。根据国际能源署发布的《2023年可再生能源》报告,2023年,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7吉瓦,累计装机容量较前一年增加50%。可再生能源在全
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公布以来,各地区分时电价政策的修改愈发频繁。为了落实文件要求,各地在原有峰、平、谷三个分时时段基础上,纷纷增加了尖峰时段,也有地区开始采用深谷时段。不同季节,不同月份的分时时段设置也不再趋同,这样也随之带来
4月8日,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天门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政策解答》,详情如下: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改善我省电力供需情况,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湖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
4月10日,随着8461张电费结算账单全部完成出具,“阳光掌柜”平台3月电费结算工作在历时7天、3次结算策略迭代升级后落下帷幕,这是浙江省电价新政实施后该平台的首次结算。据介绍,为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的燃煤标杆电价为0.3932元/度。工商业用户电网代理购电价格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价格由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两部分组成。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福建省代购电价如下表:其中平均上网电价如下图,可见受煤电容量两部制电价拆分影响,24年1月起,上网电价较去年有所降低。输配电价第三监管周期国家
煤电脱硫电价(来源:微信公众号“电价研究前沿”作者:电价小超)煤电脱硫电价是对新(扩)建符合环保规定的煤电脱硫设施,或现有煤电机组完成脱硫改造,提供的上网电价支持性政策。按照《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7〕1176号)规定,新(扩)建燃煤机组必
4月4日21时,随着营销2.0系统中最后一笔电费成功发行,国网甘肃兰州供电公司首月全量用户电费发行工作顺利完成,标志着该公司电费发行工作成功迈进“营销2.0”时代新阶段。“需要注意的是2.0系统算费规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大家在核对数据的时候一定要严谨、仔细。”4月1日,国网兰州供电公司电费计量
目录销售电价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通过正式文件印发的用户用电价格,电价水平中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增值税,通常简称为目录电价。我国从1961年开始执行统一的目录销售电价。2021年11月,取消了工商业用户目录销售电价,居民(含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仍保持执行。(来源:微信公众号“电价研究前沿
天津市燃煤标杆电价为0.3655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由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构成。(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23年6月份至24年4月,天津代理购电价格统计如图:输配电价:天津市输配电价如图:上网线损费:天津电网第三监管周期综合线损率为4.09%,23年6月份至24年4月
4月17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11月,高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
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公布以来,各地区分时电价政策的修改愈发频繁。为了落实文件要求,各地在原有峰、平、谷三个分时时段基础上,纷纷增加了尖峰时段,也有地区开始采用深谷时段。不同季节,不同月份的分时时段设置也不再趋同,这样也随之带来
4月8日,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天门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政策解答》,详情如下: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改善我省电力供需情况,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湖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
福建省的燃煤标杆电价为0.3932元/度。工商业用户电网代理购电价格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价格由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两部分组成。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福建省代购电价如下表:其中平均上网电价如下图,可见受煤电容量两部制电价拆分影响,24年1月起,上网电价较去年有所降低。输配电价第三监管周期国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南京市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收费政策进行明确。电价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供电企业和集中充电设施经营者执行。居民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印发《2024年降低全省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工作推进方案》,《方案》提出,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强化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协调联动,推动上游主体和下游用户共同参与,争取显性成本和隐性费用同步下降,确保2024年降低全省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50亿元。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
日前,湖北省发改委发文完善湖北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具体有哪些变化,有哪些利好,如何用好这个政策,请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一、什么是分时电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状况和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等多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峰谷之间
日前,湖北省发改委发文完善湖北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具体有哪些变化,有哪些利好,如何用好这个政策,请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一、什么是分时电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状况和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等多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峰谷之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湖北分时电价调整后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合同处置的通知,详情如下:
3月7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0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0-06:0
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为加强与市场协同,深化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通过市场形成分时电价,进一步优化峰谷价差,电价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调整时段划分和峰谷浮动幅度,全省峰时段为10:00—12:00,15:00—20:0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2023年12月全国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12月,浙江、上海、北京、广东、湖南、江苏、江西、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重庆、新疆、福建、广西20个地区执行尖峰电价,较上个月增加了9省市。进入12月也正式进入迎峰度冬阶段,许多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2023年12月全国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12月,浙江、上海、北京、广东、湖南、江苏、江西、河北、河南、黑龙江、吉林、辽宁、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重庆、新疆、福建、广西21个地区执行尖峰电价,较上个月增加了9省市。进入12月也正式进入迎峰度冬阶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云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分时电价以各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价格(代理购电用户以代理购电价格)为基准进行浮动。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5:1:0.5,即高峰时段电价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9日,水电总院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2》。据报告显示,2022年,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规模约7GW,累计装机规模约13.1GW/27.1GWh。新增投运项目中,锂离子电池储能占比达97%,累计装机占比达到94%,较2021年提升3.1个百分点。报告指出,储能发展呈现四个特点,第一,新
5月29日13时45分,江苏电网用电负荷突破1亿千瓦,达到1.0097亿千瓦。这是江苏电网历史上首次在5月份负荷破亿,比去年夏季提前19天。负荷破亿已是江苏电网新常态5月中下旬,江苏各地就感到了明显的“闷热”感,夏天似乎来得一年比一年更早?这个“热度”,从用电负荷上可以直观地反应出来。据了解,2017
5月28日,国网浙江发布2023年6月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信息。信息显示,2023年6月尖峰电价高达1.7107元/度、高峰电价:1.4288元/度、低谷电价:0.4568元/度。附件: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6月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的公告
5月24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全面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的能源电力保供,更好地引导工业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服务保障民生用电需求,促进用能绿色低碳发展,现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具体内容如下:一、优化工业用电季节性尖峰电价。为加大力度引导工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