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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除燃气管网外力破坏需用“重典”

2022-01-13 09:03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渠沛然关键词:燃气燃气管网燃气安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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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统计显示,近五年来,第三方施工破坏造成的燃气管网事故数量占到了已查明原因的燃气管网事故总数的81.42%,成为燃气管网安全运营的最大威胁。究其根本,相关政府部门管理缺位、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是主要原因。

日前,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公布5起施工外力破坏地下燃气管线的典型案例,以警示施工单位和个人,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据悉,2021年,北京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涉及地下燃气管线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64起,同比上升113.63%。与此同时,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也有多地群众反映因外力破坏地下燃气管线导致的燃气安全问题。

“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安全事故为燃气行业敲响了安全警钟。燃气行业须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只有这样,才能遏制事故,燃气行业安全风险和隐患才能得到有效排除,实现燃气行业长期安全、稳定、持续供气和用气。”广东省燃气高级工程师旷华说。

外力破坏是主因

近年来,由于城区规模不断扩大,新区建设不断延伸,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道路、地铁、园林等市政建设项目的急剧增加,原有路面开挖工程时有增加,对地下燃气管道造成破坏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

地下燃气管线是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线,不仅对城市公共安全及燃气用户造成不同程度影响,还有可能引发燃气爆燃爆炸等危害人身安全的风险。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2021年三季度报告》显示,2021年三季度共发生燃气管网事故96起,其中,第三方施工破坏的就有61起,占事故总量比例高达64.2%。综合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因外力破坏导致的管网安全事故共240起。

从各项案例中不难看出,外力破坏一般是由于涉路相关工程施工中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未采取保护措施,进而危害地下管道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的行为。

“据我们调研,近5年内,已查明原因的燃气管网事故共888起,其中第三方施工破坏造成的就有723起,第三方施工破坏造成燃气管网事故数占查明原因的燃气管网事故数的81.42%,成为造成燃气管网安全运营的最大危险因素。”旷华说。

管理缺位埋隐患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专家刘晓东表示,由于以前燃气管道规划不足,燃气公司的管线埋设位置准确性不高。“若当初铺设燃气管道时管线偏移,竣工资料却没有更改,与设计资料产生偏差,而第三方施工单位有时为了躲避石头或者其他障碍物,就会挖到地下本来偏移的管线,造成燃气管道的外力破坏。”

“燃气管线铺设施工完成后,需要做安全警示标志。若日后有磨损,燃气公司在巡检时不注意,第三方开挖过程中无法预测地下走向,也会造成不好的后果。”刘晓东补充说。

“这些涉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大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高,缺乏防范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线的主动性,存在侥幸心理。部分单位因为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偏高,为了赶工期而忽略物探、地勘等应有程序,不了解管线铺设情况就‘野蛮施工’,也会导致事故发生。”刘晓东说,“因此,管网破坏有客观不可控的未知因素,也有施工单位的主观原因。”

旷华表示,燃气管网外力破坏暴露出市政道路范围外的施工监管责任不明确问题,管理缺位是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主要原因。“市政道路范围内职责分明、严格按审批进行施工,市政道路范围外由于管理职责不明晰,基本由燃气公司与第三方施工方自行沟通协调,政府在管理上存在漏洞,是助推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

处罚力度待加强

受访人士均表示,一方面,目前相关政府部门对破坏燃气管道导致事故的责任方处罚力度不够,因此,遏制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形成强大震慑力。“加强政府各部门的监管力度,对违规作业的单位及人员加大惩罚力度,对破坏燃气管线的责任方要严肃追责。”旷华表示,“同时,要严格落实地下燃气管线保护‘7个100%’,即100%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100%签署地下管线保护协议,100%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100%配备管线工程师,100%实施《动土令》制度,100%做好作业技术交底,100%社区、村居参与监督把关。

“尤其是要加强监管人员执法专业水平,同时加强涉社区、村居、工业园区、商业区等市政道路范围外开挖施工等的管理和审批,补齐管理短板。”旷华补充说。

“政府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关燃气安全条例,特别是增加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的相关条例和处罚措施,明确燃气设施产权主体责任等。”刘晓东说。

“另一方面,燃气公司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运用先进技术手段,通过勘察、摸清管网‘家底’。”刘晓东说。

旷华建议,第三方施工建设单位应将燃气设施保护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及时向施工单位拨付,只谈保护、不谈费用是不可取的。开工前,第三方施工建设单位应督促第三方施工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督促第三方施工单位将燃气保护方案落实到位,不到位的,一律不得施工,第三方施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共同承担主体责任。

“燃气管网安全风险是长期积累和不断转化的结果。不论是政府还是燃气公司或第三方,都要深刻研究、分析和反思,应着力从技术、投入、管理等多方面发力,作好打持久战准备,久久为功,为实现燃气管网安全运营长期向好的目标而作不懈努力。”旷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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