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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省级口岸管理体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省机场集团、省港航集团等。
(5)推进市场化、开放型展会平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贸促会等。
(6)提升世界制造业大会影响力。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外办(港澳办)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7)办好全球科创资本(安徽)大会。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研究中心、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行、省能源集团、国元金控集团、省投资集团、华安证券、徽商银行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8)办好“天下徽商”圆桌会。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等,省政府驻北京、上海、广州办事处。
(9)办好国际商协会高峰会议。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贸促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10)深化对台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台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台联、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
(11)深化对港澳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港澳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
(12)深化侨务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侨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侨联、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
(13)推进国际友城建设,加强与德国等欧洲国家友城务实合作,聚集RCEP国家拓展友城关系。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外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贸促会、合肥海关等。
48﹒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1)开展营商环境问题大起底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营商环境对标沪苏浙,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潘朝晖。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做到行政权力公开。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编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3)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4)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资源局等。
(5)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加快港航、机场、煤电等资源整合。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港航集团、省民航机场集团等。
(7)实施省属企业布局新兴产业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8)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提高到5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9)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发展壮大通航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等,芜湖、六安、安庆市人民政府。
(10)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组建数字江淮公司,设立省大数据交易服务机构,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11)实施上市公司倍增和基金规模倍增计划,设立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加强与京沪港深交易所合作,力争新增上市企业30家。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证监局等。
(12)开展数字赋能普惠金融专项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13)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十、稳妥有序推进“双碳”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49﹒实施碳达峰行动。
(1)出台碳达峰实施方案。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推进能源综合改革创新。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管局、省乡村振兴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省电力公司、皖能集团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3)开展“双碳”科技创新专项,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
(4)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实施用能预算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探索开展能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等。
(6)严格审批新增“两高”项目,加强存量项目节能挖潜。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等。
(7)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减量替代。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
(8)布局建设一批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350万千瓦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电力公司等。
(9)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10)加快“外电入皖”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50﹒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新建、改造城市排水管网1000公里以上,新增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30万吨。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
(3)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4)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41.5%。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科院等。
(5)实施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2%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源头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加强固废危废环境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8)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
(9)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1﹒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1)出台实施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实施新一轮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提升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全面展开“四廊两屏”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引江济淮集团等。
(4)加快马鞍山“白菜心”工程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
(5)加快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6)加快合肥骆岗中央公园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等。
(7)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8)高水平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深入推进“五大森林”行动,完成造林绿化14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9)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
(10)协同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宣城、黄山市人民政府。
(11)支持黄山市争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黃山市人民政府。
(12)深入落实长江“十年禁渔”。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十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共享发展
52﹒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1)坚持共同富裕目标导向,推进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工程,拓宽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渠道。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2)以产业结构调整引领就业结构优化,不断增加高质量就业岗位供给,逐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完善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创新要素参与分配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数据资源局等。
53﹒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1)全面展开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2)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0所,支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3)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智慧学校运用。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4)完善“双减”配套措施。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5)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6)扎实推进部省共建技能安徽。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7)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乡村振兴局、省税务局等。
(8)大力支持“双一流”高校和高峰学科建设,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和生均拨款分配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办好特殊教育,完善终身学习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残联、省税务局等。
(10)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多措并举保持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1)加大教育领域机构编制保障,深化高校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持续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达标、结构优化、动态调整工作,加强学前教育体制机制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2)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54﹒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
(1)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4)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现医疗救助对象全部纳入基本医保覆盖范围。加强医保基金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省税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5)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7)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省税务局等。
(8)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增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1500个。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医保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10)实施“善行安徽”行动,积极发展慈善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红十字会、省税务局等。
(11)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9.85万套,新开工棚户区改造9.68万套,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12)进一步做好红十字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红十字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13)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妇儿工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等。
(14)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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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作为我国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保障用户平稳进入市场的创新机制,自建立以来就一直处于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且跟随电改进程不断发展演变。值此电改十年之际,本文将从代理购电的起源着手,对其发展演变进行回顾分析,并对未来进行展望。(来源:朗新研究院作者:李峰)起源:作为电改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经营业绩稳中有进,连续21年和7个任期获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投运陇东—山东特高压等一批重点工程,充分释放电网在保供电、扩投资、促转型等方面的价值;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特高压直流、省间清洁能源、省
7月16日,甘肃省2025年8月“M+1”挂牌融合交易完成,标志着甘肃省内电力中长期融合交易组织体系全面上线运行。该体系包括月度双边融合交易、月度挂牌融合交易、周双边融合交易三种模式。在交易过程中,发用电双方均可作为买卖方在市场中进行买卖操作,灵活调整中长期持仓量,实现了交易周期的双重延伸
当前,东北电网电源结构正由以火电为主体的常规电源结构向以风电为主体的新型电源结构转变。近日获悉,截至6月底,东北电网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2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7.46%,新能源发电量达1100.3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33.16%。面对新能源电源高比例接入的形势,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东北分部多措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1日,呼伦贝尔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呼伦贝尔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2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征求《河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意见。文件明确,对于暂无可开放容量地区,若在用户侧加装了可存储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储能设施,通过光储协同,在保证公共连接点及上级220千伏电网不返送、110千伏及以下电网不发生反向重过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22日消息,7月18日晚间,广西电网电力负荷达3523.4万千瓦,创历史新高。今年上半年,广西全社会用电量128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截至今年6月底,广西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5300万千瓦,达5328.8万千瓦,同比增长70.7%。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技能的加入,也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
走进美的集团旗下佛山市威灵洗涤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园区,5万平方米的屋顶光伏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屋顶光伏每年可产生约870万千瓦时清洁电能,约占园区总用电量的27%,相当于每年减少8500吨碳排放。”该企业负责人肖先生表示,“利用光伏发电不仅让产品获得了国际低碳认证,每年还可节省电费超390万元
导语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作为我国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保障用户平稳进入市场的创新机制,自建立以来就一直处于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且跟随电改进程不断发展演变。值此电改十年之际,本文将从代理购电的起源着手,对其发展演变进行回顾分析,并对未来进行展望。(来源:朗新研究院作者:李峰)起源:作为电改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21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明确,邀约型削峰补偿价格上限为2.0元/千瓦时,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邀约型填谷补偿价格上限为0.45元/千瓦时,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实时型削峰、实时填谷补偿价格上限分别按照邀约型削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21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政策解读。交易价格机制能有效激励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方案明确,邀约型削峰价格上限为2元/千瓦时,即市场主体在实施削峰需求响应时段减少用电负荷,每少用1度电最高可获得2元补偿;邀约型填谷价格上限为0.45元/千瓦时(新能
7月21日,呼伦贝尔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呼伦贝尔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政策层面打通发用两侧“点对点”绿色电力供应的通道,明确了绿电直连的责任界面、运行机制、价格机制和结算机制,创新了“物理直连+市场化”的直连定义,拓
7月21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容量、电压等级超出第五条规定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自由选择三类上网模式;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自发自用比例不得低于50%。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其中,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参与市场化交易。涉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1日,呼伦贝尔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呼伦贝尔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18日,东北能监局征求《东北电力互济交易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到,在互济交易中,设置网调、辽宁、吉林、黑龙江、蒙东5个交易节点。同一节点内的经营主体不允许开展互济交易。辽宁、吉林、黑龙江、蒙东买方经营主体申报价格上下限范围暂定为[0,1700]元/兆瓦时,卖方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1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市场主体、交易品种和价格机制。其中市场主体及注册条件包括:参与需求响应的市场主体,按负荷类型可分为工商业可调节负荷、储能、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对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四川电力现货规则体系V1.0(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其中提到,初期,独立储能、虚拟电厂在运行日仅参与现货市场、调频和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之一,由经营主体在竞价日市场申报前予以明确,若未选择则默认参与现货市场。独立储能应根据各类辅助市场的要求,结合SOC状态评估,自主选
7月16日,甘肃省2025年8月“M+1”挂牌融合交易完成,标志着甘肃省内电力中长期融合交易组织体系全面上线运行。该体系包括月度双边融合交易、月度挂牌融合交易、周双边融合交易三种模式。在交易过程中,发用电双方均可作为买卖方在市场中进行买卖操作,灵活调整中长期持仓量,实现了交易周期的双重延伸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21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明确,邀约型削峰补偿价格上限为2.0元/千瓦时,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邀约型填谷补偿价格上限为0.45元/千瓦时,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实时型削峰、实时填谷补偿价格上限分别按照邀约型削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21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政策解读。交易价格机制能有效激励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方案明确,邀约型削峰价格上限为2元/千瓦时,即市场主体在实施削峰需求响应时段减少用电负荷,每少用1度电最高可获得2元补偿;邀约型填谷价格上限为0.45元/千瓦时(新能
7月21日,呼伦贝尔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呼伦贝尔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政策层面打通发用两侧“点对点”绿色电力供应的通道,明确了绿电直连的责任界面、运行机制、价格机制和结算机制,创新了“物理直连+市场化”的直连定义,拓
7月21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容量、电压等级超出第五条规定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自由选择三类上网模式;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自发自用比例不得低于50%。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其中,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参与市场化交易。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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