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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省级口岸管理体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省机场集团、省港航集团等。
(5)推进市场化、开放型展会平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贸促会等。
(6)提升世界制造业大会影响力。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外办(港澳办)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7)办好全球科创资本(安徽)大会。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研究中心、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行、省能源集团、国元金控集团、省投资集团、华安证券、徽商银行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8)办好“天下徽商”圆桌会。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等,省政府驻北京、上海、广州办事处。
(9)办好国际商协会高峰会议。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贸促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10)深化对台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台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台联、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
(11)深化对港澳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港澳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
(12)深化侨务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侨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侨联、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
(13)推进国际友城建设,加强与德国等欧洲国家友城务实合作,聚集RCEP国家拓展友城关系。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外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贸促会、合肥海关等。
48﹒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1)开展营商环境问题大起底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营商环境对标沪苏浙,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潘朝晖。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做到行政权力公开。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编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3)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4)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资源局等。
(5)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加快港航、机场、煤电等资源整合。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港航集团、省民航机场集团等。
(7)实施省属企业布局新兴产业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8)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提高到5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9)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发展壮大通航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等,芜湖、六安、安庆市人民政府。
(10)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组建数字江淮公司,设立省大数据交易服务机构,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11)实施上市公司倍增和基金规模倍增计划,设立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加强与京沪港深交易所合作,力争新增上市企业30家。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证监局等。
(12)开展数字赋能普惠金融专项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13)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十、稳妥有序推进“双碳”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49﹒实施碳达峰行动。
(1)出台碳达峰实施方案。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推进能源综合改革创新。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管局、省乡村振兴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省电力公司、皖能集团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3)开展“双碳”科技创新专项,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
(4)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实施用能预算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探索开展能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等。
(6)严格审批新增“两高”项目,加强存量项目节能挖潜。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等。
(7)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减量替代。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
(8)布局建设一批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350万千瓦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电力公司等。
(9)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10)加快“外电入皖”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50﹒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新建、改造城市排水管网1000公里以上,新增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30万吨。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
(3)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4)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41.5%。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科院等。
(5)实施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2%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源头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加强固废危废环境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8)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
(9)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1﹒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1)出台实施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实施新一轮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提升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全面展开“四廊两屏”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引江济淮集团等。
(4)加快马鞍山“白菜心”工程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
(5)加快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6)加快合肥骆岗中央公园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等。
(7)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8)高水平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深入推进“五大森林”行动,完成造林绿化14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9)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
(10)协同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宣城、黄山市人民政府。
(11)支持黄山市争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黃山市人民政府。
(12)深入落实长江“十年禁渔”。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十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共享发展
52﹒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1)坚持共同富裕目标导向,推进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工程,拓宽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渠道。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2)以产业结构调整引领就业结构优化,不断增加高质量就业岗位供给,逐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完善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创新要素参与分配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数据资源局等。
53﹒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1)全面展开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2)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0所,支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3)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智慧学校运用。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4)完善“双减”配套措施。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5)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6)扎实推进部省共建技能安徽。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7)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乡村振兴局、省税务局等。
(8)大力支持“双一流”高校和高峰学科建设,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和生均拨款分配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办好特殊教育,完善终身学习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残联、省税务局等。
(10)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多措并举保持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1)加大教育领域机构编制保障,深化高校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持续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达标、结构优化、动态调整工作,加强学前教育体制机制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2)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54﹒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
(1)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4)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现医疗救助对象全部纳入基本医保覆盖范围。加强医保基金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省税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5)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7)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省税务局等。
(8)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增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1500个。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医保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10)实施“善行安徽”行动,积极发展慈善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红十字会、省税务局等。
(11)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9.85万套,新开工棚户区改造9.68万套,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12)进一步做好红十字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红十字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13)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妇儿工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等。
(14)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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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3月份江苏电力市场经营主体目录。截至2025年3月31日,江苏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共计145791家,其中发电企业1880家,售电公司231家,分布式聚合商33家,独立储能企业46家,虚拟电厂19家,电力用户143582家(一类用户41家,二类用户143541家)。市场经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甘肃电力市场运营报告(2025年2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华北能源监管局紧密围绕政策执行时间节点(5月31日、4月30日),开展新能源项目抢装及并网情况监测,强化过程监管与服务意识,
作为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消纳的重要手段,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构建的重要装备,以及融入电力“源网荷储”和能源产供储销体系的重要环节,储能产业发展已迈入“快车道”。截至2024年底,我国抽水蓄能在运装机规模达5869万千瓦,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1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拟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发电企业名单(2025年第六批)的公示。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下列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检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2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1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通知-关于上海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进计划,文件明确,拟于2025年5月开展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4月22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5月开展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的工作提示。文件明确,根据上海市
4月22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联合主办的“2025分布式光储创新论坛”正式召开。会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部总监盛夏做了题为《分布式场景的“超配”密码》的主旨演讲。盛夏指出,在电力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分布式市场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价值重构,未来电价波动将成为常态,绿电
2025年,“十四五”规划步入收官之年,新能源、储能产业发展迎来关键节点。随着峰谷差价政策调整与电力市场化改革加速,工商业储能行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发展,驶入增长“快车道”。4月16日,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租”)在杭州隆重举办了以“聚势储能新机遇,共建绿色生态圈”
2025年4月15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发布《2025年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以下简称结算细则)。相较2024年,新版结算细则全面优化结算机制,涵盖发电侧、用电侧、新型储能及资金管理四大领域,为四川电力市场结算提供制度保障。(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1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转发新疆能监办《关于印发新疆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新监能市场[2025]24号)。文件明确,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的电力市场监管,其中涉及跨省跨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疆能源监管办对电力市场成员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管:(一)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1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湖北省电力市场结算操作指引的通知。文件明确,本指引适用于2025年湖北省电力市场交易结算工作,包括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执行政府定价的优先发电电量视为厂网间双边交易电量,纳入中长期管理;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市场化采购电量部分与发电企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广东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探索新型分布式光伏发展模式。开展“源网荷储、光伏+绿电、光伏+低碳”等新应用研究,探索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鼓励光伏项目开发碳
记者从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获悉,截至4月21日,内蒙古通过“五交三直”8条特高压输电通道,累计外送电量突破7000亿千瓦时,达到7006.86亿千瓦时,相当于2.7亿户家庭1年用电量,就地转化超2.3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6.9亿吨,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内蒙古是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多年来,国
一季度,南方电网经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38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增速高于全国1.5个百分点,较1-2月累计增速提高1个百分点,体现南方区域经济运行起步平稳、开局良好,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巩固。从分产业看,一季度,南方电网经营区域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用电量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7.4%
4月21日,四川成都供电公司发布提升班组核心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数智赋能班组建设”等重点举措,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实现班组业务在线化、作业移动化、信息透明化,进一步提高班组作业效率。近年来,成都供电公司将加强班组核心能力建设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内容,促进数字化成果在班组落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1日,四川甘孜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甘孜州留存电量用户侧激励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明确,建立以度电税收、度电产值、计划执行率及吸纳就业为核心的效益评价体系,对综合效益突出的企业实施年度电量奖励和月度交易优先安排,促进留存
4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文件明确,2025年,完成煤电灵活性改造2000万千瓦左右,建成新型储能3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重点任务方面,新能源结构优化行动:1.加快发展风电。快速提升风电装机规模,减少电力系统调节压力。海上风电建成华能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文件明确,2025年,完成煤电灵活性改造2000万千瓦左右,建成新型储能3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文件提出,大力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支持采用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
文/赵云灏作者供职于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崔正湃姚冬作者供职于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成为完善全国电力统一大市场,支撑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2024年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发改能源〔2024
2015年电改9号文出台开启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已历经十年,处于改革潮头的南方区域从独具特色的省级市场发展为创新融合的区域市场,走过了一条破冰、融合、发展的电力市场化改革之路。正可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让我们重温十年改革历程,总结经验教训,在新的历史起点再出发。(来源:电联新媒作者:梁
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中国华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国资国企的新使命新定位,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
3月份,河南全省风光新能源单月发电量首次突破100亿千瓦时,达到103.5亿千瓦时,较历史最大值增加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3%。“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河南省风光新能源装机实现跨越式发展,风光新能源装机年均增速达30%。截至今年3月底,河南全省风光新能源装机跨越7000万千瓦,达到7003万千瓦,同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3月份江苏电力市场经营主体目录。截至2025年3月31日,江苏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共计145791家,其中发电企业1880家,售电公司231家,分布式聚合商33家,独立储能企业46家,虚拟电厂19家,电力用户143582家(一类用户41家,二类用户143541家)。市场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1日,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发布经营主体目录的公告。文件明确,截至目前,江西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经营主体共计15855家,其中发电企业3956家(直购发电企业239家,非直购发电企业3717家)、电网企业1家、售电公司61家、电力用户11837家。其中本月市场注册(注销)生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浙江慈溪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慈溪市有序用电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完善电力需求响应举措。要继续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引导电力用户根据激励政策,主动改变用电行为,实现削峰填谷,挖掘用电低谷的填谷响应需求,缓解电网调峰压力。进一步深
近日,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值得注意的有:(1)农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小型地面电站光伏发电项目归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需统筹纳入全省建设方案。(2)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电力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可将项目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作为新增集中式
北极星储能网讯: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征求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意见通知》,其中拉大了峰谷电价上下浮动比例,同时取消早高峰时段、新增了午间低谷时段。文件提出,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蓄能)装置、开展综合能源管理等方式,主动减少高峰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15年《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后,我国在价格改革领域的又一重要政策文件,旨在进一步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优化价格治理体系。《意见》面向电力行业的价格机制改革部署了一系列重要工作
4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文件明确,2025年,完成煤电灵活性改造2000万千瓦左右,建成新型储能3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重点任务方面,新能源结构优化行动:1.加快发展风电。快速提升风电装机规模,减少电力系统调节压力。海上风电建成华能半
文/赵云灏作者供职于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崔正湃姚冬作者供职于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成为完善全国电力统一大市场,支撑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2024年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发改能源〔2024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4月第二批电力用户市场注销的公示。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4〕9号)和《新疆电力市场电力用户注册服务指南》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4月第二批市场注销电力用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0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本规则适用于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所有成员必须遵守本规则。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主体具体指新疆省调直调、参与疆内电力电量平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0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修订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新监能市场〔2022〕93号)第一章第四条修改为:规则所称电力中长期交易主要是指符合注册基本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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