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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省级口岸管理体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省机场集团、省港航集团等。
(5)推进市场化、开放型展会平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贸促会等。
(6)提升世界制造业大会影响力。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外办(港澳办)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7)办好全球科创资本(安徽)大会。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研究中心、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行、省能源集团、国元金控集团、省投资集团、华安证券、徽商银行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8)办好“天下徽商”圆桌会。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等,省政府驻北京、上海、广州办事处。
(9)办好国际商协会高峰会议。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贸促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10)深化对台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台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台联、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
(11)深化对港澳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港澳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
(12)深化侨务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侨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侨联、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
(13)推进国际友城建设,加强与德国等欧洲国家友城务实合作,聚集RCEP国家拓展友城关系。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外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贸促会、合肥海关等。
48﹒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1)开展营商环境问题大起底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营商环境对标沪苏浙,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潘朝晖。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做到行政权力公开。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编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3)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4)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资源局等。
(5)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加快港航、机场、煤电等资源整合。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港航集团、省民航机场集团等。
(7)实施省属企业布局新兴产业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8)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提高到5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9)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发展壮大通航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等,芜湖、六安、安庆市人民政府。
(10)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组建数字江淮公司,设立省大数据交易服务机构,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11)实施上市公司倍增和基金规模倍增计划,设立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加强与京沪港深交易所合作,力争新增上市企业30家。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证监局等。
(12)开展数字赋能普惠金融专项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13)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十、稳妥有序推进“双碳”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49﹒实施碳达峰行动。
(1)出台碳达峰实施方案。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推进能源综合改革创新。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管局、省乡村振兴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省电力公司、皖能集团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3)开展“双碳”科技创新专项,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
(4)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实施用能预算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探索开展能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等。
(6)严格审批新增“两高”项目,加强存量项目节能挖潜。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等。
(7)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减量替代。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
(8)布局建设一批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350万千瓦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电力公司等。
(9)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10)加快“外电入皖”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50﹒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新建、改造城市排水管网1000公里以上,新增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30万吨。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
(3)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4)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41.5%。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科院等。
(5)实施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2%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源头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加强固废危废环境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8)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
(9)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1﹒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1)出台实施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实施新一轮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提升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全面展开“四廊两屏”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引江济淮集团等。
(4)加快马鞍山“白菜心”工程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
(5)加快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6)加快合肥骆岗中央公园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等。
(7)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8)高水平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深入推进“五大森林”行动,完成造林绿化14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9)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
(10)协同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宣城、黄山市人民政府。
(11)支持黄山市争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黃山市人民政府。
(12)深入落实长江“十年禁渔”。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十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共享发展
52﹒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1)坚持共同富裕目标导向,推进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工程,拓宽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渠道。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2)以产业结构调整引领就业结构优化,不断增加高质量就业岗位供给,逐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完善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创新要素参与分配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数据资源局等。
53﹒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1)全面展开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2)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0所,支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3)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智慧学校运用。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4)完善“双减”配套措施。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5)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6)扎实推进部省共建技能安徽。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7)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乡村振兴局、省税务局等。
(8)大力支持“双一流”高校和高峰学科建设,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和生均拨款分配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办好特殊教育,完善终身学习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残联、省税务局等。
(10)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多措并举保持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1)加大教育领域机构编制保障,深化高校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持续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达标、结构优化、动态调整工作,加强学前教育体制机制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2)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54﹒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
(1)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4)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现医疗救助对象全部纳入基本医保覆盖范围。加强医保基金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省税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5)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7)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省税务局等。
(8)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增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1500个。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医保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10)实施“善行安徽”行动,积极发展慈善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红十字会、省税务局等。
(11)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9.85万套,新开工棚户区改造9.68万套,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12)进一步做好红十字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红十字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13)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妇儿工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等。
(14)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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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江苏电力市场现货第五次结算试运行期间中长期交易合同曲线分解和分时段能量块交易工作安排的通知,本次组织参与结算试运行的相关市场主体分解6月1日-30日全天24个小时电力曲线。并在分解所得曲线的基础上,开展实际结算试运行日(6月13日-26日)的分
电力期货市场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来源:微信公众号“中能传媒研究院”作者:祝强唐惠珽吴凯)(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近日发布《能源聚合商聚合新能源企业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公告,参加安徽电力市场的能源聚合商聚合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应按照本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并依据本合同约定严格履约。如需对示范文本中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应在合同预留双方约定的条款中进行约定。详
近日,贵州能源监管办召开座谈会听取贵州电网公司和电力交易中心关于电力市场运营、代理购电价格形成及市场购电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会议围绕贵州电力市场化改革及做好代理购电工作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贵州能源监管办就电力中长期交易、绿电交易、区域现货结算试运行、强化代理购电,以市场方式助
有关电费管理的系列文章更新至今,我们对于与企业用电有关的电量、电价和最终的费用基本上梳理了一圈。从费用的角度上看,我们将企业电费拆分成电量电费、基本电费和力调电费。而前两者均可继续拆分成结算量和结算价乘积的形式。(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依靠电表形成抄见量,再依靠计量规则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重庆两江新区公共机构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倡议书发布,积极参与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详情如下:两江新区公共机构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倡议书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夏日用电高峰期,新区机关党委、机关事务中心联合发布《两江新区公共机构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倡议书》,积极引导全区公共机构
1-4月,全市经济发展实现良好开局,电力消费快速增长。据电力部门数据反馈,2024年1-4月,全市全社会用电量达243.6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13.5%。一、总体情况分产业看,第一产业1-4月用电量为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0.5%;第二产业用电量为22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7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2024年1-3月各地区工业用电量完成情况。详情如下:
2024年1-4月,全省发电量33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其中:水电11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8%;火电55.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5.7%;太阳能11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5%;风电5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6%。2024年1-4月,全社会用电量36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4亿千瓦时,
5月23日,由国网能源研究院联合国家气候中心主办的2024年中国电力供需分析报告发布会在京召开。国网能源院经济与能源供需研究所在会上发布《中国电力供需分析报告2024》的研究报告。根据预测,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9.8万亿kW·h,比上年增长6.5%。全年新投产装机容量比上年增长9.4%,规模再创
4月份,安徽省能源供需形势平稳有序,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全社会用电量较快增长。4月份,全社会用电量2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1—4月,全社会累计用电量109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6%。截至4月底,全社会发电装机容量1.1亿千瓦,当月新增发电装机145万千瓦。煤炭稳产稳供持续推进。4月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省统计局发布2024年1-4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主要数据。1-4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364.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注:数据来自国家电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一、山东市场整体供需情况回顾山东市场自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的整体供需情况如图:(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凌佳怡)二、直调负荷分析1.用电量构成:以第二产业用电为主山东省是工业大省,全社会用电量构成中,第二产业用电量占比连续几年稳定在75%左右,第三产业用电量占比稳定在12%左右。第二产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1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5月份新闻发布会,并通报1—4月份发用电有关情况。从发电量看,1—4月份,全国规上工业发电293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4月份发电6901亿千瓦时,增长3.1%;其中,火电、水电、核电、太阳能发电分别增长1.3%、21.0%、5.9%、21.4%。从用电量看,1—4
1-4月五省区全社会用电量5003亿千瓦时●第一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9.6%●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0.3%●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5%●城乡居民用电量同比增长11.6%生产●工业用电量3012亿千瓦时,占五省区全社会用电量60.2%●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4.4%●“三新”行业用电量同比增长超四成消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7月山西电力零售交易的公告,2024年6月1日9:00-6月24日15:00,零售用户选择零售商品下单。售电公司、零售用户如需解除零售合约,须在交易截止日期2个自然日前(即2024年6月22日24时前)完成解约操作。详情如下:
从白酒酿造、医药健康等传统优势产业,到“富矿精开”的新能源材料研发生产,再到“东数西算”的大数据产业……如今,越来越多的贵州企业,通过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实现绿色发展。今年1至4月,贵州绿色电力交易电量达7.97亿千瓦时,同比净增6.88亿千瓦时,增长了6.3倍,市场规模增长迅猛。作为电力中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重庆两江新区公共机构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倡议书发布,积极参与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详情如下:两江新区公共机构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倡议书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夏日用电高峰期,新区机关党委、机关事务中心联合发布《两江新区公共机构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倡议书》,积极引导全区公共机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供电可靠性以及供电中断对人身安全、政治、经济、环境保护、社会秩序造成的损失或者影响的程度,将重要电力用户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特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
5月20日,广州市发布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24〕2号),其中明确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要求,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一)特级重要电力用户至少应具备三路电源供电,其中两路电源应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任何两路电源发生故障时,第三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导语现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于1983年颁发,作为一种用户侧无功负荷管理机制,已有近40年未作修改。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无功补偿装置自动化技术的日益成熟,现行的功率因数考核出现了考核标准偏低、考核方法不够科学等问题,导致了电网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利益失衡,对全社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6月份第三批新增准入电力用户名单公示的通知,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5月第二批工商业电力用户注册、变更等相关情况的公示,5月第二批在电力交易平台申请市场注册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共计21户。公示期限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7日。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5月第二批工商业电力用户注册、变更等相关情况的公示新疆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4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4年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6月份第二批新增准入电力用户名单,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4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电力用户(用电户号)退出名单,将截至2024年4月30日,已在电力营销部门过户(户号已不再归属于当前市场主体)、销户、用电性质变化(转为非工商业用户),但未在交易平台退出的电力用户(用电户号),以及在电力交易平台自愿注销退市的电力用户名单予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4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中提到,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有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02〕821号)明确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成交价格应在对标当地燃煤市场化均价基础上,进一步体现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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