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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十四五”时期,基本建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标准、市场和监管体系,构建以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为引领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机制。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
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对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
创新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机制。在农村地区优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沼气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接入电网,电网企业等应当优先收购其发电量。鼓励利用农村地区适宜分散开发风电、光伏发电的土地,探索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农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经营模式。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
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发改能源〔2022〕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能源生产和消费相关活动是最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大力推动能源领域碳减排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以及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围绕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现有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治理方式等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从国情实际出发,统筹发展与安全、稳增长和调结构,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科学有序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加强顶层设计,发挥制度优势,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处理好转型各阶段不同能源品种之间的互补、协调、替代关系,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统筹推进全国及各地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保障安全、有序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先立后破,坚持全国“一盘棋”,加强转型中的风险识别和管控。在加快形成清洁低碳能源可靠供应能力基础上,逐步对化石能源进行安全可靠替代。
――坚持创新驱动、集约高效。完善能源领域创新体系和激励机制,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贯彻节约优先方针,着力降低单位产出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增强能源系统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公平开放、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规划引领、政策扶持、市场监管等方面加强引导,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基本建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标准、市场和监管体系,构建以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为引领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机制。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
二、完善国家能源战略和规划实施的协同推进机制
(四)强化能源战略和规划的引导约束作用。以国家能源战略为导向,强化国家能源规划的统领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国家能源规划部署和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能源规划,明确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目标和任务,在规划编制及实施中加强各能源品种之间、产业链上下游之间、区域之间的协同互济,整体提高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供应安全保障水平。加强能源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健全规划动态调整机制。
(五)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监测评价机制。重点监测评价各地区能耗强度、能源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能源消费碳排放系数等指标,评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机制、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完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考核机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年度计划及能源规划等确定的能源相关约束性指标,强化相关考核。鼓励各地区通过区域协作或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等方式,满足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等指标要求。
(六)健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组织协调机制。国家能源委员会统筹协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战略、发展规划、行动方案和政策体系等。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能源安全与发展协调机制,协调开展跨省跨区电力、油气等能源输送通道及储备等基础设施和安全体系建设,加强能源领域规划、重大工程与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衔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按年度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安全保障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建设台账,完善督导协调机制。
三、完善引导绿色能源消费的制度和政策体系
(七)完善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合理确定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逐步建立能源领域碳排放控制机制。制修订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对重点用能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统筹考虑各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开发利用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将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及最低比重目标科学分解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推动地方建立健全用能预算管理制度,探索开展能耗产出效益评价。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用能权交易市场、绿色电力交易市场。
(八)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建立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机制,推动各类社会组织采信认证结果。建立电能替代推广机制,通过完善相关标准等加强对电能替代的技术指导。完善和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促进绿色电力消费。鼓励全社会优先使用绿色能源和采购绿色产品及服务,公共机构应当作出表率。各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采用先进能效和绿色能源消费标准,大力宣传节能及绿色消费理念,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高水平绿色能源消费示范建设,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
(九)完善工业领域绿色能源消费支持政策。引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能源替代,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率先形成低碳、零碳能源消费模式。鼓励建设绿色用能产业园区和企业,发展工业绿色微电网,支持在自有场所开发利用清洁低碳能源,建设分布式清洁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统,对余热余压余气等综合利用发电减免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完善支持自发自用分布式清洁能源发电的价格政策。在符合电力规划布局和电网安全运行条件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创新电力输送及运行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就近向产业园区或企业供电,鼓励产业园区或企业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鼓励新兴重点用能领域以绿色能源为主满足用能需求并对余热余压余气等进行充分利用。
(十)完善建筑绿色用能和清洁取暖政策。提升建筑节能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和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健全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统。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供热设施智能化建设,鼓励按热量收费,鼓励电供暖企业和用户通过电力市场获得低谷时段低价电力,综合运用峰谷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和输配电价机制等予以支持。落实好支持北方地区农村冬季清洁取暖的供气价格政策。
(十一)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能源清洁替代政策。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行绿色低碳交通设施装备。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用能成本。对交通供能场站布局和建设在土地空间等方面予以支持,开展多能融合交通供能场站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试点示范,推动车桩、船岸协同发展。对利用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设新能源设施的,鼓励对同一省级区域内的项目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核准(备案)。
四、建立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机制
(十二)建立清洁低碳能源资源普查和信息共享机制。结合资源禀赋、土地用途、生态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以市(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全面开展全国清洁低碳能源资源详细勘查和综合评价,精准识别可开发清洁低碳能源资源并进行数据整合,完善并动态更新全国清洁低碳能源资源数据库。加强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衔接,及时将各类清洁低碳能源资源分布等空间信息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以适当方式与地方各级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等共享。提高可再生能源相关气象观测、资源评价以及预测预报技术能力,为可再生能源资源普查、项目开发和电力系统运行提供支撑。构建国家能源基础信息及共享平台,整合能源全产业链信息,推动能源领域数字经济发展。
(十三)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对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各地区按照国家能源战略和规划及分领域规划,统筹考虑本地区能源需求和清洁低碳能源资源等情况,在省级能源规划总体框架下,指导并组织制定市(县)级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区域能源供应相关实施方案。各地区应当统筹考虑本地区能源需求及可开发资源量等,按就近原则优先开发利用本地清洁低碳能源资源,根据需要积极引入区域外的清洁低碳能源,形成优先通过清洁低碳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并逐渐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鼓励各地区建设多能互补、就近平衡、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系统。
(十四)创新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机制。在农村地区优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沼气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接入电网,电网企业等应当优先收购其发电量。鼓励利用农村地区适宜分散开发风电、光伏发电的土地,探索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农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经营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专业化企业共同投资经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加大对农村电网建设的支持力度,组织电网企业完善农村电网。加强农村电网技术、运行和电力交易方式创新,支持新能源电力就近交易,为农村公益性和生活用能以及乡村振兴相关产业提供低成本绿色能源。完善规模化沼气、生物天然气、成型燃料等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机制。
(十五)建立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的国土空间管理机制。围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考虑清洁低碳能源开发以及能源输送、储存等基础设施用地用海需求。完善能源项目建设用地分类指导政策,调整优化可再生能源开发用地用海要求,制定利用沙漠、戈壁、荒漠土地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的土地支持政策,完善核电、抽水蓄能厂(场)址保护制度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走廊用地需求,建立健全土地相关信息共享与协同管理机制。严格依法规范能源开发涉地(涉海)税费征收。符合条件的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可按规定申请减免海域使用金。鼓励在风电等新能源开发建设中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五、完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运行机制
(十六)加强新型电力系统顶层设计。推动电力来源清洁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适应新能源电力发展需要制定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鼓励各类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对现有电力系统进行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性评估,在电网架构、电源结构、源网荷储协调、数字化智能化运行控制等方面提升技术和优化系统。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基础理论研究,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研究制定新型电力系统相关标准。推动互联网、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与电力系统融合发展,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构建智慧能源体系。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技术体系建设,开展相关技术试点和区域示范。
(十七)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局域深度利用和广域输送的电网体系。整体优化输电网络和电力系统运行,提升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输送和消纳能力。通过电源配置和运行优化调整尽可能增加存量输电通道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明确最低比重指标并进行考核。统筹布局以送出可再生能源电力为主的大型电力基地,在省级电网及以上范围优化配置调节性资源。完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间协议与电力市场相结合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和消纳协同机制,加强省际、区域间电网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跨省跨区电价形成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范围消纳。大力推进高比例容纳分布式新能源电力的智能配电网建设,鼓励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和微电网。电网企业应提升新能源电力接纳能力,动态公布经营区域内可接纳新能源电力的容量信息并提供查询服务,依法依规将符合规划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和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做到应并尽并。
(十八)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推动重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运行,完善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交易有机衔接机制,探索容量市场交易机制,深化输配电等重点领域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促进电力绿色低碳发展。完善有利于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的电力交易机制,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鼓励新能源发电主体与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等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支持微电网、分布式电源、储能和负荷聚合商等新兴市场主体独立参与电力交易。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支持分布式发电(含电储能、电动车船等)与同一配电网内的电力用户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就近进行交易,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提供输电、计量和交易结算等技术支持,完善支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价格政策及市场规则。完善支持储能应用的电价政策。
(十九)完善灵活性电源建设和运行机制。全面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完善煤电机组最小出力技术标准,科学核定煤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因地制宜建设既满足电力运行调峰需要、又对天然气消费季节差具有调节作用的天然气“双调峰”电站;积极推动流域控制性调节水库建设和常规水电站扩机增容,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探索中小型抽水蓄能技术应用,推行梯级水电储能;发挥太阳能热发电的调节作用,开展废弃矿井改造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研究示范,逐步扩大新型储能应用。全面推进企业自备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调节,鼓励工业企业发挥自备电厂调节能力就近利用新能源。完善支持灵活性煤电机组、天然气调峰机组、水电、太阳能热发电和储能等调节性电源运行的价格补偿机制。鼓励新能源发电基地提升自主调节能力,探索一体化参与电力系统运行。完善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更好发挥相关设施调节作用。
(二十)完善电力需求响应机制。推动电力需求响应市场化建设,推动将需求侧可调节资源纳入电力电量平衡,发挥需求侧资源削峰填谷、促进电力供需平衡和适应新能源电力运行的作用。拓宽电力需求响应实施范围,通过多种方式挖掘各类需求侧资源并组织其参与需求响应,支持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发电等用户侧可调节资源,以及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系统运行调节。明确用户侧储能安全发展的标准要求,加强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需求响应市场化建设,探索建立以市场为主的需求响应补偿机制。全面调查评价需求响应资源并建立分级分类清单,形成动态的需求响应资源库。
(二十一)探索建立区域综合能源服务机制。探索同一市场主体运营集供电、供热(供冷)、供气为一体的多能互补、多能联供区域综合能源系统,鼓励地方采取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区域综合能源服务投资经营主体。鼓励增量配电网通过拓展区域内分布式清洁能源、接纳区域外可再生能源等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公共电网企业、燃气供应企业应为综合能源服务运营企业提供可靠能源供应,并做好配套设施运行衔接。鼓励提升智慧能源协同服务水平,强化共性技术的平台化服务及商业模式创新,充分依托已有设施,在确保能源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六、完善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机制
(二十二)完善煤炭清洁开发利用政策。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按照能源不同发展阶段,发挥好煤炭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基础作用。建立煤矿绿色发展长效机制,优化煤炭产能布局,加大煤矿“上大压小、增优汰劣”力度,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制定矿井优化系统支持政策,完善绿色智能煤矿建设标准体系,健全煤矿智能化技术、装备、人才发展支持政策体系。完善煤矸石、矿井水、煤矿井下抽采瓦斯等资源综合利用及矿区生态治理与修复支持政策,加大力度支持煤矿充填开采技术推广应用,鼓励利用废弃矿区开展新能源及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依法依规加快办理绿色智能煤矿等优质产能和保供煤矿的环保、用地、核准、采矿等相关手续。科学评估煤炭企业产量减少和关闭退出的影响,研究完善煤炭企业退出和转型发展以及从业人员安置等扶持政策。
(二十三)完善煤电清洁高效转型政策。在电力安全保供的前提下,统筹协调有序控煤减煤,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保供需要,加强煤电机组与非化石能源发电、天然气发电及储能的整体协同。推进煤电机组节能提效、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根据能源发展和安全保供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机组。充分挖掘现有大型热电联产企业供热潜力,鼓励在合理供热半径内的存量凝汽式煤电机组实施热电联产改造,在允许燃煤供热的区域鼓励建设燃煤背压供热机组,探索开展煤电机组抽汽蓄能改造。有序推动落后煤电机组关停整合,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原则上不新增企业燃煤自备电厂,推动燃煤自备机组公平承担社会责任,加大燃煤自备机组节能减排力度。支持利用退役火电机组的既有厂址和相关设施建设新型储能设施或改造为同步调相机。完善火电领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和试验示范项目支持政策。
(二十四)完善油气清洁高效利用机制。提升油气田清洁高效开采能力,推动炼化行业转型升级,加大减污降碳协同力度。完善油气与地热能以及风能、太阳能等能源资源协同开发机制,鼓励油气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建设分布式能源设施,在油气田区域内建设多能融合的区域供能系统。持续推动油气管网公平开放并完善接入标准,梳理天然气供气环节并减少供气层级,在满足安全和质量标准等前提下,支持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天然气等清洁燃料接入油气管网,探索输气管道掺氢输送、纯氢管道输送、液氢运输等高效输氢方式。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加强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推广示范,扩大二氧化碳驱油技术应用,探索利用油气开采形成地下空间封存二氧化碳。
七、健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安全保供体系
(二十五)健全能源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全国以及分级分类的能源生产、供应和消费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能源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区域能源综合监测体系,电网、油气管网及重点能源供应企业要完善经营区域能源供应监测平台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加强能源预测预警的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建立涵盖能源、应急、气象、水利、地质等部门的极端天气联合应对机制,提高预测预判和灾害防御能力。健全能源供应风险应对机制,完善极端情况下能源供应应急预案和应急状态下的协同调控机制。
(二十六)构建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防御体系。各类发电机组运行要严格遵守《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煤电机组退出审核机制,承担支持电力系统运行和保供任务的煤电机组未经许可不得退出运行,可根据机组性能和电力系统运行需要经评估后转为应急备用机组。建立各级电力规划安全评估制度,健全各类电源并网技术标准,从源头管控安全风险。完善电力电量平衡管理,制定年度电力系统安全保供方案。建立电力企业与燃料供应企业、管输企业的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机制,确保极端情况下能源供应。建立重要输电通道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提升重要输电通道运行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完善负荷中心和特大型城市应急安全保障电源体系。完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控体系,加强电力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有关电力企业的电力安全生产和供应保障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推进电力应急体系建设,强化新型储能设施等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电力应急保障体系,完善电力应急制度、标准和预案。
(二十七)健全能源供应保障和储备应急体系。统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能源供应安全保障,提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各种极端情况的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优化能源储备设施布局,完善煤电油气供应保障协调机制。加快形成政府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生产经营库存有机结合、互为补充,实物储备、产能储备和其他储备方式相结合的石油储备体系。健全煤炭产品、产能储备和应急储备制度,完善应急调峰产能、可调节库存和重点电厂煤炭储备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煤炭应急储备体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供气企业、管输企业、城镇燃气企业各负其责的多层次天然气储气调峰和应急体系。制定煤制油气技术储备支持政策。完善煤炭、石油、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探索建立氢能产供储销体系。按规划积极推动流域龙头水库电站建设,提升水库储能、运行调节和应急调用能力。
八、建立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科技创新体系
(二十八)建立清洁低碳能源重大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并发挥好能源领域国家实验室作用,形成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突破一批清洁低碳能源关键技术。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共建国家能源领域研发创新平台,推进各类科技力量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围绕能源领域相关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等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实施能源重大科技协同创新研究。加强新型储能相关安全技术研发,完善设备设施、规划布局、设计施工、安全运行等方面技术标准规范。
(二十九)建立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机制。推动构建以需求端技术进步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上下游协同、供应链协作的清洁低碳能源技术创新促进机制。依托大型新能源基地等重大能源工程,推进上下游企业协同开展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制造和应用,通过工程化集成应用形成先进技术及产业化能力。加快纤维素等非粮生物燃料乙醇、生物航空煤油等先进可再生能源燃料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及产业化示范。推动能源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及产品与清洁低碳能源融合创新,加快智能光伏创新升级。依托现有基础完善清洁低碳能源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推动研发设计、计量测试、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服务业与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链深度融合。建立清洁低碳能源技术成果评价、转化和推广机制。
(三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支持资金投入大、研究难度高的战略性清洁低碳能源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完善支持首台(套)先进重大能源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政策,推动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强化国有能源企业节能低碳相关考核,推动企业加大能源技术创新投入,推广应用新技术,提升技术水平。
九、建立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财政金融政策保障机制
(三十一)完善支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大对清洁低碳能源项目、能源供应安全保障项目投融资支持力度。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统筹支持能源领域对碳减排贡献度高的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重大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和现有低碳转型相关基金要将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化石能源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等作为重点支持领域。推动清洁低碳能源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市场化投融资,研究将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范围。中央财政资金进一步向农村能源建设倾斜,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农村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建设、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节能等。
(三十二)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政策。探索发展清洁低碳能源行业供应链金融。完善清洁低碳能源行业企业贷款审批流程和评级方法,充分考虑相关产业链长期成长性及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贡献。创新适应清洁低碳能源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券,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项目的支持;鼓励发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支持化石能源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探索推进能源基础信息应用,为金融支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信息服务支撑。鼓励能源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披露碳排放相关信息。
十、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国际合作
(三十三)促进“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鼓励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一带一路”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推进“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务实合作,探索建立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合作机制。引导企业开展清洁低碳能源领域对外投资,在相关项目开展中注重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推动建设能源合作最佳实践项目。依法依规管理碳排放强度高的产品生产、流通和出口。
(三十四)积极推动全球能源治理中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合作。建设和运营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和国际能源变革论坛等,力争在全球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中发挥更好作用。依托中国―阿盟、中国―非盟、中国―东盟、中国―中东欧、亚太经合组织(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等合作平台,持续支持可再生能源、电力、核电、氢能等清洁低碳能源相关技术人才合作培养,开展能力建设、政策、规划、标准对接和人才交流。提升与国际能源署(IEA)、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等国际组织的合作水平,积极参与并引导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G20)、APEC、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合作。
(三十五)充分利用国际要素助力国内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吸引和引导外资投入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领域。完善鼓励外资融入我国清洁低碳能源产业创新体系的激励机制,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绿色电力认证国际合作,倡议建立国际绿色电力证书体系,积极引导和参与绿色电力证书核发、计量、交易等国际标准研究制定。推动建立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合作平台等清洁低碳能源技术创新国际合作平台,支持跨国企业在华设立清洁低碳能源技术联合研发中心,促进清洁低碳、脱碳无碳领域联合攻关创新与示范应用。
十一、完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治理机制
(三十六)健全能源法律和标准体系。加强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法制建设,修订和完善能源领域法律制度,健全适应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的能源法律制度体系。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清理现行能源领域法律法规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健全清洁低碳能源相关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和制修订清洁高效火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核电、储能、氢能、清洁能源供热以及新型电力系统等领域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推动太阳能发电、风电等领域标准国际化。鼓励各地区和行业协会、企业等依法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能源领域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建立和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技术标准及相应的碳排放量、碳减排量等核算标准。
(三十七)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简政放权,继续下放或取消非必要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能源领域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创新活力。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能源领域。优化清洁低碳能源项目核准和备案流程,简化分布式能源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创新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建设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区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多部门联审机制,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
(三十八)加强能源领域监管。加强对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能源市场交易、清洁低碳能源利用等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能源市场秩序。稳步推进能源领域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加强对有关企业在规划落实、公平开放、运行调度、服务价格、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监管。健全对电网、油气管网等自然垄断环节企业的考核机制,重点考核有关企业履行能源供应保障、科技创新、生态环保等职责情况。创新对综合能源服务、新型储能、智慧能源等新产业新业态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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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由华为数字能源举办的“碳路中国价值共赢——2025华为中国数字能源数据中心设计院研讨会-华北站”成功举办。会议聚焦AI智算热点趋势,云集各大设计院多位总工及设计师等技术专家,解析数据中心行业政策、分享行业前沿技术应用和最新设计方案与实践,共同开拓AI智算时代数据中心高质量发展新路
近日,江增重工完全自主研发的单台三级离心式高温热泵压缩机组,圆满完成联调联试,正式投入运行。该机组的诞生,刷新了从研发到交付的新纪录,展现出江增重工卓越的项目执行能力与对市场需求的敏锐捕捉。据测算,该机组每年能为客户创造近千万元的经济效益,并每年减少14000吨碳排放,成为行业绿色低
日前,山西晋中市政府印发《晋中市碳达峰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3%以上,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达到峰值。详情如下:晋
“截至2024年底,我国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599万千瓦,发电量达到2083亿千瓦时,生物质供热约5亿吉焦。生物天然气产量约5亿立方米,生物柴油、生物燃料乙醇、生物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的发展也取得了显著进展。”在4月10日召开的“2025生物质能创新发展论坛”上,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会长于彤说。
4月16日,中国能建中电工程西北院(简称“西北院”)与三峡陆上新能源总部在呼和浩特成功签署三峡蒙能东胜热电近区(色连)4×1000MW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简称“东胜热电”)。西北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史东与三峡陆上新能源总部党委书记,三峡陆上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陈辉见证签约并致辞。
近日,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二公司中标湘投能源湖南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主体工程烟塔标段,包括2座191.288米双曲线型自然通风冷却塔,1座240米双内筒集束烟囱。该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建设2台百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成为
自2024年7月,哈密绿电绿证交易服务站在中心营业厅正式挂牌成立以来,这个占地不足200平方米的服务站,便肩负起推动区域能源结构转型、撬动新能源产业升级的重要使命。作为西北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哈密正通过绿电绿证交易机制的创新实践,在戈壁滩上书写着绿色发展的新篇章。截至今年4月15日,服务站累
加强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全力保障经济社会用电需求;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提高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用电需要;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动力活力……一季度,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坚持干字当头、开拓进取,推动各项工作开局良好
4月17日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东北分部获悉,一季度,东北电网跨区外送电量合计170.15亿千瓦时,创历史新高;新能源电量跨区外送139亿千瓦时,首次突破百亿大关。在“双碳”目标引领下,东北地区驶入新能源发展的快车道,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截至2024年年底,东北电网新能源装机容量达1.03亿千瓦,占总
4月16日上午,上海交易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余旭峰带队拜访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国家电网总会计师、党组成员陈西接待余旭峰一行。双方围绕加强沟通对接、深化多领域业务合作进行深入交流。余旭峰感谢国家电网热情接待,简要介绍了上海交易集团业务布局及创新发展情况。他表示,
近日,国网江西经研院“电网土建技术研究创新实验室”正式获得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批复成立,将为电力基础设施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创新动力。在前期的评估过程中,国网江西电力组织专家评审组通过现场考察、资料审阅和技术答辩等方式,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科研条件及成果转化能力进行了
4月16日上午,上海交易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余旭峰带队拜访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国家电网总会计师、党组成员陈西接待余旭峰一行。双方围绕加强沟通对接、深化多领域业务合作进行深入交流。余旭峰感谢国家电网热情接待,简要介绍了上海交易集团业务布局及创新发展情况。他表示,
4月16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吕军,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张传江在总部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丁焰章举行会谈。双方就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进行友好交流。中国大唐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曲波;中国电建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小军参加会谈。吕军、张传江对丁焰章一
4月16日,国家能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到国电电力调研,主持召开座谈会,要求国电电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效率效益,聚焦能源电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新一代煤电技术升级,积极提升现役机组安全技术水平,为集团公司建设世界
4月10日,包钢轨梁厂1#线加热炉脱硫、2#线加热炉脱硫脱硝设施运营总包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轨梁厂1#线加热炉脱硫、2#线加热炉脱硫脱硝设施运营总包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轨梁厂1#线加热炉脱硫、2#线加热炉脱硫脱硝设施运营总包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
近日,国家能源集团“复杂发电工程数字化设计建造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顺利通过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该项目开发出完全自主可控的BIMBase图形引擎,实现了引擎及平台的全国产化,完成了在新能源、水电、火电等典型发电工程的示范应用,整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为能源行业数字化转型注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7日,上海簇睿低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模块化制氢项目招标公告,本次招标包括模块化制氢项目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投标截止时间为4月28日。原文如下: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补齐空气质量不优的短板弱项,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咸阳印发了《咸阳市2025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分为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加强组织保障三个部分。目标要求:以减排、减煤、减卡为重点,处理好高质量
日前,浙江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上墅乡公共建筑光伏项目运营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称为推广清洁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同时也增加我乡各村集体收入,计划开展拟对上墅乡各村相关房屋屋面出租,用于安装太阳能光伏板,面积约5000平方米(最终按实际估算)。安装并网后最低价220元,20年每年
低碳能源转型的路径比想象中要复杂得多。(来源:石油Link文|郡程)你上一次听到关于“能源转型”的讨论是在什么时候?世界风云变幻,每天都有新鲜话题。近两年尤其是2024年底以来,世界持续围绕着特朗普回归、关税战,以及俄乌冲突、巴以冲突展开,“能源转型”似乎已经成为一个相当久远的名词,不复全
3月27日,陕西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低碳能源。持续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禁新增煤电装机规模。推动燃煤热电企业关停。加快优化集中供热结构。2025年热电机组采暖季热电比平均保持在110%以
4月3日,湖南省省委书记沈晓明围绕“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这一主题开展“十五五”规划专题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会上,沈晓明听取全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十五五”规划布局情况汇报,并且当天来到国网湖南电力调控中心调研。深入了解全省电网建设运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情况,指出要抓住国家统一大市场
近日,海尔新能源宣布成功通过ISO37301:2021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成为光伏、风电、储能、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及逆变器领域中率先获此国际标准认证的企业之一。此次认证标志着海尔新能源在合规管理方面达到了国际标准要求,助力全球化快速发展。ISO37301:2021作为一项国际权威标准,凭借其严谨客观的评定体系
4月16日,中国极地研究中心极地清洁能源首席科学家、太原理工大学校长孙宏斌表示,随着中国南极秦岭站首个规模化新能源系统启用、《南极清洁能源利用技术十二年发展纲要》发布等,中国技术和理念正推动南极考察快速进入绿色能源时代。“如何在南极实现清洁能源转型是全球科学界的重要议题。”孙宏斌在
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在4月2日宣布的关税政策已经导致多个电池储能项目交易落空。特朗普宣布,对与美国存在贸易顺差的国家实施所谓的“对等关税”,并对所有进口商品加征10%普遍关税。该政策原定于4月9日生效,但特朗普决定给予90天缓冲期,目前部分国家正在寻求谈判机会。然而,针对中国的关税政策
4月14日至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越南、马来西亚、柬埔寨进行国事访问。习近平总书记同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举行会谈时指出,构建中越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世界意义,并提出“拓展更高质量的互利合作”“系牢更加广泛的民意纽带”等六点举措。习近平主席在会见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易卜拉欣时
2025年一季度,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作为,奋力开创国家电网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工作部署,抓紧抓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支撑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电网头条今天
日前,山西晋中市政府印发《晋中市碳达峰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3%以上,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达到峰值。详情如下:晋
1实现了大电网与微电网的数据贯通,做到了电网资源的可观、可测、可调、可控。2提出了“县域-平衡区-线路-台区”的泛微网架构体系,并在技术和工程实践中得到了验证。3开发了微网“一键”远程控制并网与离网的运行模式,提升了偏远电网的局部调控和独立运行能力。4生成了年、月、日、分钟级时间尺度下
2025年4月10日,内蒙古兴安盟行政公署与安徽旭合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鸿合新能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安徽旭合与鸿合新能源成立合资公司,在我盟境内建设200万千瓦时储能模组PACK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投资2亿元。安徽旭合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兴安盟境内建设200万千瓦光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晋中市人民政府印发晋中市碳达峰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实施煤电行业碳达峰行动。充分发挥煤炭“压舱石”和煤电基础性调节作用,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继续加强煤炭保供任务日常监测和调度管理,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监管。夯实煤电机组保供基础,协调督促发电供
截至目前,五大发电集团旗舰上市公司已全部交出2024年成绩单。经统计,2024年五大发电集团旗舰上市公司累计营收7154.14亿元,净利润合计340.37亿元。根据年报,五家上市公司总净利创下近8年来最高,较2023年同期大增近50%。来源:微信公众号“能见”作者:李洋2024年,华能国际实现营业收入2455.51亿元
重庆市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241100121837)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奉节县1.招标条件重庆市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第二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奉节县菜籽坝抽蓄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中国三峡建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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